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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洲:澳门的特殊历史作用 ——从瑞典汉学家龙斯泰的西方第一部澳门史谈起

http://www.newdu.com 2018-04-14 中国文学网 万明 参加讨论

    中国与欧洲分别处于亚欧大陆的东西两端,尽管考古学家的发掘,已追寻到远古文化联系的踪迹,但是关山阻隔,大漠浩瀚,海波汹涌,在生产力水平低下、交通困难重重的古代,不要说较大规模的接触和交流,即使是彼此之间的互通音讯也殊非易事。历史发展到13世纪,马可·波罗的来华及其对中国的生动叙述,诱发了欧洲对中国这一神奇之地的无限向往。然而,欧洲人大批来到中国,中国与欧洲较大规模的直接交往,还必须等待15世纪——海洋世纪的到来。
    明朝正德年间,伴随欧洲海外扩张的步伐,葡萄牙的风帆驶入了印度洋,从此,中国和欧洲的关系开始发生重大转折。1511年葡萄牙攻占马六甲,欧洲人来到了中国大门口。其后,几经碰撞和交涉,葡萄牙人终于得到明朝允许来华贸易并租居澳门,这是明朝海外政策调整的结果,从而形成了一个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明至清前期,澳门的特殊历史作用由此应运而生,在中国与欧洲之间建立了一个交点,形成了一条渠道,架起了一座桥梁。
    龙斯泰与西方第一部澳门史
    研究中国与欧洲之间的关系,回溯西方汉学研究的历史,瑞典汉学家龙斯泰及其著作占有重要的地位。
    龙斯泰(Anders Ljungstedt,1759-1835),1759年3月23日诞生于瑞典林雪平(Linkoping)一个贫寒之家。3岁丧父,母亲改嫁,近13岁时,他才获得上学的机会,读完中学以后,他就读于乌普萨拉(Uppsala)大学。这所大学历史悠久,建立于1477年,是瑞典建立的第一所大学,[1]也是当时瑞典乃至欧洲最著名的大学,欧洲国际文化交流的中心之一。可惜的是,因为生活所迫,他仅读了几个月就辍学了。但这几个月,却是龙斯泰以后学术生涯的起点。1784年他到俄国,作为家庭教师教授法语和德语,10年后才回国。1797年他进入瑞典东印度公司,并于次年前来中国,从此,他留在了中国。瑞典东印度公司建立于1731年,专门经营东方贸易,特别是与中国的贸易,到1813年基本结束。龙斯泰在1815年被瑞典皇家授予爵士勋位,此后成为瑞典驻中国的第一位总领事。晚年他居住在澳门,他对这块生活多年的土地,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对这块地方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他决定撰写它的历史,并分别在1832年和1834年出版了两种书稿。1835年11月10日他故于澳门,埋葬在曾经生活和所深爱的土地上。次年,经过他修订和整理的《葡萄牙人在华居留地和罗马天主教传教中国史纲》(An Historical Sketch of the PortugueseSettlements in China,新译名《早期澳门史》)一书,在美国波士顿出版,为后世留下了西方第一部澳门史专著。[2]
    正是由于澳门在中国与欧洲关系史上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引起了瑞典汉学家龙斯泰的浓厚兴趣,使他在19世纪初写作并出版了西方第一部澳门史专著。这部瑞典汉学的重要著作,不仅以作者多年居住澳门得天独厚的写作条件,大量翔实的原始材料,提供了澳门早期近300年历史的全景,具有相当高的史料价值;而且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写作的,正如作者在1836年版《自序》中所言:“我的所有努力都限制在简要而忠实地叙述事实的范围内,留待读者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判断所讨论的问题。”[3]更为难能可贵的是立论公允。作者在1832年首版《序言》中秉笔直书:“尽管葡萄牙人占有澳门几乎达三个世纪之久,他们从未获得澳门的主权。”[4]从而以西方学者的身份,向世界昭示了一个重要事实:即澳门是中国的领土,中国始终对澳门拥有主权。由此,中国澳门以其历史真实面貌闻名于世界,这正是瑞典汉学家龙斯泰做出的卓越贡献。
    中欧政治外交的交点
