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儒学的生死智慧体现在:对终极之道的觉证。这种觉证使得人们对肉体生命之生死持存顺没宁之旷达,且人由有限而至于无限,使得生命获得永恒。这种永恒表现在:通过孝之血缘传承,宗族生命获得永恒;通过孝之文化传承,国族生命获得永恒;通过终极之道了生死,个人生命因“三不朽”而获得永恒。由此三点即可知,道亦可弘人也。 关键词:生死;智慧;终极之道 ![]() 资料图 一、由清明习俗引入儒学的生死智慧 岁岁清明,今又清明。在中国传统中,清明既是节气,也是节日。清明作为物候之节气,万物“皆清洁而明净”(《岁时百问》)之象。但清明又是人们“拜扫圹茔,素服诣坟茔”(《钦定大清通礼》卷五十)之时。在万物发扬,时节明净之季,让人在祭扫之际,体悟那生死之义,以求生命之大清明,我们不得不敬佩古人之安排与用心。牟宗三曾以诗性的文字表述了自己对清明之感触与解悟: 清明扫墓,莹春花趁早先开了,黄的花,绿的长条,丛集在坟墓上。纸灰化作蝴蝶。奠一杯酒在坟前,坟中人的子孙们前后有序地排着在膜拜。那生命是不隔的,通着祖宗,通着神明,也通着天地。这不是死亡时的生离死别。这时没有嚎哭,没有啜泣。生离死别那种突然来的情感上的激动,因着年月的悠久,而进入永恒,化作一种超越的顺适与亲和。人在此时似乎是安息了,因着祖宗的安息而安息;也似乎是永恒了,因着通于祖宗之神明一起在生命之长流中而永恒。[①] 清明祭扫,对着坟茔,生者与死者似乎是永隔的;但生亦不喜,死亦不悲,生与死却是不隔的。清明,一方面,是生的洋溢与景仰;另一方面,是死的静默与崇敬。二者似乎是贯通的,构成了生命之大清明。这生命之大清明蕴含着中国文化怎样的一种生死智慧呢? 二、现实中生死之不可免与存顺没宁之旷达 人作为一种肉体存在,有生有死,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且生死俱为我们不可理性地把握和操纵的。生,固不可把捉。有的人生在贵族豪门,有的人却生在清贫寒室,这是不可能依据人的意愿的。人之出生,王充曾有一个比方,就如柳絮满树,一阵风过,有的落入华堂,有的则落入茅厕。这种差别虽不可理解,但却是事实。 死,则更不可理解和把握。有的人百岁犹存,有的人未经年而亡。王充虽然说人之寿夭与禀气相关,“夫禀气渥则其体强,体强则其命长;气薄则其体弱,体弱则命短。命短则多病,寿短”(《论衡·气寿》)。但人禀气之渥薄,则非人力所能为也,“均之土也,或基殿堂,或涂轩户。皆之水也,或溉鼎釜,或澡腐臭。物善恶同,遭为人用,其不幸偶,犹可伤痛,况含精气之徒乎?”(《论衡·幸偶》) 人现实中之生死如此之不可把捉,于是,儒家有“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之说。“死生”乃就死说,“富贵”乃就生说。所谓“有命”、“在天”乃谓:死时之寿夭与生时之穷达,俱不可解;若强为之解,只能说是命运之安排或上天之旨意。生死之神秘性与不可解的确致人以无限之慨叹。 孔子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论语·雍也》) 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论语·雍也》) 但慨叹终归是慨叹,在现实的生死面前,人的任何努力似乎都无济于事。这样,如其慨叹,不如顺其自然。庄子尝曰:“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庄子·养生主》)这种思想虽然出自道家,但对于自然生命之生死,儒家亦取此种安然态度。张横渠曰:“存,吾顺事;没,吾宁也。”(《西铭》)王船山进一步解释了“存顺没宁”: 盖其生也异于禽兽之生,则其死也异于禽兽之死,全健顺太和之理以还造化,存顺而没亦宁。……无他,人之生死、动静有间,而太和之絪缊本无间也。(《张子正蒙注》卷一) 人之所以能对于现实之生死“存顺没宁”,乃基于儒者对生命更高层次的理解,“无他”后面那句话讲的就是这个意思。这里暂且按下不述。李卓吾曰: 生之必有死也,犹昼之必有夜也。一死之不可复生,犹逝之不可复返也。人莫不欲生,然卒不能使之久生;人莫不伤逝,然卒不能止之使勿逝。既不能使之久生,则生可以不欲矣。既不能使之勿逝,则逝可以无伤矣。(《焚书》卷四《伤逝》) 在现实上,“生可以不欲,逝可以无伤”,这是儒学之于现实之生死之旷达态度。 正因为人之于生死有此旷达态度,使得人之生异于禽兽,人之死亦异于禽兽。但人之所以能有此旷达态度,必有大义存于心中,不然,旷达即成不可能者。其大义即在:人对生命永恒与终极之道的追求与证成。准确地说,若人不能触及那永恒与终极之道,欲其确信与执持旷达之态度,乃根本不可能的。即便有,亦是一种飘浮的无根基的情绪,根本不可能挺立而为人生之大主;而一旦此旷达之态度挺立而为人生之大主,则人生当别有一番景致与境界。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实则,道亦可弘人;若无道之灵现,人即为经验界一偶然之物,生固偶然,死亦偶然。儒家在此有“终”与“死”的区别,《礼记·檀弓上》:“君子曰终,小人曰死。”君子与小人的这种区别,到底为何意?《礼记集说》卷十六引长乐黄氏之言说:“君子小人曰终曰死之别,盖言人生斯世,当尽人道。君子之人,人道既尽,则其死也为能终其事,故以终称之;若小人,则无可尽之道,只是形气消尽,故称之曰死。终以道言,死以形言。”也就是说,终极之道使人之生死呈现出别样的姿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