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语·子路》篇中,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已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使于四方,不辱君命”既是“士”的品格,更是“使”的使命。孔子之所以用“使于四方,不辱君命”来突显“士”的品格,显然看到了“使”与“士”之间的关联。在中国古代,“使”者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在内政外交中发挥着重要的沟通与协调功能。与史官一样,先秦“使者”名目繁多,但在所有“适四方”或“使于四方”的使者中,最为重要、也最为知名的就是“行人”。《周礼·秋官司寇》中小行人“使适四方”,描述的就是行人的职责。在《礼记》《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国语》《论语》《管子》等文献中也都有关于“行人”的记载。 值得注意的是,先秦的“行人”与我们今天理解的路人不同,他是专司外交的一种职官,也可以视为邦国交往的使者,这种使职可以追溯到周代以前。晚清王韬《星轺指掌·序》:“行人之设,肇自古昔,然皆王国下逮侯邦;而诸侯亦各相聘问,藉以讲信修睦。”(P考诸先秦古籍,“行人”的类型实际上有两种,一种是狭义上的“行人”,即作为周王室或诸侯国职官的专职外交人员。这种“行人”最早见于《周礼·秋官司寇》中的记载,“行人”有“大行人”和“小行人”之分,其爵位和分工不同,“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小行人掌邦国宾客之礼籍,以待四方之使者。”另一种类型的“行人”则是广义上的“使者”的代称或泛称,如《左传·襄公十一年》载:“楚人执之(良宵),书曰‘行人’,言使人也。”章炳麟《官制索隐》:“行人之官,其名曰使。”作为“使者”的“行人”可能是专官,也可能是兼官,所谓专官就是长期担任“行人”之官的人,如晋国的行人子朱、行人子员、郑国的行人子羽等。而兼官则大多是一时奉使,临时派出。 “行人”从专官到兼官,从特指到泛指的变化,大约发生在春秋时期,这种变化使得“行人”的内涵得到了扩展,成为“出使者”的代名词,也常被称为“使臣”“行介”“行理”或“行李”。但考“行人”之职,我们会发现,不论是作为专官还是兼官,“行人”都负有上传下达,沟通交流的职责,其所从事的工作无疑是以信息传播活动为主的。作为先秦时期的外交官、沟通者和信息传播者,我们完全可以将其视为一种特殊的“信使”。这一“信使”的沟通与传播活动在当时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遗憾的是,在中国传播史的研究中,我们却很少关注“行人”的媒介角色及其传播功能。 已有对于“行人”的研究成果不少,在先秦文献研究、历史研究,尤其是在中国古代的职官制度、政治史、外交史以及文学史等领域,对先秦“行人”的起源、角色及职能等也多有探讨。如清代学者章学诚和近代学者刘师培已关注到先秦行人辞令和后世诗赋之学的继承关系,近代文化史家柳诒徵则对“行人”在周代诸侯国邦交中的作用进行过阐述。对于“行人”在氏族社会的源起、“行人”与春秋外交的关系,“行人”的采诗赋诗活动对古代诗学的影响,以及行人在外交活动中的辞令艺术等等,今人也有许多相关研究。但整体而言,现有文献较少从信息传播的角度对先秦“行人”的媒介角色和传播功能进行考察。 在笔者看来,先秦“行人”是典型的“媒介人物”,具有重要的信息传播功能。所谓“媒介人物”,指的是充当媒介或起着信息传播媒介作用的人物。在杨联陞先生看来,媒介人物“多数以媒介为职业(乃至主要职业),有的作人与人间的媒介,有的作人与神间的媒介,有的作人与物间的媒介。其以媒介为职业者(至少是以为主要职业者)可以称为职业性的媒介人物,用英文可以叫做professionalintermediateagents”。显然,先秦“行人”就是这样一种“媒介人物”,他们是专事信息沟通与交流的使者,也是邦国之间往来的“媒介”。那么,先秦“行人”为何叫“行人”?与其他媒介人物如史官、瞽矇等相比,“行人”具有哪些独特的媒介属性和传播职能?先秦“行人”的传播职能又如何演变?在长期的沟通交往实践中,“行人”群体形成了怎样的沟通与交往观念?这些职业性的传播理念有何独特之处?先秦“行人”又是如何退出历史舞台的,留下了哪些历史印记?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一、以使为介:作为媒介人物的先秦行人及其角色内涵 (一) 先秦行人的媒介属性 在先秦,媒介一词主要指的是人而非物。媒是媒人,介是宾主之间的传言之人,如《荀子·大略》:“诸侯相见,卿为介。”《左传·昭公七年》:鲁昭公朝楚,“郑伯劳于师之梁。孟僖子为介。”在大众传媒尚不发达的古代,以人充当媒介,是一种不得已但也不失明智的选择。吕思勉先生说:“古无电讯,言之行,不能速于身之行也。 通过人的身体及其移动来传递信息,是古代社会的常态,而将从事信息传播的人“职官化”,则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制度的显著特色。周代社会的政治制度与职官体系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周礼》一书中。《周礼》“设官分职,以为民极”,通过庞大、多样而层次分明的职官体系,为社会建构起一套“礼法合一”的组织体系。考《周礼》中的众多职官,就有很多属于“媒介人物”,他们以沟通上下或传播信息为业。诚如柳诒徵先生所言:“吾考周时王朝与诸侯国之组织,固皆以政法为之枢,而文字之功与宣传之力,尤有关于中外之维系。考之《周官》,当时各国咸有方志,小史、外史、诵训诸官掌之。”而“行人”也是“掌信息传播”职官中较为典型的一类,不容忽视。 《周礼》中的“行人”属于“秋官”之属,设有“大行人,中大夫二人。小行人,下大夫四人。”另有司仪、行夫、环人、象胥、掌客等属官。如果这些属官及其下辖的士、府、史、胥、徒等加在一起,《周礼》中行人系统的职官高达人。如此庞大的人数,足见“使官”在王官系统中的重要性。对于“大行人”和“小行人”及其属官的职能,《周礼》中也有详细的描述。“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春朝诸侯而图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国之功,夏宗以陈天下之谟,冬遇以协诸侯之虑……凡诸侯之王事,辨其位,正其等,协其礼,宾而见之。若有大丧,则诏相诸侯之礼。若有四方之大事,则受其币,听其辞。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小行人掌邦国宾客之礼籍,以待四方之使者。令诸侯春入贡,秋献功,王亲受之,各以其国之籍礼之。凡诸侯入王,则逆劳于畿。及郊劳、目氐视馆、将币,为承而摈。凡四方之使者,大客则摈,小客则受其币而听其辞。使适四方,协九仪宾客之礼……”(《周礼·秋官司寇》) 周代邦国林立,王室与诸侯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的聘问活动十分频繁。尽管在聘问活动中,许多职官如大宗伯、小宗伯、太史等也需要参与,但“大行人、小行人在接迎和送别,以及充当使者方面职责,又是其它官员所替代不了的。”周代将诸侯与天子之间以及诸侯之间的交往、访问称为“聘”。《说文解字》:“聘,访也。”《尔雅·释言》:“聘,问也。”可见“聘”与访问同义。周代的聘问包含两个层级:一是指诸侯对天子之“聘”,这也称“朝”(朝觐)。