    龙斯泰的著作辟有专章论述澳门的对外关系,事实上,明末至清朝前期,澳门在中国与欧洲关系史上,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是中国与欧洲之间的重要交通点,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国与欧洲交往的窗口。
    隆庆至万历年间,明朝对澳门政策确定下来,允许葡萄牙人租居澳门。[5]从此,澳门成为明朝广东地方政府香山县属下一个特殊区域,明朝官员在澳门全面行使主权。作为对外窗口,澳门不仅有大量欧洲人口的流入,而且很快成为中国与欧洲各国联系的交点。
    西班牙人继葡萄牙人之后来到东方,在占据了菲律宾以后,曾嚣张地制定过侵略中国的计划。万历八年(1580年),葡萄牙归并于西班牙,由菲力浦二世(PhilipⅡ)统治。在万历十年(1582年)菲力浦给菲律宾总督的委任状中,已明确说明他有权派遣船只到澳门进行贸易。“无论何时,只要你认为容许该群岛的居民,赴日本、澳门、及其他王国,或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或不信教者的地区进行贸易是最有利的,你便可以这样做,不过要首先详细调查在旅途中是否有什么障碍或危险。”[6]万历十二年(1584年),菲力浦二世得知澳门发展很快,曾写信给葡萄牙印度总督,要求提供有关澳门的材料。[7]而澳门葡人组成的地方自治机构议事会却力图设法摆脱西班牙王室的过多干预,并成功地阻止了西班牙人与中国发生直接的贸易关系,掌握着澳门、马六甲、印度,经过好望角到欧洲的贸易航线,直至崇祯十三年(1640年)葡萄牙复国。西班牙人一度不甘心,万历十六年(1598年)菲律宾总督又派人到澳门活动,要与中国通商,遭到葡萄牙人的阻拦,使之“不得入”。于是西班牙人竟移泊虎跳门,“径结屋群居”企图居留不去,最终为明朝海道副使章邦翰“饬兵严谕,焚其聚落”而驱走。[8]
    继葡、西之后,接踵而至东方的是两个后来居上的海上强国荷兰和英国。荷兰战舰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三十二年(1604年)、三十五年(1607年)数次来到澳门,谋求与中国通商,均遭致失败。天启二年(1622年),荷兰派出兵舰攻打澳门,经过激战,才挫败了荷兰侵占澳门的企图。龙斯泰在将荷兰舰队司令的报告和澳门议事会所藏有关此事的档案“加以对照之后”,详细叙述了这次事件的全部过程,并提到“尽管荷兰人攫取澳门的首次企图被挫败,1627年,又有四艘荷兰船来到,停泊在岛屿之间,打算截击从马尼拉来的澳门船只,他们也将本地封锁起来”。后来又一次被挫败了。[9]与此同时,居澳葡人加紧修筑城墙和炮台,使澳门的防务力量大为加强。英国于明末遣使中国,因海上失事未达。而在崇祯八年(1635年)与葡萄牙签订休战协议后,首次到达澳门的是商船“伦敦”号,其后来华贸易的英舰,与中国官军发生了冲突,最终明朝地方官员命令澳门的葡萄牙人“立促红夷开发”,驱走了英国人。[10]
    直至清代前期,中国在作为中、欧间政治外交重要交点的澳门这一领土上,领有全部主权。龙斯泰记载:1802年(嘉庆七年),根据1703年葡萄牙与英国签订的《梅休因条约》,在获悉法国图谋掠夺澳门后,“英属印度大总督韦尔斯利侯爵(Marquis of Wellesely),就派遣一支军队前来保护这一居留地”。而最终由于“广州的总督和他的幕僚拒绝了这一建议,远征军因此从中国撤走了”。龙斯泰进一步说明:“这次争端表明,葡萄牙人无权处置澳门,他们只是当地的租赁者,或者说更像是臣属,是否接受外国军队的决定,只能取决于中国君主的最高意愿”。[11]
    自明代开始,中国与欧洲的联系,就往往是通过澳门这个交点。南明永历年间,为了挽救南明朝廷的危亡,带有南明皇太后(教名烈纳)致教皇书的耶稣会士卜弥格(MichelBorm)作为使者,于1650年(永历四年,清顺治七年)先到澳门,“由其同伴在主教区教会管理人前,证明卜弥格赍有太后致教皇书,并在教会公证人前证明。中国日本视察员马雅神甫付与许可证,许其赴罗马商议某种事务,并亲见会长。莫里亚波尔(Mehiapor)城大主教致教皇英诺森十世书,埃塞俄比亚总主教致耶稣会会长书,皆证明命使节之事非伪,盖以所持国书,其事毫无可疑也”。他从澳门启程,前往果阿,随后辗转回欧洲。当他到达威尼斯时,因持有南明朝廷太监庞天寿的名帖,受到使臣的优待。后历经磨难,在亚历山大七世时,“始于一六五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作答书二通付弥格,转呈烈纳太后及庞天寿”。[12]
    进入清朝,欧洲派来中国的使节,大多是先到澳门,再前往北京。主要是罗马教皇使团2次,葡萄牙使团3次,英国使团2次等。同样,澳门也是中国君主康熙派往欧洲使节往返的必经之地。
    在清代经澳门前往北京的欧洲使节,择其要包括有:罗马教皇使节2次。
