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教私謚論 作者:蔣慶 來源:作者授權 儒家網 首發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九月十六日己醜 耶穌2018年10月24日 【汝清既逝,儒門議謚,因有所感,爰作是論。蔣慶謹識。】 謚所由來者,尚矣。肇於殷,成於周,盛於漢及清,終於王國維之謚忠愨也。(王謚忠愨,非私謚。民國時民間偶存私謚,四九後始絕。) 吾夏所以有謚,謚者行之跡,聞其謚而知其行。善行有善謚,惡行有惡謚;大行受大名,細行受細名;行出於己,名生於人。 故謚者,易名之禮,人歿而名更,所以勸善懲惡,敷教興化;以德戒於後世,以名勵之來者,使万祀永志,江河同久也。 是故,以名施教而儒教有名教,以史作教而歷史為信仰,其謚之謂歟! 因是,謚之行於中夏,儒教啟之,聖人倡之,朝廷行之,孔門重之,三千載而不替,烝烝然而日盛,終為禮之大典,國之名器也。 吾國謚法,有公私之分。公謚者,國家朝廷之謚也;私謚者,民間眾人之謚也。 國家朝廷之謚,雖曰公謚,實乃官謚,以其非可盡公之蘊,而民間眾人之謚,雖曰私謚,實乃公謚,以其匯民間眾人之公議而謚也。故稱公謚私謚,不如稱官謚私謚而宜也。 官謚私謚,確乎吾國謚法之兩大禮制,并行乎華夏數千年而相得,正如吾國學制之有官學私學,并行乎華夏數千年而不悖也。 或謂私謚非禮,當罷而去之,此僅一家之言,非史乘公論,容後再辨也。 晚清重臣曾國藩,謚文正 至若官謚,古者國為儒教之國,君為儒教之君,典為國教之典,禮為國教之禮,故官謚之能達謚法之義,無餘蘊矣。 然今日中國,已非儒教之國;今日大君,已非儒教之君;而況今日之典禮,又豈是國教之典与禮乎? 是故,處今之國,官無禮部,禮無謚法,禮壞樂崩,官謚不行,於是夫國家給謚之制斷而易名之典絕矣! 然古者官謚,又非盡謚有爵有職者,民間之無爵無職者,若德行學識昭著,亦得官謚焉。 如晉謚儒家在野學者范平為“文貞”,宋謚儒家布衣學者張舉為“正素”,元謚隱逸朱子學者金履祥為“文安”、謚其民間傳人許謙為“文懿”,明謚山中學人胡居仁為“文定”。 此官謚民間無爵無職者雖多“追謚”,然明示官謚並非僅謚在朝之有爵有職者,是古之朝廷尚知敬重民間賢士,而無爵無職者遂可得而禮也。 故《唐六典》載:“若縕德丘園,聲實明著,雖無官爵,亦奏賜曰先生。” 嗟呼!今日官謚有爵有職者既無,官謚民間無爵無職者更不可求,官謚之禮從此缺矣! 官謚之禮既缺,美謚丑謚無以名,遂致善行不得勸於今世,惡行不獲懲乎未來,豈責在有司,實咎歸國體。 當此之際,國不能行給謚之責,官不能舉易名之典,而世之善行又不能無善謚,世之惡行更不能無惡謚,否則天地閉,賢人隱,乾坤息矣! 是故,今日之國不能擔給謚之責,給謚之責必由民間擔之。民間擔之者,儒林擔之也,此正勸善懲惡敷教興化之不可或缺者也。 而民間給謚之責者,所謂私謚也;私謚者,民間易名之禮也。故今日儒林欲“復禮”,首當復民間“私謚之禮”,即復吾國源遠流長之私謚傳統之禮也。 夫私謚者有四:親友之謚,鄉人之謚,門生之謚,士人之謚。 春秋展禽之妻謚展禽以“惠”(柳下惠)、黔婁之妻謚黔婁以“康”,東漢陳寔故舊謚陳寔以“文範”,婁壽故舊謚婁壽以“玄儒”,此親友之謚也。 唐賈循縣人謚賈循以“廣孝”,明章潢鄉人謚章潢以“文德”,明末許琰鄉人謚許琰以“潛忠”,此鄉人之謚也。 東漢魯峻門人謚魯峻以“忠惠”,隋王通門人謚王通以“文中”,宋張載門人謚張載以“明誠”,宋謝枋得門人謚謝枋得以“文節”,清万斯同門人謚万斯同以“貞文”,此門生之謚也。 東漢蔡邕謚朱穆以“文忠”,晋顏延之謚陶潛以“靖節”,唐張籍謚孟郊以“貞曜”,魏元忠、孟詵、宋之問、崔璩謚趙元以“昭夷”,明宋濂謚吳萊以“淵穎”,此士人之謚也。 此私謚之四者,雖類有別異,然同沐儒教,其是非善惡美丑共依儒教義理,故循名責實,稱此四者為“儒教之謚”可矣。 而吾所謂復“私謚之禮”者,即復此“儒教之謚”之禮也。一言以蔽之,即復“儒教之禮”也。雖然,私謚是否合禮,古今又有辨焉。 張橫渠先生載,謚獻 古者,司馬光隨荀爽、張璠後,以為私謚不合古禮,其據為“賤不誄貴,幼不誄長”,故給謚當依古禮由在上之國家朝廷(天子諸侯)予以,非由在下之民間人士(門人同道)予以,因而謂張載門人謚張載“明誠夫子”非禮。 