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德(1929-2014),出生于黎里镇,是南栅蒯家弄慎余堂的长房幼子,可是他却姓许,不姓蒯。原来,上世纪二十年代末,慎余堂蒯文韩与夫人黄文先已经有了六个儿女,可是黄文先嫁在青浦的妹妹黄佩忍只生了一个女孩,没有男嗣。当时,黄佩忍丈夫许志和体弱多病,别说再生孩子,很可能天不假年。夫妻俩想到当时族规,没有男孩,身后家产将会由许家近支男性来继承。民国十八年(1929)黄文先再次怀孕,蒯家亲属中有的是著名郎中,一号脉就说是弄璋(生男孩子的代称)的喜脉,于是姐妹俩设下一计,妹妹黄佩忍也假作怀孕,十月满足后两人一道去上海分娩。姐姐生下来的男婴就被妹妹抱去青浦金泽镇,这男孩就是许崇德。 (4.4.1许崇德) 直到成年之后,许崇德才终于知晓了自己的身世,但是此时他的亲生父亲蒯友韩早已故去,生身母亲黄文先也已远迁浙江金华。1979年黄文先去世,许崇德因未能在生母膝下尽孝而深感遗憾,他写了一首诗,表达自己深深的思母之情: 四十年前滨水村, 飘萍自此悟归根。 富春江月山犹故, 严子陵台日已昏。 姐妹生离搜旧句, 弟兄死别觅新魂。 天涯相识难相见, 世绝尘寰未报恩。 许崇德青浦的母亲黄佩忍是一位有文化的传统女性,在金泽镇办过女子学堂。她把小崇德一手带大,母子相依为命。崇德有一个姐姐许崇道,是个很有想法的新女性。这位姐姐年青时非常激进,常在左翼杂志上发表文学作品。抗战爆发不久,她给家里留下一信,毅然投奔了延安,在延安抗大读书并毕业,1944年她所属的新四军五师在湖北孝感花园山区一带遭遇日军,崇道将自己刚刚落地的孩子寄养在老乡家,自己随队突围,不幸牺牲,时年23岁。 上世纪八十年代,许崇德出差湖北孝感,专门来到姐姐牺牲的战场,追思亡灵,怀念故人,更思念姐姐那个不知下落的儿子,无限感慨,写下了一首《寄外甥》: 生于战乱未相逢, 消息杳沉四十冬。 欲剖舅心明母志, 强思姊貌拟甥容。 风侵旧袖啼痕淡, 雨袭孤坟草色浓。 幸若尔身能在世, 耕勤勿忘觅遗踪。 1988年,许崇德以“钟岱”为笔名在香港明报出版社出了一本文学作品集,名《涓水苔痕》,献给姐姐许崇道。这本书收录了他自己半生的诗文,更将他各处搜集到的姐姐许崇道发表过的小说和诗文,收了进来,列于集子最前面,他在此集“按语”中写尽了对姐姐的思念。浓浓亲情深深感动了挚友金庸先生,专门为之作序,对少年许崇道情真意切的诗文,以及崇道与崇德的姐弟情深,作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 许崇德是法律工作专家,除文革中人民大学停办,到首都师范学院教过几年党史外,其余时间都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宪法学。作为一位宪法学者,他亲历并见证了新中国两部宪法的起草与修改。1954年,许崇德刚刚毕业,就被选入中南海参加制宪准备工作。他从事的具体工作有两项:一是宪法文本的编纂,包括中国苏区的宪法大纲、苏联和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美日法德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分别择要汇编成册,供中央决策领导参考。另一项工作就是编写《宪法名词解释》,这本书很像一部法律词典,但词条比词典词条长,且非常实用。 许崇德在中南海的直接领导是毛泽东贴身秘书田家英。田才华横溢,为人坦荡,与许崇德意义相投,惺惺相惜。工作中,他们是上下级,生活中,是一对好朋友,两人一起谈天说地,一起在北戴河游泳。文化革命开始,一身正气而又洁身自好的田家英对当时很不正常的党内政治有看法,得罪了江青一伙,被安上了“篡改毛主席著作”的罪名。1966年5月23日田家英悲愤自杀。许崇德失却这么一位良师益友,异常悲痛,也就从那一刻起,他嗅出了这场史无前例的政治大风暴中异常的气味,从此,深居简出,致力于法学知识的积累。 文革结束,国家百废待兴,许崇德作为法学专业人才自然得到了重用。他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教授、人民大学第二分校校长、北京联合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等职。1980年,根据中共中央建议,全国人大决定系统修改宪法,同年9月成立了以叶剑英、宋庆龄、彭真等为首的宪法修改委员会。许崇德被吸纳为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负责国家机构部分的起草。在此期间,他连续发表了《修改宪法十议》等一批有影响的学术文章。他大胆提出恢复国家主席的建议,得到了中央主要领导人的认可,这个建议最终被写进了新宪法。在彭真同志的直接领导下,许崇德为1982宪法工作了29个月。他与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宪法起草一起认真负责、身体力行,为此他有题《玉泉山之夜》的五律,描写宪法成稿之慎重,诗成后抄送彭真,彭真连连称好。 假日庭院寂, 平楼卧室幽。 逐行斟字句, 对坐语喃啾。 灯下词初定, 纸间策已筹。 宪章临十稿, 尚欲益精求。 此诗,后为电视连续剧《彭真》采用。 1984年,中英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香港将于1997年7月1日正式回归祖国。全国人大通过了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1985年6月16日,许崇德接过彭真委员长亲自颁发的任命书,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去香港时,许崇德眼底出血未愈,戴了一副墨镜。却不料,香港右翼报纸对此大做文章,大字标题写道:“戴有色眼镜看香港资本主义”。