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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慧英】“知至”与“知终”的再认识

http://www.newdu.com 2018-03-19 儒家网 newdu 参加讨论

    “知至”与“知终”的再认识
    作者:韩慧英(中国人民大学 文学院汉语国际推广研究所)
    来源:《学习与探索》2017年第6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腊月廿三日辛未
                耶稣2018年2月8日
    内容提要:“知至至之,可与言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文言传》中注解《乾》卦九三爻辞时的话。以往注家对此句的解读各有不同,宋代以来以程颐、朱熹为代表的学者,对“知至”与“知终”的理解普遍与品德的提升联系在一起。而在宋代之前,与程朱不同,王弼依据卦象释之,孔颖达则进一步将时间因素纳入解读。结合帛书《周易》《清华简》等出土文献,如果我们把“知至”与“知终”放置于天象变化与节气更替这样的一种背景之下,那么其含义似乎比单纯的以解读为始点与终点更为宏大。“知至”所代表的理念提示我们要在事物发生量变的时候即加以注意,方可做到预判预知,进而防患于未然;“知终”则提示我们事物变化是往复的,既非一成不变,亦非全盘否定,在易与不易之间的终,就好似我们经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四时变化,把握其中的不易,建立相应的规则,便是“存义”之方。《周易》中“知至”和“知终”的理念凸显了先民本天道以立人道的天人观念,而其来源无疑与占筮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从哲学的视野来看,卜筮活动本身就建立在人与天地万物相感通的基础上,蓍草及其运算只是这一感通得以实现的手段。如果没有人与天地万物的感通,卜筮活动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根基。这种人与天地万物的一体相通,体现出卜筮活动所蕴含的终极境界。在这一终极境界中,天地人物融为一体,过去现在未来融为一体,整个的时空都汇于当下,通达无碍。也就是说,卜筮活动本身就是天人合一、物我合一的体现。卜筮所占测的吉凶祸福,也不是纯粹外在力量所左右的结果,它是和当事人的身心状态密切相关的,当事人的外在行为和内在精神都是造成占断结果的因素,也是未来凶而转吉、吉而变凶的主导力量。所以,卜筮并不是对人与事的外在性的探知,而是与人的意识和行为紧密相连,是知行合一的。抛开了卜筮,我们就无法理解《周易》天人合一、知行合一的人生境界的根源所在。
    关键词:占筮/帛书《周易》/《清华简》/“知至”/“知终”
    《周易》作为中国文化的经典之一,其对于中国文化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日常“文化”一词即源于《周易》,其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由这里可见,《周易》的知识体系是来源于对自然的观察,并将其运用于人类社会。那么,《周易》中涉及的“知”有着怎样的不同含义,其对于我们认识与理解《周易》的精神又有怎样的帮助呢?
