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主张以经学治世,认为士大夫精通经学义理的目的不仅在于修身,更应在于“变化风俗”“安人、安百姓”的切身政治实践。如他指出:“学者亦有当务。如孟子论今乐古乐,则与民同乐,乃乐之本,学者所当知也。”(《朱子语类》卷60)在他看来,“与民同乐”乃君主王道政治的一种表现,是乐之“大者”,为学者所必须深入了解的根本。故而乐之“明其声音节奏”、礼之“修缉礼书”都只是学者之“一事”,乃经义的细微浅表之处,惟其体国经野、治世安民之道才是“源本”。也正因为此,朱熹在治经学时特别看重其在现实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应用,尤其是礼学。朱熹曾总结出当时的士大夫、庶民之家“礼有不合者五”,其第一条就是当时所共承用的《政和五礼》没能及时有效地得到传布和实施。所以朱熹便要求州县政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参酌社会俗礼加以简化,并刻版印行,每年正月在市井村落张贴,力求使庶民尽人皆知。(《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69)而《周礼·天官》称“大宰”之职曰:“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周礼·地官》亦说“大司徒”之职:“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乃县教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教象,挟日而敛之。乃施教法于邦国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两者大意是说,从周历正月初一开始,一连十天由太宰和大司徒分别向诸侯国及王畿内的采邑宣布治典与教法,主要方式就是将之形成文字挂在象魏上以供民众观看。由此可见,朱熹提出上述观点显然是受《周礼》的启发,并结合当时社会制度与风俗人情的实际作了变通。事实上,朱熹的许多具体施政主张都源于《周礼》,与王安石如出一辙。譬如其荒政思想就是如此。 《周礼·地官》对于荒政列出了十二条纲领:“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眚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简言之,则包括了国家放贷、蠲缓租税徭役、采取降低各种礼仪标准等节约方式,以及祈神禳灾、严禁盗贼等灾后补救措施。《周礼》中这一系列的荒政措施及其观念体系对朱熹荒政思想的形成产生了重要作用。贾玉英、赵文东曾将朱熹的荒政思想大致总结为六点:一、提出“蠲阁、赈恤本是一事”的主张,即在灾区蠲免赋税和赈济灾民应当并行;二、主张减免苛捐杂税,备灾备荒;三、主张皇帝“直降睿旨”,减少救灾运作环节;四、主张从优推赏献助之人,以筹集救灾粮款;五、主张恩威并行,维护灾区治安;六、救荒之要,贵在及时。其中大部分都有着《周礼》荒政思想的影子,譬如“蠲阁”“赈恤”,免苛捐杂税,恩威并行,维护灾区治安等措施就和《周礼》中的“散利”“薄征”“缓刑”“弛力”“舍禁”“去几”“眚礼”“除盗贼”十分近似,只是他根据时代的不同作出了较大程度的更革损益,但其主旨和基本方略则是一致的。 朱熹的政治思想及政治实践中最为后世所称道的,是他在福建崇安(今武夷山市)所推行的“朱子社仓法”。“社仓”之名本在隋唐时期就已出现,但真正得到完善与推广却主要是朱熹的功劳。宋孝宗乾道三年(1167年)秋,建宁府崇安县遇到特大水灾,以致第二年春夏交替时节民众无以为食。此时朱熹正赋闲于崇安县开耀乡五夫里,为了赈灾,知县诸葛廷瑞委托朱熹和当地士绅刘如愚向富家大户劝募余粮,然后以平价卖给灾民度饥荒。同时朱熹亦上书建宁知府徐嚞,请求发放常平仓(官仓)的存粮以救济灾民,恢复生产,最终得到建宁府借粟600斛。经过此番努力,灾民“遂无饥乱以死”,获劫后余生。同年冬天,灾民积极还贷,开耀乡如数归还所借之粟。后自乾道五年(1169年)起,每借贷一次,收息二分。乾道七年(1171年),朱熹遂在取得建宁府的允许并“且命以钱六万助其役”的支持之后,正式建起了“五夫社仓”。经过摸索和总结实践经验,朱熹又详细拟定了《社仓事目》,并于淳熙八年(1181年)呈请孝宗皇帝批准,“行下诸路州军”,开始在全国推广。 事实上,这种依靠仓储备荒的政策设计早在《周礼·地官》中就已出现。如其对“遗人”之职的规定:“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厄;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羁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所谓“委积”,即指剩余的粮草。“乡里”“门关”“郊里”“野鄙”“县都”均有“委积”,只是职能各有所不同。朱熹所建之社仓则大致相当于其中的“乡里”和“县都”之“委积”,只不过是“民办官督”,其指导思想自然是源于《周礼》。 作为两宋士大夫政治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朱熹的政治思想受《周礼》的影响至深,从中我们既可看出两宋士大夫政治文化的基本特点,而礼经学对整个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似乎也由此可见一斑。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和发展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