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顺治实录》所载吉礼为例 管 蕾 清代吉礼的形成是一个融合损益的过程,它以满族传统为基础,融汇历代王朝吉礼礼典而成。这一过程伴随着满族的不断扩张而展开,满清政权在入主中原,实现了由一隅而掌控中原之后,在满、汉两种文化的不断碰撞与沟通中,最终形成了具有清代特色的吉礼制度。 学界有关清代礼制的研究中通常认为,顺治朝因忙于国家的统一,对于礼制建设并不重视。《顺治实录•凡例》:“祀天地、宗庙、社稷、山川等神,郊祀跻配、太庙升祔配享,及祭堂子、拜享神,遣官祭岳镇海渎、帝王陵寝、先师孔子及关帝、真武、城隍等神皆书,厘定祀典亦书。”也就是说吉礼等各项礼制制度在顺治朝已有条不紊地进行。本文拟就以上礼典的建立过程加以梳理分析。 一、顺治朝吉礼建立 定都燕京后,广大江南、西南以及西部地区仍在清的版图之外,此时的政府,制度建设与军事统一并重,礼的制作也伴随着种种制度建设,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探索。在顺治朝十八年中,以皇帝亲政的顺治八年为界,礼制建设呈现前后迥然不同的特点。 1、顺治元年——顺治八年正月 崇德八年(1643)八月,顺治皇帝以冲龄践祚,实际主政的是郑亲王济尔哈朗和睿亲王多尔衮。建国伊始,相对于制度建设,实现疆域扩张成为政府首要任务。顺治元年(1644)三月,济尔哈朗对各部门发布一道谕旨:“其坐立班次及行礼仪注俱照前例行”(《顺治实录》卷三)。其中,“俱照前例行”就成为这一阶段礼仪建设的主导思想。 随后在顺治元年七月,山东巡按朱朗鑅也曾建言:“中外臣工皆以衣冠礼乐,覃敷文教……若不加冠服以临民,恐人心惊骇,误以文德兴教之官,疑为统兵征战之将”(《顺治实录》卷七);同年十月工科给事中朱鼎蔳也提出“礼仪为朝廷之纲,而冠履、侍从、揖让、进退其纪也。若上习便安,下乐盘辟,则错乱无纪而礼仪之纲坏。”(《顺治实录》卷十)诸如此类的言论强调礼的建设对于王朝的重要性,面对大臣此类要求,摄政王多尔衮以“眼下急剿逆贼,兵务方殷,衣冠礼乐未遑制定。近简用各官姑依明式,速制本品冠服以便莅事其寻常出入,仍遵国家旧例。”(《顺治实录》卷十)作为答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吉礼的各种典仪已经在有条不紊地举行。 圜丘祭天,在入关前就已开始。天聪十年(1636),皇太极在盛京称帝,改国号大清,随即在盛京德胜门外修建圜丘,并率贝勒以下文武群臣斋戒三日,由皇太极亲自在南郊主祭。当年十一月乙丑,皇太极“祀天于圜丘时将征朝鲜并告出征,是为冬至大祀圜丘之始。”(《皇朝通典》卷四十一) 入关后,作为最为重要的祭祀天地先祖,延续着此前传统进行。顺治元年(1644)冬十月朔,皇帝定鼎燕京,亲祀南郊圜丘,告祭天地,即皇帝位。同年,“定制每岁冬至大祀天于圜丘,以大明、夜明、星辰、云雨风雷为四从坛配享。”(《皇朝通志》卷三十六)十一月冬至,向上天证明王朝合法性的最重要的祭祀——祀天于圜丘,正式举行,并且“上亲诣行礼”,次日,“以南郊礼成,上御殿,受诸王、贝勒及文武群臣朝贺。”(《皇朝通志》卷三十六)敬告太庙和大社大稷,也在顺治元年三月和十月举行。 其余的礼典也逐步恢复或建立,顺治元年(1644)二月丁卯,“遣官祭先师孔子”(《顺治实录》卷七);“癸未,摄政和硕睿亲王遣大学士冯铨、祭故明太祖及诸帝”;“顺治二年五月甲午遣官祭关圣帝君”(《顺治实录》卷十六);“顺治二年八月丙午,遣官祭城隍之神。”(《顺治实录》卷二十)顺治二年十二月辛卯,礼部提出应在立春之日举行进春仪,并提供仪注,“是日早,礼部官服朝服以木雕宝山一座、春牛一、芒神一、置柜内,令顺天府官监督生员恭捧至午门。