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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大象 安平太——老子的道德玄同论及其人文意蕴探析|参赛作品

http://www.newdu.com 2017-12-28 腾讯道学 李英华 参加讨论

    文/李英华
    引言
    当代世界,各种天灾人祸此起彼伏、动荡不安,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独善其身。要想解决好本国问题,必须同时处理好全球问题。西方一位智者讲:“在一个拥挤的星球上,所有的人都只有一种未来,或者任何人都没有未来。人类的共同未来不能多样化而没有协调,也不能统一而没有多样性。要建成这样一个世界是对当代人类的挑战,首先是对产生人们的世界观和影响他们的价值观念的文化的挑战。”因此,世界各国要想在地球村上和平共处、持续发展,就需要形成“命运共同体”意识,确立一个新的全球价值观。
    
    地球村(资料图)
    如今,老子哲学在世界上获得了广泛的传播。《道德经》成为英语世界中最受重视的中国古代经典之一。雅斯贝尔斯、罗素、海德格尔、托尔斯泰、爱因斯坦、荣格、李约瑟、汤川秀树、李政道等享誉世界的哲学家、文学家、科学家们都从老子哲学中吸取了有益的思想营养,并予以高度评价,从而使老子哲学成为全人类的共同的精神财富。老子哲学何以具有如此神奇的魅力?其奥妙就在于老子的“道德玄同”论及其人文意蕴。
    唐末道教学者杜道坚说:“道与世降,时有不同,注者多随时代所尚,各自其成心而师之。故汉人注者为‘汉老子’,晋人注者为‘晋老子’,唐人、宋人注者为‘唐老子’、‘宋老子’。”(《玄经原旨发挥》卷下)那么,我们今天对老子的解说和阐发,就可称之为“世界性的老子”或“全球化的老子”。
    一、“道德玄同”——老子哲学的理论基石
    何谓“玄同”?语出《老子·第56章》:“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分,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意谓尽量消除感性欲望和知见纷争,做到和光同尘、清静自然。这是“玄同”的表层含义。至于其深刻内涵,寄寓于老子所谓“道”、“德”之中。他说:
    “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 恒有欲也,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第1章》)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故生之畜之,长之育之,成之孰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老子·第51章》)
    可见,“道”是玄妙不测、难以言传,故为“众妙之门”。同样,“德”(真正的大德)也是深不可测、难以形容,故为“玄德”。由此推知,老子所谓“玄同”,可能就是指“玄同于道德”。事实上,老子的本意就是如此,他说:“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老子·第23章》)这表明,“道”、“德”就是“玄同”的终极根源或本体。换言之,万物根源于(或统一于)“道”、“德”。而凡是违背(即所谓“失”)“道”、“德”的,都不可能存在或必然失败。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资料图)
    进而言之,如要深刻理解“玄同”内涵,必须确切理解和把握老子所谓“道”、“德”的性质及其关系。老子讲“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又说“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老子·第25章》),可见,“道”是一个符号、一个勉强的表达形式。那么,它的真实内容是什么呢?老子说: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老子·第21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老子·第14章》)
    所谓有“象”有“物”、有“精”有“信”,表明“道”是一种客观的、真实的存在;而“无物”、“无状”,又表明“道”是超越感性认识的。值得注意的是,老子之道不是静止的、僵化的,而是“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老子·第25章》)、“反者道之动”(《老子·第40章》)。可见,“道”是运动的,而且是一种周而复始的近似循环的有规律的运动。并且,“道”的存在及其运行并不依赖于任何其它事物,它只按自身属性运动而且永无休止。这种运动的根本特性是“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和“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37章》)。这两句话合而言之,即是“自然无为”。“自然无为”就是道的根本特性。