    第一次是1705年(康熙四十四年)4月,教皇克莱门十一世派特使多罗(CarlosTomas Mailard de Tournou)来华解决耶稣会士与其他教派之间有关中国礼仪的争端,禁止教徒敬天、祭祖、祀孔,在青洲过夜后去广州。[13]12月4日到达北京。愤于多罗在中国公布教皇禁令,1707年(康熙四十六年)康熙将多罗押送澳门。葡萄牙澳门总督特谢拉予以拘禁。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罗马教廷传信部派出的传教士6人到达澳门,给多罗带来枢机主教帽。[14]同年7月8日,多罗在澳门去世。[15]第二次是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9月23日,教皇克莱门十一世派遣使节嘉乐(Charle Ambrose Mezzabarba)为解决礼仪之争,到达澳门。这一次由于教皇事先表示尊重葡萄牙保教权,使节乘坐葡萄牙船“方济各·沙勿略号”前来中国,由里斯本朝廷支付他从里斯本到中国的费用,澳门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澳门议事会“不仅支付使节及其随员、侍从在澳门停留期间的费用,而且支付在北京及返回欧洲的费用”。[16]10月7日,嘉乐从澳门启程前往广州。1721年(康熙六十年)12月23日,嘉乐自澳门返回欧洲。[17]
    葡萄牙王国的3次。
    第一次是1667年(康熙六年)到达的萨尔达尼亚(Manuel de Saldanha)使团,是由葡萄牙阿丰索六世派出的。当时由于清朝推行禁海政策,澳门无法维持生计,于是请求派遣使团,目的旨在“纾解澳门的困境”。[18]《清圣祖实录》记载:“西洋国王阿丰肃遣使玛纳撒尔达聂等进贡。得旨:西洋国地居极远,初次进贡,著从优赏赍”[19]。
    第二次是1726年(雍正四年)6月10日,葡王若奥五世的使臣麦德乐(D.AlexandreMetelo de Sousa e Meneses)到达澳门。使团顾问是先前康熙派往葡萄牙的特使张安多(Antonio de Magalhaes),秘书是教皇书记官。次年5月18日,葡使携带葡王致中国皇帝的信件和随行人员到达北京,受到隆重接待。[20]
    第三次是1752年(乾隆十七年)8月11日,葡王唐·若瑟的使臣巴哲格(FranciscoXavier Assis Pacheco de Sampaio)到达澳门。该使团的目的是:“以此与现任皇帝建立友谊,促使传教会在该帝国的存在和增加,重建葡萄牙远东传教会以及其他政治利益”。[21]在12月20日,使团从澳门出发前往北京。
    还有英国的使团1次。
    这次使团是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的马戛尔尼(George Macartney)使团。6月,使团过澳门不经广州而前往北京。[22]次年1月22日回到澳门,“澳门总督给以非常礼貌的欢迎”。[23]马戛尔尼居住在英国商人位于贾梅士花园里的花园寓所。使团在澳门逗留1个多月后,于3月启程返回欧洲。
    同样,澳门也是康熙派往欧洲使节的往返必经之地。重要的有:
    1705年(康熙四十四年)多罗来华后,次年1月,康熙派遣法国传教士白晋为使,去欧洲觐见教皇,后因故未成行。10月,帝命葡籍传教士龙安国( Antonio de Barros)和法籍传教士薄贤士(Antonio de Bauvollier)携带诏书出使罗马教廷,后遇难于里斯本附近海上,诏书未能致达。[24]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1月14日,为了将诏书传递到教廷,康熙又派意大利传教士艾逊爵(Antonio Provana)前往罗马,从澳门出发,终于将皇帝诏令致达教廷。[25]1721年(康熙六十年)教皇使节嘉乐返回欧洲,康熙曾派遣葡萄牙传教士张安多(Antonio Magalhaes)为使节出使葡萄牙。后他陪同麦德乐使团来华。[26]
    双方使节之外,澳门还是中国和欧洲政治外交信息的重要交点,特别是在礼仪之争时期。现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的康熙朝满文、汉文朱批奏折中,有许多关于康熙帝催促广东官员通过澳门了解欧洲信息的内容,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而当时澳门的葡萄牙船成为中国与欧洲之间的信使,更是有中外记载可查的,在此不多赘述。
    中欧经济贸易的渠道
