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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源】《系辞》断辞意义论

http://www.newdu.com 2023-01-27 儒家网 newdu 参加讨论

    《系辞》断辞意义论
    作者:吴国源
    来源:《周易研究》2016年第3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十一月廿五日己卯
               耶稣2016年12月23日
    内容提要:《系辞》最早系统诠释了《周易》本经中断辞的意义问题,明确界定了断辞的内涵,阐明了断辞的意义来源及其意义功能,并对断辞内涵的不同类型及其关联给予了奠基性的阐述。历代笺注诠解针对这些问题做进一步深入阐释,在易学史和思想史上提出了诸多深刻的哲学问题,它们与《系辞》共同成为断辞意义问题的现代学术研究资源。
    关键词:《系辞》/断辞/文本语义/思想意义
    《周易》本经断辞的思想意义问题渊源有自,对其探讨也由来已久。在《周易》本经文本中,断辞相关现象错综复杂、纠葛难辨,而断辞的理解问题其意义又深刻重大、难以忽略。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认为断辞意义与本经文本结构及其语义构成联系紧密。就文本结构而言,断辞为易象、易辞之意义及功能的归旨;就文本语义构成而言,断辞为具有等级并系列成套的价值词,它们成为卦爻辞语义指向价值判断的枢纽。对此,对于《周易》本经文本中断辞的意义问题,《系辞》给予了最早的系统诠释。历代学者通过笺注诠解《系辞》文本,继而结合《周易》本经文本的象(符号意义)辞(文本语义)关系,对断辞的思想意义问题给予了深刻阐述。这一过程为现代学术语境里展开《周易》本经断辞思想意义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学术史基础,也综合体现了中国思想传统在文本、语言与思想之间的学术话语和解释方法特质,值得高度重视。
    一、“断辞”的内涵界定
    “断辞”一语源自《系辞》。《系辞上》第十一章“系辞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第十二章“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这是对断辞最早也最为准确的阐述,即通过语言文本完成以吉凶为基本价值词的价值判断,正如《周易正义》注曰:“‘系辞焉,所以告’者,系辞于象卦下,所以告其得失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者,谓于系辞之中定其行事,吉凶所以断其行事得失。”①这里“于系辞之中定其行事”,指在具有语义、承载意义的文本中完成经验行为、经验事件的描述或陈述;而“吉凶所以断其行事得失”,即指对这些经验行为、经验事件的意义给予规范判定、价值评价。这类理解活动既属于现代学术语境中伦理学的价值判断,也含有反思解释学的文本理论与行动理论的关联问题。
    《系辞下》第六章则从文本语义构成角度直接指明“断辞”的内涵:“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所谓“正言断辞则备矣”,正是申明本经文本自身语义可“正”而“言”之,“正言”因“断辞”这一判断环节则使本经文本语义完备自明。此层精义先贤多有继承阐发,《周易正义》曰:“‘断辞则备矣’者,言开而当名,及辨物正言,凡此二事,决断于爻卦之辞,则备具矣。”《周易集解纂疏》引干宝注:“‘正言’,言正义也。‘断辞’,断吉凶也。如此,则备于经矣。”李道平疏曰:“言必有义,故‘正义也’。辞有吉凶,故‘断辞’为‘断吉凶’。《上传》曰‘系辞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如此者,皆备于经矣。”②