    我们先看一下在《周易》的文本中都有哪些“知”。据统计,“知”字在《周易》经传文中共出现了61次,除去《临卦》五爻文辞中的“知临”,《易传》中出现了60处。从其含义上来看,主要有以下三种:其一,“知”为知晓、领悟。如《文言传》之中有曰:“知至至之,可与言几也。”《周易正义》注曰:“知时节将至,知理欲到,可与共营几也。”[1]18其二,“知”为作为。《系辞》有曰:“乾知大始,坤作成物。”《经义述闻》中引王念孙曰:“知,犹‘为’也,‘为’亦‘作’也。‘乾为大始’,万物资始也;‘坤作成物’,万物资生也。”[2]其三,“知”为智慧。如《彖传》中曰:“见险而能止,知矣载。”《周易正义》注曰:“坎在其外,是‘险在前也’。有险在前,所以为难。若冒险而行,或罹其害。艮居其内,止而不往,相时而动,非知不能,故曰‘见险而能止,知矣哉’也。”[1]194此处的“知”是谓“明智”。我们不难发现,《周易》中所涉及“知”字的三种主要含义,贯通了我们关于知识的几个关键环节——知识的获取手段(知晓)、知识的实践手段(作为),以及知识的理性判断(智慧),其中又以知识的获取手段尤为重要。在研读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周易》所提倡的知识的获取手段与筮法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为中国古人认识世界与理解自然的情境化表述。下面,我们就结合《文言传》中的两段文字,初步探讨一下《周易》中的知识观念。
    一、《易》之知至
    “知至至之,可与言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这是《文言传》中注解《乾》卦九三爻辞时的一句话,以往注家对此句的解读各有不同,我们先看一下宋代以来注家的解读。
    总体来说,宋代以来的学者大多是将“知至”与“知终”相对立,并将这两句话与其前面的“修辞立其诚”联系在一起。例如程颐在《程氏易传》中曰:“三居下之上,而君德已著,将何为哉?唯进德修业而已。内积忠信,所以进德也。择言笃志,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致知也。求知所至而后至之,加之在先,故可与几,所谓‘始条理者知之事也’。知终终之,力行也。既知所终,则力进而终之,守之在后,故可与存义,所谓‘终条理者圣之事也’。此学之始终也。君子之学如是,故知处上下之道而无骄忧,不懈而知惧,虽在危地而无咎也。”[3]再如《周易本义》中朱熹注曰:“‘忠信’,主于心者,无一念之不诚也。‘修辞’,见于事者无一言之不实也。虽有忠信之心,然非修辞立诚,则无以居之。‘知至至之’,进德之事;‘知终终之’,居业之事,所以‘终日乾乾’而夕犹惕若者,以此故也。可上可下,不骄不忧,所谓无咎也。”[4]
    同时,从《朱子语类》中的一些篇章,我们也可以看到朱熹对程颐解读的继承,其曰:“‘知至至之’者,言此心所知者,心真个到那所知田地,虽行未到,而心已到,故其精微几密一齐在此,故曰‘可与几’。‘知终终之’者,既知到极处,便力行进到极处,此真实见于行事,故天下义理都无走失,故曰‘可与存义’。”[5]
    从上面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出,宋代以后,学者们普遍将“知至”与进德之事结合在一起,将“知终”与实践力行联系在一起,即将“知至”与“知终”对立为德性的发展与实践这样两个步骤。显然这里的“知至”与“知终”并没有与自然有所关联。
    而在宋代之前,对此句的解释又有所不同。例如王弼解释其曰:
    “处一体之极,是‘至’也。居一卦之尽,是‘终’也。处事之至而不犯咎,‘知至’者也,故可与成务矣。处终而能全其终,‘知终’者也。夫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故‘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可与存义’者,其唯‘知终’者乎?”[1]18
    这里十分有趣的是,历史上号称“扫象不谈”的王弼,在此却是依据象数而言之。他认为这句话解释的九三爻从卦象上看位于下卦的最上面的位置,故称之为“一体之极”与“一卦之尽”。孔颖达在其疏语之中进一步解释道:“九三处一体之极,方至上卦之下,是‘至’也。既居上卦之下,而不凶咎,是‘知至’也。”[1]18
