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光 近代著名文学家、翻译家林纾曾给儿子林璐写了一封信,告诉儿子如何处理同学关系,情理兼具,良可为鉴。 林纾,中国近代文学家、翻译家(资料图 图源网络) 1899年,年近五十的林纾生得一子,取名林璐。老来得子,自然疼爱有加。1913年,年仅十四岁的林璐前往青岛求学,林纾非常担心儿子独自在外的生活,所以经常写信给儿子。 在2月12日的信中,林纾嘱咐儿子一定要学会搞好同学关系,并告诉儿子,有的亏可吃,有的亏则无论如何都不能吃。 什么样的亏可以吃呢?林纾说: 同房之人总要和睦。第一节勿贪便宜,听人便宜,即是自己便宜。须知天下吃亏之事,饮食钱财,均不妨事。 对于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来说,第一次离家求学,最大的挑战莫过于与同学相处,而其中与室友相处更是重中之重。林纾深知小孩子难免会有些小家子气,舍不得与人分享自己的食物,或者偶尔还爱贪个小便宜,所以专就此类事情写信告诉儿子该怎么做。 同学之间有差异,怎么才能做到和睦(资料图 图源网络) 林纾一开始就直截了当的告诉儿子,与室友相处,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和睦。为了和和睦睦,就不要去贪小便宜。 如果经常爱占室友的便宜,比如用人家的笔墨纸砚之类的物品,其实是自己拉低自己的品质,把自己给弄便宜了。但是,自己不占人家便宜,却也要能坦然让别人占自己便宜,也就是能够吃亏。 林纾认为,让别人占点便宜,也花费不了多少钱财,所以“均不妨事”。说白了,林纾是希望儿子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能够严于律己而宽于待人。 名誉就是外界对你的评价(资料图 图源网络) 另一方面,林纾却也指出有的亏是绝不可以吃的。他说:唯名誉万万不可吃亏。名誉之吃亏,即听人作弄。如等等起哄之事,切不可一听即发。须知人心不可测,或用话激尔,使尔暴动,便落入圈套矣。 钱财乃身外之物,所以吃点亏并不碍事。但是,一个人的名誉乃立身之本,故绝不可毁看自己的人格名声。有时候小孩子看问题看的不长远,所以常常重视眼前的物质利益,而轻视长远的个人名誉。 或许正是这个原因,林纾才特别嘱咐儿子,在与同学相处过程中,在名誉上绝不可吃亏。所谓在名誉是不可吃亏,具体指什么事情呢?看来后面文字,才知道林纾是怕儿子受了别人的蛊惑,一时行为鲁莽,败坏了自己的品行。 我们知道,十来岁的孩子,正是血气勃动未定的年纪,很容易受同龄人的激将法而一时兴起,做出冲动之举。正如今日许多学校欺凌事件中,“霸凌”之所以会成群结队,多半是由于同龄人的鼓动怂恿,然后在所谓“义气”的裹挟下气焰日盛。 情理兼具,则人际关系无忧(资料图 图源网络) 而最终之结果,却是将自己一生之名誉,毁于一旦。林纾害怕年少的儿子落入“圈套”,所以才谆谆教诲,希望林璐能够爱惜自己的名誉。 其实,林纾给林璐的建议,也可以成为所有父母给儿女的建议。让孩子明白什么亏可以吃,什么亏绝不可以吃,实际上就是让孩子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能够有所变通而又始终有自己所坚守的原则。对于年轻人来说,面对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尤其需要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