    后世又有“断辞”、“占辞”术语分用或合用之例。关于断辞、占辞的区分讨论则可能起始于朱熹。朱熹认为当在《周易》本经为说理之书的主流观点之上,补上其本为卜筮之书的基本特征,卦爻辞皆以占语为背景来解,当可化解诸多文本语义之间关联性的迂回曲折解释问题③。依此,“断辞”即以“告占者之辞”(所谓占辞)相称,这其实是否定了程颐解《易》从语义到意义的基本思路,也间接否定了本经文本自身在易辞层面所具有的整体语义关联性,从而弱化了“断辞”(“定之以吉凶”或“断吉凶”)在语义逻辑中发挥的核心价值判断功能。取而代之的是,在卜筮这一大前提下,具有随机性的卜筮行为首先从卦象及其符号秩序中获得基本意义,然后将各条卦爻辞视为对此意义的情境描述(象辞)和对此意义所蕴含的吉凶结果的告知(占辞)。朱熹对易辞的分类就是建立在这一解释思路之中。在这个意义上,占辞所起的作用其实是意义的陈述判断而非价值判断了,也就是说,在象数之中已经蕴含有各类意义的陈述判断,易辞不过是对占者的具体申述和结论的告知,所谓“告占者之辞”。因而,这里的“断辞”与“占辞”之分已经不是简单的术语表达问题了,而是吉凶悔吝这些价值词在本经文本语义构成中的地位及其语义功能问题了。在朱熹那里,占辞并没有承担独立的行为规范、价值评价的道德语言功能,仅为将已有意义的结果转告给占者而已。如此,这些价值词仅为转告不同意义结果之语词符号而已,它们不能不有,但其自身语义内涵的细微区分和等级程度不必也不能深究了④(因而《周易本义》注释这些断辞时,多以“其象占如此”“其占如是”“其戒占如此”等略而代之)。由此,我们可以将《系辞》的断辞与朱熹的占辞之分,简单概括为两句话:(1)断辞既是判定经验生活现象之吉凶,也是在本经文本中承担卦爻辞语义及其意义的吉凶判断(就此而言,判断理据在文本自身语义构成关系中);(2)占辞则是转告卜筮活动的吉凶结果,并在本经文本中将象数推研和象辞描述所呈现意义结果给予陈述表达(其意义来源不是语义,其意义结果的依据在本经文本之外)。
    与朱熹以占辞取代断辞不同,蔡渊则将占辞与断辞区分并置,将利字组价值词(以“利”字开头引导的成组价值词)归为占辞,将“元亨利贞”归为理辞,其他的价值词统归为断辞:
    文王、周公所系之辞,有以理言者,如“元亨利贞”、“直方大”之类是也;有以事言者,如“观盥而不荐”、“师出以律”之类是也;有以象言者,如“履虎尾”、“见龙在田”之类是也;有以占辞言者,如“利建侯行师”、“利用为大作”之类是也;有以断辞言者,如“征凶”、“无攸利”、“悔亡”、“吉”、“无咎”之类是也。卦爻所系,大略不出乎此矣。⑤
    蔡氏所分占辞一类,可能源于朱熹。⑥而断辞独立划分出来,则肯定了断辞在语义上的特殊性,因此他对所划分断辞的各类文例、内涵还给予了深入论述⑦。同时,又将元亨利贞归为理辞,这又是其一大特点。我们则将其理辞部分的元亨利贞与占辞都归入断辞,这从语义功能角度来看可能更为合理。
    近现代以来,学者们综合比较商周以来的出土占筮资料,对本经文本的这些价值词又给予了一些说法。诸如,李镜池将它们称为占词或贞兆之词⑧,而高亨索性将它们合称为断占之辞,认为它们“乃论断休咎之语句也”⑨。虽然以上所用术语不同,但就本经文本语类划分而言所指皆同,只不过使用不同术语反映了对本经文本根本性质的一些不同理解而已。整体而言,近现代易学研究对于断辞自身内涵及其语义功能的讨论已经弱化,不及《系辞》及历代笺注诠解那样系统深刻。我们的工作是继承《系辞》B以来关于断辞的系统理解,并尝试用现代学术话语展开断辞的思想意义探索。不过这种转化需要纳入本经文本整体语义研究之中并得到其相应的支撑,否则断辞的道德语言意义即成无源之水——也就是说,缺乏文本语义提供的命题与语境。
    在这个意义上,再来看《系辞上》第十二章:“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从“系辞”的“尽言”到“系辞”的“断吉凶”,阐明了断辞具有文本中语言命题形态的价值判断性质。在通向意义澄明之路上,这样的断辞有所谓“言”之于“象”“意”的适用界域⑩,在“系辞”所形成的文本(《周易》本经)中,断辞充分发挥其“言”的功能(“尽其言”),即通过语言命题形态实现的价值判断(“断其吉凶”),来激发并规范人类行动的力量(“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这其实就是中国思想传统话语中关于从文本到行动之关系问题的较早阐述。