    “德”与“道”有着密切关系。老子说“孔德之容,唯道是从”(《老子·第25章》)。这是说“德”的特征就是遵从“道”,是“道”的体现。进而言之,“德者道之舍,……故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谓所得以然也。无为之谓道,舍之之谓德,故道之与德无间。”(《管子·心术上》)即谓“德”就是“道”的体现,万物依赖它而得以生长,心智依赖它而得以认识“道”的精髓,所以“德”就是“得”。所谓“得”,即是说所要得到的东西(“道”)已经实现了。无为叫做“道”,体现它就叫做“德”,所以“道”与“德”没有什么分别。当然,在不同语境中,“道”与“德”还是有区别的。唐玄宗《道德真经疏》说:“道者德之体,德者道之用。”北宋陈景元《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说:“道者,虚无之体;德者,自然之用。常道无名,唯德以显之;至德无本,顺道而成之。”这是用哲学上的体用范畴来说明“道”、“德”的体用关系。《自然经》中说:“德言得者,谓得于道果。”唐玄宗注《道德经》说:“道之在我就是德”。这表明“道”是总体,“德”是个体,德是指万物所含有的特性,故“道”和“德”又存在一种共性与个性的关系。《道教义枢·道德义》讲:“道德一体,而其二义,一而不一,二而不二。”这是说“道”与“德”的关系是分而有别,合而为一。这一切都充分说明了“德”与“道”有着密切关系。
    正是由于“德”与“道”之间存在这种密切关系,这样我们可以进而探讨“道”、“德”与万物的关系。老子说: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
    “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第40章》)
    “有无相生。”(《老子·第2章》)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老子·第4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可以为天地母。”(《老子·第25章》)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老子·第51章》)
    这几段话表明了“道”所具有的本原和本体意义。所谓“道生万物”、“为天地母”,表明了“道”具有宇宙本原的意义。“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以及“有无相生”,这表明“道”创造和维持了万物。在这过程中,虛无变为实有,一变为多。而从道体运动的规律性看,“反者道之动”表明“道”又伴随着相反的历程,它使天下万物化归虚无,多变为一。这就使宇宙万物都融入大化流行之中。“道生之”、“德畜之”、“万物之宗”表明宇宙万物的生成与存在都依赖于“道”、“德”,因而,“道”、“德”同时具备宇宙论与本体论意义。
    在老子哲学中,“道”、“德”作为一对本体论范畴,实际上也就是人的内在本体和价值根据。“道”、“德”的本性是“自然”的,所谓“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第51章》)。这里所谓“自然”,是指“道之尊”、“德之贵”的这种状态是自然而然的,这关系到人类生命的实践准则及其价值意义。因为,“道”、“德”也是人的内在本性和内在根据,这决定了人的本性是善的,所以人也应该以“自然”(自然而然)作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所以,老子强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以及“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这里,“道法自然”与“无为而不为”都是描述宇宙大化流行的特性,可以简称为“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人类也应当效法这种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的宇宙特性。这就是老子的“道德玄同”论所蕴涵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从而为现代人(包括人生修养、治国理政与人类和谐相处)提供了一个哲学上的本体论基础。
    二、“修之于身”—— 自然无为的人生修养
    老子的“道德玄同”论不仅是一种抽象深奥的哲学理论,更是一种具体实在的修道指南。所以,老子强调“修之于身,其德乃真”(《老子·第54章》)。
    
    任法融道长(资料图)
    任法融先生在《和谐世界,以道相通》一文中指出,“道”赋予人身为性。不分贤愚与贵贱,是人都有性,有性就有道。“道”之所赋,万物得之。“德”就是万物所固有的本质属性,是道的具体体现。“道”为体,“德”为用。没有“道”,“德”不会存在;没有“德”,“道”亦无从显现。若要明道体道,必先修德。“清静真一”是明道的根本途径。人人可以明道,个个可以得道。通览《道德经》,可以从中概括、提炼出修道的两条基本原则: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48章》)
    所谓“道法自然”和“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简称为“自然”与“无为”。它们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可以合称为“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既然“自然无为”是“道”的自然本性及存在特性,因此也应该是包括人类在内的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存在特性。所以,一个人要想“复归其根”、与“道”合一,那么,“自然无为”就是根本途径。
    所谓“道法自然”,其中,“道”是规律、本体,“法”是效法,“自然”包含三层含义:第一,指道的本性、自性;第二,自己如此、本性如此;第三,自自然然、自然而然。总而言之,“道”(规律)的运行是自己如此、自然而然,无所效法。《老子河上公章句》解释说:“道性自然,无所法也。”说明“道”的本性就是自己如此、自然而然。老子认为,“道法自然”是道的根本特性,道生化万物,没有任何固定的模式,万物各按自己的本性自然生长,无持无待,不存在任何强加的因素,从而保证了自然界的和谐。因此,“道法自然”成为修道的核心原则,由此引申出尊道、贵德、清静、无为、少私、寡欲、柔弱、不争等一系列原则与规范。这里简要阐述如下:
