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统战”的视域下,“传统文化浸润”之作用于“宗教统战”的意义何在?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宗教统战”就像是可以调节半径的圆规画出的若干个同心圆,“传统文化浸润”就像是那只可以调节半径的圆规,它固定的一头(A)是我们的政治底线;可以调节的一头(B)即“传统文化浸润和宗教中国化”,它可以画出包容的多样性的半径。只要我们把政治底线这个圆心固守住,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就越大。2015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种宗教,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坚决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自觉抵御极端主义思潮影响。”在新时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针,积极总结历史经验,在文化浸润视域下探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伊斯兰教中国化的重要支撑和作用机理,进而探索新时代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实践路径,对于今天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引导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伊斯兰教自元代传入儒家文化发源地济宁,积极开展“以儒诠经”活动,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加快了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和谐共容、融会贯通,促进了伊斯兰教本土化、中国化的过程。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伊斯兰教中国化浸润作用的逻辑起点 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后,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现实,开展了“以儒诠经”活动,用伊儒会通的方式实现了中国化,为当今伊斯兰教中国化提供滋养。2019年5月15日,习近平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华文明是在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中形成的开放体系。从历史上的佛教东传、‘伊儒会通’,到近代以来的‘西学东渐’、新文化运动、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传入中国,再到改革开放以来全方位对外开放,中华文明始终在兼收并蓄中历久弥新。亲仁善邻、协和万邦是中华文明一贯的处世之道,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是中华文明鲜明的价值导向,革故鼎新、与时俱进是中华文明永恒的精神气质,道法自然、天人合一是中华文明内在的生存理念。” 1.基于“人能弘道”,提倡“以文化人”,奠定文化认同的前提。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华文化,始终重视“教化”的社会功能,彰显了道德主体性和世俗伦理性,通过“文以化人”的德治实践,追求“化民成俗”和“以文化天下”的人文境界,体现了在人文教化的价值追求和文化传统。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以后,为了自身生存发展,主动调整适应中华文化氛围。明末清初的“以儒诠经”,即用中国传统思想阐发解释伊斯兰教教义、建立了独特的伊斯兰教中国化教义学体系。 2.坚持“仁者爱人”,主张“和而不同”,奠定伦理认同的前提。“和合”精神是中华民族古往今来孜孜以求的身心、人际、社会、文明、自然中多元素和谐的核心理念。“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体现了中华人文精神,是中国人民生活方式、思想观念、情感样式、风俗习惯的集中表达,有效地化解多种矛盾和冲突,保持了统一体的稳定和健康。伊斯兰教教义思想与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心同理同” “时异事同”,“五功”不脱离传统“五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典”尽人道,“五功”尽天道,“五功尽五常,五功全五典”。两者俱为社会伦常,互为补充,不可分割。