按照《礼记·王制》的说法:“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在周代,诸侯使大夫出使于天子为“小聘”,使卿出使于天子为“大聘”,诸侯亲自拜见天子即为“朝”;二是指周天子对诸侯之聘,以及诸侯之间的交相聘问。这在传世文献及青铜铭文中也有明确记载。 从《周礼》中的描述来看,“行人”主要负责周王室与各诸侯国之间的“邦交礼仪”,是各种朝聘和外交活动中的“使者”。《周礼》中的“行人”之所以有大小之分,这既与他们掌管的事务有所区别有关,也与担任大小行人职务者的爵位高低不同有关,《周礼》中的大行人为中大夫,小行人为下大夫。“行人”的这种爵位往往也对应着不同的交往或接待对象。如贾公彦所言:“大行人待诸侯身,小行人待诸侯之使者。”但不论大小,如果从政治沟通的角度看,我们完全可以将“行人”看作西周王室与诸侯国或“四夷”之间进行政治交往的中介。一个可资证明的材料是,在执行邦交礼仪的活动中,大小行人都有“受币听辞”的职能,“受其币”即代表王室收下来访者的觐见礼物,“听其辞”则指听取诸侯或其使者汇报的“四方之大事”或其他事宜,再转达给王。孙诒让《周礼正义》解释说:“‘受之,以其事入告王’也者,明诸侯使臣不得亲告王,必由大行人以达,故大行人既受其币,又听其辞,乃以其来告之事入告于王也。”可见,“行人”不仅是王权的代表,也是周王的“信使”,其媒介功能十分明显。《韩非子·八经》:“遣使,约其行介”,这里的“行介”指的就是“行人”。以“行介”指代“行人”,正好点明了“行人”的媒介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行人”这种媒介角色并非只存在于《周礼》一书的记载中,在《左传》《国语》《仪礼》及《史记》等反映先秦社会的古籍中也多有所见。我们在出土的周代青铜器的铭文中,也能发现许多有关“行人”出使的记载,这充分说明了《周礼》等古籍中关于“行人”的记载是符合先秦社会实际的。根据《周礼》等古籍的记载,“行人”作为媒介,在接待或出使活动中,还需要一些副使的帮助,这些人也叫“介”。《周礼》中有“上介”“众介”“士介”等不同称谓,介的人数依“主使”的爵位而定。如《周礼·大行人》:“上公九介,侯伯七介,子男五介。”《仪礼·聘义》:“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辅助行人的“介”在朝聘仪式中通常协助大小行人一起完成礼仪活动。可以说,没有“行人”及“众介”的穿梭往来,周代的朝聘仪式和邦交活动就无法顺利进行。“行人”及其属官的媒介属性是显而易见的。 (二) “行人”媒介的两个特征 除了“行人”,《周礼》中有许多职官也都可以视为“媒介人物”,比如“史”和瞽矇也都是重要的媒介人物,前者承担着“作册”等文字记录的工作,后者则有“讽诵”与“乐教”的职能。但与先秦史官、瞽矇等媒介人物相比,先秦“行人”作为媒介人物,具有鲜明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最为集中地体现在“行人”之名上。首先,“行人”是行走的信使。顾名思义,“行人”之所以叫“行人”,显然和“行走”有关。《说文解字》:“行,人之步趋也”。《广韵》释行,“适也,往也,去也。”“行人”是先秦时期承担邦国外交往来的大使,当然需要行走往来。尤其是《周礼》中的“小行人”,“使适四方”是其职责。在周代,周王室与诸侯之间的聘问往来是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聘问往来是维持周王朝社会稳定、使社会成为一个有机统一体的重要方式。聘问往来涉及到政令的颁布、贡品的进献、矛盾的调和以及情感的沟通等,“行人”的接待与出使任务也因此异常繁重。《诗经》中一些诗歌,对于“行人”的出使有着生动的描述,也给我们呈现了“行人”在周代聘问往来的情况,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四牡》《皇皇者华》等篇章。《皇皇者华》塑造了一个完成出使任务的使者形象,诗曰:“皇皇者华,于彼原隰。駪駪征夫,每怀靡及。我马维驹,六辔如濡。载驰载驱,周爰咨诹。我马维骐,六辔如丝。载驰载驱,周爰咨谋。我马维骆,六辔沃若。载驰载驱,周爰咨度。我马维骃,六辔既均。载驰载驱,周爰咨询。”《毛诗序》:“《皇皇者华》,君遣使臣也”。即这是一首赞扬使者的诗歌,也是表现行人出使的诗歌。 从诗中我们可以看出,周代的“行人”出使通常不是一个,而是一行人,“駪駪征夫”就是形容人数众多,这些人应该包括“行夫”“掌客”“掌讶”等“众介”,各司其职。行人出行的方式是坐着马车。马车出行在周代已非常常见,其实物在长安、宝鸡、洛阳、浚县、上村岭等地的考古遗址中皆有出土。马车也是贵族等级身份的象征。车子有两马驾的,叫“骈”;三马驾的叫“骖”;四马驾的叫“驷”,驷马大车规格高、速度快。行人作为官方的使者,其车舆、服饰当然要符合其身份等级。诗中的“六辔”(一车四马)就透露了其“车舆”配置等级非常之高。在后世的古籍(如《汉书·艺文志》)描述中,先秦“行人”之所以会有“輶轩之使”“轩车使者”的称谓,也与其出行时所乘车马有关。 周代行人的车马所行,应当是在“周道”上,而其车马的补给,则需要依赖于周道上的“驿站馆舍”。《诗经》中不少篇章提及“周道”“周行”或“行道”。如《诗经·小雅·大东》:“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诗经·大雅·緜》:“柞棫拔矣,行道兑矣”。《诗经·小雅·何草不黄》:“有栈之车,彼行周道。”可以想见,周代的道路、车马等设施和制度,保证了行人出行的通畅;设置在各个要塞和都城内的馆舍,则为行人提供了休憩场所和补给物品。此外,行人出国聘问所乘之车后还载有“艟”(一种赤色曲柄旗),到达要朝聘的国家边境要“张旌”以示使节身份。行人出行还需持有“符节”,《周礼·地官·掌节》:“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行人”也不例外。《周礼·秋官·行夫》:“行夫,掌邦国传遽之小事,媺恶而无礼者。凡其使也,必以旌节,虽道有难,而不时,必达。”旌旗、符节既是使者的身份凭证,也是在各个关隘通行的凭证,它保证了“行人”的出使顺畅,也提高了信息传播的可靠性和传递速度。 《四牡》一诗则描述了使者在出使过程中的不易和心情。“四牡騑騑,周道倭迟。岂不怀归?王事靡盬,我心伤悲。”这种人在旅途、公务缠身、思家而不得归的心情正是周代“行人”出使的真实写照。由于“行人”出使“任重而道远”,因此在“行人”出行前,还要举行仪式,以祈祷出使平安。《仪礼·聘礼》中对此有较详细的记载,如“厥明,宾朝服释币于祢。”行人出行前,使者要以“释币礼”告于祖庙。所谓“释币”,是一种因事出行前以币帛祝告宗庙神灵的从简之仪。祭祀“行神”和“道路神”也是行人出使前的祭祀仪式,《仪礼·聘礼》:“又释币于行。”这里的“行”就是行神,在接受国君出使的命令之后,行人要祭祀行神。除了祭祀行神,在出使当天离开都城时还要祭祀道路神,这种仪式也即“祖軷之祭”,如《仪礼·聘礼》:“出祖,释軷。祭酒脯,乃饮酒于其侧”。这些仪式活动在《诗经·大雅》中的《烝民》《生民》《韩奕》等诗中也有所体现。可见,行人出使是一件非常庄重严肃的事情。从这些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周代行人出使的不易。 其次,“行人”的内涵与独特性体现在“行人”是施行礼法的媒介。在笔者看来,不能仅仅将“行人”理解为“行走的信使”,更应看到“行”有“执行”和“施行”的意思。《礼记·聘义》:“聘射之礼,至大礼也。质明而始行事,日几中而后礼成,非强有力者弗能行也。故强有力者,将以行礼也……故谓之有行。有行之谓有义,有义之谓勇敢。”这段话清楚地点明了“礼”与“行”之间的关系,礼要通过“行”来得到体现和落实,这是“行人”之名包含的应有之义。在先秦文献中,“行人”也被称为“行理”或“行李”,如《左传·僖公三十年》:“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杜预注:“行李,使人。”