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点睛》连载之六:从孝悌开始 作者:余东海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首发于 《广西老年报》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三月廿二日丙戌 耶稣2015年5月10日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篇》第二章) 有子说:“做人,孝顺父母尊敬兄长而喜好犯上的人,少见;不喜好犯上而喜好作乱的人,是没有的。君子致力于根本事务,根本扎实了,道德就生长。孝悌呀,它们是仁的根本性要求吧。 有子,姓有名若,孔子弟子,少孔子四十三岁,长像类孔子。弟(tì),同悌,善事父母為孝,善事兄長為弟。犯上,冒犯上级和长辈,干犯在上之人。鲜(xiǎn),少。与同欤,语气词。 由于时代环境的极大变迁,大多数人已不可能讲究孝的形式了。例如晨昏定省之类规范,很难照做。但是,常将父母放在心里,好好说话,尽量关心,却是做儿女的本分。 孔子以仁为本,为儒家最高原则和核心道德,仁也是孝悌的根本,孝悌则是仁的表现。有子之言与孔子有所不同,但不违孔学,因为范畴不同。有子的意思是说,孝悌是仁的基础性、根本性表现。不孝不悌,仁就被架空了,空洞化了。 东海多次强调,“仁”是万德之本,是儒家最高原则。有人抬出《论语》中“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为据,认为孝悌比仁更重要。他不知道,《论语》中有子所说的“本”与东海所说的“本”不是一个层面的。 “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是就外在行为规范而言的。可以说,孝悌乃个人行为道德规范的基础。但在根本上说仍是“仁为孝悌之本”,即仁德是孝悌的内在依据,不仁就不可能有真孝悌。这是我们必须清楚的。 亲亲和孝悌,是家事也是国事。《诗经》说:“害于尔家,凶于尔国”。一种人物、团伙、势力及学说,如果“害于尔家”,必然“凶于尔国”。每当耳闻目睹忤逆现象,既憎恨又悲哀。东海有诗曰:孝悌无仁形式耳,仁无孝悌质成空。害于家必凶于国,历劫归来怕唱红。 另复须知,儒家爱有差等而无局限,“亲亲仁民爱物”。孝悌尽管重要,仅属“亲亲”范围和家庭责任,儒者还有文化社会责任要“尽”。荀子《子道篇》以入孝出悌为人之小行,道理就在这里。各种责任如何平衡,在它们产生冲突时如何做出合适均衡的选择,是对智慧的一大考验。 本章可与《子路下》“子贡问士”章参看。第一等士是“行已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属于次一等。宗族乡党都称赞孝悌,相当于孟子所说的“一乡之善士”,虽然乡善德行很美,但孝悌毕竟是一个正常人所应该做到的,本质好的人不用学习也能做到,所以列为次一等之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