    1、尊道贵德。
    老子说:“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德经·第51章》)尊道贵德是基本原则。这是由道德本体论所决定的。由于“德”与“道”有着密切关系,所以不仅尊道,而且贵德。只有重德、积德,才能真正修道、得道。所谓“德为道之基”,就是说要想得道,必须积德。只有重德、守德,才能与道合一,所谓“道之在我就是德”。在老子及后来的道家、道教人士看来,“道”就蕴涵在人的生命之中,所谓“道在人中,人在道中”(《西升经》)。道与人的关系就犹如水与鱼的关系,修之则应,弃之则“道去人亡,水干鱼终”。《云笈七签·道性论》说:“人能思道,道亦思人。道不负人,人负于道。”物欲横流,利欲熏心,致使道德败坏,人心不古。这在修道人士看来,就是心被欲所牵扰。所以,修道关键在于修心。《内观经》说:“道以心得,心以道明。”《内观经》:“所以教人修道则修心也,教人修心则修道也。”
    2、清静无为。
    老子说“清静为天下正”(《道德经·第45章》),又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第37章》)。《老子想尔注》解释说:“道常无欲乐清静,故令天地常正。”老子认为,“清静”是道的一种特性,是自然无为的体现,“道”是无为的,并通过无为的作用而成就万物。所以,“无为”并不是消极不为,而是遵循自然规律。所以“清静”和“无为”可以合称“清静无为”。《清静经》说:“夫道者,有清有浊,有动有静。”又说:“清者浊之源,动者静之基。”意思是说:清是浊的源头,动是静的条件。修道就是由浊返清,由静生动,使人身心清宁明静,静而精生,生命的原动力得到宝藏和育养。这种清浊、动静相生相化的关系也正是“道”之清静的完整表现。清静无为就是自然无为,也就是效法道的自然本性,顺应天地自然变化的规律,尊重自然界一切生命的特性。对于人世间的一切东西,不要强求,不要干预,顺应事物发生发展的自然规律。老子说“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道德经·第2章》)。《清静经》说:“夫人神好清,而心扰之;人心好静,而欲牵之。”这表明,要想做到清静无为,关键在于少私寡欲,不要热衷于追逐名利,才能避免干扰,身心自然清静。
    3、少私寡欲。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资料图)
    老子说:“见素抱朴,少私寡欲。”(《道德经·第19章》)所谓“素朴”,就是纯朴纯真,喻指道的特性。学道之人要体现“道”的纯朴纯真特性,就要排除一切私心和嗜欲,淡泊名利,精神不要为外物所累,使生命得到保养。老子还说:“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道德经·第46章》)意思是说,灾祸的最大根源就在于嗜欲。嗜欲过重不仅有损个人的身心健康,而且危害社会。所以要求“去甚,去奢、去泰”(《道德经·第29章》),也就是要少私寡欲。这就要求人们对世俗的名利、声色、财货的企求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不要有非分的念头和过分的奢求。换句话说,少思寡欲就是要知足、知止、知常,以使心神平和,使生命返复到始初状态,即“返朴归真”。这里的“朴”是指本真,引申为“道”的质朴状态。老子认为,人的本性最初是纯朴和纯真的,近于“道”的本性。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思虑欲念不断萌生,不断地消耗掉人的生命元真,也蒙蔽了原有的纯朴天性。学道修道就是要使心性返回纯朴纯真的状态,使之不为物欲所诱惑,不为私心杂念所困扰。做人淳厚,生活俭朴,使心性逐渐回归到淳朴状态,与道相合。
    4、柔弱不争。
    老子说“弱者道之用”(《道德经·第40章》),认为“柔弱”是“道”的作用,柔能克刚,弱能胜强,这体现了道的辩证规律。关于“不争”,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道德经·第8章》),又说“圣人之道,为而不争”(《道德经·第80章》)。老子认为,人的一切作为都应该顺乎自然,而不争强好胜,要做到心胸宽广、甘处卑下、不与人争、善利万物。“柔弱”这个词,从字面上看是脆弱没有精神,这不是老子的本义。其实质内涵有四点:第一,柔弱是生命存在和延续的象征。自然界的各种生物,因为有生命才能表现出各自不同的柔性,人生更是如此,没有生命的东西呈现出僵硬的形态。所以老子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道德经·第76章》)老子要求人们重视柔弱的修炼,做到“专气致柔”(《道德经·第10章》)。在平常生活中,保持心态平和安静,不要意气用事,不要太刚强,否则容易先受摧残和夭折。第二,柔弱蕴涵着积极的人生哲理。老子以柔弱为用,主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道德经·第8章》)。第三,柔弱也包含以柔克刚的意思,所谓“天下之至柔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道德经·第78章》)。第四,“柔弱不争”还包含慈爱宽容的意义。老子说“我有三宝”,第一宝就是“慈”(《道德经·第67章》)。老子又说“知常容,容乃公”(《道德经·第16章》)。老子通过对“水”的描述,阐明了“不争”的深刻内涵。水以它特有的柔弱不争的品性,往低处流,随方就圆,无私地浇灌万物,使人和万物得到生长和涵养。学道之人应遵循柔弱不争的教义,不逞强好胜,不争名夺利,做到知足、知止,恬淡无为,清静自然。
    三、“修之于邦”——自然无为的治国理政