《左传·昭公十三年》:“行理之命,无月不至”,杜预注:“行理,使人通聘问者。”《国语·周语中》:“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韦昭注:“行理,小行人也。”历代注家如贾逵、章炳麟、郝懿行等人都认为“行李”之“李”当是“理”或“吏”的假借,但在笔者看来,“李”“理”均当为“礼”的假借,“行李”或“行理”理解为“行礼”更加准确。因为“行人”其实就是施行礼仪的媒介,如《周礼·大行人》:“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以九仪辨诸侯之命,等诸臣之爵,以同邦国之礼,而待其宾客。”“大行人”主要负责诸侯国朝觐时的接待引导礼仪,虽然并非“出行”,但却是在执行君主的命令和国家的礼制。周代的朝聘制度本身是周代宗法制度和分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周天子依不同朝见者制定了不同等级规格的接待礼仪。“以九仪辨诸侯之命”就显得十分重要。所谓“九仪”就是诸侯百官尊卑的具体表现,“命”即“爵命”,“爵命”即是等级,等级中体现的就是“礼法”。“凡诸侯之王事,辨其位,正其等,协其礼,宾而见之”(《周礼·大行人》)。大行人在不同的朝聘活动中针对不同的对象,适用和采纳不同规格和程序的礼仪,这种执行礼仪的接待和引导活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周礼”的一种“展演”,是通过接待礼仪来“施行教化”的过程。《礼记·祭义》:“朝觐,所以教诸侯之臣也。”《礼记·经解》:“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在这个意义上,“行人”就是“行礼仪之人”,是礼仪教化的媒介和载体。 行人既然是行礼之人,那么他又为什么属于“秋官司寇”之属呢?《周礼·司寇·叙官》云:“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可知秋官司寇属刑官而非礼官性质。要解释这个问题,就需要我们深入理解周代“礼法合一”的社会结构。陈顾远先生在《中国法制史》中指出:“是其时(西周)巡狩朝觐之制、赏罚黜陟之事、固封建制度之下法制也。”周代礼法一体,“朝聘”因此既属于“礼”的范畴,也属于“法”的范畴。“行人”对朝聘礼仪的执行和施用也即在维护与执行法律。而法不但具有教化功能,也具有警示和控制功能。这就不难理解为何执行邦交礼仪的“行人”被归入《周礼·秋官司寇》之属了。杨宽先生认为,司寇在西周初期是重要的朝廷大臣,他们的封国都在原来殷的王畿以内,兼任司寇,应该是着重用来对付殷遗民的。司寇这一职位在西周初期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在西周中期以后的金文册命礼中,未见有人被册命为专职司寇,他认为有可能是因为西周中期以后,殷遗民已被制服,司寇就失去了重要性。顺着这一思路,笔者认为,周礼中的“行人”之所以归入“秋官司寇”之属,与众多刑官并置,很有可能其设置之初也是为了控制殷遗民,以刑禁之法为主,但到了西周中期以后,随着殷遗民的归顺以及慎罚思想的兴起,“行人”之职逐渐弱化了刑禁之用,突出其礼仪教化的功能。可见,“行人”媒介具有“礼法合一”特征,这也使他呈现出不同于《周礼·秋官》的其他媒介人物的独特属性。 二、“和诸侯之好”:先秦行人的政治与文化传播功能 “行人”既然是一种行动着的媒介人物,在邦国交往与外事活动中穿梭往来,自然具有重要的信息传播功能。作为先秦时代专职的邦交人员,“行人”或“使者”的主要工作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平时负责处理有关邦交的日常事务,如向各邦国通报情况,编制和掌握礼籍,接待各诸侯国定期的贡纳使节,主持和召集各诸侯之间的邦交活动;二是在有诸侯宾客到来时,协助宾主完成各种礼仪;三是充当辅轩使巡行各邦国,宣传周天子的思想和政策,掌握和了解各邦国的政治和风俗,作为周天子制定相应政策的依据,加强对诸侯的控制。“行人”作为媒介人物的传播功能实际上也就体现在这几个方面。诚如《吴越春秋·勾践入臣外传》中越大夫曳庸所言:“奉令受使,结和诸侯;通命达旨,赂往遗来;解忧释患,使无所疑;出不忘命,入不被尤。”从传播手段来看,“行人”主要通过“身体的到场”来参与政治沟通,其传播职能既借助于口头传播,也借助于文字书写来实现。先秦行人的政治与文化传播功能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 上情下达,宣扬君威 “行人”作为媒介人物,其重要的传播功能是在邦交活动中通过“出使”,传达周王室的诏告、命令或安抚性的信息。如《周礼·大行人》:“若有大丧,则诏相诸侯之礼。”如果有“大丧”,行人就要诏告并协助诸侯行丧礼。《周礼·小行人》:“令诸侯春入贡,秋献功,王亲受之,各以其国之籍礼之。”孙诒让认为,“春入贡,秋献功”即“小行人以令布之邦国,使依时入贡献功。”行人的“上情下达”功能突出地表现在周王室对诸侯国的“聘问”活动中。朝聘活动是先秦周王室与诸侯国间重要的邦交活动,它包括诸侯见天子的“朝觐”之礼和天子与诸侯国之间的互聘礼。从信息传播的方向而言,“天子聘问诸侯”是典型的自上而下的政治传播,这种聘问活动并不是周天子亲自出马,而是通过作为使者的“行人”来代为执行。《周礼·大行人》:“王之所以抚邦国诸侯者,岁遍存;三岁遍覜;五岁遍省”。贾公彦疏:“存、覜、省三者,天子使臣抚邦国之礼。”依《周礼》,周王室要定期派使者安抚各国诸侯:从巡守的次年开始,第一年派使者普遍慰问所有的诸侯一次;第三年派使者普遍看望所有的诸侯一次;第五年派使者普遍探视所有的诸侯一次。这种定期的“聘问”是一种重要的“通上下之情”的传播方式,周天子通过“行人”的出使和代言,让诸侯国国君了解并感受到王室的恩威,维护周王室的统治合法性。作为使者和王室的“喉舌”,“行人”通过代行聘问之礼,将王朝的政令及礼法贯彻到各诸侯国,也借聘问来“宣君之威,扬君之美。” 除了这种定期的聘问,周代还有一些不定期的聘问。这种聘问一般是遇到一些突发或特殊情况,需要及时向诸侯国通报,所以也被称为“时聘”,“时聘”也通过行人来代为执行。《周礼·小行人》:“若国札丧,则令赙补之。若国凶荒,则令赒委之。若国师役,则令槁禬之。若国有福事,则令庆贺之。若国有祸灾,则令哀吊之。凡此五物者,治其事故。”碰到诸侯国有丧事、饥荒、兵寇、灾祸或喜事,其吊唁、安抚或庆贺,都由“小行人”依照有关法令予以治理。这种“时聘”的例子在《左传》《国语》中也有记载。当然,除了安抚慰问或庆贺,如果诸侯国不守礼法,王室也会派使者前来“兴师问罪”,所以行人“出使四方”中也包含了“诘四方”,即对诸侯“兴问”之义,这显然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政治沟通。 (二) 采集信息,下情上达 前文已述,周代的大小行人都有“受币听辞”,并代为转呈于王的“喉舌”功能,实际上,其“耳目”功能也相当突出。周代行人出使四方,并不仅仅执行礼仪性的任务,而且也承担着对诸侯国进行走访调查,搜集相关信息以进行上报的职能。《诗经·皇皇者华》中所描写的“周爰咨诹”“周爰咨度”“周爰咨询”就呈现了行人的信息采集过程。除了口头传播,“行人又时时调查而为专书。”《周礼·小行人》:“及其万民之利害为一书,其礼俗、政事、教治、刑禁之逆顺为一书,其悖逆、暴乱、作慝犹犯令者为一书,其札丧、凶荒、厄贫为一书,其康乐、和亲、安平为一书。凡此五物者,每国辨异之,以反命于王,以周知天下之故。”贾公彦疏曰:“此总陈小行人使适四方,所采风俗善恶之事。各各条录,别为一书,以上报也。”