礼部官由午门、中门捧至殿内,置春牛、芒神于殿西,宝山于殿东,俱南向。仍以春牛图、颁赐诸王贝勒。”(《顺治实录》卷二十二) 朝廷初建,此时的礼制建设的焦点集中于各种朝仪的规定,如诸王贝勒官员、卤簿,官服、宫室之制,摄政王仪式、称号及仪注等,但对于礼制的建设,已经开始探索性地改造创建。 (1)祭祀分等。清初,将吉礼诸礼分为大祀、中祀和群祀三种:“圜丘、方泽、祈谷、太庙、社稷为大祀;天神、地祗、太岁、朝日、夕月、历代帝王、先师、先农为中祀;先医等庙、贤良、昭忠等祠为群祀。”(《清史稿•吉礼一》)这一分类祭祀的标准,在乾隆、咸丰时期虽有所微调,但框架没有改变。 (2)祭品改革。传统吉礼祭品用生荐,皇太极认为这是出于“古帝王当未知火食之前即行祭天之礼”(《皇朝通志》卷三十六)的缘故,但时代转变,因时而异应“熟而荐之,祭毕即于上帝神位前分享,乃为洁诚”(《皇朝通志》卷三十六),于是定制规则,祭天用太牢熟荐。这一原则在此后被应用于其他祭礼。 顺治四年三月丁卯,内院礼部会同议奏:“我朝享太庙例,主祭官举帛、举爵,捧献官陈设,仍以胙牛一进上。今祭太庙,应荐熟牛,在庙门奏乐。至于进上胙肉,应停止,其帛、爵仍照例令捧献官陈设。至祭兴京五祖神主,亦应如太庙例。” 总的来说,这一时段的礼制建设以因循为主,略有创新,明代成文的礼典成为主要参考借鉴的对象,如: 顺治二年六月讨论秋祭太庙礼,“本朝旧例秋祭太庙,于七月十五日,用牛羊致祭。是日,福陵献酒果香烛。故明时例,以七月朔祭太庙,用牛羊,是日各陵不献酒果香烛。以七月十五日祭陵用牛羊,是日,太庙不献酒果香烛。得旨:太庙及盛京四祖庙,俱照故明例以七月朔日,用牛羊致祭。是日,陵上不必献酒果香烛。中元节仍用牛羊祭陵,是日,太庙、及盛京四祖庙不必献酒果香烛。”(《顺治实录》卷三十一) 顺治二年十月己亥,“礼部奏言:圜丘、方泽、社稷三坛,如遇皇上亲祭,应照故明例,增用牛一,仍进上胙肉、福酒;其迎神、送神,令鸣赞官赞唱。遣官代祭则止。如祭太庙,虽亲祭,亦不增用牛,不献福胙,不赞迎神送神,以太祖神位前供献牛肉颁赐诸王贝勒。从之。”(《顺治实录》卷二十一) 2、顺治八年——顺治十七年 顺治七年十二月,摄政王多尔衮薨逝于北京。次年正月庚申,顺治亲政,实现了权力的顺利转移。在国家层面上“以宽为治”(《顺治实录》九十八),实行抚重于剿的柔性政策,蠲免租税、安抚四方、广揽人才、恢复殿试等等,呈现出新兴王朝的欣欣向荣之态。在礼制建设上,逐渐进行系统化的整体建设,甚至在顺治八年和顺治十三年两年出现礼仪的密集化制定。且在制定程序上,由原来单方面的“依旧例”,转为皇帝本人也参与进来,亲自拟定相应礼节。 (1)制定礼制序例 序例是对礼仪的总体通行原则的制定,包括礼仪的礼乐,斋戒,贡品等等。顺治八年三月乙丑,定祭祀礼乐。“礼部请定享庙礼乐。言大乐向作于门上,今应作于庙内;文舞、武舞、俱应全备;乐章俱应全歌;乐器俱应全用;乐舞生向定五百七十名,今缺一百三十六名,应请补足。从之。”(《顺治实录》五十五) 同月癸卯,定祭祀斋戒例。“凡祀天地太庙社稷,照例斋戒三日,祭历代帝王,照例斋戒二日。此五祭,或上亲往,或遣官恭代。俱于太和殿设斋戒牌位、铜人。各衙门亦设斋戒牌,不理刑名,若有紧急事务,仍行办理。大内及宗室并斋戒。各官家不祀神。如上躬祀天地,和硕亲王以下、辅国公以上各在家斋戒,陪祀各官在部院衙门者,于各衙门内斋戒,其不在部院衙门者,于金水桥两傍斋戒。如遣官代祀,则皇上斋戒,诸王以下、辅国公以上,不必斋戒,陪祀各官斋戒如前。如上躬飨太庙,祭社稷、历代帝王,和硕亲王以下、陪祀各官以上,俱于家内斋戒。如遣官代祀,则皇上斋戒,诸王以下、辅国公以上,不必斋戒,陪祀各官斋戒如前。”