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巴戏是门巴族人在本民族的歌舞说唱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传统文化,门巴戏也是著名的“八大藏戏之一”。 门巴族门巴戏的表演过程 门巴族门巴戏的表演规定是只能有六个演员和一个司鼓钹的伴奏员。演出的开场仪式叫“顿羌”,亦叫“琼根杂娃松”,意为“三个根本的来源”,指借用藏戏开场仪式中的三种人物温巴、甲鲁、拉姆,使之化成门巴戏开场仪式中的六个角色:渔翁、渔夫、甲鲁、仙翁、仙女、龙女。仪式由这六个角色先后出场舞跳、歌唱、表演,还穿插表演祭祀众神:太阳神、香獐神、大象神、牦牛神、鹿子神、石磨神等等。 门巴戏的开场仪式过后,六个演员除要分别扮演剧中六个角色外,剧中的其他角色也要由六人轮流串演,串演时服装、装扮都不变换。戏班除六个演员和一个伴奏员外,还有一个是管理人,他也要参加开场演出,他穿黑藏装,戴"薄独"帽,举一面保护神"杜嘎日"旗帜,第一个出来绕场一圈,然后引出六个演员出来表演。而对伴奏员--鼓钹师,则有更高的要求,除小鼓小钹要由他司奏外,还要求他谙熟全部剧情、戏词,懂全部唱腔、舞蹈动作和表演,以使鼓钹点与整个戏剧节奏相合。 门巴戏的演出按开场戏“顿羌”、正式“雄”和结尾戏“扎西”的顺序进行。扮演“娘钦”(即渔翁)的演员在正戏开始之前有一段念诵介绍,在正戏演出中则很少再穿插念诵,只在剧本的散文叙述处,要把作者的议论以念诵的方式介绍出来。一般情况下,一个整本大戏要演很长时间。在勒布地区,每年藏历新年期间,规定都要连续演出《诺桑法王》七天,一天演一段。 门巴族门巴戏的特点 门巴族门巴戏是门巴族的民间舞蹈和宗教艺术的综合性的的一种戏剧表演。门巴戏的音乐是来源于门巴族民歌酒歌——萨玛,此还吸收了门巴族的说唱音乐、古歌、悲歌和宗教音乐。门巴戏的服装主要以门巴族生活服装为基础,同时又受到藏族服饰的影响。 门巴族门巴戏的演出过程和舞蹈有一定的规定,有固定的节拍和一鼓一钹的伴奏。还规定了演员全部是男性,每人腰带后都要戴一个供放佛像的大“嘎乌”。 门巴族门巴戏在门巴族聚居地的各个大的寺院或者村庄,都会组织一些职业的或者非职业的演出班子,在本地演出或者到别的地方卖艺演出。 2006年5月20日,山南门巴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门巴戏开始有计划的进行保护。因为门巴族门巴戏主要流传在西藏的偏远地区,再加上门巴戏的老艺人的文化水平比较低,不能用文字记录下来,只能将掌握的表演绝活言传身教,所以门巴族门巴戏面临着消亡的危险,作为门巴族文化的一种音乐文化将消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