王弼《周易略例》继承了这一思路:“故名其卦,则吉凶从其类;存其时,则动静应其用。寻名以观其吉凶,举时以观其动静,则一体之变,由斯见矣。”(《明卦适变通爻》)如果说《系辞》“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从文本创作的角度来理解断辞的语言力量,那么这里的“寻名以观其吉凶”则从文本解释的角度来申明断辞的语言学理解路径。占卜以“兆象”来观吉凶,而发展到《周易》本经文本,则是占卜、象数、易辞并用来观吉凶,而到了王弼专以“寻名”来观吉凶,断辞的语义性质及其语言力量更为强烈,为断辞的价值判断功能铺平了思想历程的文本解释学之路。在这条路上如何“寻名”?让我们再次回溯至先秦“名实”论,也让我们具有更为明确的问题意识:语言与思想之间的关系在中国思想传统中究竟体现为什么样的意义理论和解释学问题呢?这些问题对于各时期重要的思想文本究竟产生怎样的内在影响呢?
    二、关于断辞整体性质的阐述
    《系辞》从多方面深刻阐述了《周易》本经文本中断辞的整体性质,至今仍是易学研究和中国思想研究的重要探索领域。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基础问题:(1)断辞内涵的意义来源,也就是说,断辞所表达的价值思维和判断活动,其经验基础何在?(2)断辞的意义功能问题。
    (一)断辞内涵的意义来源
    《系辞》阐述断辞内涵的意义来源,既在本经文本之内,也在本经文本之外。在本经文本之内者,其意义来源表现为符号形式(象数)所承载的历史经验和自然经验。属于自然经验者,如“八卦定吉凶”(11),“天垂象,定吉凶,圣人象之”(12);属于历史经验者,如“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系辞上》第十一章);“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系辞下》第十章);“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系辞下》第一章);“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系辞下》第三章)在本经文本之外者,有源于社会行为的类意识,如“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系辞上》第一章);有源于社会人情的共通心理,如“吉凶与民同患”(《系辞上》第十一章)。
    吉凶的判断不仅是善恶伦理标准和易学自身的符号意识,更有人情的共通性,由此将经验与符号以及语言建立起某些联系。历代的注释不同程度反映了这些理解。《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吉凶与民同患’,谓‘作《易》者其有忧患也’。”(13)将诠释方向引到《系辞下》第十一章:“《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这就将断辞意义之源的情感共通性和人性经验,与政治经验意识联系起来,从而共同阐明:断辞之所以能赋予本经文本语义内涵以明确的价值判断,其意义来源于人情经验与政治经验这样的生活世界之中。从意义之源的生活经验到文本语义的思想判断,发生了从行动到文本的转化,也就是从经验到语言、再到思想的凝聚提炼过程。这是我们研究断辞思想意义必须关注的基础问题之一。当然,《系辞》的阐述能否作为依据,我们暂且不做定论,但从文本解释的角度来看,《系辞》思想非常深刻,融合了历史、语言与思想等视域,从而完成了对本经文本的系统解释。而后世的诠释者在本经文本和易传《系辞》文本中,又给予了新的并合乎文本自身界域的阐释,更将断辞的思想意义合理地融入更深刻更宽广的历史视域之中。
    《系辞下》第十二章则综合本经文本内外之源,对断辞内涵的意义来源问题给予了深刻阐述: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吝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