    作为广州的外港,澳门以中国商品和市场为依托,迅速兴起。由此,中、欧贸易成为中外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澳门也成为中、欧贸易,即中、欧物质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
    明末至清前期,以澳门为中心开辟了多条国际贸易航线,其中澳门—里斯本航线是最重要的一条。每年从事贸易的大帆船队“载有200到600和800吨货物的船只”[27],由里斯本启航,满载着“毛织品、红布、水晶、玻璃制品、英国时钟、佛兰德工业品、葡国酒”,前来东方,沿途在各个港口进行贸易交换活动[28]。到达印度果阿后,再驶向马六甲,“大部分货物在那里交换香料、檀香木、暹罗的皮制品,随后由马六甲航向澳门”。[29]到达澳门以后,这些货物换成丝等中国商品,于是船队又驶向日本,去交换日本的白银。[30]由于当时的欧洲尚拿不出与中国相匹敌的货物,所以葡萄牙人自欧洲经印度和东南亚,沿途交换各地的土特产品,那是按照中国的需求购置的,以换取中国的丝绸等商品。
    17世纪初,葡萄牙人利用这条航线,由里斯本经果阿还运送了大量白银到中国。万历十三年至十九年(1585-1591年)每年自果阿运到澳门的白银约20万两[31]。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有3艘葡萄牙船自果阿来到广州,“舟各赍白金三十万,投税司纳税,听其入城与百姓交易”。[32]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有外国商人说:“葡人自里斯本输往果阿的银子,都全部经由澳门流入中国去了”。[33]白银大量流入中国,换取中国的商品,使中国在中、欧贸易中长期处于顺差的有利地位,也对明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从澳门出发的大帆船,满载中国的生丝、丝绸、瓷器、药材等货物,经果阿驶回欧洲。在运往欧洲的物品中,生丝和丝绸占有重要地位。约17世纪,一艘葡萄牙船自澳门驶往果阿,装载的货物中,有白丝1000担,各色丝绸10000—12000匹,还有大量的瓷器,其中上等的都将运回欧洲。[34]据龙斯泰记载:“《葡属亚洲》一书断言,他们每年的出口达5300箱精制丝绸,每箱包括100匹丝绸锦缎,和150匹较轻的织物(卫匡国《中国新地图集》中说有1300箱);2200或2500锭黄金,每锭重10两,还有800磅麝香;此外,还有珍珠、宝石、糖、瓷器和各种小件物品”。[35]中国精美的丝绸和瓷器走俏欧洲,不仅销量大,而且利润极高。生丝的利润可达150%,而瓷器的利润也可达100—200%。[36]正如龙斯泰所指出的,葡萄牙人“在一个多世纪的时期中,独自享有许多亚洲港口与里斯本之间的通商利益”[37],“他们也有机会按照他们的特殊需要定制货品,规定出丝绸的宽度、长度、花样、重量”,以适应葡萄牙市场的需要。[38]因此葡萄牙里斯本一度成为欧洲最大的商业中心,通过葡萄牙,源源不断的中国商品流向欧洲各国,促进了欧洲资本原始积累的进程。
    在18世纪,澳门经历了作为广州唯一外港的特殊地位失而复得的过程。虽然由于葡萄牙王国的衰落与中国开海贸易因素的影响,澳门在国际贸易中的黄金时代已不可能再度出现,但是海上贸易是这座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这决定了它仍在起着中、欧贸易渠道的重要作用。
    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里斯本与澳门之间开通了直接航线。[39]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这一年中,里斯本出现了路易斯·马歇尔、曼努埃尔·温廖·达·古斯塔、曼努埃尔·德·苏萨、冈萨尔维斯·帕彻古·佩雷拉等人创办的“中国航运公司”,[40]虽为时不长,但以中国商品和市场为依托,澳门经济贸易在18世纪初复苏。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澳门开始兴旺,这是因为前一年清朝颁布了禁南洋令,“凡商船照旧令往东洋贸易外”,禁止中国商船前往南洋贸易,“复以澳夷及红毛诸民非华商可比,听其自往吕宋、葛喇吧”,[41]遂使澳门拥有了与南洋贸易的垄断权,澳门的25艘船每年收入达7—8万克鲁扎多。[42]1730年(雍正八年),清朝开放黄埔港,澳门贸易衰落。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清朝限定广州为中西贸易的唯一港口,“止许在广东收泊交易”,[43]澳门又具有了广州外港的优越地位。