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分南北两大方言。南宋时,曾在汉字的基础上创造出“土俗字”,但使用范围不广,多使用汉字。1955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1957年11月,由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召开的政务院第63次全体会议批准了《壮文方案》,结束了壮族人民没有自己合法文字的历史。 在集中本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技艺的基础上,壮族人民创造了壮戏。铜鼓是壮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
壮族在宋代史籍中称为“撞”、“僮”、“(彳+童)”。解放后称“僮”。1965年10月12日,经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报请国务院批准,改族名为“壮族”。壮族人民曾多次发动反封建、反压迫的农民起义,广西桂平金田村是太平天国的发生地。1929年12月到1932年,在广西建立的左右江革命根据地为中国革命作出贡献。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 壮族以农业为主,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素负盛名的特产。甘蔗产量居全国首位。 壮族信仰原始宗教,祭祀祖先,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著名节日有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歌节等。 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中的长者和新客尤其热情。用餐时须等最年长的老人入席后才能开饭;长辈未动的菜,晚辈不得先吃;给长辈和客人端茶、盛饭,必须双手捧给,而且不能从客人面前递,也不能从背后递给长辈;先吃完的要逐个对长辈、客人说“慢吃”再离席;晚辈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后吃饭。路遇老人,男的要称“公公”,女的则称“奶奶”或老太太;路遇客人或负重者,要主动让路,若遇负重的长者同行,要主动帮助其代负并送到分手处。
日常食俗 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间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较简单,一般吃稀饭,晚餐为正餐,多吃干饭,菜肴也较为丰富。大米、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自然成为他们的主食。制作方法多种多样,比如大米有籼米、粳米、糯米等品种。平时用于做饭、煮粥,也常蒸成米粉(类似面条,有汤食、炒食之分)食用,味道鲜美可口。粳米、糯米还可泡成甜米酒即醪糟(方法与汉族同)。营养丰富,在冬天常吃,能起御寒滋补作用。糯米常用做糍粑、粽子、五色糯米饭等,是壮族节庆的必备食品。玉米也有机玉米与糯玉米之别,机玉米用于熬粥,有时也煎成玉米饼。玉米粥乃山里壮族人最常吃的。有些地方还有吃南瓜粥的习惯,即先将瓜熬烂,加玉米面煮熟即可。糯玉米磨成面后,可做糯玉米粑,或捏成鸡蛋大小的面团(内可包有糖、芝麻、花生等馅料),再用水煮熟,与其清汤同吃,相当于汉族元宵、色味俱美。甜食是壮族食俗中的又一特色。糍粑、五色饭、水晶包(一种以肥肉丁加白糖为馅的包子)等均要用糖,连玉米粥也往往加上糖。日常蔬菜有青菜、瓜苗、瓜叶、京白菜(大白菜)、小白菜、油菜、芥菜、生菜、芹菜、菠菜、芥蓝、蕹菜、萝卜、苦麻菜,甚至豆叶、红薯叶、南瓜苗、南瓜花、豌豆苗也可以为菜。以水煮最为常见,也有腌菜的习惯,腌成酸菜、酸笋、咸萝卜、大头菜等。快出锅时加入猪油、食盐、葱花。壮族对任何禽畜肉都不禁吃,如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等,有些地区还酷爱吃狗肉。猪肉也是整块先煮,后切成一手见方肉块,回锅加调料即成。壮族人习惯将新鲜的鸡、鸭、鱼和蔬菜制成七八成熟,菜在热锅中稍煸炒后即出锅,可以保持菜的鲜味。壮族自家还酿制米酒、红薯酒和木薯酒,度数都不太高,其中米酒是过节和待客的主要饮料,有的在米酒中配以鸡胆称为鸡胆酒,配以鸡杂称为鸡杂酒,配以猪肝称为猪肝酒。饮鸡杂酒和猪肝酒时要一饮而尽,留在嘴里的鸡杂、猪肝则慢慢咀嚼,既可解酒,又可当菜。 节庆、礼仪食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