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朝乐府民歌之“西曲”部分中,有一定数目的曲调被认为是由贵族、武人和高级官吏所作。这些不事粉饰的作品或有可能为他们所作,这并不奇怪,因为统治阶层中的人完全有可能去模仿民间作品并很传神,而且中国很早就出现过这类事情。然而令人惊讶的则是,事实上将这些作品的原作者认定为贵族实际上是很牵强,甚至是不恰当的,为此我们需要去解释人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本文提出如下推断:直到公元4世纪末,南朝民歌以前,中国传统文学绝大多数用了道德和政治题材,而乐府民歌对现实生活的享乐主义态度的出现,则改变了中国文学的固有传统,所以,只有将这些并非关涉道德与政治题材的民歌的作者说成是处于政治生活中心的人,这些不事粉饰的民间爱情诗歌才有可能赢得统治阶层的重视。 我在许多年前第一次阅读“南朝乐府”民歌时,就被它们深深打动了。我非常惊奇地发现,即使对一个西方人来说,这些诗作也是非常容易理解和易于欣赏的。我觉得,唐代以前大多数文人创作的诗歌,差不多总是很难让我读进去,也很难了解到作者的意指。那些诗人创作的诗作和诗人的生活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而诗人的生活和他们所处时代的历史(特别是宫廷的历史和皇帝的生活)又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所以阅读的人一定要具备大量的历史知识,才可能理解诗中所吟咏的东西。从公元前4世纪的屈原,直到公元4世纪,有着相当数量的诗作都写到了宫廷,写到了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心的人们。宫廷和政治生活几乎成了诗人们感兴趣的全部内容。 在南朝乐府民歌中,我们看到的却是另一个世界——在中国境内却尽可能地远离了宫廷。这些民间歌谣是民间创作的诗歌,而不是宫廷诗歌。它们写的是日常生活中的事物,主要是关于爱情的。它们描写了弃妇、不得不离开爱人的商人和船夫,以及沉溺于与爱人的嬉戏之中而忘记了自家职事的养蚕女子等等。在这之前,早期的诗歌有时也写到了弃妇和睽违的爱人,但那通常是带有寓意性的,弃妇多代表的是像屈原那样渴望再蒙君恩、重回朝廷的诗人。但是在南朝乐府民歌中,却没有这样的寓意。这些民歌真正描写了普通人的情感经历,远离了宫廷和国家的命运。难道不是这样吗?但是,有一些歌谣,本身是极其天真单纯的,它们表达的感情也是最为简朴和坦白的,可它们却被认定为贵族所作。这些贵族乃是身处政治生活中心的武人、世族子弟,他们和王朝的兴衰息息相关。对于这种对原作者并不一定准确的认定,我们该怎样去解释呢?我不能说我已经肯定找到了答案,但是我认为,值得把问题提出来,而且至少可以试着去推断为什么会将原作者归于这样的人。 我想把我要讨论的诗作仅仅限制在“西曲”这部分南朝民歌的范围内。这类短小的民歌几乎都是以五言四句的形式写成的。虽然“吴声”或许是“西曲”的蓝本并且与之非常相似,但我暂且将数量大得多的“吴声”放在一边。“吴声”乃是产生在当时的首都建康(南京)及其周围的民歌,而“西曲”则是产生于长江中游地区,即现在的湖北省及邻近地带。“吴声”的绝大部分,始自公元4世纪,而“西曲”则是在“吴声”式微之后产生的,始于公元5世纪。无疑,“西曲”源自“吴声”,它们二者非常相似,在某些过去的文本中曾被统称为“吴歌”。但是二者也有着微妙的差别,在诗中这种差别或是反映在地理环境上或是反映在社会生活中。我将更多地以“西曲”作为我的例证,因为这些诗作比“吴声”更多地被认为是由贵族写作的。现存的南朝乐府民歌约有470首,其中140首是“西曲”。所有这些民歌,都可以在北宋晚期学者郭茂倩编纂的《乐府诗集》这部现存的最完整的民歌选集中找到。 我想,也许进行这项研究的最佳途径就是阅读一些或多或少是从字面上进行翻译的这类篇什。