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古文疏证,共八卷。阎若璩清(1636—1704)撰。若瑰宁百诗,号潜丘,山西太原人,迁居江苏谁安。康熙十七年(1678)匝征博学鸿词科,落第后曾与胡渭等协助徐乾学修《大清——统志》、《明史》等。长于考据,著有《四书释地》六卷、《释地余论》一卷,校正前人关于古地名附会的错误,其他撰著尚有《潜丘副记》六卷、《毛朱诗说》一卷、《孟子生卒年月考》卜‘卷等著述,其中以《尚书古文疏证》最为重要,是阎氏的代表作。 尚书简介 《尚书》,“尚”即“上”,“书”即史官所记之史,《尚书》之名起于汉,《孔安国悄书传》说“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也就是上古史的意思。经孔于编定,原书有一百篇。西汉初,存二十八篇,就是《今文尚书》,另有相传汉武帝时在孔子住宅壁中发现的《古文尚书》十六篇,和东晋梅赜所献的伪《古文尚书》二十五篇两种。古文即指先秦时代六国的古文字,与汉朝的隶书(即今文)相对。现在通行的《十二经注疏》本《尚书》五十八篇,就是《今文尚书》二十八篇(在本书巾被分割成二十三篇)与伪《古文尚书》二十五篇并加上假托孔安国名义的自序所组成的。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清朝阎若璩撰。若璩字百诗,太原人,徙居山阳。康熙己未荐举博学鸿词。古文《尚书》较今文多十六篇,晋魏以来绝无师说,故左氏所引,杜预皆注曰逸《书》。东晋之初,其书始出,乃增多二十五篇。初犹与今文并立,自陆德明据以作《释文》,孔颖达据以作《正义》,遂与伏生二十九篇混合为一。唐以来虽疑经惑古如刘知几之流,亦以《尚书》一家列之《史通》,未言古文之伪。自吴棫始有异议,朱子亦稍稍疑之。吴澄诸人本朱子之说,相继抉摘,其伪益彰,然亦未能条分缕析,以抉其罅漏。明梅鷟始参考诸书,证其剽剟,而见闻较狭,蒐采未周。至若璩乃引经据古,一一陈其矛盾之故,古文之伪乃大明。所列一百二十八条,毛奇龄作《古文尚书冤词》,百计相轧,终不能以强词夺正理。则有据之言,先立於不可败也。其书初成四卷,馀姚黄宗羲序之。其後四卷又所次第续成。若璩没後,传写佚其第三卷。其二卷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七卷第一百二条、一百八条、一百九条、一百十条、八卷第一百二十二条至一百二十七条,皆有录无书。编次先後,亦未归条理。盖犹草创之本。其中偶尔未核者,如据《正义》所载郑玄《书序》注,谓马郑所传与孔《传》篇目不符,其说最确,至谓马郑注本亡於永嘉之乱,则殊不然。考二家之本,《隋志》尚皆著录,称所注凡二十九篇。《经典释文》备引之,亦止二十九篇。盖去其无师说者十六篇,止得二十九篇,与伏生数合,非别有一本注孔氏书也。若璩误以郑逸者即为所注之逸篇,不免千虑之一失。又《史记》、《汉书》但有安国上古文《尚书》之说,并无受诏作《传》之事。此伪本凿空之显证,亦辨伪本者至要之肯綮,乃置而未言,亦稍疏略。其他诸条之後,往往衍及旁文,动盈卷帙。盖虑所著《潜邱札记》或不传,故附见於此,究为支蔓。又前卷所论,後卷往往自驳,而不肯删其前说,虽仿郑玄注《礼》先用《鲁诗》,後不追改之意,於体例亦究属未安。然反复釐剔,以祛千古之大疑,考证之学则固未之或先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