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经通义&隐公元年(3) 作者:尔雅台 来源:“尔雅台切问”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二年岁次壬寅二月十八日壬申 耶稣2022年3月20日 三、正伦常 《公羊》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公”,相关语,群而无首曰公。“成公意”:一,成“大公”之意,成“群而无首”之公意;二,成“隐为桓立”,讲历史,正伦常。(毓老师语) 前者是“微言”,后者是“大义”。义者以治事,言者以显义也(王船山语)。一般人不易明白者,为微言;大义,能行出者,“大”为赞词。《读经示要》曰:“春秋有大义,有微言。大义者,如于当时行事,一裁之以礼义…微言者,即夫子所以制万世法而不便于时主者也。”孔子作春秋,托王于鲁,借鲁国君之“尸位”,附以“圣王”之魂,以成公天下之意。所以,公是相关语,一为圣王,一隐公。当然,大乱之世,“圣王”隐了,故孔子只能把圣王挂在墙上,悬置在哪,以断治乱。这是微言。隐公,春秋十二公之首,其立不正,而有让意,然未成于让而见弑,贤而不果。春秋正之,贵隐公长善之志,隐善也。乱世开始了,善行也只得隐起来了。隐,亦是相关语。故春秋以隐公为拨乱之始,这是大义。“微言”,微而不显之言,体;“大义”,一切决之以礼义,用。“成公意”,成公天下之意,则是体用不二、体用一如。 (一)大居正,在德 君者群也,君之始年,群之始年也。故不言公即位(隐公即位是乱制),群龙无首吉,公天下也。《繁露》曰:“君者,不失其群者也。”春秋失之,故孔子不得不托王于鲁。荀子《王制》曰:“君者,善群也。”时王不善,故不得不假文王也。《白虎通》曰:“君,群也,群下所归心也。”故孔子假文王,寄托圣王之理想。孟子曰:“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尔雅》曰:“林烝天帝,皇王后辟,君也。”林、烝皆众义,皇、王皆大义;天是至上义、至遍义,帝是审谛义;后是继述义,辟是执法义;总此诸义,故知君为德称。故夷狄之君,《春秋》所不君也。古者,帝王皆表德之称。《说文》“帝,谛也”,“谛,审也”。诗《毛传》曰“审谛如帝”,审谛是义理昭著之意,犹言“克明峻德”,谓此一理显现,谛实不虚,名之曰帝。王,天下之号。“王者,往也,王下所归往。”《繁露》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孔子曰“一贯三为王”,言其与天地合德,人所归往,故谓之王。《易乾凿度》曰:“易有君人之号五:帝者天称,王者美称,天子者爵称,大君者与上行异,大人者圣明德备也。变文以著名题,德以别操。”五号原无胜劣,只是变文,迹有隐显,本惟是一。故孔子论政,皆原本于德。《尧曰》一篇,约尧、舜、禹、汤、武之言,皆修德责己之事。如汤之言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武王之言曰:“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二帝三王之用心如此。《诗》曰“不显惟德,百辟其刑(型)之”,君子笃恭而天下平。诗曰“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子曰声色之于以化民,末也。此为政以德之极致也。圣王公天下,以德为本。有德,才能大居正。 (二)王法,即是周礼 子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居德奉元,其要在礼。而三代之礼制,至周而大备,故孔子“从周”。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郁郁乎文,文盛貌。《汉书·礼乐志》曰:“周监于二代,礼文尤具,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故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可见其盛。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此明礼制因袭损益之极,备于周礼也。故谓后之继周者,得周礼则盛,失周礼则衰。因往推来,虽百世之远,不过如此而已矣。 春秋乱世,孔子假文王以正王法。王法,即周礼也。