这样做以后,就可以看出我之所以怀疑这些作品出自贵族之手的原因了。让我们先读一下郭茂倩的选集中“西曲”的第一首诗作。根据王运熙的考证,这是“西曲”中最早的一首;大约产生于公元430年。这是总题目叫做《石城乐》的五言四句诗之第一首: 生长石城下, 开窗对城楼。 城中诸少年, 出入见依投。 (1 was born and raised near Shicheng, And my window opens out tothe watch tower on the town wall.The young men in the town,As they pass in and out,come [FS:Page]and pay me a visit.) 这首小诗有两种译文,另外有人用中文对它进行了评论。铃木虎雄和安妮·比勒尔是依据《玉台新咏》卷十进行翻译的,与上引诗作有两处异文,第二行中“窗”作“门”,第三行中“诸”作“美”。他们对诗作最后一行的理解和我差不多。铃木是这样译的:“The handsome young masters in the town drop in to honor me with heir patronage as they pass in and out of the city wall”;而比勒 尔译作:“Drop in as they come and go”。张厚余的中文评述对最后一行的理解却很有些不同:“每当城中少年从她窗前经过,都要把目光依依不舍地投向她的窗口”。他可能是对最后一行诗的语法理解得不太忠实,以求不冒犯女性读者(因为他的评论是刊载于中国妇女出版社的书上的)。这首诗中对“性放纵”的描写——几乎旨定是写妇女卖身或是向多个男性随便卖弄风骚,在“吴声”中并不少见,但在“西曲”中却颇为少有。另外四首同一题目下的五言四句诗,则是细致抒写感情的作品,在“西曲”中颇为典型。在讨论其原作者究竟是谁之前,我想把五首诗中的第二首翻译出来。这是以一个少妇的口吻吟唱出来的: 阳春百花生, 摘插环髻前。 扌宛指蹋忘愁, 相与及盛年。 (In the warm spring when a11 the flwers bloom, I pick some to stick as a crown in my headdress. Twisting my fingers and stamping my feet to [the tune of] “Forgetting Sadness”, Together with [the one I love] we make the most of the years of our youth!) 。 诗中的少妇(“西曲”和“吴声”中的大量作品,都是假女子之口吟出的,而且通常是恋爱中的女子)完全有可能是参加春天的节日活动,在绿草地上翩翩起舞的,或者她是参加了《江陵乐》(也属“西曲”)中描写的那种蹋脚舞。第三行中提到的“忘愁”曲调,有很大可能就是“莫愁”这一曲调的别名。至于“莫愁”,据早《唐书&[FS:Page]middot;志第九·音乐二》中记载,又是从《石城乐》而得来。《音乐二》同时便指出“《石城乐》和中复有‘莫愁’声”。在《石城乐》这同一题下另有三首五言四句诗,全是描写船夫(或者是水上商贾)和他们的妻子或情人话别之作。所有这些诗作都具有令人陶醉的感染力和朴实自然的清新感,正是这些特点,使它们和作为纯文学的文人诗歌区别了开来。 在关于《莫愁乐》的这一段话之前,《旧唐书·志第九·音乐二》有这样一段话:《石城》,宋臧质所作也。石城在竟陵,质尝为竟陵郡,于城上眺瞩,见群少年歌谣通畅,因作此曲。 《旧唐书》想要使我们相信,减质,一个士兵、一个猎人和一个赌棍,从没有人提起过他对文学感兴趣,而当他在城墙上时,受了所见所闻的感动,便创作了或者说改作了这些民歌。然而说起来,让一个士兵能像几世纪前的曹操那样沉醉于诗歌怕是不可能的。情况大约是这样的,吟唱这些民歌的农民都是文盲,而这些民歌之所以能流传至今,肯定是有赖于文人将它们记录下来。