    孔氏认为,九三爻正处在一个由下卦之极到上卦之初的过渡阶段,因而孔氏将“至”视为变化之意。同时,他又把卦象的这种由内向外的变化视为一个新的开端。但与程朱所不同的是,其并没有将“知至”与“知终”和品德提升联系在一起。孔颖达在随后的疏语之中又曰:“既能知是将至,则是识几知理,可与共论几事。几者,去无入有,有理而未形之时。”[1]18。
    这段话是将“至”与“几”联系在一起而加以解说。“几”在《周易》的文本中也出现了多次,其含义可解释为事物变化之征兆。如《系辞》中曰:“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韩康伯注解其曰:“几者去无入有,理而无形,不可以名寻,不可以形睹者也。唯神也不疾而速,感而遂通,故能朗然玄昭,鉴于未形也。合抱之木,起于毫末。吉凶之彰,始于微兆,故为吉之先见也。”[1]363
    孔颖达在《周易正义》中解释其曰:
    “几是离无人有,在有无之际,故云‘动之微’也。若事著之后乃成为吉,此几在吉之先,豫前已见,故云‘吉之先见者也’。”[1]363
    通过这两段文字,我们可以确定“几”在《周易》中表示了事物发展的一种转折性状态。我们在认识事物的发展变化时,如果能够深刻准确地把握“几”,则可以预见性地掌控所谓的“吉”,从而立于不败之地。据此,“至”无疑与“几”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那么“至”无疑也包含与“几”类似的含义,即代表了事物的转折。
    我们以为,由于程朱侧重“德”,因此“几”所强调的转折性在他们的解读中并没有得到特别的观照,其仅仅强调了道德在行动方面的先导性。而从《周易》作为卜筮之书的原始属性来看,其不可忽视的主旨和目的性在于趋吉避凶,因此我们必须承认的一点在于:《周易》所强调的知,从其源头上讲有相当程度在于理解外部世界,而这种窥视自然知识的基本诉求则来自人们对于自身安全的一种担忧。可以想象的是,《周易》在诞生之初,其绝大多数内容无疑充满了对于自然的无比敬畏。人们只有透过学习自然之伟大,方可成就自身之非凡。基于这样的一种理解,我们对于“至”应该做出一种更具自然性的解读。
    基于这样一种推断,我们在既往的古籍中也可以找到部分影子,例如在《周易正义》中,孔颖达曰:“此九三既知时节将至,知理欲到,可与共营几也。”[1]18我们认为,孔氏这里将时间因素引入“至”的解读是十分准确的,因为时间恰恰是一个自然性与人为性有机统一的范畴。顺着这一思路,我们可以推断,“知至至之”的第一个“至”应当解读为“至日”。
    在中国古代天文学上,至日是一年之中极为特殊的一个时间点。在中国传统历法中,将黄道分为24段,每段15°,这样黄道上就有24个节点,其中黄经0°、90°、180°、270°的节点就是春分点、夏至点、秋分点、冬至点,太阳在黄道上运行,通过这些节点的时刻就是二十四节气。所以,“二分二至”是指四个时刻,“二分二至点”则是黄道上的四个节点,至于“二分二至日”则是“二分二至”这四个节气分别所在的那一天了。而在古籍之中,也有将“分日”称为“至日”的,例如《管子·轻重己》云:“以冬日至始,数九十二日,谓之春至。”这里的春至实际就是我们今天的春分日。至于现代的天文学知识则更为准确地勾勒出了至日的特殊性。以冬至日为例,冬至日太阳直射南回归线,北半球昼最短、夜最长,即昼夜时间点的变化极值出现在冬至日。其接收的太阳辐射量最少,冬至后白昼时间日渐增长,民间称之为“吃了冬至饭,一天长一线”。但与此同时,因为地面在夏半时积蓄的热量还可提供一定的补充,故冬至日的气温并非极值,随着时间的推移,尽管太阳直射点在冬至日之后开始向北半球推进,由于地面获得的太阳辐射仍比地面辐射散失的热量少,所以在冬至日之后气温并没有马上回升,而是继续下降。从气象学上而言,一般将“冬至”视为北半球冬季的开始。
    从时间表述上来说,夏至和冬至恰恰是昼夜时间长短翻转之时。冬至是太阳距离我们最远的那一天,冬至之后,虽然天气慢慢变冷,但实际上太阳已经开始往我们这个方向运动了。夏至是太阳距离我们最近的那一天,夏至之后,虽然天气慢慢变暖,但实际上太阳已经开始往我们的反方向运动了。我们认为,正是这样一种孕育在表象下的潜在变化,使得我们用“至日”去解释“知至至之”中的第一个“至”就显得更为准确。联系后面与之对应的“几”,这个“几”理解成吉之先兆,也就是在事情完全变化前所表现出的细微的征兆性的变化表征。如果能够把握住这个“几”,就能够预见到事情后续发展的走向。所以“几”在这里所指向的变化一定是量变的起点,而非质变的开端。此一特质,大概与至日所代表的气象学变化无疑是最为契合的。