    这是一段关于断辞内涵之源极为重要的表述,历代注释皆高度重视,李光地《周易折中》对此章历代注释加以案语完成精要的总结:“时有顺逆而爱恶生焉,位有离合而远近判焉,德有淑慝而情伪起焉,此三者易之情也,吉利凶害悔吝之辞,所由兴也。”(《御纂周易折中》,载《易学集成》第1749页)在中国思想传统自身话语体系里,断辞内涵在本经文本内外的意义之源在此得到经典解释,亦即:“须知易爻吉凶,皆在时、位、德三字上取。”(《御纂周易折中》,载《易学集成》第1748页)
    《系辞》第十二章对“吉”“凶”之源给予了本原性的理解。“乾”“坤”为吉凶的形式显示出发点,所谓“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定天下之吉凶”。外在的社会类意识来源表现为:“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而生焉;内在的社会心理经验来源表现为:“爻彖以情言……吉凶以情迁”;文本之内的符号形式来源表现为:“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与上述“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相类。通过《系辞》,我们首先明确认识到断辞内涵源于经验世界或者说生活世界的经验呈现,而断辞的意义功能正是从经验感知发展到判断行为,它们在《周易》本经文本中既完成了符号形式的赋意,也纳入语言的语义逻辑关系中,从而使得断辞所承载的意义能够实现更具普遍化的价值判断。需要注意的是,经验生活的言语行为与文本世界的语义表述方式不同,《系辞》在本章末的阐述已有端倪:
    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
    言语行为自身所呈现的判断,仍然属于经验感知范围,与文本语义逻辑关系中的价值判断有性质和功能上的重要区分。但从意义关联度看,通过行为心理在言语活动所表现的情境状况来揭示断辞的经验内涵,与本经文本中通过语言结构所把握的语义内涵保持着联系。
    最后补充的是,《周易折中》注《系辞上》第二章“系辞焉以明吉凶”条引《朱子语类》曰:“《易》当初只是为卜筮而作,《文言》《彖》《象》却是推说作义理上去,观乾坤二卦便可见。孔子曰‘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不是卜筮,如何明吉凶。”(《御纂周易折中》,载《易学集成》第1696-1697页)这是将断辞内涵的意义之源推向卜筮活动所赋予的那些历史经验判断,更为明确地强调了断辞意义之源属于本经文本之外的内容。但卜筮如何能提供断辞意义之源?如前所述,朱熹可能认为这已经不是“易底道理”了。成中英先生其实也继承了朱熹的基本观点,但认为占卜活动本身就蕴含有深刻的哲学内涵,并使用现代学术话语创造性地诠释了占卜活动的哲学思维意义,探究占卜对易象、易辞的文本赋意方式,从而定位断辞的性质及内涵(14):
    (1)“易的哲学性的本质之所以能逐渐从占筮中脱化而出,是由于易占本身的哲学内涵就已经隐含于占筮的应用和操作系统之中。”(15)
    (2)“卦的符号系统都有原始的意义的解释,这是透过卜筮在具体的时空条件下呈现出来的人的知觉和判断,融合了宇宙观、人生观和人性的反省,也表现了人的主动能力。卦爻辞的发生绝非单纯的主观因素所决定,而是在卜筮选择的时空焦点上结合外象和内心引发的反思,故同时有象、数、意、知等成分。这也就是卦的意义的多项来源。”(16)
    (3)“《易经》并且假定了一个评估诸种人生价值范畴的完备体系,此可见诸‘吉’、‘凶’、‘悔’、‘吝’、‘咎’、‘厉’、‘用’等用语。这也许就显示出,这种占卜形而上学是从象征形而上学发展出来,正如第三种形而上学,也就是体现在《易传》中,具有高度统摄性的诠释形而上学,乃从前两者发展出来。”(17)
    (二)断辞的意义功能
