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俊(腾讯儒学专栏作者,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 《不舍论语》420—微子第八:逸民章 【原文】 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解读】 此章记录了七位隐逸者,有些著名,如伯夷、叔齐、柳下惠;有些见于史述但不闻名,如虞仲、少连;有此则不见于经传,如夷逸、朱张。 孔子按持志、身份认同、言行取舍,将七人分成三类,予以评价。据此可知,虽同为隐逸,但立心造行大不同。不过,即便是虞仲、夷逸,率性放言,舍弃自己,但仍还是坚守大道之权变的。换言之,虽为逸者,并非全然放倒。 孔子与此七人的根本不同,表现在无可无不可。但这不是无执守,而是从心所欲不逾距。 作者简介: 何俊教授 何俊,男,1963生。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兼任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哲学与思想史,曾出版《西学与晚明思想裂变》、《南宋儒学建构》、《事与心:浙学的精神维度》、《师英录》、《不舍国学》等著作。 本文为腾讯儒学独家专栏——何俊教授《不舍论语》系列稿件,版权属腾讯网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