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崇尚德治的国家,有着丰富的道德思想资源。但我们当下说起古代道德时,多习惯与儒家学说联系在一起,仿佛仁、义、忠、信等儒家观念即是古代道德的全部内容。这其实是对中国古代道德思想的一种误解——中国古代道德包含着多种道德形态、道德观念。 人类社会存在着不同的族群、不同的阶层、不同的团体,与之相应的,人群内部又有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地位、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族群、团体乃至个人都会有不同的人生态度、价值观念,都会有自己不同的“活法”,如自然界生态系统一样形成不同的道德生态系统。所谓道德生态,指的是社会道德各形态之间以及社会道德与其他社会资源之间平衡的、稳定的、有序的、和合的联系。建立良性的道德生态是一个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尺,是生态文明的本质特征。 中国古代道德生态根植于农耕文明和宗法制社会基础之上,它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发展的过程。西周建立后,实行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宗法制社会的基础。周公制礼作乐,奠定了中国礼乐之邦、礼乐教化的基础。到西周末年,周天子式微,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宗法制观念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有识之士展开了“百家争鸣”。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所说“人人自以为道德矣……皆自以为至极,而思以其道易天下者也”,大致反映了当时的情况。儒家以恢复周礼为己任,在仁的原则指引下,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形成了儒家的仁义道德;墨家主张“兼爱”“非攻”,要求“节葬”“节用”,站在小生产者的立场挑战宗法制道德;道家则打着道德的大旗,尚无贵虚,否定宗法制观念……动荡的时代、活跃的思想,成就了一个个中华民族文化巨人。他们的思想学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传布、沉淀、升华。 汉初实行休养生息的治国方略,黄老之学盛行。到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定于一尊,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而道家思想也潜滋暗长,成为儒家“显学”强有力的支撑。至此,中国古代道德生态形成了以儒家、道家道德学说为主干,以法家、阴阳家等学说为辅翼的基本格局。后来,佛教、伊斯兰教乃至基督教文化传入中土后,中国古代道德生态兼容并包,形成了一个趋于良性的道德生态系统。 儒家、道家为什么会成为中国古代道德生态的主干呢?主要原因在于儒家、道家学说立足于农耕文明与宗法社会,回答了中国人生与死的问题——这是人类普遍的、重大的道德关切,而墨家、法家、阴阳家等学说,间或涉及生与死的问题,但都没有儒、道两家说得全面、复杂和深刻。儒家、道家学说在生与死的问题上路径是迥然相反的,儒家是由生入死,道家则是由死入生。具体说来,儒家重生,以仁义为中心,如孔子修礼尚中,孟子舍生取义,荀子隆礼重法,包括后来产生的仁、义、礼、智、信都是以生为中心、以生为目的的。儒家对死的问题则较为回避,不语怪力乱神,但儒家讲究厚葬,强调慎终追远,要求“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把祖先神化,把人生神化,“以生来事死”,让生人感悟死亡,或者说赋予死亡以意义。道家的基点是无,他们的学说从无展开,又复归于无。而生命的过程则是从无开始,而死(无)则是其母、其根,只有“复守其母”(《老子》五十二章)、“复归其根”(《老子》十六章),才能达到“死而不亡者寿”(《老子》三十三章)、“没身不殆”(《老子》十六章)的境界。在这方面,《庄子》中“庄子妻死”的寓言表达得最为明确,“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们从出生到死亡,生而死,死而生,就如春夏秋冬四时交替一样,自然而然。在儒道生死观念的影响下,中国人能够正视死亡,不回避死亡,并赋予死亡以道德意义。 其实,从人类最基本的心理层面而言,人生于世,每个人都面临吃、穿、住、用的问题,吃什么、如何吃,穿什么、如何穿,住什么、如何住,用什么、如何用,这些都是人们日夜思考的问题,围绕这些问题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欲望和追求,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在时机、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人们会去努力争取,实现自己的功名利禄;在时机、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呢?就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懂得放弃,学会舍得。这样,人们总会在进与退、取与舍间徘徊挣扎。上升到哲学层面,就有了崇有与贵无的不同。儒家崇有,道家贵无,儒家、道家学说其实是人类心理中最基本的两个层面,它们契合人心、鼓舞人心而又安抚人心、温暖人心,自然会有强大的“地气”。 既然中国古代道德生态以儒家、道家思想为主干,那么儒、道二者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从表面上看,孔子以恢复周礼为己任,而老子则是以批判为旨归,儒、道两家仿佛水火不相容,但实际上是与阴阳、乾坤一样,虽是对立的两面,但又同源互补,《老子》四十二章中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和”是阴阳、乾坤、儒道追求的一个根本性的目标,是中国古代道德生态的精髓。儒道互补即如太极图中的阴阳鱼一样,阴阳此消彼长,此长彼消,实现一种阴阳的和合。也可以说儒家是“正”的方面,而道家则是“负”的方面。在善的原则指导下,儒家所谓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都是人性中积极的、正面的响应,所以说,儒家道德更多的是一种要求,或者说一种束缚。而道家则采用的是一种“道德减法”,主张绝仁弃义,批判儒家礼法,追求自然天成。中国古代士人所坚持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其实是在儒道互补格局下的一种微妙的平衡。 中国古代道德生态形成后,一方面产生了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持久的生命力,另一方面又产生了强大的约束力,对道德个体、家庭乃至族群产生制约。这种制约性,从横的方面来讲,体现在当时社会层面的道德生活中;从纵的方面来说,体现在历史的传承中。儒家“三纲五常”观念产生以后,所谓的纲常伦理就对人们的行为日用具有极大的约束力;而道家的真的原则,则让人们努力去伪存真,保持自己的自然天性,这同样也是一种约束。儒家、道家道德一方面给予社会个体以认同感、归属感,另一方面也要求社会个体的认同与归属。在历朝历代的更替过程中,汉族政权自然而然地选择了儒家思想作为官方的意识形态;即便是少数民族政权在巩固统治的过程中也无一例外地选择儒家作为统治的基础,供奉孔子为圣人、先师,从而合理地纳入到中华民族历史传承的序列中。这虽是巩固其统治的需要,但从另一角度来说,也体现了儒家道德强有力的约束力量。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