    按照这样的一个思路,“知至至之”所强调的是我们认知体系中的一个变化问题。由于量变与质变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逻辑上有所先后,因此是在量变时认知还是在质变时领悟直接决定了认知本身的价值。《周易》究其根本是为了寻求“预测”,而预测的基础就在于认知体系的前瞻性与预判力。事实上,我们既往在谈及《周易》的预测领域时,往往习惯将其归结为先民在认知能力不足情况下所表现出的一种盲目崇拜。然而随着一些新的出土文献的出现,使得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样一种判断是否准确。
    在最新出土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筮法篇中(以下简称《清华简·筮法》),有一节即以“至”为题目,其曰:
    “至,四正之卦见,乃至。其馀,易向,乃亦至。当日、不易向,昏闻不至。”[6]15
    在《清华简·筮法》中,第一段文字之上有四个卦象,分别是“震”“离”“坎”“兑”。这四个卦在《清华简·筮法》中与时间直接关联:“震”对应春天,“坎”对应夏天,“兑”对应秋天,“离”对应冬天。其与今本卦气说颇为相似,也印证了卦气说在先秦时代即已有之。从《清华简·筮法》的内容也可以断定卦气说与占筮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清华简·筮法》的文辞中,有“至”与“不至”之分别,那么这里的“至”与“不至”代表的是什么含义呢?
    学术界一种观点是将“至”理解为到来,例如季旭升先生在其文《清华四刍议:闻问,凡是(征)》一文中将“至”一节解释如下:“占问‘至’,如果出现四正之卦(震、离、坎、兑),那么就会‘至’,意思应该是所要卜问的对象会来到。其余改变四隅卦的位置,所要卜问的对象也会来到。如果占筮结果出现与占筮之日干支相合的卦,四隅之卦的位置也不改变,那么所要卜问的对象就连消息也没有。”[7]
    此处季先生显然将“至”解释为“到来”,“不至”自然即为“没有到来”。
    然此处所出现的四正卦恰好是卦气说中的专有名词,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其必然与卦气之说有所联系,而“至”在“卦气”说中又有所特指,即为“二至”之义。如此“至”解释为“至日”似乎更有可能,下面我们再进一步探讨一下此处的“至”。
    “至”在今本《周易》中出现了40余处,主要集中在“到达”“极致”“至日”这样几个含义之中,这与我们前面所分析并无太大出入,也表明“至”的含义极有可能集中在其中。我们先来看一下《易传》中所论至日,《象传》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周易正义》中孔颖达注解其曰:“至日不但不可出行,亦不可省视事也。”[1]133即表明在冬至与夏至二日,人们要注意减少行动,而其原因则在于“冬至一阳生,是阳动用而阴复于静也。夏至一阴生,是阴动用而阳复于静也。……动而反复则归静,行而反复则归止,事而反复则归于无事也。”[1]133这就是说,天象在至日处于阴阳转换的节点之上,人们效法这样的天象,自然也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不宜随意行动。
    从这样的一段文字,我们不难看出,在《象传》中至日所代表的两个含义,其一是阴阳变化的时间点,这个与我们前面所述“至”所代表的为“量变”之起点的思想是不谋而合的;其二是人在这样的理念之下,效法天道而不再有所行动。而谈到不再行动,《象传》在注解《随》卦时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对比上面所引《清华简·筮法》的“易向”,这里出现的“向”字,值得我们注意。《象传》中的“向”有效法之义,人进入夜晚之后要适当注意休息,这实际上就是效法天道的一种表现,《周易集解纂疏》引翟玄注解此处曰:“雷者阳气,春夏用事。今在泽中,秋冬时也。故君子象之,日出视事,其将晦冥,退人宴寝而休息也。”[8]从这一注解,我们可以看出《象传》有着深刻的天人理念,而这样的一种天人理念其根源则来自于占筮过程之中对于天意的效法与遵从。
    行文至此,我们再次审视前所引《清华简·筮法》中谈到“至”的两段文字。我们认为,“至”在此处的含义应该也有两重:第一是“至日”,第二则是“极致”,其中第二重含义则预示着事物有所变化。因此,我们可以将《清华简·筮法》中的文字做如下解释:至日,(占问而)出现四正卦,则代表事物走向极致。(如果占得的)是其余的卦象,效法占筮的指向,则也可以推动事物走向极致。(如果)占筮的时间与卦象相吻合,(但占问人)却不能效法占筮的指向,则事物不会有所变化。
