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思想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中和”首先是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标准,诚如董仲舒所说:“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之七十七》)同时,“中和”还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审美观念、政治理想和重要的方法论原则。贵和尚中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这一精神已深深地内化于民族心理之中,影响着我们今天的社会生活、人生观念和价值取向乃至审美趣味,因此,正确地揭示“中和”思想的基本内核,分析其理论价值,对于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一 “中和”由“中”与“和”这两个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范畴组成。“中”的内涵颇为丰富,除了我们习见的中间、中央的意思之外,主要有以下诸方面的含义:一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如适中、折中。《说文解字注》谓之“合宜之辞也”。二是正。如,《周礼》:“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贾公彦疏解“中”的意思是“使得中正也。”就尚中的思想渊源而言,《周易》中阴阳对立统一,和谐稳定即是“中”的表征,因此,《易传》云:“中行无咎”,意思是居中而为即可无恙。由于“中”在古代被视为常人难及的境界,需“教之中”,乃至有尚“中”贵中的传统,以防过、不及,以防不正而邪,并渐而使“中”成为中华传统文化中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范畴。其后,孔子的弟子子思将“中”视为“天下之大本”(《中庸》),这样,“中”就具有了本体论的意义。正因为“中”的内涵如此丰富,境界如此高妙,古人乃至认为不但难以臻达,而且还难以言说,如明代著名文士徐渭就说:“语中之至者,必圣人而始无遗,此则难也。”又说:“是中也,难言也,言半则堕而则矣。”(《论中》)难言的原因即在于“中”并不是通常所理解的“半”,而具有丰富的内涵。“中”是广及本体论、道德论、方法论乃至审美理想等等不同层面的范畴。之中、尚中、贵中是中国古代文化共同的价值取向。 “和”是与“同”相对的一对范畴。“和”的内涵同样十分丰富。概而言之,有三方面的特征。一是“和”具有差异性、多元性。《国语?郑语》载:“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韦昭注“和”“以它平它”的特质时说:“谓阴阳相生,异味相和”。也就是说“和”是指不同因素的和谐统一,即如阴阳不同而生生不己,异味相和而美味生焉一样。而“同”则是相同因素的累加,是以同一性为特征的。“同”则“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国语?郑语》)“以同裨同”就不能产生新事物,就不能产生五彩缤纷之色,悦耳和谐之音。二是“和”是指不同因素之间的互动,是诸元素和谐共生的状态。晏婴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洩其过。”(《左传?昭公二十年》)就是说,美味需酸咸适中,即可济益其味,味不足者,则泄减其味。因此,“和”需众味相济。晏婴以对立因素的相“济”相“泄”来达到和谐统一,丰富了“和”的内涵。而孔子则将“和”、“同”视为判断不同人格的标准,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三是“和”有与“中”相类似的适度之义。《广韵?戈韵》载:“和,不坚不柔也。”郑玄注《周礼》中“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时说:“和,刚柔适也。”当然,“和”最基本的含义是相对于“同”这一对范畴而言的,是指多样性的统一。古代思想家都贵和去同。“和”也是广及道德论、方法论等不同层面的重要范畴。 “中”、“和”都具有适中、平和等含义,“中和”渐而形成一个共同的范畴。较早将“中”、“和”合用的是子思,他说:“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子思将“中”与“和”连用,但两者内涵又稍有不同,这就是“中”为未发,“和”是“中节”的已发。朱熹认为“中”是未发之“性”,而“和”则是“情”,是“无所乖戾”的“情之正”。前者是“大本”,即具有本体之义,而“和”是指古今万物都是循道而生,“和”是说明道不可离万物,因此“和”是“天下之达道”。这样,“中”与“和”并用就具有体用合一,本立而用行之义。极其中,天地可以安其所;极其和,万物可以遂其生。当然,中国古代思想家常常将“致中和”视为道德修养论,认为只要戒惧慎独,就可以达到天地位、万物育的境界,其内在的逻辑关系诚如朱熹所说:“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吾之心正,则天地之心亦正矣;吾之气顺,则天地之气亦顺矣。”(《中庸章句集注》)可见,“中和”在理学家看来,是一种由道德修养论开出的内圣外王的价值系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