中国伊斯兰教教义学认为,儒家传统的“五常”(仁义礼智信)是伊斯兰教“五功”(念礼斋课朝)的内在依据,前者为前提和基础,后者是表现和发展。 3.立足“敬德保民”,变通“神道设教”,奠定道德认同的前提。中华文明德治思想主要体现为,其秉承天道,以德治国,“敬德保民”,施行了一种从“克明峻德”到“黎民于变时雍”的德治治理模式,“仁”“礼”“德”“义”“信”等核心理念得以形成发展。伊斯兰教主张“义利结合”,“义”要求人们行为要符合宗教信仰和宗教道德的规范,“利”是现实利益。前者为精神信仰即“义”,后者是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即“利”。伊斯兰教主张今世的幸福既来自于对真主的信仰,也来自于对今世社会财富的创造和使用。 4.着眼“诚意正身”,重视“修身齐家”,奠定修养认同的前提。“修身”见于《墨子》:“远施周偏,近以修身”。修身即为修养身心,涵养德性。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是修身的具体方法和途径,而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是修身的目的,只有每个人先做到修身立德,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树立起道德标杆,通过自身示范来带动家人效仿,从而形成良好家庭风尚。明清时期的穆斯林知识分子学习儒家文化及经典,“读儒书,应科目,登皇路,率伦常事,笃乎君父兄友者,不爽分毫”,“吾辈生长中华,共读儒书”,“所读者本孔孟之书”。其兼有两种文化属性,即伊斯兰教信仰和儒家文化修养;其对儒家思想的态度是崇儒敬儒,经常引用孔子话语加强自己的论述。 5.反观“己所不欲”,推及“勿施于人”,奠定做人认同的前提。《论语·卫灵公》记载,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看做仁道的第三维度、奏“一箭贯穿”之效。“忠恕”之道,忠表于内,乃是诚意,正心,修身,亦即“明明德”;恕形于外,也就是齐家,治国,平天下,亦即“新民”。若能把忠恕一以贯之,能从已身之修,发展到国治天下平,似可渐渐步入“止于至善”。伊斯兰教主张诚信首先是对自己内在的要求,要求穆斯林从自身做起,尽其在社会中的责任。“敬主爱人”贯穿在伊斯兰价值体系和评判标准,对真主的“敬”必然通过崇拜、忠实、顺从和畏惧来完成,在人心中能够产生“自律”的功效,敬畏真主和惧怕他的威严会使人自觉遵守真主的一切法度,从而处处谨防禁戒。 6.放眼“大道之行”,恪守“天下为公”,奠定理想认同的前提。儒家天下主义的基本立场是天下,其基本特征是和平、和谐,反对通过武力实现天下一体化。就其社会理想而言是天下大同,承认文化多元,坚持用文化去浸润、去融合,体现了对不同文明兼容并包的态度。《古兰经》说:“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人,你们不要过分,因为真主必定不喜爱过分者。”伊斯兰教是和平的宗教,源自伊斯兰教《古兰经》及“圣训”。《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教中,不要跟随恶魔的步伐,他确是你们的明敌。”“圣训”指出:“你们要为真主而互相喜爱、团结、友好,和平是伊斯兰教的光荣,分裂是伊斯兰教的耻辱。”“伊斯兰”的本意就是阿拉伯语崇尚和平的意思,穆斯林之间见面时的“赛俩目”问候是和平,天堂里有一座天园以和平命名。先知穆罕默德传播的是和平的伊斯兰教理念。伊斯兰教的本质是和平,所采取的方式和手段是和平,生命终结时理想的归宿仍然是进入和平的天园。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伊斯兰教中国化浸润作用的路径分析 济宁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过程时间跨度达数百年,时间集中在1662年至1893年的230多年,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形成全国瞩目的两座高峰:第一阶段时间在明末清初,地域以当时的大运河重镇济宁为中心,主要内容是伊斯兰教经堂教育,包括宗教信仰“忠君、事亲、认主”等,形成以常志美、李永寿为代表人物的思想高峰,代表性作品为清初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写就的《识认大略》碑文;第二阶段时间在清代末期,地域从济宁北移到华北地区(今北京地区及周边),主要内容是“清真释疑”,包括伊斯兰教哲学、历史、人物、论辩等,形成以唐传猷、米协麟等鲁籍寓京学者官员等“同教诸君子”为代表人物的思想高峰,代表性作品为清代末期光绪六年至十九年间(1880年至1893年)编撰的《清真释疑补辑》。2016年0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就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地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山东学派”不仅仅是一个纯教派理论的研究,而是在整个伊斯兰教传播中的一些重要理念的体现,甚至是一些理念和和儒家理念的结合和升华。 