英国人不服,英人洪仁辉上告清廷,清朝除将贪污勒索的海关监督革职外,将洪仁辉圈禁澳门三年,期满驱逐回国。于是两广总督李侍尧禁止外商在广州“住冬”的加强防范具体措施出台,l760年(乾隆二十五年),清朝下令外国商人必须到澳门居留,澳门成为欧洲各国来华外商的居留地。[44]在此以后,由于清朝政府的政策,使澳门成为欧洲各国在华贸易机构设置地,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首先是法国和荷兰的公司在澳门设立了办事处,接着是丹麦和瑞典,然后是英国。英国和荷兰还在澳门设置大型仓库。葡萄牙在欧洲国家中拥有特殊利益的状况由此完全被打破。瑞典汉学家龙斯泰就是18世纪末年在瑞典东印度公司任职,年复一年地在广州和澳门居住贸易,以多年居住澳门得天独厚的条件,撰写出了西方第一部澳门史专著。
    中西文化交流的桥梁
    明末清初,欧洲传教士大批来到中国,以其为媒介,大规模中西文化交流开始进行。在平等的基础上,文化交流是双向运动的结果,澳门在这一双向运动过程中,起了重要的桥梁作用。
    l、西方文化输入中国的前沿基地
    自明末起,大批欧洲传教士首先经由澳门进入中国内地。
    按照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和克莱门八世的敕书规定,葡萄牙享有在东方的保教权,“其一,任何从欧洲前往亚洲的传教士,必须取道里斯本,并获得里斯本宫廷的批准(该宫廷有权批准或加以拒绝),肯定国王有保教的特权。其二,葡萄牙国王不但有权建筑教堂,派传教士和主教掌管领地内的教会,而且有权分派神父和劳作者,到建在独立于葡萄牙之外的亚洲异教国家的教会去工作”。[45]从此,来自欧洲的传教士大多经里斯本,乘船前来东方。他们要到中国内地传教,首先到澳门,在澳门停留,进行传教准备。如学习中文、中国习俗,筹备经费,准备传教物品等。不仅首批进入中国内地的耶稣会士罗明坚、利玛窦等是这样,明末清初来华的耶稣会士莫不如此。由此,传教士将来自欧洲的大量西洋物品带到中国内地,并以学术传教的方式,把西方文化输入到中国。进入内地传教的耶稣会士,有许多是在澳门的圣保禄学院进修和培养的。当时澳门被称作“东方梵蒂冈”,而圣保禄学院则成为远东的第一所西式学院。
    由于葡萄牙始终坚持保教权,欧洲传教士很难不经澳门与欧洲联系。在1593年(万历二十一年),澳门议事会向葡王报告说,在澳门拥有“一座管辖两个教区的主教大堂,一座拥有两间病院的仁慈堂,以及四个宗教团体,即奥斯定会、多明我会、耶稣会和方济各会”。[46]据西方学者统计,1581-1740年间,有483名耶稣会士从澳门进入中国,[47]此外,还有其他教派的传教士也云集在澳门。传教士经由澳门进入中国内地,其中一些前往北京宫廷,在明末清初中西文化交流中起了重要作用。
    2、中国文化输出欧洲的中转地
    大批欧洲传教士入华,在传教的同时,不仅将西方文化传入中国,也经由澳门这一中转地将大量中国文化传送到欧洲,在欧洲广泛传扬。
    澳门积聚有大量的欧洲传教士,礼仪之争以后,在内地未得到永居票的传教士都被驱逐到澳门。正是由于传教士根据亲身经历了解所写的大量有关中国文化的生动记述,以及翻译介绍的大批中国文化典籍,向欧洲传递了中国的信息,在欧洲得到广泛传播,才使得中国文化为西方所了解。而无论是以书信、年度报告,还是以著作的形式,大都是经由澳门这一中转地传送到欧洲的。例如著名的《利玛窦中国札记》,是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 )从澳门带回欧洲的;葡萄牙传教士曾德昭(Alvaro Semedo)的《中华大帝国志》,是携带草稿从澳门到果阿,辗转回欧洲后完成,并在欧洲广泛传播的;耶稣会士之外,从澳门进入内地,在北京清宫中生活了13年的意大利传教士马国贤,在1723年得到允许返回欧洲,到达英国伦敦时,曾得到英国国王乔治一世接见,回国后在故乡那不勒斯创办了中国学院,并出版了回忆录——《马国贤日志》。此外,通过澳门输送到欧洲的还有大量中国的物质文化成果。大量中国文化的西传,促使欧洲产生了一场“中国热”,并对欧洲启蒙思想家具有深刻启迪。
    3、中西文化的交汇之地
    自明末起,澳门就成为中西文化的交汇之地,澳门城逐渐成为中西文化的合璧。
    自从欧洲人到来,在澳门建起了众多西式教堂,与澳门的象征妈阁并存。“在澳门的黄金时期,1560—1640年,在澳门建立了不少于12个教堂,它们中最为著名的是圣保禄教堂,即大三巴寺。它所保存的部分,至今是公认的澳门标志”。[48]18世纪,建有著名的圣若瑟教堂。此后欧洲建筑的新古典主义形式传入澳门,城中欧洲与中国的建筑艺术互相融合,又各放异彩。至今尚存的大三巴牌坊上,圣母雕像旁的百合和菊花表明东西文化的交融。中西文化的兼容,成为澳门城市的突出特色。