当然,假文王不单指文王,乃文德之王,大居正之王,兼包尧、舜、禹、汤、文、武之盛德也。同样,孔子崇周礼,不单指周礼,乃周备之礼,周遍之礼,是以三代相继为典范而备于三王的“新周礼”。故公羊家有孔子改制之说,“以春秋当新王”,实际上是改周之旧制而立“春秋新制”。孔子深知,三王之道,若循连环,周而复始,穷则反本,天地人三才备焉,王道通三也。故孔子作春秋,损周之文益夏之忠,变周之文从殷之质,兼三王之礼以彰王道,以治百世。故曰“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这就是“春秋新制”。“春秋新制”,即是“新周礼”,是以周礼为蓝本而兼备三代,当然主干还是周公制礼。 周公制礼的基础性创制,即嫡庶之制。周代王制的宗法与封建俱由嫡庶之制而生,这是理解圣王礼制的钥匙。观堂先生曰:“所谓立子以贵不以长,立适(嫡)以长不以贤者,乃传子法之精髓……盖天下之大利莫如定,其大害莫如争。任天者定,任人者争;定之以天,争乃不生。故天子诸侯之传世也,继统法之立子与立嫡也,后世用人之以资格也,皆任天而不参以人,所以求定而息争也。古人非不知官天下之名美于家天下,立贤之利过于立嫡,人才之用优于资格,而终不以此易彼者,盖惧夫名之可藉而争之易生,其敝将不可胜穷,而民将无时或息也。故衡利而取重,絜害而取轻,而定为立子立嫡之法,以利天下后世;而此制实自周公定之。”(《殷周制度论》)系之于天,而不系之于人,系之于人是乱制。 周人嫡庶之制,本为天子诸侯继统法而设,复以此制通之大夫以下,则不为君统而为宗统,于是宗法生焉。《丧服·小记》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是故有继别之大宗,有继高祖之宗,有继曾祖之宗,有继祖之宗,有继祢之宗,是为五宗。其所宗者皆嫡也,宗之者皆庶也。此制为大夫以下设,而不上及天子诸侯。”是礼家之大宗限于大夫以下者,诗人直以称天子诸侯。惟在天子诸侯,则宗统与君统合,故不必以宗名。大夫、士以下皆以贤才进,不必是嫡子,故宗法乃成一独立之统系。是故大夫以下,君统之外复戴宗统,此由嫡庶之制自然而生者也。(《殷周制度论》) 又与嫡庶之制相辅者,分封子弟之制是也。周人即立嫡长,则天位素定,其余嫡子庶子,皆视其贵贱贤否,畴以国邑。有了国邑土地便可以生养,宗法是父子一伦,生养则是夫妇一伦,合言之,则是士大夫之“家”,或诸侯之“国”。所以,分封制或封建制,实质上是构建了一个家国天下的治理秩序。这个天下秩序构建在宗族之家中,齐家之学不仅成为秩序之源,亦构成最广大秩序——天下秩序——之归宿。天下之安不过诸家之齐,故《大学》谓不出家而成教于国。最直捷的办法是“必由于学”,“学”的最自然、最理想、最有效的机构是万万千千根据宗法而形成的大小宗族。更恰当地说,通过弥散于生活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的周礼,将宇宙变成了一个人伦教化的宇宙。这个构造充分显示了周公制礼的卓越智慧与伟大德性。 当然,根据船山先生的逻辑,封建之制乃是“法”,而封建的理由、根据与精神则是“道”。这个道,即是民性,《王制》曰“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其性也,不可推移”是也。民性根植于地方性之中,具有复杂的多元的差异性。将根基于地方性而具有自己特质的五方民性纳入同一个政教空间结构之中,即“王制”之中去,由此得以“通天下之志,成天下之务”,封建正是这样一种政制方式。封建作为一种方式,在以尊重地方的方式还天下于天下、“不必易其俗,不必易其宜”的同时,又必须“修其教”“齐其政”,必两者结合,方为封建之道。《礼记·曲礼上》云:“礼从宜,使从俗。”在充分尊重“地之义”“民之情”的同时又必须与“天之经”相协调。这种对民性的转化和提升,与对于政治共同体的地方性生活方式的顺应统一起来,才是藏天下于地方、由地方以见天下的根本方式。(陈赟《周礼与家天下的王制》) 因此,观堂先生对周公制礼极是盛赞:“自其里言之,则其制度文物与其立制之本意,乃出于万世治安之大计,其心术与规摩,迥非后世帝王所能梦见也。”故孔子梦见周公,梦见周礼也。“春秋新制”,本于周礼也。故董生曰:“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春秋就是一部新周礼。伊川曰:“夫子作春秋,为百王不易之大法。”大法即宪典,春秋就是一部大宪典。胡文定曰:“《春秋》公好恶则发乎《诗》之情,酌古今则贯乎《书》之事,兴常典则体乎《礼》之经,本忠恕则导乎《乐》之和,著权制则尽乎《易》之变。