1.以共同生存、和谐生活为目标,做到“问题导向、释疑解惑”。金天柱撰《清真释疑》、唐晋徽辑《清真释疑补辑》都坚持会通和对话的原则,反对“自说自话”和“无的放矢”,以现实问题为导向,释疑解惑。清乾隆戊午(1738年)金天柱《清真释疑·自序》中说:《释疑》何为而作也,只缘中华莫识吾教之经,不究吾教之理,遂蓄疑团于千百年而莫释。致令各教之评论愈多,而物议愈纷,有谓不遵正朔者,有谓异言异服者,甚而谓斋之不食为矫情,礼拜不知而祀何神,种种疑案久矣莫释。 2.以同心同德、朴实入世为共识,做到“道德优先、伦理准绳”。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清光绪十有九年岁次癸巳(1893年)新春,唐晋徽在《清真释疑补辑·重跋》中说:闻书中所言,与儒教大同小异。多圣贤理学工夫。所以自古圣人,代天明道。无论中外,相隔数万里,后先相越数千年,而传心之学,均以身体力行为天下先。甚至于日用饮食之小节,亦载诸《曲礼》《家语》《乡党篇》等书,皆有成法可遵,固望人整躬率物,世世奉行,纳斯民于轨中,尽束身于民教耳。 3.以求善求真、忠恕包容为尺度,做到“入乡随俗、见贤思齐”。正本清源,守正创新,其关键是尊重中华文化传统、尊崇孔孟圣贤。王岱舆认为子思《中庸》继承发展了乃祖孔子的天命思想,实乃“理学大原”。唐晋徽认为:“无论何教,在在以儒律之,近于儒则为正,远于儒则为邪,斯千古不刊之论矣。”将伊斯兰教和儒家思想作了比较之后认为,今世完人是孔子,后世完人是穆罕默德。 4.以互谅互让、将心比心为准则,做到“取长补短、扬长避短”。《礼记》提出了“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概括宇宙和大自然的法则中的理性精神与和合之道,中国穆斯林先贤也提出了理同道合,认为理是同一个理,道是相互和合的道。如何做到和而不同呢?重要的是要有开放的心态,在多样中相互尊重、彼此借鉴、和谐共存。 5.以理同道合,心同理同为前瞻,做到“文明互鉴、美美与共”。“理同道合、心同理同”是讲世界各地的人与彼此之间的文化认同关系,这在孔子那里表述为“天下归仁”,在王岱舆、金天柱等伊斯兰教学者那里表述为“盖天下之大,心同理同”,可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伊斯兰教文化都认为世界虽大,但人们的心相通、理相同,存在沟通与和平共存的基础。当前,中国多种宗教共存,要建设积极和谐的宗教关系,建设“民心相通”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种观念是对中国优秀传统天下观的继承和发扬。 伊斯兰教的天下观与儒家的天下观,虽有所不同,但大体相通。王岱舆在《正教真诠·真诠弁言》中指出:“吾教大者在钦崇天道,而忠信孝友略与儒者同,可以揭日月而行中天,可以垂金石而昭来许,自古无汉书可传,以典籍皆为天房国本,不及译故耳。”金天柱在《清真释疑》中说到:“盖天下之大,心同理同。”这些理念与儒家的大同世界有相通之处。《清真释疑》的作者金天柱,秉承伊、儒两家的和平天下观,认为世界虽大,但人们的心相通,理相同,存在沟通与和平共存的基础,代表了中国伊斯兰教传统的天下观,是一种和平的天下观。中国穆斯林应该维护社会安定和世界和平,为中国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我们要因势利导建设“民心相通”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种观念是对中国优秀传统天下观的继承和发扬。 三、中华传统文化对伊斯兰教中国化浸润作用的内在机理 明末清初,以常志美、李永寿等为代表的穆斯林学者,创立“山东学派”,坚持“会通”为基本精神,促使伊斯兰教与主动融入融合儒家文化、运河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释经典,积极开展“以儒诠经”活动,推动了伊斯兰教的本土化、儒家化、中国化,在伊斯兰中国化进程中产生了积极作用。 1.文化上尊重儒家“文化底色”地位,坚持“伊儒贯通”,全面融入孔孟文化。伊斯兰教“山东学派”主张“义以穆为主,文以孔为用”,开展“以儒诠经”活动,在坚持伊斯兰教核心信仰的同时,吸收儒学的概念、术语、思想阐述伊斯兰教的教义教理,阐释伊斯兰教在宗教信仰、伦理道德、礼制法规等方面的问题,既保留了伊斯兰教精髓,又实现了“会通儒学”。在此过程中,穆斯林群众主动融入当地社会,在清真寺建筑、服装语言、民风民俗、饮食习惯、学习教育等方面,顺应当地儒家文化的选择,与当地群众和睦相处、和合相生,展现了伊斯兰教深受儒家文化的熏陶,体现了伊斯兰教在“伊儒会通”上的努力。 2.在人才培养上,依据儒家“德学兼优”标准,培养“伊儒会通”的经学人才。在教职人员培养选择上,“山东学派”永禁“掌教世袭”,推崇儒家文化“德学兼优”标准,依据“有学、有传、有德、有言、有守”的“五有”标准选择教职人员,为伊斯兰教培养了一批“伊儒会通”的经学人才,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释伊斯兰教经典,促进伊斯兰教与当时社会相适应。 3.