    所谓“自然无为”,不仅是个人修道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所以,老子强调说:“修之于邦,其德乃丰。”(《老子·第54章》)以下几段话体现了“自然无为”在治国理政方面的应用,老子说: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老子·第32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老子·第37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第60章》)
    正是因为“自然无为”既是修身原则,又是治国原则,所以对统治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吕锡琛先生把它概括为:1、遵循政治治理的规律而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64章》)。2、让民众自为。“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老子·第29章》)3、顺应民众之意愿而为,不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百姓,“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老子·第49章》)。4、无偏私偏爱而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第5章》)5、不恃己功而为,“太上,不知有之”,“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第17章》)。6、不为自己而为。“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老子·第10章》)。这些含义的核心在于:“淡化专制君主自以为是的主观意志,顺应客观规律,少干扰民众的生活,反映民众的意愿,尊重民众的利益。”
    在老子看来,统治者能在多大程度上做到“自然无为”,就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政治境界的高低,由高到低依次为:“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第17章》)所谓“百姓皆谓我自然”,河上公解释说:“谓天下太平也。百姓不知君上之德淳厚,反以为己自当然也。”这是以百姓的自我肯定来反衬圣人的自然无为,深切地表明了“自然无为”的最高境界。
    关于老子的政治哲学,长期以来存在以下两点严重误解:其一,所谓“愚民政策”。老子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以不智治国,国之福。”(《老子·第65章》)很多人批判这是老子的愚民政策。其实《老子》中是不存在所谓愚民政策的,至少不是现代人所理解的专制社会中的愚民政策。贺麟先生指出:“我们承认用阴谋权术去解释道家,特别是用之解释老子的趋势,在中国政治策略思想上相当大,一如将道家认作炼丹修仙的趋势相当大一样。阴谋权术与炼丹修仙乃中国政治上、文化上的黑暗方面,是开明时代、民主社会所须扫除廓清的。这似乎均非老庄的真面目,只代表被歪曲、被丑化了的道家,或误解老子所产生的流弊。”笔者不太同意所谓“炼丹修仙”是中国文化的黑暗方面,但完全赞同所谓“阴谋权术”乃是误解老子所产生的历史流弊。其二,所谓“欲取故纵”。老子讲:“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老子·第36章》)很多人把这句话理解为阴谋权术。其实,非也。宋人范应元说:“天下之理,有张必有翕,有强必有弱,有兴必有废,有与必有取。此春生夏长,秋敛冬藏,造化消息,盈虚之运固然也。然则张之、强之、兴之、与之之时,已有翕之、弱之、废之、取之之几伏在其中矣。几虽幽微而事已显明也。故曰‘是谓微明’。或者以数句为权谋之术,非也。”(范应元《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即是说,张翕、强弱、兴废、与取,乃是自然之理,而非老子所设的阴谋权术。正如物极必反的道理一样,老子告诫人们应从这些自然之理中得到警省和觉悟。
    
    市井生活(资料图)
    老子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礼乐崩坏、道德沦丧的时代,他批判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第18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老子·第19章》)实际上,老子所批判的,是当时作为“口号”或“旗帜”的虚伪的仁义道德,而并非根源于自然本性的真仁义。这正如《庄子·骈拇》所说:“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这表明,统治者已把仁义意识形态化,使之变为一种笼络、统治人心的工具。而仁义一旦意识形态化,也就面临着僵化、形式化的危险。在老庄看来,统治阶级的“仁义”只是一个幌子,只是一种虚伪的礼教。由统治者所主导、所把持的舆论宣传往往歌功颂德、粉饰太平,表现出“自是”、“自伐”,老子说:“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也。”(《老子·第24章》)同时,统治者私欲极盛、贪得无厌,老子批判说:“罪莫重乎贪欲,咎莫险乎欲得,祸莫大乎不知足。”(《老子·第46章》)由于统治者贪欲熏心,必然导致严酷的剥削行为,老子揭露说: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老子·第75章》)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矣。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老子·第72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老子·第74章》)