    当然,以上只是我们的一点揣测,其确切内涵还有待学者做进一步的商讨。材料的缺失,客观上使得我们对于《周易》中的筮法,特别是先秦时代的春秋筮法几乎是一无所知,尽管《系辞传》中记录了大衍筮法的占算方式,但是关于《周易》筮法依然是迷雾重重。例如《清华简·筮法》所记似乎就与大衍筮法颇为不同,其每一个例子之中总是有多个三爻卦象,而且这些多爻卦象并不组成今本所见的六爻卦象。同时,《清华简·筮法》的卦图、文字皆刻于竹简之上,而且保存良好,没有明显缺乱。按照整理者介绍:“入藏时,简册的前半部分已经分离散乱,后面部分仍保留原来成卷的状态。只有卷外层小部分简游离散乱。简长45厘米,共63支,每支简尾正面有次序编号……《筮法》全篇文字是分栏书写的,并且附有插图与表格,体例犹如一幅。”[6]
    按照这样的描述,我们不难看出,《清华简·筮法》篇的书写与保存皆不同于《清华简》的其他篇章。《筮法》全篇文字“分栏书写”,并“附有插图与表格”,由63支简拼接而成,我们可以试想,如果不是当时的职业巫师所为,一般人很难将分布于不同简片上的文字、插图与表格有机地整合在一起,达到“体例犹如一幅”的程度。而职业巫师之所以可以做到,很可能就在于他们内部有一套较为独特的通行的书写方式,而这样的一种独特的书写方式也极有可能是巫师保守“筮法”秘密的一种手段而已。正是这样的一种有意识保护,使得我们很难确切掌握先秦时代的占算方法。在此我们也可以进一步推测,《清华简·筮法》与大衍筮法所载内容之所以相差甚大,其原因很可能在于《清华简·筮法》出自于史巫之士的系统,而大衍筮法则与当时的部分贵族知识分子有着更为密切的关联。
    尽管我们今日已经不可能完整还原先秦时代的占筮方法,但是,其模式背后所追求与遵循的原则还是有依可循的。事实上,无论是《清华简·筮法》中的记录,还是《系辞传》中大衍筮法的表述,他们都无一例外地指向了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例如在《清华简·筮法》中就出现了类似与后世纳甲筮法一样的表述,将八卦与四时、干支等因素结合在一起,这就恰好表明了其占筮方法是建立在以自然因素为基础之上的;而在大衍筮法之中,亦有以“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的表述,同样表述了人生于天地之间,进而参赞天地之化育的理想追求。可见,“天人合一”是先秦时代占筮的一个核心原则,同时也成为后世《周易》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
    基于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将占筮视为一种封建迷信活动则失之偏颇。如前所论,传统的占筮实际是建立在自然认知基础之上的综合判断,先民崇尚的天人合一的理念应当兴起于占筮,丰富于《易传》,成熟于汉代。在这一历程中,人们也通过不断地发展和拓宽自身的认知水平来面对宇宙自然万事万物的变化,从而在自然的实然规则与人性的情感判断之间去找寻数理与情理的合理平衡。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占筮的内容中既包含了自然法则与人伦社会的对应,也包含了客观事物与主观意识的对应,占筮实际上成为人们学习与认知世界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正因如此,类似于“至”这样的概念,便从一个自然时态的表述转换成为一种易学精神,进而在《易传》中升华为一种哲学智慧。
    二、《易》之知终
    对比于“知至至之”中的“至”解释为“至日”,“知终终之”的“终”,我们同样不可等闲视之。如果说“至日”中包含了变化开端的含义,那么“终”也恐怕不会简单地表述为“终点”。
    顺着解读“知至”的思路,我们发现“知终”之“终”与“冬”有着密切的关系,“冬”与“终”为通假字,例如今本《周易》中《讼》卦、《比》卦、《夬》卦、《旅》卦、《既济》卦中所记之“终”,在马王堆帛书《周易》中皆写作“冬”。在古代典籍中,“冬”字最早即是表述时间的概念,《说文》中曰:“冬,四时尽也。”但如前所叙,《易传》在这里同样是在其所表达的基础自然意义上有所升华,那么“冬”所代表的哲学含义又是什么呢?
