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是理智的清醒剂,也是良心的安慰剂。在充满希冀与幸福交织的时代和国度里,苦难是历史的根基,亦是个体人生的内在感悟。生理的痛苦警醒人辨识真伪,趋利避害,正确取舍,保护人生平安健康;心里痛苦催人道德觉醒,同情悲悯,惩恶扬善,教人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生命主体的痛苦与忧患意识,既是对自身前途的关切,又是对生命的终极关怀,也是主体行为的道德回报。在社会生活中,痛苦的磨难唤醒了人的同情心,人们将自己的痛苦经验与他人当前的痛苦相对照,形成互相认同,互相安慰,互相分担。所谓互相分享痛苦,那是同情、怜悯唤出的精神鼓舞,虽然真实的痛苦不会互相转移,却可以给予痛者以心灵的慰藉。在社会慈善、救助和各种献爱心活动中,经历过痛苦遭遇的人占比很高。他们可能并不是富有者,也可能不是慈善家,但却由于痛苦感转移情结,感同身受,同情、悲悯呼唤生命的大爱,由此生发出对生命价值的关怀,对生命尊严的敬重。 痛苦是生命的动力之源,这是哲学家们对痛苦意义的最高评价。痛苦的阅历对人而言,最显著的意义在于磨练意志,激发活力,砥砺行为。首先,痛苦磨练人的意志,使人们在痛苦的重压之下依然顽强地抗争。历尽沧桑,饱经磨难,不仅使人积累了宝贵的与痛苦斗争的经验,而且更加磨练了意志,增强了信念,能够在艰难困苦面前保持百折不挠之精神。在总结中国革命的成功经验时,邓小平曾指出:“为什么过去我们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我们的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14]其次,痛苦激发人的活力,使生活于苦难之中的人们保持旺盛的激情。没有激情的生活是平淡的生活,平淡的生活会消解人的勇气,只有在艰难困苦的岁月中才能激发出勇于担当的气概和奔向成功的激情。尼采在他的《偶像的黄昏》一书中写道:“受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一个受苦的人,如果悲观了,就没有了面对现实的勇气,没有了与苦难抗争的力量,结果是他将受到更大的苦。”美国人写了一本书,就叫做《受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成为美国有史以来最畅销图书之一,激励无数人走出困境,创造人生的价值,迎接美好的人生。最后,痛苦砥砺人的行为,使人为摆脱苦难、争取幸福而不懈地努力。人的行为的动力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希望成功的拉力,二是解除痛苦的推力,而希望成功的拉力往往来源于解除痛苦的推力。洛克认为,促使人行动的根本动力是“不快”或痛苦,“只有一种不快可以使我们变换自己底状况或采取一种新的动作”,“所感到的痛苦或不快有多大则连带生起的欲望亦有多大”[15]。正如朱光潜先生所言:“对悲剧说来紧要的不仅是巨大的痛苦,而且是对待痛苦的方式。……引起我们快感的不是灾难,而是反抗。”[16] 马克思曾借用歌德的话说:“痛苦是快乐的源泉”[17]。痛苦是生命的伴侣和良师益友,我们真的应该庆幸痛苦的存在。痛苦使我们睿智、坚强和富有,一次又一次给我们带来心灵的充实和走向成功的机遇。假如没有痛苦,生命将变得黯淡无光,生活必将了无生趣,幸福和快乐也将无从谈起。因此,痛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未能善待于它。 作者:李景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