(《顺治实录》五十五) (2)已有礼仪的进一步细化和扩充 顺治八年之前,例行的吉礼在实录中只出现圜丘、太庙、大社、大稷、关圣帝君、历代帝王、太岁月将之神、先师孔子、城隍、方泽几种。在此之后,举行吉礼的种类愈益扩大,而原有的礼仪也逐步走向规范化。 顺治八年六月乙丑,“定诸陵坛庙祀典一。兴京、东京四祖陵,于冬至、岁暮、清明、中元、十月朔,俱致祭。其祭品,冬至、岁暮、清明,各用牛一,献酒果,上饭,上羹,供香烛,焚帛,读祝文。中元、十月朔,各用羊一,献酒果,供香烛,焚帛,读祝文。五祭俱遣宗室觉罗大臣致祭,每月朔望荐熟羊一,献酒果,供香烛,令守陵章京致祭……”(《顺治实录》五十七) 顺治十一年正月,“礼部奏进上祭先农坛亲耕耤田仪注。先期二日上斋戒,诸王以下、辅国公以上,满洲、蒙古、汉军公、侯、伯以下,甲喇章京、理事等官以上,汉文官四品以上、武官三品以上,及六科副理事官、都给事中,在家斋戒二日,先期一日,内院捧进祝版,上御中和殿,阅祝文,行一跪三叩头礼,毕,西向立,内院官捧祝文至太和殿,礼部官跪接,捧出至午门外,安于亭中,行一跪三叩头礼。毕,銮仪卫官领校尉舁亭,礼部官、太常寺官,送至先农坛,安于神库……”(《顺治实录》卷八十) (3)由以代祀为主转为部分皇帝亲自主祀 以往,由于顺治年龄尚幼,且整个国家的礼制建设尚未完备,故此前的祭祀多由亲王、大臣等代祀。这种情况,在顺治八年之后大为改观。 顺治十二年十一月的冬至圜丘大典,皇帝提前派遣了额尔克戴青恭代为主祭。以往虽未能参与祭祀,皇帝也会在宫中致斋以示敬意。此次祭祀,因驻跸南苑,皇帝一时忘记致斋日期,随行礼部大臣也并未及时奏明。事后,顺治“忽焉猛省,不胜悚惕。朕为天之子,昭事当虔,既有疏忽,何敢自隐,即选择吉日,祗申祭告,尔部遵谕奏行。”礼部认为“未经题明致斋日期,应敕吏部议处。其祭告日期,钦天监择于本月二十九日,照例遣大臣一员行礼。”而皇帝认为“失忆斋戒,过在朕躬,尔等俱免议。”(《顺治实录》卷九十五) 在此后,顺治帝对祭祀重视程度大大增强。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己亥,谕礼部:“古来圣帝明王皆大有功德于民者,所以累代相因,崇祀不替。今历代帝王庙祭典虽已修举,但十三年来俱系遣官致祭。朕今欲于明春亲诣行礼,以抒景仰前徽至意。尔部即酌议礼仪具奏。”(《顺治实录》卷一百五)此次以谕旨的形式宣布以后会主祭历代帝王,且随后圜丘、祈谷、太庙、大社、大祭等祭祀也多由皇帝亲祀。 (4)由循旧例到参与礼制建设 面对前代成文礼制,顺治帝及各级官员不再一味参考遵循,在实践过程中,开始因时而异,主动探索建立新的礼制体系。 顺治十四年二月,奉先殿重建竣工,太祖太宗也纳入郊祀配享。但顺治帝仍感到“郊祀上帝仅岁一举行,于朕昭事之心尚有未尽”,因此,“兹欲于禁城中卜地,营建上帝殿宇,岁序令节时展明禋,俱奉太祖太宗配享。”(《顺治实录》卷一百七)并要求礼部拿出一套完整的祭祀方案。面对皇帝的创新,礼部在考察了《礼记》和《大唐郊祀录》等礼典后,没有发现类似先例,但仍提出“酌议元旦、皇上万寿、皇太后圣诞三大节,上应亲诣上帝殿行礼致祭。除孟春、元旦行礼,冬至有南郊大祀外,其夏、秋二孟月,亦应选择吉日,上亲诣行礼。其祭祀礼仪及祭品,俱应照祀天例行。但系内祭,惟初奉安神位应读祝文,余祭日不用祝文及福胙福酒,不燎牛……”(《顺治实录》卷一百七) 顺治十七年二月,顺治帝注意到郊祀中的两个问题,其一,只有冬至祭天采用燔柴礼,而同为祭天的祈谷礼却不用,他认为“礼隆禋祀,享帝大典所关尤重,必仪物克备,乃足昭对越之诚……虽祀典原有等差,而同为祀上帝,典礼不宜有异。嗣后,祈谷坛亦行燔柴礼。尔部即传谕遵行。”其二,群祀在“洪武初,原系孟春合祭南郊。至嘉靖年间,始定分祭:冬至祀圜丘,夏至祭方泽,春分朝日,秋分夕月,而合祭之礼遂止。”