几乎所有讨论到这些诗的中国人(就我所读到的著作而言),都在重复《旧唐书》的上述说法,即认为减质是这首四句体诗的作者。余冠英、北京大学中文系中国文学史专业成员、张亚新、张厚余和陈万成都是这么认为的。我早就知道,在中国文学问题上与中国人的观点相争辩是危险的,但是我仍然认为,接受《旧唐书》之关于上述诗歌作者谁属的观点未必正确。 只有在人们认定是著名的贵族创作了这些南朝乐府民歌的前提下,才比较容易接受减质是上述诗歌原作者的观点。但是能够认定作者为贵族的情况在“西曲”中有七例,“吴声”中则有三例,而且其中还有一些是难于完全肯定的。郭茂倩所列的“西曲”的第二类曲调是“乌夜啼”,这些诗作被认为是著名的文学赞助者,即《旧唐书》中所载的宋临川王刘义庆(403—444年)和《教坊记》(约760年)中提到过的刘义庆的堂兄弟刘义康(409—451年)所作的。而这后一种作者的判定看来是掺杂着许多武断和错误之处的(有些郭茂倩已经指出来了),甚至根本不能认为这看法是真实的。陈万成也提到了其它文本中作者谁属的问题。我想过细地考察一番这些有关谁是原作者的问题,因为我想这会使我们弄清楚哪些作者的署名是正确无误的,而否定的结论则会使我们在回答文章启首的提问时前进一步:即为什么历史学家会走得那么远,炮制出许多几乎不可能的说法,以使那么多通俗民歌的创作权归于贵族作者呢? 《旧唐书》对《乌夜啼》由谁写作及如何演唱有如下记载: 《乌夜啼》,宋临川王义庆所作也。元嘉十七年,徒彭城王义康于豫章。义庆时为江州,至镇,相见而哭,为帝所怪,徵还宅,大惧。妓妄夜闻乌啼声,扣斋阁云:“明日应有赦。”其年更为南兖州刺史,作此歌。故其和云: 笼窗窗不开, 乌夜啼, 夜夜望郎来。 (He forces the window,but to no avail, The crow cries at night, And night after night l await mylover’s coming.) 今所传歌似非义庆本旨…… 要接受上述这一对歌调名称来源的解释,首先须相信,在当时的中国,乌乃是一种象征吉祥的鸟。特定的传说使得这种鸟所代表的征兆要比《麦克白》或爱德加·爱伦·坡的读者们所感知的积极得多。乌是太阳的象征,是周王朝的标志,并且被认为是赡养母亲的孝顺的鸟。当然,它出现在《诗经》第41篇(即《邶风·北风》)、第192篇(即《小雅·正月》)和《周礼》中时被视为凶兆。《乐府诗集》之《乌夜啼》题目下之第五首,似乎是描写某种令人悲痛的事情发生时乌在夜间的啼鸣,人们或许会认为这是不吉利的: 乌生如欲飞, &n[FS:Page]bsp; 飞飞各自去。 生离无安心, 夜啼至天曙。 (Crows,at their birth,want to fly, To fly and f1y,each in its own direction. Thus separated from their loved ones,they have no peace of mind And cry through the night till dawn. 不过这首诗和同题的另外七首诗作都与“赦免”毫不相干。八首诗中,第三首至第五首提到了乌的啼鸣。其中第三首是以一位妇女的口吻讲述的,她与爱人分离,当白天(而不是夜晚)她没有听到乌的啼鸣时,她就急着要给对方写回信。而第四首,或许也是八首中写得最美的一首,则是写爱人被乌臼鸟(而不是乌)烦扰,乌臼的字面意义是crow mortar,其名称源于乌臼树,这种树在乌啼鸣的时节开花: 可怜乌臼鸟, 强言知天曙。 无故三更啼, 欢子冒暗去。 (A fine bird indeed is the shrike Who says he knows when the day will break ! For no reason he cried at the third watch And my lover has left,braving the darkness. 简而言之,这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