但是,许崇德等五名起草委员会委员没受丝毫干扰,他们积极开展调研,参与活动,与工商、金融、法律、宗教、教育、科技、文体等各界人士会谈;深入工厂、学校、寺庙、农村考察,征求意见;拜访总督府和香港政府,旁听立法局会议和法庭开庭案件审理;深入棚户区,了解香港底层社会;参观赛马、龙舟赛等群众性娱乐活动,熟悉香港生活方式。很快的,他们就与当地居民打成一片,扭转了香港人民,特别是精英人士,对内地委员的看法。香港基本法充分体现了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思想。起草工作历时五年,1990年完成,由全国人大正式通过。许崇德列席全国人大会议,目睹基本法表决通过,感而作诗:“满堂正气壮山河,法案威高得票多。代表三千齐拍手,国歌回响动心波。”“银灯闪闪比繁星,喜乐洋洋溢四厅。百五十年蒙国耻,扫开瘴雾见山青。” 1996年1月,许崇德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继续为特区政府的成立和基本法的实施而辛勤工作了一年半,直到1997年7月1日香港顺利移交中国。 在为香港回归祖国努力工作之际,1988年许崇德同时被全国人大任命为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经历了与香港基本法起草相似的艰苦工作过程后,1993年起草工作圆满完成。1998年许崇德又以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的身份,为政权的移交做具体准备,直至1999年12月20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嘹亮的军乐声中从葡萄牙总统桑帕约手中收回澳门的管制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澳门区旗冉冉升起。 许崇德晚年常爱口诵苏东坡《浣溪沙》中的名句:“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他不服老,也不甘老,想在有生之年多做些有益于人民的事业。作为新中国两部宪法和两部基本法的见证者与参与者,他应邀在国内国外四处讲学,宣传中国的宪政与法制。2000年他退休了,虽然身体不太好,仍然带着博士研究生。他一生培养了近百名博士和硕士,其中半数成为了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或政法领域的领导干部。 许崇德一向主张“人权入宪”。由于沿袭已久的表述习惯,1982宪法中只提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未称“人权”。在此后中央召开的修宪座谈会上,他与会者纷纷论证“人权”与“公民基本权利”在内容上的统一性,论证了在对外关系上从事人权对话的必要性,建议在宪法原第33条增加一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接纳了此项建议,列为宪法第24条修正案。从此,“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晚年的许崇德十分重视写作,锲而不舍地写作。他每天笔耕不辍,撰有学术著作75种。2009年,凝聚了他毕生心血的《许崇德全集》由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出版,全书12卷408万字。 晚年的许崇德,接受邀请,坚持向人大常委会和中南海给中央领导同志讲法制课。他给中央政治局上宪法课的时候,胡锦涛总书记亲自担任课堂班长,高喊“起立”。上课前,胡锦涛主席曾数次握住他的手,尊敬地称他“许老”。2010年教师节前夕,胡锦涛专门前来看望他,祝他健康长寿。 (4.4.2 2010年教师节前夕胡锦涛看望许崇德) 许崇德成绩卓著,荣誉纷至沓来。他当选为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主席,获得各种奖项和荣誉称号达18次之多。许多重量级刊物把他登作封面人物,2004年中央电视台通过观众投票,将他评选为该年度的法治人物。中央电视台的“大家”栏目还专门为他制作了一期专题节目。 面对荣誉,许崇德不骄不躁,头脑始终保持清醒冷静。面对别有用心者掀起的反宪政风波,他针锋相对,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坚决捍卫。其中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那篇《宪政是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文章,堪称他捍卫宪政的旗帜。 许崇德经历了那个疯狂的年代,国家主席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尚无法保护自己的基本人权;党章中白纸黑字指定了接班人,曾几何时这接班人说不行就不行了。他明白,没有宪政与法治,没有执政者与全民达成的一个共同遵守的规则,中国将永远无法摆脱黑箱政治、以暴易暴、朝代更替的历史怪圈。 2014年3月3日晚,刚刚接受过凤凰卫视一下午采访而劳累过度的崇德舅舅突发心血管疾病,抢救无效,于当天夜里去世,享年85岁。 许崇德先生的丧事按照家人的意思本来是要从简的,但是架不住各路悼念者络绎不绝,中央领导纷纷致唁电送花圈,港澳名流专程飞来北京,新闻媒体争相报道,结果3月7日的追悼会搞得场面十分宏大。八宝山梅厅门外人山人海,给这位宪法学泰斗送行的队伍排出去百十米,仅瞻仰遗容就持续了将近一个钟头的时间。 (4.4.3许崇德(右,30岁)赵纲(左)合影) 许崇德先生离开了,但是他与他那一代中国知识分子上下求索唯真理是从的精神,将与天地共存! 本文作者:黎里古镇保护委员会顾问李海珉 注:《古镇黎里》一书经原作者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