可见,小行人出使邦国有着重要的信息采集任务,需要将所考察到的诸侯国的各种情况汇集成“五物之书”上报:将天下各诸侯国的自然形势对于民众有利、不利的事情汇集为一书,将诸侯国的礼俗、政事、教化治理和刑法禁令违背、遵守的情况汇集为一书;将其反叛、暴乱、作恶和图谋不轨违反禁令者的情况汇集为一书;将瘟疫丧亡、遭受凶年饥荒、百姓困厄贫穷的情况汇集为一书;再将各诸侯国人民康乐、和睦相亲、安宁太平的情况汇集为一书。然后分列条目,以向王汇报,以让王周知天下事。 正是因为行人出使时需要采集所见之“风俗善恶之事”,因此“行人”也被认为是古代的“采诗之官”,与“遒人”实同而名异,肩负“采诗观风”的职能。“遒人采诗”之说最早见诸班固的《汉书》,采诗官有“遒人、輶轩之使、轩车使者”等不同的名称,由于不见记载于《周礼》,关于其是否存在于周代社会,历代学者如崔述、夏承焘、高亨等人都有所质疑。但从遒人所负担的信息采集和上报的功能来看,它与周代的“行人”确实十分类似。清代学者孙诒让就明确认为“轩之使即行人”。他在《周礼正义》一书中指出:“《汉书·食货志》说孟春行人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方言·刘歆与扬雄书》亦说周遒人以岁八月巡路,求代语童谣歌戏。遒人即行人也。彼虽非七岁九岁省邦国时事,然亦行人谕言语、协辞令、谕书名、协音声之一耑矣。”在孙诒让看来,汉人所讲的先秦采诗官“遒人”就是行人,负责采集民风民俗,“大则献五物之书,小则采代语童谣歌戏,与大行人属象胥谕言语、协辞命,属瞽史谕书名、听声音,事略相类。”有学者认为,“遒人”与“行人”只是不同时代对出使四方的使者的不同称谓。“行人”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夏朝以前,于舜时叫“纳言”,于夏时叫“遒人”,于周时则叫大小行人。周代行人的“采诗”职能具体则由“行夫”负责。 “行人”的走访调查与信息采集对于分封制下的周王室而言,具有重要的政治沟通意义,它扩大了周王室的信息来源,使周天子可以“足不出户而知天下”。这一点正如《册府元龟》卷一百六十一《帝王部·命使》中对行人的功能所作的总结:“得非王者居九重之深,御四海之广,虑下情之未达,惧一物之失所。繇是慎择其人,俾专厥任?若乃察谣俗、采方言、赈恤孤穷、兴举孝秀,辨庶士之淑慝,平群盗之俶扰,至有乾文谪见,天灾流行,或推赐租之恩,或举申究之典,斯皆因时立制以裨政治者也。” (三) 联结诸侯,沟通关系 周代实行分封制,邦国林立。据《荀子·儒效篇》载:“(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葛志毅先生认为:“周天子以授土授民的方式分封诸侯,乃是以国家君主的身分赐予臣下列土治民之权,使受封的诸侯成为代表中央统治地方的政权机构首脑”,因此“分封诸侯的过程,乃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建置活动,周天子有意识地借此建立起隶属于自己的地方政权。”周王室与诸侯国之间的关系通过宗法制度和定期或不定期的朝聘等各种礼仪制度来维系。《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宾礼亲邦国,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时聘曰问,殷頫曰视。”《周礼·小行人》:“使适四方,协九仪宾客之礼:朝、觐、宗、遇、会、同,君之礼也;存、覜、省、聘、问,臣之礼也。”可见周代宾礼之频繁及种类之多,其重要目的是“结诸侯之好”,如《周礼·秋官·大行人》:“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殷覜以除邦国之慝,间问以谕诸侯之志,归脤以交诸侯之福,贺庆以赞诸侯之喜,致禬以补诸侯之灾。”每一种宾礼的仪式和程序都不一样,需要有专人加以引导和实施,“行人”便是其中的重要参与者,如对朝聘活动中礼物的规定就是由“小行人”来执行的。《周礼·小行人》:“成六瑞:王用瑱圭,公用桓圭,侯用信圭,伯用躬圭,子用谷璧,男用蒲璧。合六币:圭以马,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锦,琥以绣,璜以黼,此六物者,以和诸侯之好故。”通过规整的、定期的礼仪活动,封国成员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得以明确并有章可循,“和诸侯之好”就增加了政治统治的稳定性。 周王室对各诸侯国之间的邦交活动极为重视,对迎送宾客的礼仪规定得十分详尽。《国语·周语中》单襄公所引的“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人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这种迎宾礼仪具有极强的政治沟通功能,其重要性也突显了行人的重要。作为使者,行人是各种邦交活动和礼仪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执行者,其作用对于联结诸侯国与周王室以及各诸侯国之间关系,自然不容低估。在施行礼仪的政治传播活动中,由于行人是执行者,也就代表了国家的形象;行人出使时是“奉命出使”,同样代表了国君的形象。行人在邦交活动中的表现往往关系到国家的声誉、形象和影响,其媒介角色和沟通功能因而十分重要,所以孔子才说:“不知其君,视其所使”(《说苑·杂言》)。 不仅在政治交往中,行人发挥了信使和中介的作用,在文化交往中,“行人”也有力地促进了不同邦国间的文化交流和文化融合。通过“行人”的朝聘活动,“周礼”得以推广到更远的地方。“大行人”下设的属官“象胥”,相当于今天的“翻译官”,则是直接负责接待夷、狄、戎、蛮的使者,“掌传王之言而谕说焉,以和亲之。若以时入宾,则协其礼与其辞言传之”(《周礼·秋官·象胥》),促进了不同民族的融合。李学勤先生指出:“西周是以周族为代表和主体的华夏族与周边诸族交往、融合的重要时期。是时,周室与它的主要封国占据着陕西、河南、山东、河北一带的黄河中下游地区;在其周边甚至中原腹地,分布着被泛称为蛮、夷、戎、狄的众多族。各族通过战争和经济、政治、文化交往等方式,互相接近、交通、融合,从而为春秋战国时期以华夏族为主体的民族大融合和尔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创建奠立了基础。”应该说,在促进西周的民族融合方面,先秦“行人”肯定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忠言令辞:先秦行人的职业使命与传播伦理 “行人”身体力行,其沟通不能仅仅停留于实践,也有理念的支持。实际上,在长期的沟通与传播实践中,“行人”也形成了一些为社会所公认的传播技能与职业伦理,甚至沉淀为中国古代传播理论的重要遗产,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研究。 “行人”作为信使,代行君命,肩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结交诸侯的重要政治使命,因此对所从事的工作,王室或诸侯国一定会有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和期待。而行人在长期的邦交往来工作中,也自然会标榜或恪守一些职业信条。这些有关行人出使的原则性的信条或“社会共识”,也可以看成是“行人”作为媒介角色这一职业群体的“传播伦理”。如春秋时期著名的行人叔孙豹对于“三不朽”的理解:“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就可以看成是先秦行人或使者的一种自我追求或传播伦理。这种传播伦理是行人在长期的出使和礼仪实践中积累下来的,也是指导行人履行其工作职责的指南。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古籍中的记载或行人出使的案例,来总结和概括行人的这种传播伦理。 (一) “诹谋度询”,忠信为本 行人的沟通与传播伦理首先体现在对“使于四方”中“忠诚”这一品质的强调。“行人”受君主之托,出使在外,沟通诸国,他代表的是出使国的国君意志和国家利益,因此“忠诚”是十分重要的。鲁定公四年,楚国都城被吴国攻破,楚昭王流落在外,楚国大夫申包胥临危行使行人之责,前往秦国请求援助,秦哀公虽礼待申包胥,却对出兵援楚之事犹豫不决,似有推托之意,申包胥于是“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左传·定公四年》),使得秦哀公最终决定出兵救援,楚国的危机遂得以解除。《左传·宣公十五年》载晋国使者“解扬守信”的故事,也充分赞扬了“行人”恪守忠诚的品质。这个故事在《史记·郑世家第十二》中也有记载: 十一年,楚庄王伐宋,宋告急于晋。晋景公欲发兵救宋,伯宗谏晋君曰:“天方开楚,未可伐也。”乃求壮士得霍人解扬,字子虎,诓楚,令宋毋降。过郑,郑与楚亲,乃执解扬而献楚。楚王厚赐与约,使反其言,令宋趣降,三要乃许。于是楚登解扬楼车,令呼宋。遂负楚约而致其晋君命曰:“晋方悉国兵以救宋,宋虽急,慎毋降楚,晋兵今至矣!”楚庄王大怒,将杀之。解扬曰:“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受吾君命以出,有死无陨。”庄王曰:“若之许我,已而背之,其信安在?”解扬曰:“所以许王,欲以成吾君命也。”将死,顾谓楚军曰:“为人臣毋忘尽忠得死者!”楚王诸弟皆谏王赦之,于是赦解扬使归。晋爵之为上卿。 为了不辱君命,周代在“行人”出使之前,都要举行“命使”仪式,如《仪礼·聘礼》:“君与卿图事,遂命使者。使者再拜稽首,辞。君不许。乃退。”文中所呈现的就是命使仪式的情景。我们也可以通过《诗经》中一些赞美“使者”的诗歌看出“行人”的职业伦理中“忠君”的重要性。《诗经·皇皇者华》是对使者完成出使任务顺利归来的歌颂,“载驰载驱,周爰咨诹”“载驰载驱,周爰咨度”“载驰载驱周爰咨询”等诗句表现并赞美了使者的忠诚和敬业。毛诗《郑笺》:“言臣出使能扬君之美,延其誉于四方,则为不辱命也”。《国语·鲁语下》叔孙穆子聘问晋国时说:“《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每怀靡及,诹、谋、度、询,必咨于周。’敢不拜教?臣闻之曰:‘怀和为每怀,咨才为诹,咨事为谋,咨义为度,咨亲为询,忠信为周。’”使者往来奔走,就是为了完成“诹、谋、度、询”的使命,所以诗歌特别强调和宣传使者的忠诚和不辱使命的精神。 (二) 以“礼”相交,公而忘私 “行人”本身是执行邦交礼仪的职官,其所施行的礼仪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出使国的信誉和形象,因此对邦国交往中“礼”的恪守就显得十分重要。不论朝聘活动中的迎来送往,抑或出使,都要严格遵照礼制。在邦交活动中“守礼”的行人会受到人们的赞扬。《左传·僖公三十三年》:“齐国庄子来聘,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成而加之以敏。臧文仲言于公曰:‘国子为政,齐犹有礼,君其朝焉!臣闻之:服于有礼,社稷之卫也。’”齐国使节国庄子在聘问活动中表现得十分有礼,使得鲁国君臣为之倾服。反之,使节在邦交活动中表现得无礼,就会被认为是国家破败或灾难的象征。《左传·宣公十五年》:“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礼与德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守礼就是守德。这一点在行人的政治交往中受到了强调与赞扬。 “公而忘私”是先秦行人重要的品德与传播伦理。行人出使在外,远离君主的视线,因而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不过一个“良使”却需要公私分明,并以公利为重。《管子·侈靡》:“行人可不有私,不有私,所以为内因也。使能者有主矣,而(尔)内事。”郭沫若解释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办外交的人有私心是不行的,一定要用公忠体国的、有才能的人来办这项国事。假使一有私心,那就会为敌人所用,而成为内在的间谍。公元前,鲁大夫叔声伯(公孙婴齐)奉成公之命出使到晋国要求释放受诬陷而被拘留的鲁卿季文子(季孙行父)。晋公族大夫部晕受季孙政敌叔孙侨如重赂,企图收买声伯,除掉季孙。但声伯不为所动,他强调自己奉国君之命而来,别无私人企图。晋卿范文子谓栾武子曰:“子叔婴齐奉君命无私,谋国家不贰,图其身不忘其君。若虚其请,是弃善人也。子其图之!”(《左传·成公十六年》)在齐使“公心”的感召下,最后季孙被释放了。值得一提的是,周代觐礼不许大夫私觌(即私下以礼物拜会出使国之国君或大臣),也是为了强调使臣的守礼和公心。《礼记·郊特牲》:“朝觐,大夫之私觌非礼也。大夫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不敢私觌,所以致敬也。而庭实私觌,何为乎诸侯之庭?为人臣者无外交,不敢贰君也。”孔颖达疏曰:“覆明从君而行,不敢行私觌,所以致敬于己君也。此申言上文朝觐大夫私觌非礼之义,非谓大夫执圭而使,不敢私觌也。”可见,奉公守礼也是行人邦交中的基本品德,这一点也成为周代行人的一种“职业共识”。 (三) 嘉言懿行,“辞令为宗” 行人的传播伦理也突出地体现在政治沟通中对“言辞典雅”的追求上。作为使者,言辞和谈吐可以说是“行人”最为重要的“武器”和传播工具。《史通·叙事》载:“古者行人出境,以词令为宗;大夫应对,以言文为主。” 可见,使用典雅的言辞以及对华丽词藻的追求成为行人政治沟通中一个重要的传播理念。《春秋谷梁传·襄公十一年》:“行人者,挈国之辞也。”晋代范宁进一步解释说:“行人,是传国之辞命者。”“行人”出使,传递的是国君交付的使命,但行人通常“受命不受辞”,所以其言辞就显得十分重要。“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论语·子路》);“出言陈辞,身之得失,国之安危也”,(《说苑·善说》)都说明了政治交往中言辞的重要性。作为使节的“行人”其言辞关乎出使国的利益和形象,这也使得追求辞令之美成为先秦“行人”的一种共识和自觉。 在外交场合赋诗言志,通过引用诗歌来达成外交目的,是行人推崇辞令的一个突出表现。《左传》一书引《诗经》处,大部分出自行人之口。如鲁襄公八年,晋国使者范宣子聘问鲁国,并将晋国要出兵郑国的消息告知鲁国,在鲁国接待使臣的飨礼上,范宣子赋《摽有梅》,以此诗请鲁国及时出兵帮助晋国攻郑,鲁国大臣季武子恭敬地答应了晋国的要求,并赋《角弓》一诗,以示晋、鲁两国如兄弟般亲近,范宣子将要退下时,季武子又赋《彤弓》一诗,描写天子赏赐诸侯彤弓之情形,奉承当时的晋国国君晋悼公将继承晋国霸业。行人赋诗是春秋时期外交应答的常态,这样的例子在《左传》中屡见不鲜。刘师培先生曾对行人在外交场合的赋诗行为进行了分类,并以《左传》一一证之: 有行人相仪而赋诗者;(见襄公二十六年传,国景子赋《蓼萧》,赋《辔之柔矣》,子展赋《缁衣》,又赋《将仲子兮》)有行人出聘而赋诗者;(见襄公八年传,范宣子赋《摽有梅》)有行人乞援而赋诗者;(见襄十六年传,鲁穆叔赋《祈父》,又赋《鸿雁》卒章)有行人莅盟而赋诗者;(见襄二十七年传,楚薳罢赋《既醉》)有行人当宴会而赋诗者;(见昭元年,穆叔赋《鹊巢》、《采蘩》,子皮赋《野有死麕》,赵孟赋《常棣》)又有行人答饯送而赋诗者;(见昭十六年传,子齹等赋《野有蔓草》诸篇饯韩起是) 无论是表达有明确指向的外交目的,还是作为仪式性的外交礼仪,赋诗言志都是行人对外传播的一个重要手段,其本身也是一种交往礼节。当然,这种言辞不一定限于口头传播,也需要文字的辅佐。