在理论体系上借鉴儒家“纲常伦理”,构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理论基础。“山东学派”穆斯林学者在《经学系传谱·序》中写到:“夫道之在天下者,无存亡,道之寓人心者,有断续,然而人之伦常至大者,虽盈贯于耳,充塞乎口,而周程诸子摹拟太极以来,未见实迹所谓如何耳。”积极借鉴、吸纳儒学经典的“人之伦常”,创新发展“太极”“大道”观念,比拟伊斯兰教中的“真主”信仰,构建了伊斯兰教中国化的理论基础。 4.价值理念上吸收儒家“仁义”“忠孝”思想,形成爱国爱教相统一的优良传统。“山东学派”从“五大功修”中引发“仁义”“忠孝”思想,与儒家伦理相联系,促进了伊斯兰教扎根中国儒学土壤。在实践中,穆斯林群众始终坚持忠君爱国立场,从明清时期以皇家为荣、以君权护教扬名,到创办矿业、大兴民族资产企业,到组建回民支队、参加抗日和解放战争,再到新时期积极投身经济文化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无不体现了伊斯兰教爱国爱教相统一的优良传统。 5.实践上融合儒家“修身明道”,强调“知行合一”,注重信教群众教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山东学派”认为“讲经本身就是修行,且修行不离日常生活”,侧重“修身讲道”,在讲经解经时注重教化信教群众。同时,注重“教政分离”和“教众结合”,教职人员不干预、不介入行政事务,只是在教众有需求的时候,参与婚丧嫁娶等事务,为信教群众提供服务。 6.在标准上推崇儒家“一以贯之”,探索思想层面的会通融合。提出“无论何教,在在以儒律之,近于儒则为正,远于儒则为邪,斯千古不刊之论矣”等观点,促进了伊斯兰教教义理解阐释的与时俱进,用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吾道一以贯之”思想,去阐释中国伊斯兰教“认主独一”的思想,在思想和行为两个方面都加强了对儒家文化的主动认同和主动靠拢。 明清两朝,是中国伊斯兰教思想大发展、逐步成熟的阶段。具体到济宁地区,明末清初伊斯兰常志美、李永寿创办经堂教育“山东学派”,授徒上千人,其弟子成为名经师的有上百人,他们学成后或在山东开学,或返回原籍讲学、或留居他地授徒,对华北、东北地区伊斯兰教的发展产生了显著影响。“山东学派”提倡“义以穆为主,文以孔为用”,常志美著作《识认大略》即以儒家观点全方位解读了伊斯兰教的基本概念,可谓是“以儒诠经”的先行者,后来运河地区其他具有高层次学术素养的伊斯兰教学者如王岱舆、张中、伍遵契、刘智、马德新等人,他们“以中土之汉文,展天房之奥义”相继开展了汉文翻译伊斯兰教经典和著作的活动,在译注过程将儒家文化与伊斯兰教义相结合,对伊斯兰教经典做出了中国特定现实生活化的论证,让伊斯兰教更深层次地贴近中国传统文化,建立起浓郁中国风格的伊斯兰教的理论体系。可以说,运河地区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关键地带,这里产生了一批中国化的伊斯兰教思想,对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应当坚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激活伊斯兰教教义教理、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和时代价值,深入挖掘聚焦伊斯兰教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通处、契合点,聚焦伊斯兰教教义教规中所蕴含的和合、忠孝、仁爱等理念,进行深入解读和充分论证,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引导宗教界认清中华文化和宗教文化一体多元的关系,不断增进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和自信。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实质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和而不同”,不同的思想观念、宗教信仰应当求同存异,和谐相处。因此,在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进程中,应该由“向西看”向“向东看”转变,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开放包容的精神和文化自信的自觉,搭建宗教平等对话的平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以伊斯兰教为主要信仰的国家,在宗教思想、宗教道德、教义教理等方面的借鉴和交流,讲好中国宗教故事,形成具有中国品格的宗教思想、宗教精神,充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和魅力。 原载:《孔子文化》季刊 第44期 作者:齐金江,孔子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