    《系辞》“吉凶生大业”和“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道尽了断辞在其意义之源和在文本之内的意义功能。“大业”与经验生活的“吉凶”现象有何关系?“大业”与本经文本的断辞语言有何关系?历代诠释给予了引申阐述。《周易正义》注曰:“万事各有吉凶,广大悉备,故能王天下大事业也。”《周易集解》引荀爽曰:“一消一息,万物丰殖,富有之谓大业。”李道平疏曰:“吉凶相推,万物成化,若触类而长,备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义也。”(18)一方面将生活现象与行动事件中出现的好坏得失这些历史经验同吉凶联系起来,另一方面将自然经验中的生死存亡循环规律同吉凶联系起来,从而在历代整体诠释中,揭示了一个深刻的价值判断的经验基础:即吉凶这些生活现象或经验行为后果,本身就是人生事业必然存在的组成部分,如何在吉凶之间把握好心理状态诸如忧虞悔吝,如何处理好行动原则诸如好坏得失,这就成为事业与生活的重大问题。用现代学术话语来说,吉、凶这样一种生活世界的存在本质状态,构成了人的存在基本结构。它们通过本经符号形式及其语言文本来表达,能够在意义层面给行动以明确的规范、目的、要求等价值判断,从而影响行动的成效,这就成为断辞价值判断发挥语言力量来指导或影响行动的意义功能体现,所谓“吉凶相推,万物成化,若触类而长,备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义也”,所谓“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
    三、断辞意义内涵的分类阐述
    (1)“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系辞上》第二章)
    (2)“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补过也。”(《系辞上》第三章)
    (3)“忧悔吝者存乎介,震无咎者存乎悔。”(《系辞上》第三章)
    《系辞》对本经各类断辞内涵的分类阐述虽然不多,但就这寥寥数条成为断辞内涵分类的关键,历代笺注诠解以此为思想发端,综合本经文本结构及文例,为我们今天研究断辞的思想意义问题提供了非常宝贵的传统学术资源。
    首先,由断辞分类及其文例,寻得一套断辞解释体例。诸如孔颖达《周易正义》注(1)条:“然《易》之诸卦及爻不言吉凶者,义有数等。或吉凶据文可知,不须明言吉凶者”;“亦有爻处吉凶之际,吉凶未定,行善则吉,行恶则凶,是吉凶未定,亦不言吉凶”;“又诸称无咎者,若不有善应则有咎,若有善应则无咎,此亦不定言吉凶也。诸称吉凶者,皆嫌其吉凶不明,故言吉凶以正之”;“亦有于事无嫌吉凶,灼然可知而更明言吉凶者”;“或有一卦之内或一爻之中,得失相形,须言吉凶”;“亦有一事相形,终始有异”(19)。其实这类由断辞分类及其文例展开断辞解释体例的探索,在王弼那里已有承续,《周易略例》:“凡言无咎者,本皆有咎者也,防得其道,故得无咎也。吉,无咎者,本亦有咎,由吉故得免也。无咎,吉者,先免于咎,而后吉从之也。或亦处得其时,吉不待功,不犯于咎,则获吉也。或有罪自己招,无所怨咎,亦曰无咎。”(20)
    其次,建立断辞之间的意义关联体系,从而为卦爻辞的语义分析和意义理解提供更为细致入微的解释基础。诸如朱熹《周易本义》注(1):“‘吉凶’‘悔吝’者,《易》之辞也。‘失得’‘忧虞’者,事之变也。得则吉,失则凶,‘忧虞’虽未至凶,然已足以致悔而取羞矣。盖‘吉凶’相对,而‘悔吝’居其中间,悔自凶而趋吉,吝自吉而向凶也。故圣人观卦爻之中,或有此象,则系之以此辞也。”(21)再如李光地《周易折中》注(2)(3)案语:“吉凶则已著,故直言其失得而已。悔吝则忧微,故必推言其小疵也。至四者之外,又有所谓无咎者,不图吉利,求免罪愆之名也。其道至大,而贯乎吉凶悔吝之间,故《易》之中有曰‘吉,无咎’者,有曰‘凶,无咎’者,有曰‘吝,无咎’者,然其机皆在于‘悔’。盖唯能‘悔’,则吉而不狃于安也,凶而能动于困也,‘吝’而不包其羞也。是故《易》辞之教人也,于吉凶辨之而已,于悔吝也则忧之,谨其几也,忧之不已,又从而震之,曰诚能去吝而悔,不徒悔而补过,则可以无咎矣。”(《御纂周易折中》,载《易学集成》第1700页)