唐代史学家刘知几说:“寻《左氏》载诸大夫辞令、行人应答,其文典而美,其语博而奥。述远古,则委曲如存;征近代,则循环可覆。必料其功用厚薄,指意深浅,谅非经营草创,出自一时,琢磨润色,独成一手。”可见,“行人”要成为一个出色的信使,不仅需要杰出的口头传播能力,也需要具备过硬的文字书写和文学修辞能力,并以此指导自己的传播实践,这也是时人的一种共识。 “行人”掌邦交礼仪,自然需要对各种礼仪和典章制度十分熟悉。依据周代培养和选拔王官的制度,行人要成为一个合格的礼官和使者,除了熟悉各种典章仪式,更要精通“六艺”,尤其是诗歌礼乐和辞令,否则就难以完成出使任务,甚至会被人嘲笑,这样的例子也史不绝书。公元前,晋国大夫籍谈出使成周,由于对答有误,被周景王指责为“数典而忘其祖”(《左传·昭公十五年》)。公元前,晋国卿士鞅出使鲁国,由于不熟悉鲁国先君之讳而闹出了大笑话。回来后,他常常以此告诫他人:“人不可以不学。吾适鲁而名其二讳,为笑焉,唯不学也”(《国语·晋语九》)。《左传·昭公七年》载:鲁昭公朝楚,“郑伯劳于师之梁。孟僖子为介,不能相仪。及楚,不能答郊劳。”“不能相仪”与“不能答郊劳”使作为鲁卿的孟僖子很丢脸,他自己也十分惭愧,所以回国后,“乃讲学之,苟能礼者从之”,并派自己的儿子向孔子学礼。孔子赞许他“能补过者,君子也”。 孔子对辞令也异常重视,他十分推崇郑国执政大夫子产的外交与言语才能。子产不但能够“择能而使之”,“又善为辞令”,“应对宾客,鲜有败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孔子对其刮目相看,称其“言以足志,文以足言。”(《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行人子羽(公孙挥)则是子产的重要助手,也非常擅长辞令,《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公孙挥能知四国之为,而辨于其大夫之族姓、班位、贵贱、能否,而又善为辞令……郑国将有诸侯之事,子产乃问四国之为于子羽,且使多为辞令。”对于行人子羽的文辞,孔子也是赞赏有加。《论语·宪问》中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在孔子看来,郑国的外交卓有成效,这与注重外交辞令是分不开的,而郑国的外交辞令之所以出色,又离不开行人子羽的“修饰”之功。行人在外交活动中不仅需要引经据典,有时还需要随机应答,灵活应变。孔子对行人的这种“专对”能力亦十分强调,他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在笔者看来,孔子的这种“辞令观”显然受到了春秋“行人”的影响或启发。一定程度上,孔子本身也是一位周游列国的“行人”,他主张和推崇的“嘉言懿行”的传播伦理与“行人”的传播伦理异曲同工。 四、变与不变:先秦“行人”的角色演变及历史影响 在西周,大小行人作为王官之一,执行礼仪和出使任务,其主要还是作为周天子的礼仪使者和“信使”的角色出现的,在发布王命、“受币听辞”时,他们是天子的“喉舌”,在“使于四方”、采诗观风时则是周天子的“耳目”。由于西周时期周王室的权威还足以号令诸侯,因此代行王命的“行人”其地位和威望也较高,在维护西周的宗法制度及与诸侯国的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到了春秋以后,随着诸侯国的崛起,周王室的地位日益下降,传统的“朝聘制度”也随之式微。与此同时,诸侯国与周王室及各诸侯国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到战国时代,周初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逐渐转变成“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诸侯国之间或结盟或争霸。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相比西周,作为外交使者的“行人”,其角色功能变得更为重要了。考之《左传》《战国策》等典籍,我们就会发现,春秋战国时代的行人群体可谓熠熠生辉,留下了许多历史记录。如果说西周时代的“行人”还只是众多王官和媒介人物中的一种,那么到了春秋战国时代,“行人”已然成为一股影响历史发展的重要政治力量。急剧的政治社会转型使得“行人”的媒介角色和传播功能发生了一定的演变。当战国时代“纵横家”登上历史舞台之后,先秦行人也就隐而不见了。 (一) 艰难的说服:春秋时代的行人及其沟通传播 春秋时代(前—前),随着周王室的衰微,各诸侯国对周王室已没有那么恭敬了。这充分表现在朝聘礼仪上,诸侯朝觐天子的“朝礼”次数明显变少,而且逐渐变得有名无实。以鲁国为例,整部《春秋》中,记载鲁国朝聘天子仅有六次,其中只有两次是国君亲自朝觐天子。而与诸侯不常朝觐天子相反的是,天子却不断聘问诸侯,如《春秋》记载鲁隐公元年至九年,周天子三次派使聘问鲁国,而鲁国却一次也不朝聘;鲁桓公期间周天子又三次聘鲁,而鲁国也一次未去朝聘。在此情形下,操持礼仪的西周王室的“行人”,尤其是“大行人”自然就变得可有可无,作用大不如前。但与之相反,随着各诸侯国的崛起及诸侯国之间“互聘”的日益频繁,各诸侯国的“行人”开始活跃起来,并在诸侯国之间的横向邦交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这从各诸侯国对“行人”的重视中也能看出来。 春秋时代,各诸侯国基本都设有“行人”这一职官,这显然是模仿或对应了周王室的制度设计。根据《春秋》《左传》《国语》等的记载,春秋时期,巴、鲁、秦、晋、楚、卫、郑、陈、宋、吴等诸侯国普遍设有“行人”。《春秋》《左传》中提及的行人,计有人次(P。有名有姓的如晋国的行人子朱、子员,郑国的行人子羽(即行人挥),卫国的行人北宫结,吴国的行人狐庸、伍员、且姚;宋国的行人乐祁犁,陈国的行人干征师等。在这些行人中,有的是专官,有的则是兼官,还有的世代为行人。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郑国的执政伯有派遣郑国大夫公孙黑出使楚国,公孙黑因为郑、楚交恶而不愿前往,伯有曰:“世行也”,意即公孙黑家族世代为行人之职。这一时期“行人”的职责与西周时期的行人基本相同,主要负责外交接待或出使。但不同的是,诸侯国的“行人”一般没有大、小之分,“行人”在这一时期已经成为“使者”的泛称。由于外交活动在诸侯争霸中作用越来越大,春秋时侯的行人其爵位和地位也不断提升。西周时行人的爵位为大夫,到了春秋时期,“行人”开始由卿兼任,如郑国的子产、宋国的华元等,都曾亲自作为使者出使。 与西周时代负责朝聘不同,春秋时期的行人主要往来于诸侯国之间,在“横向沟通”中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春秋时代的朝聘已脱离周王室的主导,成为当时诸侯国之间互相交往,拉拢关系的重要外交手段,并与战争相辅相成,交错进行。自齐桓公成为春秋首霸后,诸侯之间的会盟、聘问也成为“行人”施展才华的舞台。据统计,春秋时期各种外交活动约,其中盟次,会次,朝次,赴,聘使问告次。这些活动中少不了行人的身影,“夫交接邻国,揖让谕志,咸为行人之专司”。不论诸侯国之间的联盟、聘享等大事,还是和平、战争等重要信息的传递,都离不开行人的沟通和中介。这一时期也为行人施展外交才华,创新沟通与交往手段提供了极大的空间。 不过,由于春秋时期的诸侯国之间的实力并不对等,在各种聘问活动中,行人要想“不辱君命”,维护本国利益变得越来越难。尤其对于一些小国的行人而言,想要通过外交与沟通手段来获得利益,维护出使国的尊严,就需要有高超的外交艺术和沟通手段。这种社会情势也让一些既懂礼仪、又懂辞令的人被推举为行人,走上历史舞台。伍子胥就因此被吴王阖闾召为行人,《史记·伍子胥列传》:“阖闾既立,乃召伍员以为行人,而与谋国事。”