    所谓“食税之多”、“求生之厚”,所谓“狎其所居”、“厌其所生”、所谓“以死惧之”等等,这些暴虐统治严重违背了“自然无为”的基本原则。对此,老子给予了严厉批判。
    值得一提,老子所提倡的“自然无为”,也被西方哲人所认同。比如,罗素认为,老子哲学是一种自由的哲学。每个人都有对于他来说是自然的行为方式,我们应该支持和鼓励这种行为方式,一切政府对自然过程的干预都是不好的。如果一切生命的存在方式都是根据“道”来生活,那么我们这个世界就不会有冲突。这没有冲突的世界就是老子所说的“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老子·第80章》)这种理想社会就是由“修之于邦”、“自然无为”所达到的理想境界。这对现代政治仍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
    四、“修之于天下”——人类和谐的相处之道
    老子,一位既潜心修道,又关怀天下的哲人,他不仅提出“修之于身,其德乃真”,进而要求“修之于邦,其德乃丰”,最终做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老子·第54章》)。老子还提出了两个命题,即“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老子·第16章》)与“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42章》)。要言之,大道行世,天下和平。
    但老子所处的春秋时代,却是霸权迭兴、智谋相竞的动乱年代,正所谓“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史记·太史公自序》)。老子明确反对霸权主义和争霸战争。他告诫说:“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老子·第29章》)意谓想要夺取天下而占据它,可以断定他肯定不会成功。天下是最神圣的东西,不可以夺取它,也不可以占有它。硬要这样做的必败!据有它的必会丧失!如果按老子智慧来环顾今日国际形势,显而易见,不少国家都违背了老子哲学的基本精神。从而导致局部地区的冲突与战争此起彼伏,动荡不安。这确实值得有关国家引以为戒。
    老子又提倡“上善若水”,他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 故几于道矣。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第8章》)为此,他提出了一条处理列国关系的基本准则,他说:“大邦者下流,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邦不过欲兼畜人,小邦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所欲,大者宜为下。”(《老子·第61章》)意思是说,大国要像居于江河的下流,处于天下雌柔的位置,这是天下交汇之处。雌性常以静定而胜过雄性,因为静定而又能处下的缘故。所以大国对小国谦下,可以汇聚小国;小国对大国谦下,就可以见容于大国。所以大国谦下就能汇聚小国,小国谦下就可见容于大国。大国不过是想汇聚小国,小国不过是想求容于大国。所以大国、小国要想实现各自目的而和谐相处,那么,大国尤其应该谦下。
    
    自然无为(资料图)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老子提倡“以天下观天下”(《老子·第54章》)。这意味着,不以本国利益凌驾于人类整体利益之上,而是着眼于人类整体利益来协调和处理各国之间的纷争和矛盾。这蕴涵了对人类正义原则的肯定。鉴于霸权主义对“正义”原则的滥用,刘笑敢先生提出了“人文自然原则高于正义原则”的命题。他说,人文自然关切的是社会的自然秩序和自然的和谐。要实现这一理想,必须确立两条原则:第一,自然的秩序高于强制的秩序;第二,人文自然的原则高于正义的原则。刘氏还说,这不是要贬低或废弃正义原则,而是希望在坚持正义原则的同时,看到它在理论上以及现实中的某种不足,故尝试以人文自然的原则去补充正义原则。尽管如此,人文自然原则也是有问题的:政治上的顽固派和既得利益者,可以借口维护秩序而拒绝改革,那么也是符合人文自然原则的。尽管刘氏说人文自然原则的提出不是要废除正义原则,只是正义原则的补充,但由于他又强调了前一原则“高于”后一原则,这就不是“补充”的问题了。另外,刘氏还罗列了古今中外那些打着“正义”幌子却给人类带来深沉灾难的重要历史事件,借以论证正义原则的不足之处。但笔者认为,问题不是出在正义原则本身,而是强权、专制和暴政对正义原则的践踏。他们之所以打着正义的招牌,恰好表明即便是强权和暴政,对正义也有所顾忌,故只好借“正义”之名行邪恶之实。刘氏提出人文自然原则的初衷是好的,但确实存在考虑不周之处。正所谓智者千虑,难免一失了。