    在《清华简·筮法》中有四季吉凶一节,主要内容是将除去“乾”“坤”两卦的剩余六个三爻卦象与四季做了吉凶对应,其中冬季对应“大吉”者为艮卦与离卦。离卦是四正卦之一,对应冬季没有什么问题,而艮卦并非四正卦,在这里却与冬季对应则说明,其在某些领域与冬季应该有一定的关联性。今本《说卦传》讲到艮卦时曰:“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万物的成终而成始,刚好与冬天的特质相一致。因此,我们似乎可以推断,帛书《周易》中的“冬”,其哲学含义恰恰在于“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
    “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的思想来源无疑与四时的转换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而其最终所要表述的乃是天道的循环往复。《周易》对应的也多次在其内容表现出这样一种理念,例如今本六十四卦的排列顺序以《未济》卦为最后一卦,而非《既济》卦即可为证。在这样的一种理念之下,“冬”之为“终”,既包含了结束的含义,又孕育了变化之端,其所强调的在于生生不息的变化之道。这与我们前面所言“知至”之“至”代表了变化的开端又不谋而合。
    我们以为,“知至”之“至”强调变化的开端,“知终”之“冬”(“终”)则着力于变化的发展。“至”所突出的是从量变的始点去认识变化,从而可以在事物完全变化之前对其有所把握,“冬”则言明变化过程之中会有所反复,即变化并非一往无前,而是带有部分重复性的。“至”的智慧来自于天道的展现,那么“冬”字亦是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在“知终终之”的后面还有一句“可以存义”。我们前面提到,“几”与“至”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那么这个“义”应该同样与“冬”字有所关联。由此,我们有必要再谈谈“义”的含义。
    “义”在《周易》之中出现了30余次,其多数含义是倾向于“义理”之意,突出的是一个规则性,例如《文言传》中提到“义以方外”、《系辞传》中提到“禁民为非曰义”等。那么具体到“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中的“义”,我们以为,其所强调的还是在于从天道落实到人道的这样一种精神。如前所述,人类文明的发展实际就是人类认识与自然法则的不断碰撞与融合的一个过程,“冬”的直接表达是一个天象,但如我们所言,其天象变化又蕴含了一种变化原则在其中,而这样的变化原则再借由人的认识,转变成为一种具体的人类知识法则,进而成为指导人类行为规范的准则。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把“知至”与“知终”放置于天象变化与节气更替这样的一种背景之下,那么其含义似乎比单纯地解读为始点与终点更为宏大。“知至”所代表的理念提示我们要在事物发生量变的时候即加以注意,方可做到预判预知,进而防患于未然;“知终”则提示我们事物变化是往复的,既非一成不变,亦非全盘否定,在易与不易之间的终,就好似我们经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四时变化,把握其中的不易,建立相应的规则,便是“存义”之方。《周易》中“知至”和“知终”的理念凸显了先民本天道以立人道的天人观念,而其来源无疑与占筮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行文至此,我们最后再探讨一下如何去认识占筮与哲思之间关系的问题。
    三、《易》之知筮
    《易》本卜筮之书,这是当今学界较为普遍认同的观点。但是,也有一些学者坚持《周易》的思想性,不赞同将《周易》视为卜筮之书。与此相关,不少学者都主张《周易》古经是卜筮之书,思想性不强,《易传》才是哲学著作,与《周易》经文的性质是不同的。概括地说,无论赞同“《易》本卜筮之书”与否,大家几乎都将卜筮与思想相对立起来,认为卜筮之书就不具有思想性,承认《易》是卜筮之书也就意味着否定了它的思想性,《周易》的思想性与卜筮是不相干的。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卜筮是《易》学之母体,没有卜筮也就不会有《周易》这部书,更不会有独特的易学思想,将《周易》的卜筮与思想性相割裂,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历史上都是讲不通的。