    第三,划分断辞之间的价值内涵等级秩序。如《周易正义》注《系辞上》第三章“辩吉凶者存乎辞”条疏韩康伯注“故下历言五者之差”曰:“谓于吉凶下历次言五者之差别,数五者,谓吉一,凶二,悔三,吝四,无咎五。”(22)再如《周易折中》注(1)引《朱子语类》曰:“悔属阳,吝属阴。悔是逞快作出事来有错失处,这便生悔,所以属阳。吝是那隈隈衰衰,不分明底,所以属阴。亦犹骄是气盈,吝是气歉。”(《御纂周易折中》,载《易学集成》第1697页)
    以上三方面问题的诠释,对于本经断辞内涵的分类理解很有启发意义。本经断辞的分类两端是吉与凶,中间则是悔、吝;咎、厉;有言,等等。这些断辞之间有一个判断的事态向度问题,依朱熹的解释,作为“象”的失与得、忧与虞,是一个流动变化的事态,所谓“‘失得’‘忧虞’者,事之变也”。这种流动变化的事态,在思维层面具有重要的特点。首先,吉凶悔吝是价值判断词,而失得是社会行为,忧虞是心理行为,因而断辞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文本语言的判断来把握这些行为的原则。其次,这类把握方式包含有一种时间维度的意向活动:悔的意向行为是立于当下而指向过去,所产生的心理行为(情绪)是虞;吝的意向行为是立于当下而指向未来,所产生的心理行为(情绪)是忧(23)。同样,吉的意向行为指向未来,用来完成对社会行为的判断(“得”);凶的意向行为指向现在,也是用来完成对社会行为的判断(“失”)(24)。诸如此类的判断活动(断辞)都有时间意向行为在其中,可以由此解释本经断辞更为丰富的思想意义。
    综上所述,《系辞》及其历代诠释对《周易》本经的断辞思想意义研究,既在传统学术话语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解释学价值,也成为我们在现代学术话语中展开断辞思想意义研究不可缺少的思想资源和必须参考的文本解释典范。
    注释:
    ①[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82页。这里“系辞于象卦下,所以告其得失”,是以《系辞上》第二章“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来解释“系辞焉,所以告”。这两句的内涵又在《系辞上》第十二章得到明确阐释:“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因“观象”而“立象”,因“观象”而“设卦”,因“观象”“设卦”而“系辞”,如此《周易》本经文本创作才得以最终完成。“系辞”又因确立断辞系统而使得本经文本完备确立,正如下文引李道平所说:“《上传》曰‘系辞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如此者,皆备于经矣。”正是观象、设卦与系辞的综合行为,才共同完成了本经文本的建构。它们之间在意义上是互补的,系辞之语言与设卦之符号、观象之意义同构。因而所系之辞虽然自身表现为象征、隐喻、说理等多重形态,但它们在语义上呈现为具有规则的多义性,而这个规则属于语义逻辑的内在关联性,并非通常的形式逻辑法则。
    ②[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658-659页。
    ③可参《朱子语类》卷六十七《易三·程子易传》:“据某看得来,圣人作《易》专为卜筮。后来儒者讳道是卜筮之书,全不要惹他卜筮之意,所以费力。今若要说,且可须用添一重卜筮意,自然通透。如《乾》初九‘潜龙’两字,是初九之象。‘勿用’两字,即是告占者之辞。”([宋]朱熹《朱子全书》第1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218页)
    ④《朱子语类》卷六十七《辞义》:“‘吉凶悔吝’,圣人说得极密。若是一向疏去,却不成道理。若一向密去,却又不是《易》底道理。”([宋]朱熹《朱子全书》第16册,第2240页)与《系辞》相比,这些价值词自身的丰富内涵在朱熹那里已不是也不能成为探究重点,与其“卜筮—象数—[象辞—占辞]”这样的本经解释体例有关,这不是本经语言层面的语义构成问题,而是本经象数层面的意义构成问题,因而占辞失去了在意义构成中的独立要素作用。朱熹说不能疏忽占辞,否则意义“不成道理”,也就是说,占辞是陈述卦爻意义的判断结果,缺乏判断结果则卦爻辞意义没有判断指向或结论。如此占辞发挥的作用属于陈述判断。朱熹又认为不能深究占辞,因为它对于卦爻意义而言仅为转告占者的一类判断表述,本经本为卜筮之书,其意义直接来源于象数与象辞所呈现的经验意义情境中,判断结果的依据不在本经之内,因而深究占辞内涵的任务就不是本经本身能够承担的(利字组断辞除外,见下文关于蔡渊易辞分类的讨论)。以上涉及朱熹本经思想解释方法的专题研究,本文无法展开阐述,仅在此扼要交代其中与本文论题(断辞是否具有价值判断性质)直接相关的基本思路。
