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俊(腾讯儒学专栏作者,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 《不舍论语》359—卫灵公第二十七:众恶之章 【原文】 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解读】 人都有长处,有不足,如果众口一词地称誉一个人,或者抵毁一个人,都是违背常理,不足以信的。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作认真观察,才可以下判断。 众口铄金的事还是很多的。有些自然形成,一个人最初树立了好形象,被人说好,渐渐地大家都跟着说了。有些却是有人故意这样做的,为了抬举某人,刻意加以树立。积毁消骨的事也一样。 知人,应如孔子所言,不仅听,更要观察。做人,还是要反求诸身,自树形象,尽量避免落到积毁消骨的惨状。 作者简介: 何俊教授 何俊,男,1963生。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兼任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哲学与思想史,曾出版《西学与晚明思想裂变》、《南宋儒学建构》、《事与心:浙学的精神维度》、《师英录》、《不舍国学》等著作。 本文为腾讯儒学独家专栏——何俊教授《不舍论语》系列稿件,版权属腾讯网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