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内首部以丛书形式诠释中华传统八德的通俗理论读物——《中华传统八德诠解丛书》,近日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该丛书由著名学者、中国孔子研究院院长杨朝明、曲阜师范大学中华礼乐文明研究所所长宋立林担纲主编,分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8册,共计70余万字,既立足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又赋予八德新的时代内涵,对于提高广大读者特别是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坚定文化自信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本公众号将对丛书部分章节予以陆续刊载,以飨读者。 与其他古国的往圣先贤相比,中国古代圣贤更为重视社会管理与民生安康。如何管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进而实现天下有道、人民和睦幸福,总是他们考虑最多的核心问题。 由古文献可见,无论是上古尧舜的垂拱而治,还是三代圣王的文治武功,无不力图在整个天下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正义。商周鼎革之后,周王朝借鉴殷商的覆亡教训,在对历史的拷问反思中感受到天命之无常、民众力量的可畏,并从更深层次认识到敬德保民的重要性。尤为重要的是,周初统治者继承、损益虞夏商以来的礼乐文化,推陈出新,从而培育出更为发达灿烂的礼乐文明。而整个周代制度的宗旨,按照国学大师王国维的说法,就是要将君臣上下关系纳入道德、道义的范畴,也就是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人、庶民凝聚成一个道德、道义的群体。这实际也是周代礼乐社会的核心理念。对此,孔子曾不无激动地讲:“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真切表达了自己对周代礼乐的感佩、赞同之意。 在孔子看来,治国应以德和礼为主:“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他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所谓“为政以德”,强调的是为政者要加强对自身德的要求,以身作则,修己安人,为民表率;而所谓“齐之以礼”,则指的是为政者要以礼制、礼义来规范人民,引导人民,最后形成礼治社会。德治、礼治的精神核心,就是保障公平正义在全社会中的最大化实现,而不伤及人间温情。 有这样一个案例:孔子任掌管刑狱案件的鲁国大司寇时,有一对父子相互状告,其实不过是家庭矛盾而已,但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处理起来颇为棘手。孔子就将那对父子关进同一间监狱,过了三个月,既不审理,也不判决。后来,做父亲的请求不要审判,孔子就将他俩都放了。或许在某些人看来,孔子这是典型的“不作为”。然而,面对这种特殊关系的原告、被告,如果真正对簿公堂,以法处置,那这对父子以后又将如何共处?那岂非人伦道德的悲剧吗?因此,孔子的处理方式,实际是不言之教,引导父子二人亲情、道德的自觉,从而保护了亲情,维系了伦理,其间贯穿着德治、礼治的精髓。这正是孔子的高明之处。 清康熙年间也曾有一个类似的案例。据蓝鼎元《鹿洲公案》记载,在蓝氏担任潮阳县令时,有陈姓兄弟二人,为其父所遗的七亩田产而争执不休,以致对簿公堂。蓝鼎元揆情度理,采取了一个特殊的处理方式。他命人将此陈氏兄弟用绳索系在一起,行走坐卧皆不得相离,并暗中予以观察。初时,二人或怒目相视,或背向而坐,谁都不肯向对方说一句话;一两天后,兄弟二人逐渐能够相向而坐;又过两三天,二人开始相对叹惜,时不时地还能对谈几句;不久后,兄弟二人就能够坐在一起吃饭了。这时,蓝鼎元方命人将二人提到大堂审问。 蓝鼎元这样对他们讲:“都是你们父母的不是,生下你们兄弟俩,竟因区区田产而涉狱讼。现在,你们各有两个儿子,若他们再因争夺遗产而涉讼,那就无休无止了。为杜绝此患,我打算命你们各将一子送入养济院,将来为群丐之首,你们看可好?”兄弟二人对视一眼,立即叩头如捣蒜,争相承认错误,都表示愿意让出田产,只求不伤兄弟之情。蓝鼎元又命他们回家与妻子相商。第二天,两家人共请族长出面,向官府申请撤诉,都表示不要田产。最后,蓝氏乃断此田地为祭祖之产,由两家轮流收取田租以为祭祖之用。 蓝鼎元处理兄弟讼田的过程,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孔子断父子之讼的影子,同样贯穿着鲜明的儒家礼治精神。毫无疑问,这种处理方式,比一般冷冰冰地依据法律断案,更具人性化,更显智慧。 概言之,传统礼治、德治思想关注的重心,就是维护社会的伦理纲常秩序,以将整个国家、社会凝聚成和谐有机的整体。在这一过程中,人人都按社会角色的规定,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也就实现了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摘自:《中华传统八德诠解丛书——义德诠解》,杨朝明、宋立林主编,文章作者:崔海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