百王之法度,万世之准绳,皆在此书。故五经之有《春秋》,就法律之有断例也。”春秋主断,站在大法官的视角断天下事也。当然,春秋是判例断法,经文都是判例,新周礼则是判例背后的依据或“法理”。 (三)隐公即位,是大不正 太史公曰: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正者,正伦也。合于周礼便是正,否则就是不正。(实际是“新周礼”,除非是要明确讨论二者的差异,否则不加区别统一称为周礼。)“公何以不言即位”,不正也。隐公之即位违背了“嫡长继承制”,是大不正。春秋开篇建五始是正讲,大居正,大是赞词,现在讲不书即位,是反讲,大不正,以周礼断乱世之原也。 《公羊》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返)之桓。曷为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隐长又贤,诸大夫扳(引)隐而立之。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適(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公羊》讲的是大白话,当时的大白话,有点哆嗦,要点是“立適(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就是周礼。当然,这不仅是指国君、天子的继位法,而是以宗法为基础的伦常,在周礼,家国天下是一体同构的。所谓“子以母贵,母以子贵”,这里就有宗法伦常在,可详看注疏,此不赘述。桓是嫡子,有继承权。隐虽长而贤,但只是庶长,故不宜立。这是正讲。反讲就是不当立而立。不当立而立,主要原因有二个:一是国人莫知二人之尊卑,“惠公不早分别”也,夫妇之道不正,不能早定名分,故隐恒之祸生;二是诸大夫因隐长而贤而立之,诸大夫恐多有私心,各有各的算盘,乃至不顾伦常。当然,春秋之义,“既往不咎”,“不追治前事”。春秋是孔子的理想国,周、宋、春秋(鲁)三统,春秋是个“况”的时代,以春秋当新王(毓老师语)。而这些诸大夫违背伦常的行为在春秋之前,故不便追究。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领导人的责任:教,戒。不合乎法、礼义的即暴虐无道。春秋前之昏,怎懂得教与戒?故“明王者受命,不追治前事”。 那么隐是个什么态度,他为什么同意即位?隐有辞让,但并没有及时维护桓合法的继承权。且“是时公子非一”,大概觊觎的人还不少,故“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伦常全乱了。隐还有一个理由,“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桓太小了,恐不能服众。咋看都是一个借口。总之,隐还是即位了,大不正地即位了。 当然,是时礼乐崩坏,天下大乱,隐有让心,其实也非常难得了,起码让孔子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丝光亮。故孔子大书特书“隐为桓立”,以明其让,以正伦常。“隐为桓立”为况,微言,示让,成公意。只要有一点善意,就要张之成之。《繁露·竹林》曰:“前枉而后义者,谓之中权,虽不能成,《春秋》善之,鲁隐公、郑祭仲是也。” 《尚书》首让,《春秋》为礼义之大宗,《春秋》与《尚书》相表里。孔子修《尚书》,以尧、舜为首;修《春秋》,以隐、桓为始,皆明让。但最好的时代是归往,与让不同,王,往也,天下所归往。 故孔子时常梦见周公。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是其寤寐常存行周公之道也。观堂先生曰:“舍弟传子之法,实自周始。当武王之崩,天下未定,国赖长君;周公即相武王克殷胜纣,勋劳最高,以德以长,以历代之制,则继武王而自立,固其所矣。而周公乃立成王而已摄之,后又反政焉。摄政者,所以济变也;立成王者,所以居正也。自是以后,子继之法遂为百王不易之制矣。”这就是圣人制礼作乐的气魄。而这气魄,到其后代隐公这里只依稀残存一点宝贵的让心了。 托于隐公是不得已,故隐;梦见周公是心之所往,然早已逝去,亦隐也。故孔子作春秋,只好起一理想国,来推演圣王之治,以俟后圣。 四、备四时 (待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