叩头认罪,搏颊自罚 早期道教文献中有许多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如北魏寇谦之《老君音诵诫经》云:“入靖东向恳,三上香讫,八拜,便脱巾帽,九叩头,三搏颊”,“初上章籍时,于靖前南正北向行立定位,各八拜,九叩头,九搏颊”。《洞真太上八素真经服食日月皇华诀》云:“飞龙元君头戴七曜紫元流光,衣七色云罗素袿, 二素共乘青虹之云,飞琼紫盖,十二飞麟,从太华玉女三十二人,徘徊洞清之上,西南而行,便六拜,六叩头,六搏颊。” 修行(资源图 图源网络) 可以看出,“搏颊”是早期道教仪式中向神灵求请的重要行为,而且一般不单独施行,往往与“叩头”构成一套连贯动作。“叩头”表认罪,“搏颊”则是自我惩罚,这是两个相关的行为,一方面承认罪过,一方面作出惩罚,所以两者经常合在一起使用。如《赤松子章历》云:“父有疾厄,儿受天师大治在身,父当冠带巾褐,叩头搏颊,子方入治奏章。”《太上洞神洞渊神咒治病口章》曰:“臣等凡愚,事在宣扬三洞之旨,不忍所见煎厄之急。大小元元向臣等叩头搏颊,告诉丹赤,求乞救济。” 有时,“叩头”与“搏颊”则直接缩合为一个词语,称为“叩搏”,如《上清河图内玄经》云:“卷授与弟子, 男左手,女右手取,绕腰后度三过,插怀中,又拜,九叩搏,都毕。师起,上香。”这说明,在早期道教仪式中,“叩头”和“搏颊”是分不开的。 彼搏颊非此搏颊 其实,“搏颊”一词,不仅见于道教典籍,在佛经及传统文献典籍中也有记载,如道世《法苑珠林》云:“生时作罪今胎此楚毒,欲屈手搏颊求乞哀助,而手被挛格不得至颊。” 康僧会《六度集经》载:“父以首着膝上,母抱其足,呜口吮足,各以一手扪其箭疮,椎胸搏颊仰首呼……”僧旻、宝唱等集《经律异相》载:“汝今云何执持口噤不能复言,但手自搏。” 在佛经中,“搏颊”也是表示谢罪与求乞的行为,但这种行为与道教“搏颊”有别。道教典籍中“搏颊”常与“叩头”连用,其前往往有数词,说明施行动作的次数(如:九叩头,三搏颊),是一种规范性的仪式,而佛经中的“搏颊”只是日常行为中一个临时的悔过动作,这种行为与传统文化典籍中的记载同属一类。 《小亭思过图》(李孝萱绘)(资源图 图源网络) 如魏泰《东轩笔录》:“酋田元猛者,不胜其愤,尽缚来使, 斩刳于柱,次至成,成搏颊求哀,元猛素事佛,乃不杀,押而遣之。”《三国志•吴志•韦曜传》:“曜对曰:‘囚撰此书,实欲表上,惧有误谬,数数省读,不觉点污。被问寒战,形气呐吃。谨追辞叩头五百下,两手自搏。’”《南史》卷二十三:“及去郡数十里,实乃知,命追之。呼从兄上岸盘头,令卒与杖,搏颊乞原,劣得免。” 搏颊的存废 从现存文献记载看,道教“搏颊”仪式的施行,不晚于东汉末魏晋初,早期天师道“涂炭斋法”中就有记载,尽管“涂炭斋法”已失传,但从佛道二教论辩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其中的部分内容。南朝梁僧祐撰《弘明集》卷七就描述了太平道“首冠黄巾”、“皮革苫顶”的装束以及天师道“涂炭斋仪”中“搏颊扣齿”、“反缚伏地”的仪式。在同书《辩惑论》还有关于“涂炭斋”的记载,通过“打拍”、“悬头”等方式忏悔,以求宽恕,从而达到治病的效果。 随着社会的发展,“搏颊”之俗没有存留在道教仪式之中。建安二十年(215),曹操率军西征当时偏安于西南一隅、政教合一的天师道政权,天师张鲁举汉中投降,此后其部僚、信徒开始大量北迁。移徙到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天师道,由于初迁异地,加上缺乏有效的统一管理,其内部开始出现组织涣散、科律废弛的局面,加之后来众多高级士族的加入使其走向分化,天师道也逐渐由民间宗教变为上层化的士族宗教,而士族阶层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孝经》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训诫,无疑对后来道教界人士整顿改革道教仪式起了重要作用。 王羲之东床坦腹(徐乐乐绘) (资源图 图源网络) 至南北朝时期,天师道改革家陆修静创制的“三元涂炭斋”,其中已看不到对“搏颊”的记载。《洞玄灵宝五感文》中记载的“三元涂炭之斋”,仍然是“以苦节为功”,但是只有“黄土泥额”、“反手自缚”等内容,而无“打拍”(搏颊)的踪迹。后来的上清派斋法和灵宝派斋法中还记载着这种“搏颊”仪式。如《上清太上九真中经》云:“右八道秘言毕矣,见者当心存叩头搏颊四,再拜。” 对于这种情况,诚如汪桂平先生所说:“早期涂炭斋法中打拍法,因为粗野苦痛而被东晋王公除去,但是这种打击面部以谢罪的搏颊法作为一种谢罪手法和象征因素却在许多斋法中保留下来。”随着历史的发展,东晋义熙初年,此行为在道教仪式中被去除,如今的道教斋醮上章求请文书中,已见不到对“搏颊”的记载。(供稿编辑整理/白水) (本文由腾讯道学整理发布,作者田启涛,选自《中国宗教》2011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