觀司馬光之意,必欲獨尊官謚,罷黜私謚。然此論既於義理不周,又於史實不符。 古之謚禮,固以官謚為主,然當朝廷腐壞國家禍亂時,在上者或是非顛倒、善惡淆惑、美丑不分,或無心、無力、無暇、無德於謚,故此時欲純依國家朝廷給謚,謚法勸善懲惡戒今勵來之義,其可得乎? 若如是,則官謚不如不謚之為宜也。秦檜官謚為“忠獻”可以為鑑,而東漢士人私謚之多亦可証純任官謚之不足為信矣。 至於“私謚非古禮說”與史實不符,據汪受寬先生《謚法研究》考証,私謚實早于公謚(官謚),早在西周穆王前後,即有周人為己已逝父祖加諸美稱,此即是私謚,後周王室以為此舉有益喪祭,乃效仿給天子、諸侯、妃嬪亡後加謚,並以之為國家定制。 故後之所謂公謚,實肇端於此也。 而前述春秋時展禽之妻及黔婁之妻與眾人議其夫之謚亦甚早,且有議謚之儀,如展禽之妻與展禽弟子於展禽葬前合議其謚而後定之、黔婁之妻與曾子及其門人於黔婁葬前合議其謚而後定之,更無論後之私謚在民間長久流行而禮制化矣。 故司馬光謂私謚不合古禮,頗與史實相悖。反之,私謚恰為公謚之源,並為公謚外之一大謚法傳統,具有民間強大之生命力而流傳至民國初年也。 是故,江藩專作《私謚非禮辨》一文,以証私謚合於古禮。 其謂周人卒哭而諱名,故以謚易生之名,且柳下謚惠,黔婁謚康,不謂不古,而曾子與於黔婁私謚,不可謂曾子不知古禮也。 至於《曾子問》“賤不誄貴,幼不誄長”之說,則為諸侯相誄而發,非為民間私謚而發,不可以為典要也。 故司馬光、荀爽、張璠私謚不合古禮之說,不可得而立矣!然司馬光大儒,精於古史,其必存官謚而罷私謚,真不知何心也已! 於史乘所載,古有“私謚非古禮說”;於今人所言,又有“私謚僭越非禮論”。 有論者謂:《中庸》言“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雖有其德,苟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焉”,遂據此認定民間私謚屬無位而僭越,故為非禮。 按:《中庸》一書,誠為子思所作,然秦漢時人託孔子而增入者,亦不在少。此段文字,即為秦漢時後儒依己意增入,既非子思之意,更非孔學之真。 夫孔學者,志在《春秋》也,而《春秋》當新王,孔子以匹夫之身而為制法之主,以其王心而為後世改制立法,即以《春秋》為禮義之大宗,治世之鉅典也。 陳立撰《公羊義疏》 此正所謂孔子無其位而敢作禮樂焉,即孔子既議禮,又制度,又考文也。(此處之考文,亦有謚法之義,所謂《春秋》一字之褒,榮於華衮;一字之貶,嚴於斧鉞。此《春秋》書法實与謚法勸善懲惡之義通,故知孔子必考文也。) 由是觀之,《中庸》此段文字非出自孔子,若出自孔子,則與《春秋》新王之義相悖,而孔子則自認為一僭越犯上之亂臣賊子矣。 孔子如何狂惑至此!又,此段文字中復有“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一語,亦可知此段文字必出自秦漢時人託孔子而增入,因孔子之時天下非車同軌書同文,秦漢時乃有之也。 是故,時人以《中庸》“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之言論私謚非禮,亦不可得而立矣! 古者,謚后之號又有不同:官諡有國者除稱帝、王、侯外,臣下有爵者多稱公,因其多在三品一品之間,而私諡無爵者雖可稱子、父、夫子,然非有大學問大功德者不足以當之,故多稱先生、徵士、徵君。 而今日私謚,皆民間無爵者,宜亦稱先生、徵士或徵君,以別於官諡,特明此謚乃民間之謚,以章民間之是非、善惡、美丑於謚禮也。 又,古之謚必持謚冊於靈前行告謚禮,其謚或定於葬前,或定於葬後,甚有於葬後數年至數十年始定者。 以今日計,定謚不宜太長,長則行跡或忘;亦不宜太短,短則倉促難周,故折其中定於三月之內可矣。 綜上所論,私謚乃吾國儒教行之數千年之禮法傳統,在今日中國仍有勸善懲惡戒今勵來之效。 故在今日吾國儒教重建之際,尤當復此私謚之禮,既為儒林公議之所歸,更為儒教重建之初階也。 戊戌秋九月霜降日蔣慶 撰於深圳蓮花山畔之繙經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