齐相管仲也曾向齐桓公举荐隰朋担任行人之职,并认为自己不如隰朋。他说:“升降揖让,进退闲习,辨辞之刚柔,臣不如隰朋,请立为大行。”(《管子·小匡》)可见,这一时期的“行人”不再是依爵位来任命,而是任贤举能,唯才是用,这也间接反映了“行人”在春秋邦交中的重要性已大为提升。 与“行人”的重要性提高并行而来的是春秋时代“行人”面临的危险性也急剧增加。“行人”作为信使,在西周时期尚未有被扣押的记载,但在春秋时代,“行人被执”却屡见不鲜。《春秋》一书中至少有记载,如《襄公十一年》:“楚人执郑行人良霄”。《襄公十八年》:“晋人执卫行人石买”;《昭公八年》:“楚人执陈行人干征师杀之”;《昭公二十三年》:“晋执我行人叔孙姥”;《定公六年》:“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定公七年》:“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此外,史籍中也不乏行人被杀的事情。据《左传·桓公九年》载,巴国欲与邓国通好,遂遣行人请求楚国从中斡旋。楚王于是派遣大夫道朔带领巴国行人前往邓国聘问,未料使者竟被杀害。于是楚、巴联军攻打鄾地,大败前来救援的邓国军队。这个因“行人”被杀而引发交战的例子虽属个案,但由此也能看出春秋时代的“行人”其出使与说服工作既重要,又艰难。 (二) 变身纵横家:战国时代的行人及其角色演变 到战国时代(前—前),社会变迁更加剧烈,周代的宗法制进一步解体,礼崩乐坏,各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愈演愈烈,大国崛起,小国覆灭。强国希望通过行人来达到自己扩大疆域的目的,而弱国则希望通过行人的游说来保全自己的国家。在这一背景下,行人的职责又发生了改变,演变成了“纵横家”,即以谋略和说辞进行游说的说客。在班固看来,“纵横家”源出于“行人”之官,但与春秋之前的“行人”又有着很大的不同。《汉书·艺文志》:“纵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孔子曰:‘诵《诗》三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又曰:‘使乎,使乎!’言其当权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辞,此其所长也,及邪人为之,则上诈谖而弃其信。”诚如班固所指出的,“使于四方”,“受命而不受辞此其所长也”是战国纵横家与先秦行人的共通之处,但“上(尚)诈谖而弃其信”则是“行人”发展到战国时侯的变化,也是战国纵横家独有的一个特征。 在笔者看来,尽管战国的纵横家由春秋时代的行人发展而来,但两者存在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既表现在行人与纵横家的身份及职能上,更表现在两者所恪守的职业与传播伦理存在着极大的差异。 首先,从身份上看,春秋时代及其之前的“行人”是王官之属,多属于大夫或卿这一贵族阶层,战国以前的专职行人甚至可能是世袭的。但随着周王室衰微,加之私学兴起,文化下移,至战国纵横家崛起,“行人”已多属“士”阶层或平民阶层出身,脱离了王官和贵族的身份。“行人”逐渐变身为职业说客。孔子的弟子子贡的经历就呈现了这种变化。在《左传》中,子贡是以奉使出行的外交行人身份出现的,而在《战国策》中,他则以游说列国的战国策士形象出现,这显示了时代的变化。这种变化诚如班固所言:“春秋之后,周道浸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 其次,从职能上看,先秦“行人”出使代表的是出使国的利益,“结诸侯之好”,“不辱君命”是行人的最高使命。但战国纵横家却没有固守忠君观念和国家立场,与其说他们是国君的喉舌,不如说他们是自己的喉舌。韩非在《五蠹》篇中解释了战国时期的“纵”与“横”:“从(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而衡(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纵横家即为从事合纵或连横运动的政治家和游说者,他们在政治主张上极重外交,但合纵还是连横,都视形势和机会而定。纵横家大多为个人名利奔走游说,只为接受自己主张的国君效力,多有朝秦暮楚、易木而栖之举。如苏秦早年曾游说秦王连横,遭到拒绝后不久便至燕国转而游说合纵,足见纵横家并无始终如一的立场。诚如刘知几所描述和批评的:“战国虎争,驰说云涌,人持《弄丸》之辩,家挟《飞钳》之术,剧谈者以谲诳为宗,利口者以寓言为主,若《史记》载苏秦合从,张仪连横,范雎反间以相秦,鲁连解纷而全赵是也。”可见,纵横家的宣传与说服没有立场,只有手段。 再次,行人传播伦理发生了转变。先秦行人恪守“礼尚往来”的交往准则,处处以礼乐诗书约束和指导自己的言行,“忠信为本”的传播伦理在春秋时代还保持得较好。晋代袁宏在《后汉纪》中说:“春秋之时,礼乐征伐,霸者迭兴,以义相持,故道德仁义之风往往不绝。虽文辞音制渐相祖习,然宪章轨仪,先王之余也。”雷海宗先生在对春秋外交的辞令、歌(赋)诗、盟会的程序和原则、大国和小国的关系进行研究后也指出:“总览春秋外交的各种情形,欺诈的作用虽不能免,但大体还是有规则、讲道理、重礼节的国际交往周旋的一种方式”。但到了战国纵横家那里,这种交往礼节和传播伦理已破坏殆尽。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纵横家常常不顾礼义廉耻,为追名逐利不惜采取欺诈手段。在言辞上,纵横家不再推崇引经据典,而是崇尚巧舌如簧式的诡辩,只为追求说服效果的最大化。这种变化在章学诚《文史通义·诗教》中有着精准的描述: 纵横之学,本于古者行人之官。观春秋之辞命,列国大夫,聘问诸侯,出使专对,盖欲文其言以达旨而已。至战国而抵掌揣摩,腾说以取富贵,其辞敷张而扬厉,变其本而加恢奇焉,不可谓非行人辞命之极也。孔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奚为?”是则比兴之旨,讽谕之义,固行人之所肄也。纵横者流,推而衍之,是以能委折而入情,微婉而善讽也。 当然,“行人”演变为纵横家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即春秋战国之际的社会大变动。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比较了从春秋到战国的巨大变化:“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有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土无定主,此皆变于一百三十三年之间。”在这种大变动之下,作为信使的“行人”不可能不发生变化。实际上,当战国时代的“纵横家”取代了行人登上历史舞台后,“行人”作为沿袭自西周的一种媒介人物,事实上就趋于消亡了。 (三) 历史影响:秦汉以后“行人”的消失与“复活” 周灭秦兴之后,就连纵横家也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了。伴随着君主专制这一新的政治模式建立起来,先秦意义上的“行人”制度终于被废弃不用。失去了现实生存土壤的先秦行人,最终变成了留存于古代典籍中的“社会记忆”。不过,我们也发现,这种“社会记忆”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被后世不断复活或加以重构。正是这种“复活”显示了先秦“行人”对后世的影响,也体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延续性。 首先,先秦“行人”之名仍然保留在后世的职官制度中。