    立足于“自然无为”的批判精神,老子对人类早期文明进行深刻反思,他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老子·第2章》)又讲:“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第19章》)这些反思和批判无疑具有深刻意义。李约瑟说:“近代科学与技术不论在物理学、化学还是在生物学的领域里,现在每天都在作出各种对人类及其社会有巨大潜在危险的科学发现。”“问题是人类将如何对付科学与技术的潘多拉盒子?我再一次要说:按照东方见解行事。”所谓“东方见解”,其中就包括了老子的智慧。这是老子哲学的深邃与伟大之处。这种智慧对现代人仍具有深刻意义。立足于当代世界,我们应当着重阐发老子哲学中所蕴涵的“道德玄同”的精神风骨,创造性地转化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使它能够更好地在现代人生与社会政治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我们应该使自己的人生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奠基于“道德本体”。只有以“道”为体、以“德”为本,我们的人生才会有真实的意义,我们的社会才能建设成为一个祥和安康的美好社会;我们应该学习和效法老子那种“以天下观天下”的宽广胸怀,以便能够更好地促进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发展。
    2011年10月23日,由中国道教协会、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共同主办,湖南组委会承办的“国际道教论坛”在湖南省衡阳市南岳衡山隆重开幕。来自大陆、港澳台和19个国家的道教界、政界、学界、商界等有关方面人士参加了论坛开幕式。本次国际道教论坛是对“国际《道德经》论坛”的延续和深化。时任中国道教协会会长的任法融先生在闭幕式致辞上表示,本届论坛以“尊道贵德、和谐共生”为主旨,既契合了道教教义之内核,又顺应了时代之主题,体现了推动世界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美好愿望。此次论坛发表了《南岳宣言》。《宣言》“力促天人之和谐,共致世界之和平”。这表明了老子思想在当代社会的生命力。当今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各种文明相互交融激荡,人类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只有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倡导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共同遵循“道”的原则,“以天下观天下”,人类社会才能和谐相处,才能实现共同繁荣与发展。
    五、结语
    自启蒙运动以来,西方社会不断涌现出一些具有全球性影响的思想观念,诸如“理性主义”、“人类中心主义”、“西方中心主义”、“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等等,但所有这些思想观念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乃至成了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催化剂,也是今天造成许多全球性问题的重要思想根源。诸如霸权主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贫富差距,以及全球气候变暖、生态恶化等等,早已跨越国界和民族,成为全球性的重要问题,是全人类都必须共同应对的巨大挑战。
    
    21世纪的战争(资料图)
    为了解决全球性问题,有识之士不能纠缠于现实中纷繁复杂的观念冲突与利益之争,而应该使自己“至虚守静”和“归根复命”(《老子·第16章》),做到“玄同于道德”。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确立一种新的全球性共识(或全球价值观)。正是基于老子的“道德玄同”论及其人文意蕴,我们把这种新的全球价值观概括为“天下为公,保合太和”。所谓“天下”,指全世界。它表明“天下”非一国之天下,乃世界各国共有之天下。它强调国际政治民主,反对霸权主义,不管国家大小如何,彼此地位平等,相互尊重,都为全球性问题而承担各自应有的责任。所谓“保合太和”,是指整个宇宙达到一种最理想的和谐境界。它把人类视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精诚合作,同舟共济。同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使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与可持续发展。
    老子坚信:“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老子·第35章》)所谓“大象”,即大道、大德。这句话反映了老子基于“道德玄同”的一种理想和信念,即“道”通天下、“德”化世界。因此,老子的“道德玄同”论及其人文意蕴,既是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理念,也应该是全人类的共享价值理念。老子哲学智慧不仅有利于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且有助于人类社会迈向一个更和谐、更可持续的新时代!
    作者简介:李英华,男,1970年生。博士,教授。主要研究中国传统哲学与宗教文化。代表著作《儒道佛与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和《国学复兴论》等。
    (本文为“道化天下 世界玄同”道学全球有奖征文比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文:李英华,文章原标题为《“执大象,安平太”——老子的道德玄同论及其人文意蕴探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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