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思的阐述 子思对“诚”与“诚之”的论述十分详尽,篇幅较长,故此逐章分析解读如下: 1.“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此章第一句论天,次句论人,末句则是天人对照而论。意译为: 事物由于其真实存在而率真地显明出来的特质,叫天性。人类由于明了事物性质和规律而能够以真实存在为真实存在的过程,叫教化。对于事物而言,真实存在意味着显明性质;对于人类而言,明了事物性质意味着认识真实存在。 2.“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此章关键词是“至诚”、“尽性”和“赞”。 “至诚”在后续章句中还会出现,并有“其次致曲”与之对应。过往一些解译把“至诚”理解为圣人之德,以至于将此整章都解读为圣人之能事,既牵强又荒唐。从字义上看,“至”即极致,极致的客观真实可以被理解为极端广泛、极端细密、极端深刻、极端长久等等等等的客观真实,这种极致的“诚”只可能是既涵盖又超越一切具体事物的“诚”,亦即形而上之“诚”,因此,“至诚”可解译为“客观真实性”或“客观实在性”。 “尽性”需结合“自诚明”之“明”来理解。“自诚明”是显明各种物质(包括人类)之“性”,“尽性”就是让事物性质得以全面地显现,性能得以全面发挥。其中,“人之性”较之其他物种最独特者,莫过于人类的好奇心、求知欲和对客观世界的认知能力,而食色之类,却与其他动物并无多大不同。因此,充分展现人的求知欲和认知能力,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当为“尽人之性”的核心要义,惟其如此,人类才有可能尽悉万物之性。 “赞”,《说文》训为“见”[5]280,《易?说卦》“幽赞于神明”一句中的“赞”被释为“明”[4]1212,因此“赞”就是明白、理解的意思。后文有“知天地之化育”可以佐证。孔子说:“赞而不达于数,则其为之巫”[7],其中之“赞”也同此义,也就是“作出合理解释”的意思,他这句话可意译为:“(偶尔)作出合理解释但不能多次重复(验证),那么它就只是巫术(蒙准)而已”,也可旁证。 辨明了这几个关键词的含义,可以清晰地区分此章各句所论对象:前两句论述形而上的客观真实性决定万事万物尽显其性,以后各句论述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及其功效。 基于以上分析,此章可意译为: 正是客观世界的真实性,可以完全地显明客观世界的性质。客观世界的性质全部显现出来,那么其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就能完全展现、发挥出来;人的主观能动性完全展现和发挥出来,那么万物的各种性质就能被人类发现;人类全面发现了万物的性质,就可以理解大自然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演化;人类能理解大自然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演化,就能够与天地一起鼎立。 3.“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 这里的“其次”相对于前文的“至”,“其次”之“诚”体现在“曲”,即具体的各种事物。《说文》解“曲”:“象器曲受物之形”[5]637,可见“曲”亦为“器”,形而下为器。而“形”、“著”、“明”、“动”、“变”、“化”都是指具体事物的性质和状态、运动和变化,它们各有意义并互有关联——可从以下译文中看出: 次一层面形而下的客观真实遍及各种具体物质。具体各物是真实存在的,会呈现为一定的形状和形态(“形”),物质形状和形态会表现出其特征(“著”),物质特征会反映出其性质(“明”),物质性质会决定其运动(“动”),物质运动则会促成其变异(“变”),物质变异则会导致其演化(“化”)。根本上看,是客观世界的真实性导致了万物的演化。 4.“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 此章紧接上章。上章推导出了万物自诚而形、而著、而明、而动、而变、而化的过程,那么,人类认识清楚了物质性质,掌握了相应的客观规律,就可以运用起来预测相应事物的运动变化: 具有客观真实性的规律,可以用来预知未来。国家即将兴旺,必有吉祥的预兆;国家即将衰亡,必有妖孽的出现。正如表现在占卜的龟壳和蓍草上,表现在人的肢体活动中,祸福将要来临时,好的一定会预先知道,坏的也一定会预先知道。所以说,客观真实性就像神一样灵验可信。 需要指出的是,文中“祯祥”、“妖孽”、“蓍龟”、“四体”等说法,不可以迷信视之。这些事物和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古人不能以现代科学的方法解释,只能以当时的知识水平去推测,因而未能正确把握事物之间的关系而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解释。就当时而言,这些说法也属于一种低级的科学假说而非神学观点,因为其毕竟没有将这些现象归因于神秘力量,所以不能视其为迷信。至于“如神”之说,不过比喻罢了,作为修辞手法至今仍在沿用。 5.“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 此章“诚者”之“者”为实词,“诚者”即真实存在的事物。 “是故君子诚之为贵”一句嵌在两句“诚者”之间,容易引起误读。但若是清楚地把“诚”认定为天道,把“诚之”认定为人道,就不会把后文“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误解为人类活动。 “成己,仁也;成物,知也”中“仁”与“知”是说人(君子)的,但不可把“成己”和“成物”简单地理解为人的作为,而应理解为(君子)对“成己”和“成物”的认识。这个时候,对“诚之”的正确理解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如果“诚之”之“之”仅限于自身或自我意识的“小我”,那将无法产生“仁”的观念(“仁”可是由“二人”构成的)。只有把“诚之”之“之”扩展到所有“诚者”(真实存在的物种和个体),看到所有物体皆“自成”、“成己”,从而像承认真实的自己一样承认真实的其他个体,像尊重自身的存在一样地尊重他人的存在(“本诸身,征诸庶民”),才能于广泛的“自成”、“成己”之“大我”中发明“仁”的观念。而“成物”显然是指事物的相互作用和演化。庄子“物物而不物于物”之论,涵盖了上述两个层面,那就是既承认各物真实存在的独立性(“物物”),又不是孤立地、静止地看待各物(“不物于物”),而还要发现物与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把握事物运动变化规律。 “德”也是“性”,“性之德”可理解为“性质的性质”,也就是不同事物不同性质的共性。“外”为状态,“内”为性质,状态是由性质决定的。“措”是行动,是实践,而实践之于物质性质和运动规律,既发现之,又验证之,所以“时措之宜也”。 此章意译如下: 真实存在的事物自行形成,真实存在的规律自发运行。真实存在的事物自始自终都是真实存在的,不真实存在就无所谓事物。所以君子把能够以真实存在为真实存在(承认客观事物和尊重客观规律)看得很高。不过,真实存在的物质不是(孤立地、静止地)自我形成就罢了,而还要(依据性质和规律,并通过相互作用)成就其他物质。认识理解各种真实存在成就自己的道理(而对各个真实存在的个体给予承认和尊重),是仁爱的思想基础;观察研究真实存在的物质(相互作用,发生变化)成就他物的道理,是知识和智慧的根本来源。真实存在是各种事物性质中最本质的共性,统率着存在于内的性质和表现于外的形态、运动,因此可以时时实践以摸索并验证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