    ⑤[宋]蔡渊《易象意言》,载《四库易类丛书》(18),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10-111页。
    ⑥朱熹注乾卦九二爻辞:“九二,虽未得位,而大人之德已著,常人不足以当之。故值此爻之变者,但为利见此人而已,盖亦谓在下之大人也。此以爻与占者相为主宾,自为一例。”([宋]朱熹《周易本义》,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0-31页)这里的“以爻与占者相为主宾,自为一例”,当是蔡渊划分根据所原。也正因为如此,朱子对利字组断辞的内涵有直接讨论,其内涵直接参与卦爻辞的事态描述内容之中。朱子对其他断辞内涵少有如此直接讨论。这类现象值得注意。
    ⑦详见蔡渊《易象意言》,诸如:(1)“贞吉”“贞凶”“贞厉”“贞吝”,其所系虽若不同,然皆一理也。其得本卦本爻之正者则曰“贞吉”,其失本卦本爻之正者则曰“贞凶”,其失之浅者则曰“贞厉”“贞吝”。(2)“无咎”有五义,《师》之彖“吉而无咎者也”,《节》之三“过由巳作而无所归咎者也”,《大过》之上“凶而不可咎者也”,《晋》之初“善补过而无咎者也”,《萃》之四“获吉乃能无咎者也”。按:对“无咎”断辞语义功能的这种划分似乎重复无意义,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下运用无咎来进行归类分析,但这里的划分有些牵强,可能与卦爻辞的释读有关系。(3)“无悔”有四义,《咸》之五“安于无事而无悔者也”,《复》之五“自修而免悔者也”,《大壮》之五“理之必至而无所可悔者也”,《涣》之三“急于成功不以悔为悔者也”。(4)“吉,无咎”有二义,如《师》之二言“吉而无咎也”,如《益》之初、《萃》之四“当获吉而后无咎也”。
    ⑧李镜池《周易筮辞续考》,见氏著《周易探源》,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
    ⑨高亨《周易古经今注》,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56-57页。
    ⑩《系辞》“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用现代学术话语看,分别涵摄形象与意义、符号与经验、文本与语言。《系辞》这里的解释在于建构《周易》本经文本承载的意义根本指向,即所谓“圣人之意”。这一意义指向的获得,既非本经文本自身所“设卦”之符号秩序及形式,也非本经文本所“系辞”之文本语义构成,而是在最为广阔的经验世界(天地万物)中养成自由开放、气象万千的意象立义。这类意象立义由圣人自我心灵活动转向经验世界的人类生活,则需要设卦之符号秩序及形式来实现人类的情感经验表达,需要系辞之文本语言来实现价值判断和行动规范的传达。气象万千的圣人之意有“与民同患”的民生民情基础,还有“殷之末世,周之盛德”的文化价值根基,因而《周易》本经文本所系之辞、所尽之言,一方面当有其涵蕴深远、指涉丰富、表达自由的文本构成形态,一方面当有旨归明确、原始反终、言而有序的语义逻辑关系。为此,《系辞》如是总结:“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正如我们初步研究所看到的,本经文本语义形态中,“物象”、“事类”、“说理辞”以象征、隐喻、陈述等方式,自由灵活地呈现一个指涉琐细杂陈而语义却内在关联的文本世界,这些语义形态与本经文本符号形式结构相应组合,既为文本多重意义的解释活动提供了某种规则,也同时为阅读者提供了在变化多端的复杂条件下领悟时机、可能与抉择等人生智慧的文本解释经验。