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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群 ·〖儒家“中和”思想与和谐社会〗(3)

http://www.newdu.com 2017-12-14 未知 周 群 参加讨论

    三
    “中和”思想之所以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是因为它以一种审美的形态完美地处理了纷纭社会中诸种复杂的关系,实现了人的审美愉悦和道德诉求。因此而成为广及社会各方面,各领域的基本的方法论原则。当然,最根本的则是中和思想对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事实上,古代思想家论及“中和”往往就是将其与政治联系在一起的。郑玄注孔子“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时说:“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同,然各争利,故曰不和。”晏婴在以羹比喻“和”时也说:“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周易经传集解》卷二十八)君臣之间、上下之间互相补益,可以避免作出偏颇的决定。因此,能否致此中和的境界,关键是要君上能够善纳嘉言,听取不同意见。晏婴、郑玄论“和”,其意都在于社会政治。同样,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特质之一的中和思想对于我们今天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首先,“礼之用,和为贵”——人与人(社会)关系中的“中和”思想。构建和谐社会首先需要处理好人与人(社会)之间的关系。社会是由人组成的集合体。社会和谐的基点是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人类社会是有序的社会,因为有序才使得社会得以平稳发展,社会成员才能得到谐和共存。因此,有序与和谐必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得到统一。在中国古代,“礼”便是表示社会秩序的范畴,礼以明分别,礼是以承认差别为前提的。人类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差别是客观存在的,这种适当的、有序的差别也是促使人类进步与文明的一种趋动力。但是,这种差别必须以“和”为贵。差别的目的在于有序,在于实现社会的和谐,因此,“礼”的差别需遵循适度的原则。利益分别的极端化势必会破环“和”的局面,引起社会的动荡与倒退。因此,要实现社会的和谐,需要不断调节社会的利益分配,实现动态的“和”的平衡。中国古代思想宝库中有丰富的“致中和”的思想资源,不但是丰富的政治、经济层面的理论资源,还有更为丰富的道德伦理资源。中国古代的修齐治平,就是处理由自我到家庭到国家和谐关系的基本范则。家庭内的孝悌慈爱,人与人之间的兼爱和乐,中国古代有一整套关于个人伦理、家庭伦理、国家伦理,乃至宇宙伦理的道德规范体系。这一切不但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借鉴,而且已成为深厚的文化积淀,融入到了民族的社会心理以及行为规范之中,成为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的文化资源。
    其次,“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中和”思想。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人与人、国与国之间和谐共处,还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共存,以求得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中和”思想所憧憬的是人与自然谐和共生的状态。这一理想动因之一是基于儒家万物一体的观念。中国古代思想家一般都反对把天和人割裂、对立起来,而主张天人协调,天人合一。在他们看来,天与人、天道与人道、天性与人性是相类相通的。与西方以人的意志改造自然不同,中国传统文化是以人伦效法自然,《老子》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周易?系辞》中所谓“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等等都体现了天人合一,万物一体观念。古人所谓“天地合其德”,就是指人与自然界要相互适应,相互协调,以使“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在此基础之上,中国古代在处理天人合一(亦即人与自然)的关系时,还具有浓厚的道德色彩。宋儒论之甚多的是“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罗汝芳提出“大人者,连属家国天下而为一身者也”等等。这不是偶然的哲学玄思,而是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典型表述。这些思想正体现了中华文化主张人与自然谐和共生、天人合一的精神。以仁者之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象对待自己身体一样爱护一切,爱护自然。将仁爱精神延扩至整个宇宙,正是中华文化所独具,而这一切,正是“中和”思想的具体体现。
    最后,“协和万邦”——国际关系中的“中和”思想。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良好的国际环境。国与国之间的和谐共处、共同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尚书?尧典》:“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中华民族所固有的中和思想不但体现在社会、政治、伦理等方面,而且还由内及外,以至在处理国际关系时,也主张“协和万邦”。只有创造一个和平友善的国际环境,才能使黎民百姓过上雍和熙乐的生活。在处理国际关系时,“中和”思想仍具有现实意义:一方面,世界各国文化都有各自传承发展的历史,各国文化所具有的社会心理、认识模式乃至行为方式都具有不同的特色,各种不同特色的文化共同组成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因此,人类社会的进步应是在肯定各国文化的特征的前提之下,相互学习,共同发展。各种文化应该是“和而不同”、互相尊重的关系。另一方面,依据“中和”的思想,世界各种文化又是可以相互吸收,相互利用,彼此共存,共同发展的。事实上,中华文化的发展过程就是协和万邦,在不断吸取外来文明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表现了“有容乃大”的宏伟气魄。汉末佛教从古印度传入,就经历了被中华文化吸取消化,使其不断中国化,并最终成为中华文化重要元素的过程。宋明理学就是因融摄外来文明而兴起的。明清之际西方文明的传入同样使中华文明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中国文化正是在各种不同价值系统的区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冲撞下,逐步走向融合统一的。可见,各种文明之间和谐共处,相互吸收,正是“中和”精神的体现。我们应以广阔的胸襟、海纳百川的气概,容纳不同的文化,以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
    总之,当人与人、人与自然、国与国之间都尚中贵和,我们的世界将是一个和谐的、审美的世界。诚如古人所谓:“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作者单位南京大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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