因此提出,“合祭之礼、原以毕萃神祗,普荐馨香,不宜竟废。今欲祗申昭事之诚,修举合祀典礼,除四郊仍旧外,每年孟春合祭天地日月及诸神于大享殿。”(《顺治实录》卷一百三十二)因为事关重大、要求礼部即会同九卿科道详议。 这些创设的新的礼制制度和对原有制度的修订,被纳入清代礼制,并在乾隆时期被写入《钦定大清通典》中,成为清代奉行的典制。 二、顺治吉礼中的满礼 除了上述我们提到的吉礼外,终清一代,始终运行着另外一套礼制制度。在满族民族传统中,对于敬立天、地、神,有一套自有的祭祀体系,它源于满族的萨满教信仰。乾隆皇帝就曾回顾曰:“我满洲禀性笃敬,立念肫诚,恭祀天、佛与神,厥礼均重,惟姓氏各殊,礼皆随俗,凡祭神、祭天、背镫诸祭,虽微有不同,而大端不甚相远。”(《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上谕》)在原始满洲祭祀天神中,“皆以祝辞为重”,重视的是通过满语的方式,让司祝之人通过向天告白的方式表达,具体由祭神、祭天、背镫献神、报祭求福,以面猪祭天、去崇,祭田苗神、祭马神等等构成。作为一种民族信仰,这种祭祀并不囿于满人核心集团,而是普及于每一个满人。 满洲祭天神,除在皇宫坤宁宫外,举行祭祀的最主要的场所在“堂子”。有关堂子祭祀的形制,《啸亭杂录•堂子》记载“国家起自辽、沈,有设竿祭天之礼。又总祀社稷诸神祗于静室,名曰堂子,实与古明堂会祀群神之制相符,犹沿古礼也。既定鼎中原,建堂子于长安左门外,建祭神殿于正中,即汇祀诸神祗者。……岁正朔,皇上率宗室、王、公、满一品文武官诣堂子,行拜天礼。凡立杆祭神于堂子之礼,岁以季春、季秋月朔日举行”。除此之外,在民间,“至若满洲人等,均于各家院内向南以祭,又有建立神杆以祭者,此皆祭天也。”(《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卷一) 对于满族的堂子祭祀,一直贯穿于清代始终。且这种祭祀重语言的传统,深入影响到其他吉礼之中。 顺治二年六月,下旨“各坛及太庙读祝停读汉文,止读满文,仍增设满读祝官八员。”(《顺治实录》卷十八) 顺治四年三月,“太岁、城隍及孔子、关圣,俱仍旧例遣官致祭,但未定行满礼。得旨,致祭俱遣满官,并用满官赞礼,祝词用满文。”(《顺治实录》卷三十一) 在堂子祭祀中,满语被用来强化民族记忆和认同,但当满清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出现后,满语被赋予了更多对权力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因素,尤其是在国家初定之时,这种需要更加强烈,故出现了上述将满语以国家命令的形式引入到祭祀中的特殊现象。 三、结 论 顺治朝吉礼的建设是伴随着清代国家的统一逐步展开,在实践中进行成为其重要的特点。以顺治帝亲政为界,前期礼制建设以借鉴前代礼典为主,而后期的礼制建设更多纳入了皇帝为主的核心集团的思想考量。 如何以礼制来实现刚刚安定下来的人民对国家的认同,满族的成分被纳入礼制建设体系是必须考虑的问题,满语以国家命令的形式被强制要求成为祭祀的官方语言。但同时,为了缓和民族之间的矛盾以及尽可能的争取汉族知识分子的认可,对孔子的祭祀在国家未成立之前就已经恢复开展。 总的来说,在清代的礼制建设上,顺治朝起到了拓荒的作用,它建立了清代的礼制的框架,厘定的礼典制度在清代被实际操作运行,所以顺治朝在礼制建设中的作用不应忽视。 (管蕾:孔子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孔子文化季刊》第25期2016年第三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