“行人”这一职官仍然专司外交事务,不过,其地位和职能已无法和西周春秋时代的行人相提并论了,其所能独立发挥的沟通与传播职能十分有限。与西周时代的行人相比,秦以后的“行人”地位和品级都更加低下。如秦代设典客,属九卿之一、掌外交事务,“行人”只是其属官之一。汉代时典客又先后被更名为大行令、大鸿胪、典乐等,亦有属官“行人”。汉代大鸿胪的地位远在“行人”之上。如颜师古所言:“事之尊重者遣大鸿胪,而轻贱者遣大行人。”从晋到唐及宋元,有大鸿胪而无“行人”之名。到明代则又一次被“复活”。明代设“行人司”,“行人司”置“司正”及左右“司副”,司正一人,正七品;司副二人,从七品;下有“行人”三十七人,正八品。明代行人初由孝廉、茂才担任,后从进士选任。主要掌管颁行诏敕、册封宗室、抚谕四方、征聘贤才,及赏赐、慰问、赈济、军务、祭祀等事宜,品位较低。而到清代,奉使之事,均临时差官,“行人”被彻底废除,成为一个历史名词。追溯秦以后的“行人”演变,我们发现,“行人”之名几度被“复活”,其职能依然与外交、礼仪传播等有关,这显示了中国历史与制度的某种路径依赖性。虽然秦以后的“行人”不同于先秦“行人”,但先秦行人作为邦交使者,传播王命及沟通内外的媒介功能,一定程度上被纳入了秦汉以来更为完善的外交官僚体系中,显示出先秦行人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其次,先秦“行人”以礼外交、不辱使命的传播伦理对后世产生了积极影响。先秦的聘问活动是以“礼”为中心展开的,揖让进退都要合乎礼仪,贵族与邦国之间的交往充分体现了《礼记·曲礼》中所说的“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这对后世处理国家与民族间的关系具有重要影响。在这种外交思想的指导下,使者“以礼邦交”在历代都备受推崇和赞许。尽管时过境迁,但历史上对一个出色的使官的判断标准其实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春秋时侯,秦穆公想要选派一名使臣去考察晋国公子夷吾和公子重耳,他要求诸大夫推荐使者人选,孟明视推荐公子絷,称其“敏且知礼,敬以知微。敏能窜谋,知礼可使;敬不坠命,微知可否。君其使之”(《国语·晋语二》)。实际上,这种“敏且知礼”“敬不堕命”的品质一直为后世的外交使者所称道。而孔子所推崇的“君子风度”及士的风度更是激励了无数使者:“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十五》)“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论语·子路》)这种对仁义礼智信及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推崇与追求也成为中国古代外交思想中宝贵的思想资源。 再次,先秦行人的采诗观风及对辞令的锤炼深刻地影响了后世文人及文学走向。先秦行人虽然退出了历史舞台,但作为观风知政途径的“行人采诗”活动却得以载入史册,备受推崇,并被后世不断地想象甚至“复活”。班固《汉书》:“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这显然是对“古风”的推崇。汉代就仿照周代的行人采诗,建有采集民间歌谣的乐府制度。《汉书·艺文志》:“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这显然是汉代的一种复古。汉唐之间,有关朝廷采诗活动的记录也不绝如缕。如《梁书》载梁武帝诏曰:“可分遣内侍,周省四方,观政听谣,访贤举滞”;《周书》载北周武帝诏曰:“朕克己思治,而风化未弘。永言前古,载怀夕惕。可分遣大使,周省四方,察讼听谣,问民恤隐。”这些均是朝廷遣使采诗观风之举,其目的也与先秦的行人采诗十分相似。至唐代元稹、白居易等人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更是号召朝廷复立采诗之官,“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先秦“行人采诗”的影响之久远由此可见一斑。 行人采诗、引诗以及对辞令的追求实际上也构成了中国早期的文学传播实践,这对中国文学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刘师培就认为,中国文学的发生与先秦行人之间有莫大的关系,他说:“诗赋之学,亦出行人之官……行人之术流为纵横家……盖采风侯邦,本行人之旧典,故诗赋之根源,唯行人研寻最审。”今人赵逵夫先生也认为:“行人辞令是先秦时代具有文体学意义的散文,对后世散文,辞赋的发展有较大影响。”不论诗赋、散文还是记录游走四方的“纪行体文学”,我们的确都可以将其发端追溯至先秦行人的文学传播实践。 总之,先秦“行人”虽然早在战国时代就已经消失,但其影响却沉淀在古代的经典文本和古人的历史记忆中。作为媒介人物,其传播实践及传播理念对后世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这也是先秦行人留给后世的宝贵文化遗产。 五、结语 从世界比较文明视野的角度看,先秦行人制度的发达是古代中国文明的一大特征。作为周代官僚制度,尤其是信息传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人等媒介人物的设置显示了古人高度的政治智慧。行人制度得以发明,或许和西周时代极为特殊的政治社会背景有关。周代的分封制度使得邦国林立,王室和各诸侯国及“四夷”间的邦交十分密切,这客观上促使“行人”等媒介人物出现并得以发挥作用。而至春秋战国时代,各诸侯国竞相争锋,迎来送往,互动频繁,各国都企图借助外交“不战而屈人之兵”“以弱胜强”或“化干戈为玉帛”,更使作为外交使者的行人有了施展自己沟通传播技能的舞台。在这一背景下,也产生了行人群体所认同和服膺的职业理念与传播伦理。这种政治及沟通景观在同时代的世界舞台上是难得一见的。 在世界上,中国很早就进入了一个“邦交时代”。诚如论者所指出的:“外交作为处理国家间关系的手段,在中国、印度和西亚地区很早就已经出现,形成不同的外交圈、外交思想与行为模式。中国外交起源很早……到春秋时期,已经形成了一套有东方民族与地域特征的外交思想、原则、方法与行为方式,留下了许多弥足珍贵的外交实践。”行人的外交实践和沟通思想无疑就是这种“东方特色”之一,值得我们深入总结和研究。 先秦行人的沟通与传播职能对于先秦时代的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最大的作用在于“去塞求通”。这一点正如柳诒徵先生所言:“故内外皆无隔阂,不但诸侯对于王朝靡所隐蔽,即诸侯对于诸侯,及诸侯之民对于他国之民,亦可以无扞格、龃龉之意,其立法之意深矣。”考诸史实,“行人”的活动的确有效促进了先秦的政治传播与文化融合,这得益于其作为媒介人物的属性和功能。行人是职官化的媒介人物,他既是行走的信使,也是礼法传播的载体。行人作为媒介角色的突出特点是通过“身体传播”的方式来传递信息、沟通关系。“身体的到场具有媒介传播不可替代的仪式意义”,先秦“行人”就是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在发布王命、采诗观风、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以及横向沟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战国以后,尽管先秦行人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其产生的历史、社会及文化影响,却十分深远。 (作者系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