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中华传统文化,孔子无疑是一个绕不开的重要人物。孔子被后世称为“圣人”,被奉为万世师表,孔子开创的儒家学派,自汉武采取“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政策后,就此成为官方正统学说。根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出生于鲁国昌平乡陬邑(今曲阜市南辛镇),是宋国孔防叔的后人。孔子小时候就与礼结缘,非常崇尚礼,用鲁大夫孟釐子的话说就是:“孔丘,圣人之后……圣人之后,虽不当世,必有达者。今孔丘年少好礼,其达者欤?”(《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不仅年少好礼,而且一生都在推崇礼,践行礼。对于礼,孔子提出了“仁”的概念,并“以仁释礼”。在“以仁释礼”的过程中,孔子将礼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提出了“无讼”理念。西周时,诉讼有“狱”和“讼”之分,其中“争罪曰狱,争财曰讼”(《周礼·大司徒》郑玄注),“若狱讼不相对,则争财亦为狱”(《周礼·大司徒》贾公彦疏)。《礼记·曲礼上》中记载:“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孔颖达疏:“争罪亦曰讼也。”可见西周之后,“狱”和“讼”的概念开始泛化,两者不再严格区分。孔子曾说:“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义,以权之。”(《孔子家语·刑政》)从孔子这句话的语义来看,孔子将“五刑”与“讼”作为一谈,可见,此时的“争罪”亦可称之为“讼”。故孔子礼治思想中的“无讼”理念不仅仅指民事方面,同样亦包含刑事方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