    综上所述,明至清前期,中国拥有并行使主权的澳门,在中欧关系史上具有特殊的历史作用,是中国与欧洲之间政治外交的交点,经济贸易的渠道和中西文化交流的桥梁。直至鸦片战争以后,1849年葡萄牙逐步占据澳门,于是发生了转折性变化。
    附注:
    [1]Karin Johannisson, A Life of Learning: Uppsala University during Five Centuries, p7,9.
    [2]有关龙斯泰生平的材料,除已注明的以外,均出自赫尔堡(Harry Hellberg)《龙斯泰传》,见龙斯泰著,吴义雄等译《早期澳门史》第14—16页。
    [3]龙斯泰《1836年版自序》,《早期澳门史》第7页。
    [4]龙斯泰《1832年版自序》,《早期澳门史》第1页。
    [5]参见拙文《明代对澳门政策的确定》,《中西初识》(《中外关系史论丛》第6辑)。
    [6]转引自陈台民《中菲关系与菲律宾华侨》,第305页。
    [7][13] [39] [40](葡)施白蒂著,小雨译《澳门编年史》第22、73、74、82页。
    [8]万历《广东通志》卷六九《番夷》。
    [9][11][15][16][18][27][35][37][45][46]《早期澳门史》第89、90,91,224,224,115,100,100,100,174,182页。
    [10]《明清史料》乙编,第8本,《兵部题〈失名会同两广总督张镜心题〉残稿》。
    [12](法)费赖之著,冯承钧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上册《卜弥格传》,第276页。
    [14]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第126页。
    [17] [20] [21] [22]《澳门编年史》第102、104,112,146,196页。
    [19]《清圣祖实录》卷三三,康熙九年六月甲寅。
    [23](英)斯当东著,叶笃义译《英使谒见乾隆纪实》,第521页。
    [24](法)费赖之著,冯承钧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上册《龙安国传》,第493页。
    [25]同上《艾逊爵传》,第485页。
    [26]Joao de Deus Ramos: Historia das Relacaoes Diplomaticas entre Portugale a China.
    [28]C.A Montaltode Jesus, Historic Macao, p65.
    [29]C.R. Boxer, Fidagos in the Far Fast, p15.
    [30]C.R. Boxer, The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p105.
    [31] [33] [34] [36]C.R. Boxer, The Greate ship from Amacon,p7,181,182,182.
    [32]王临亨《粤剑编》卷3《志外夷》。
    [38]《荷兰贸易史》,转引自《郑成功收复台湾史料选编》第115页。
    [41]《澳门纪略》下卷《官守篇》。
    [42]Banjamin Videira Pires, A Viagem de Comercio Macau-Manila nos Seculos XVI a - ,P46。
    [43]王之春《清朝柔远记》,第103页。
    [44]梁廷楠《粤海关志》卷28,《夷商》三。
    [47]若奥·巴斯多《十七世纪葡国为建造北京两座最早的耶稣会教堂所作的贡献》,《文化杂志》中文版第二期1987年。
    [48]R.D. Cremer ed. Macao City of Commerce and Culture, P35.
    作者简介:
    万 明 1953年生,北京人。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著有《明太祖本传》、《明朝十六帝》(合著),合作撰写《古代中西文化交流》、《粤澳关系史》等。
    原载:《中国文化研究》1999年冬之卷(总第26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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