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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丨石奢庇父自杀:儒家怎么看孝顺与正义的冲突?

http://www.newdu.com 2017-12-05 腾讯儒学 牧之 参加讨论

    文/牧之
    《史记·循吏列传》中记载了石奢庇父自杀的故事,后世对此褒贬不一,表现从中可见人类所面临的伦理困境即孝顺与正义的矛盾冲突,面对此种问题,儒家经典《论语》中“亲亲相隐”的例子或许会带给我们一些启发。
    
    孝顺与正义的矛盾冲突(资料图 图源网络)
    石奢庇父自杀的故事
    春秋时期,楚国有个叫石奢的人,做过楚昭王的宰相,个性刚强廉直,从来不会阿谀奉承,也无所畏惧。有一次,他到下面巡视时,碰到有人杀人,就前往追捕。但将凶手捉住之后,他却发现凶手竟然是自己的父亲。他想如果自己把父亲抓了依法处置,这岂不是最大的不孝吗?于是他把父亲释放了。
    回来后,石奢把自己绑了起来,并派人向楚昭王报告说:“杀人凶手是我父亲,如果我将父亲严惩,别人就会以为我大不孝;我置国法于不顾把凶手释放了,这又是对国君的不忠。我的罪过应该受死。”楚昭王说:“追捕犯人但没有捉住,按理是不应该追究责任的,你还是继续做好你的事吧!”石奢却说:“如果我不私自偏袒自己的父亲,别人会说我忤逆不孝;现在我没有依法办事,就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就不再是个忠臣了。君王欲赦免我的罪过,这是君王对我的恩德;认罪而死,却是我身为人臣的职责。”最后,石奢谢绝了楚昭王的赦免,自杀而死。
    
    亲亲相隐(资料图 图源网络)
    两种不同的解释与评价
    对于这个故事,后世文献有两种解读。刘向所编的《新序·节士》评价是“贞夫法哉”,并引用《诗经》:“彼己之子,邦之司直。”称赞石奢秉法刚正。而韩婴《韩诗外传》在转述刘向的文字后,却深不以为然。为什么呢?他说《孝经》开宗明义就讲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作为父母的儿子,连毛发皮肤都不敢有所损坏,更何况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吗?性命岂不是比毛发更重要?
    石奢的自杀,简直是要痛伤他父母的心了,怎么能叫做孝呢?书中还说:“古人云‘君命不可违’。”楚昭王都已经予以宽恕,而石奢最终还是顽固的违抗君命,这怎么能叫忠贞于法呢?所以不能谓之“法贞”,又不能继续为君王国家效命,更不能称忠诚。
    这两种解释让我们看到了人类伦理道德的困境和冲突。这种困境和冲突在中国古代有很多例子,在现代社会也非常突出。问题在于儒家或中国传统美德所提倡的“孝悌”与“正直”发生矛盾时,怎么解决问题?联系当代的法治社会,则转变为值得称颂的“孝顺”私德和社会提倡的“正义”公德如何相协调的问题。
    这也是如何处理好古代“熟人”关系和现代“陌生人”世界的问题。在遇到这个困境和冲突时,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儒家经典中已有的例子,通过现代性话语的解释,或许能够给我们当下的道德选择提供一些有极有意义的启发。
    
    正直中透露出子女对父母真挚的情感(资料图 图源网络)
    《论语》的启发
    《论语▪子路》记载了叶公与孔子之间的一段对话:“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翻译成白话文字面意思就是:
    叶公对孔子说:“我们家乡有个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他告发和检具了父亲。”孔子说:“我家乡所谓正直的人和你讲的正直人不一样: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正直就已经包含在其中了。”
    这个章节受到了很多人的批评。他们直指儒家孔子,认为孔子本人视诚实正直为重要的美德,那么,他应该称赞告发自己父亲偷羊的人,而不是替自己父亲隐瞒的人。但孔子的做法恰恰相反。
    这一事实说明,他错误地把家庭关系利益置于诚实正直的美德之上。因为家庭成员互相隐瞒罪行或许能使家庭和睦,却难以维持一个健康的社会。如果每个家庭都有人违法犯罪,家人都为他隐瞒罪行,那就没有一个罪犯会受到惩治,犯罪的人或许还会受到鼓励继续作恶。结果,社会就没有公正可言。
    其实问题在于,我们怎样理解“隐”?现代学者认为我们应当将“隐”理解为“不告发”,而不是“隐瞒”,这一点对于理解孔子的真正精神很关键。很显然,孔子认为父母做了错事以后,孝子出于孝心不应该告发,但要做的又远不止于此。真正的孝子还要为父母的错误行为寻找补救措施;而隐瞒父母的错误行为,其意义在于,为这样的补救营造积极的氛围。
    根据《论语•里仁》“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的说法。子女首先要了解父母还未做坏事的真实情况,同时劝谏他们改变主意,不要去做坏事。但如果父母已经做了坏事,显然出于孝心就应该再次劝谏,不仅是为了纠正父母的错误,更重要的在于,可以让父母自知错误,重新做人。因此,在孔子看来,即使不告发父母的恶行本身是不正直的,但正直已经隐含在其中了,因为不告发使得让父母变得正直成为可能。
    同时,我们也可以换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这一问题,政府的法律和监狱是想通过惩罚罪犯而达到伸张正义,减少社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当人们确认一个人做了坏事之后,给予这个犯人以同样和恰当的惩罚,固然有一定效果。而修正这个人的内在德性,使他不再有做同样坏事的倾向,岂不是更美好?
    《论语·为政》:“用法制禁止百姓,使用刑法来约束他们,老百姓只求得免于犯罪惩罚,却很少有廉耻之心;如果用道德教化引导百姓,使用礼制规范他们的言行,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也就民心归顺了。”所以,为了达到伸张正义的目的,在当时的情况下,最佳途径或许是遵循孔子的主张:家人互相不告发错误行为,同时进行委婉而不懈的劝谏。
    
    事父母几谏(资料图 图源网络)
    意义的深刻
    基于此种见解,我们可以理解那令人困惑的问题:石奢或许不应该自杀,而应该规劝自己的父亲承认错误,改邪归正。再者,石奢向楚昭王坦白事实,其实已经揭露了父亲的犯罪行为。
    当然有人会认为杀人和偷羊不是一回事,这里的讨论在于深化我们对日常生活中伦理道德冲突的理解,而《论语》“亲亲相隐”又告诉我们,伦理道德的处理总是与生活语境相关联,而不是抽象的的法则演绎。正直的儿子不应该告发父亲偷羊。虽然不告发父母的罪行并不意味着子女是正直的,但不告发为有效的劝谏创造了亲密的家庭氛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说子女的正直隐含在不告发父母罪行的举动中,在这种正直中透露出子女对父母真挚的情感,这才是深刻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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