    从哲学的视野来看,卜筮活动本身就建立在人与天地万物相感通的基础上,蓍草及其运算只是这一感通得以实现的手段。如果没有人与天地万物的感通,卜筮活动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根基。这种人与天地万物的一体相通,体现出卜筮活动所蕴含的终极境界。在这一终极境界中,天地人物融为一体,过去现在未来融为一体,整个的时空都汇于当下,通达无碍。也就是说,卜筮活动本身就是天人合一、物我合一的体现。卜筮所占测的吉凶祸福,也不是纯粹外在力量所能左右的结果,官是和当事人的身心状态密切相关的。当事人的外在行为和内在精神都是造成占断结果的因素,也是未来凶而转吉、吉而变凶的主导力量。所以,卜筮并不是对人与事的外在性的探知,而是与人的意识和行为紧密相连,是知行合一的。抛开了卜筮,我们就无法理解《周易》天人合一、知行合一的人生境界的根源所在。另外,既然是卜筮活动,也就无法回避鬼神的问题,所谓“人谋鬼谋,百姓与能”(《系辞下》)。在《易》学中,一直对鬼神保有一颗敬畏之心,体悟易道就是要“成变化而行鬼神也”(《系辞上》)。鬼神问题既是易学的神秘性所在,也是古人的宗教信仰,在古代易学家的精神世界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我们研究《易》学人生哲学所不应忽视的问题。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以卜筮为母体的《易》学,随着文化的演进其内涵也在不断转换,不断摄取新的思想文化养料。在马王堆帛书《要》篇,孔子说:“赞而不达于数,则亓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亓为之史。”又说:“《易》,我后亓祝卜矣,我观亓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守]者而义行之耳。”[9]巫之《易》只是幽赞于神明而卜筮,并未能把握其中的数理亦即卜筮之所以然;史之《易》则明晓了卜筮之数理,但却未能体察到其中的德义内涵,只有到了孔子那里,卜筮与《易》才发生了根本性转换,创造性地诠释了其中蕴含的天人价值内涵。“赞”“数”“德”三者层层演进,是一个连续性的意义生成过程。《说卦传》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这段话正是对卜筮与《易》演进过程的统合性论说,将巫史文化和儒家义理整合为一体。其中,“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也就是《易》学所要昭示的人生境界。
    原文参考文献:
    [1]孔颖达.周易正义[C]//李学勤.十三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王引之.经义述闻[C]//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303.
    [3]程颐.周易程氏传[C]//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700-701.
    [4]朱熹.周易本义[C]//萧汉明.周易本义导读.济南:齐鲁书社,2003:261.
    [5]朱子语类:第5册[M].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1726.
    [6]李学勤.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M].上海:中西书局,2013.
    [7]季旭升.清华四刍议:闻问,凡是(征)[EB/OL].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80.
    [8]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C]//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94:21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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