然而这些毕竟是文本领域的意义解释活动,“物象”、“事类”、“说理辞”这些语义形态的语言力量可以提供充满人生智慧、经验智识、生机勃勃的意义场和情志域,但不足以提供以明确价值旨归来“鼓天下之动”的意志力和行动决断力。因而断辞就在这些充满生机和构成力的意义世界中承担了凝聚价值指向、在境遇中决断可能时机的语言角色,这就是价值判断,它提供了“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的行动力量,成为从文本到行动的道德语言和解释源泉。在文本意义解释层面,“物象”、“事类”、“说理辞”体现的可谓是“厚德载物”,而断辞在其意义情境中则体现的可谓是“自强不息”。
    (11)李光地:“圣人作《易》,准天之道,故阴阳互变而定为八卦之象形。”([清]李光地《御纂周易折中》,载《易学集成》第2卷,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720页。下引该书,仅随文标注书名、丛书名与页码)
    (12)可参《御纂周易折中》引朱震曰:“‘天垂象,见吉凶’,日月也”。([清]李光地《御纂周易折中》,载《易学集成》第2卷,第1721页)
    (13)[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第597页。
    (14)参成中英《论易之原始及其未来发展》、《“易”的象、数、义、理一体同源论》、《占卜的诠释与贞之五义——论易占原初思想的哲学延伸》诸文。见成中英《易学本体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15)成中英《易学本体论》,第232页。
    (16)成中英《易学本体论》,第48页。
    (17)成中英《易学本体论》,第114页。
    (18)[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第603页。
    (19)[唐]孔颖达《周易正义》,第76页。
    (20)[魏]王弼《周易注·附周易略例》,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422页。
    (21)[宋]朱熹《周易本义》,第224页。李光地《周易折中》又引《朱子语类》曰:“吉凶悔吝,四者循环,周而复始,悔了便吉,吉了便吝,吝了便凶,凶了又悔,正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相似。盖忧苦患难中必悔,悔便是吉之渐,及至吉了,少间便安意肆志,必至作出不好可羞吝的事出来,吝便是凶之渐矣。及至凶矣,又却悔,只管循环不已。”([清]李光地《御纂周易折中》,载《易学集成》第2卷,第1697页)
    (22)[唐]孔颖达《周易正义》,第77页。
    (23)可参孔颖达《周易正义》注“悔吝者,忧虞之象也”:“悔者,其事已过,意有追悔之也。吝者,当事之时可轻鄙耻,故云吝也。”([唐]孔颖达《周易正义》,第76页)
    (24)《周易集解纂疏》疏干宝注云:“此又以悔象虞,吝象忧也。忧近失,虞近得,故‘忧虞未至于失得’。悔近吉,吝近凶,故‘悔吝不入于吉凶’。吉凶,失得大而急;悔吝,忧虞小而缓。故‘事有小大,则辞有缓急’,盖各象其意而属辞也。”([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第548页)对于这类问题的细微区分阐释,显示了历代笺注对于断辞分类意义的深刻理解,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解释学价值。
    作者简介:吴国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所,陕西 西安 710055 吴国源(1973-),陕西镇巴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所副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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