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七步诗》 陈思王曹植的《七步诗》是中国古代最为短小而有名的诗篇之一,“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后来成了成语,至今引用不衰。但这首诗是不是曹植写的,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古今都有学者认定此诗为伪,理由是几种古老的曹植集中皆无此诗。这样来立论,根据似有不足,因为我们知道,最早正式为曹植编定的集子出于他的侄儿魏明帝曹叡的旨意,《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载,太和六年(232)曹植死,时年四十一;过了几年,景初(237-239)中明帝诏曰:“陈思王昔虽有过失,既克己慎行,以补前阙,且自少至终,篇籍不离于手,诚难能也。其收黄初中诸奏植罪状,公卿以下议尚书、秘书、中书三府、大鸿胪者皆削除之。撰录植前后所著赋颂诗铭杂论凡百馀篇,副藏中外。”这个集子显然不全:另据曹植本人先前所说,他自己选编自己的辞赋,“删定别撰,为前录七十八篇”(《前录自序》),这些还不是他一生辞赋的全部,就已经有这么多;而奉旨编撰的钦定本全集,包括赋颂诗铭杂论在内却一共只有“百馀篇”——这里一定被删掉了很多作品。 像《七步诗》这样的诗篇,在钦定本中删去不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一篇非删不可,因为这首诗讽刺打击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魏明帝曹叡的父亲魏文帝曹丕。曹植这首诗当时一定非常遭忌讳。寓禁于编,早已发凡起例于曹叡,到清朝,乾隆皇帝搞《四库全书》,则为其集大成而尤其著名者也。 关于《七步诗》及其产生的背景,见于《世说新语·文学》: 文帝尝令东阿王七步中作诗,不成者行大法。应声便为诗曰:“煮豆持作羹,漉豉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帝深有惭色。 可知在刘宋时代,此诗尚颇为人们熟知,且有故事流传。好诗总是禁而不止的。《世说新语》是一部高水平的名著,其中的材料往往被视为重要的史料。据此则《七步诗》自应确认为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