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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坡易传》看苏轼的情本论思想(1)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拙风文化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内容摘要:本文以蜀学的代表性著作《东坡易传》为依据,从宇宙生成论、性命论、人性论等方面分析了苏轼哲学思想的基本特点。认为苏轼将道的本质规定为无时无处不与人共存共生着的“易”,而“得丧吉凶”的“易”出自人的情感判断和价值判断,因此,“易”也就必然导源于人的情感。苏轼从人的自然而然的本性中抽绎出情,再让情进入到本体的层次,使情、性、命处于同一个层面。在现实中,人的各种活动往往是首先从感情出发的,按照情、性、命合一的理论,人的情感实际上变成了人事活动的本源和根据。这就形成了其独特的情本论。
    关键词:苏轼;《东坡易传》;情本论 
    “三苏”父子当时以文章冠天下,但他们对自己的学术观点却极为重视,不仅苏轼晚年认为自己“一生得意处,惟在‘三传’”(《东坡易传》、《书传》、《论语传》),就是蜀学阵营中的成员也持这种观点,如秦观说:“苏氏之道,最深于性命自得之际。其次则器足以任重,识足以致远,至于议论文章,乃其与世周旋,至粗者也。阁下论苏氏而其说止于文章,意欲尊苏氏,适卑之尔!”1至于蜀学的基本特征,历代多有论述,基本认为是会通诸家,以儒为本。四库馆臣在综论前代的学术时,也这样评论蜀学:“苏氏之学,本出入于二氏之间,故得力于二氏者特深。”2全祖望则特别重视其中的两家对蜀学的影响,认为,“苏氏出于纵横之学而亦杂于禅”3。在这些评论中,最权威的还是朱熹的评论,他说苏氏“早拾苏(秦)、张(仪)之余绪,晚醉佛老之糟粕”4,认为蜀学是“学儒之失”,是不得其正而流于异端的杂学。今天看来,这样的论述恐怕不符合蜀学的实际,简单的一句“三教合一”,对于研究苏轼的思想也不会有太大的益处。
    以“三苏”为代表的蜀学与宋学的主流——理学——有着明显的不同,在疑经方面表现为重变,在重视对理的阐发时发展出了重情、重自然的一面,在“三教合一”的方法论上,不是单向的吸收,而是以情为本进行多维整合。《东坡易传》是蜀学的核心著作,对当时和后世曾发生过很大的影响,但很少有人研究,侯外庐的《中国思想通史》提及时也是冠以“唯心主义”草草了事。实际上,《东坡易传》在关学、闽学、蜀学、洛学、新学诸学中独树一帜,具有十分丰富的思想。这里仅就其中表现出的情本论思想加以探讨。
    宇宙生成论是《东坡易传》的一个基本主题,在有如何生于无、有与无的关系上,苏轼并不像《老子》那样认为“有生于无”,而是将运动看成是有与无之间联系的方式,将道的本质规定为运动,即“易”。苏轼在解释“生生之谓易”时说:
    “无得无丧,无吉无凶”的“道”是人的经验感受不到的,人所能感受到的,是“物转相生,而吉凶得丧之变备矣”的“易”。圣人作《易》,是为了“尽得丧吉凶之变”,因此,“道”不是僵硬的,不是外在于人的,而是无时无处不与人共存共生着的“易”。更应该看到的是,“得丧吉凶”是人的情感判断和价值判断,因此,“易”(“道”)也就必然导源于人的情感。在苏轼那里,“道”与“一”是同一个概念,像对待“道”的态度一样,认为“一”是“不可执”的,他说:“天下之理未尝不一,而一不可执,知其未尝不一而莫之执,则几矣。”6如果懂得了“一”“不可执”而“莫之执”,也就差不多了。既然这个无善无恶、无止无动的抽象的“一”是不可捉摸的,苏轼就采取了存而不问的态度,那么,什么才是“可执”的呢?只有具体的事物、活生生的情感才是可以把握和依靠的。
    上述思想在人的性命论问题上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在论及何谓性时,苏轼说:“君子日修其善,以消其不善,不善者日消,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小人日修其不善,善者日消,亦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夫不可得而消者,尧舜不能加焉,桀纣不能亡焉,是岂非性也哉!君子之至于是,用是为道,则去圣不远矣!”苏轼认为人性是不可移易的,“尧舜不能加焉,桀纣不能亡”,恒定不变,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是人性的基本特征。朱熹作《杂学辩》攻伐诸家“异端邪说”,首选苏轼,他对此话的态度可谓意味深长:“苏氏此言,最近于理。夫谓‘不善日消,而又不可得者’,则疑若谓夫本然之至善矣。谓‘善日消,而有不可得而消者’,则疑若谓夫良心之萌孽矣。以是为性之所在,则似矣。”朱熹知道苏轼所说的那个不变的东西并不是天理,恐怕是“与犬羊之性无以异”的动物的“自然性”,所以,朱熹对待苏轼人性论的态度是十分微妙的,他一方面对苏轼人性论的深刻之处不无觊觎,另一方面,他又对苏轼人性论的内容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所以他连用两个“疑”字。朱熹的眼光是利害的,参之苏轼的其他论述,可知苏轼所说的人的这个恒定不变的东西就是人的本真情感。例如,苏轼在《扬雄论》中说:“人生而莫不有饥寒之患,牝牡之欲,今告乎人曰:‘饥而食,渴而饮,男女之欲,不出于人之性也。’可乎?是天下知其不可也。”在《韩愈论》中,苏轼说:“喜怒哀乐,苟不出乎性而出乎情,则是相率而为老子之‘婴儿’也。”这些都说明苏轼将人的本真情感看作人性的。
    关于性命之论,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孟子·尽心下》中的一段论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孟子通过人的感官享受的不能实现和仁义天道的应该实现而将社会性的仁义天道规定为人的天性,于是,感官享受的能否实现就成了外在于人的命运,而社会性的仁义道德就成了内在于人的本性。这是性与命的置换,也是人的自然本性和社会角色的置换。应该说,这一置换有着巨大的历史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也为人设定了存在的价值依据。这一置换对中国哲学的人性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政治意识形态也有着直接而深远的意义。
    然而,任何理论在使用过程中都必然会同时将自身的负面因素发挥出来,孟子的性善论在现实中往往还发挥着压制人的个性与合理的欲望的作用,起码是被当作借口。《庄子》在论述性命问题时,主要是以人的自然本性为体,以外在的事功命运为用,将人的自然本性规定为自然而然。如《庄子》说:“吾生于陵而安于陵,故也;长于水而安于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达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8“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自三代以下者,匈匈焉终以赏罚为事,彼何暇安其性命之情哉”9,“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10人之性、命不是仁义,也不是自然的情欲,而是常然的本性。只有合于这种本性,才算得其正,顺其善,方为仁人。这并不是简单的自然人性论,不是将人的动物性的感官欲求当作人性的本质,而是将这种欲求的自然而然的特点提到了本体的高度,进而将其规定为人性的本质。苏轼的人性论与庄子的人性论相近,他明确地反对孟子的人性论,反复论证人性本于人的自然性,礼仪道德与人的自然本性是一而不二的,是人不知其所以然却能自然而然地施行的东西,反对把某些僵硬的政治意识形态规定为人的本性,他在注释“一阴一阳谓之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时说:
    善是一种道德观念,极易僵化,如果把它规定为人性,人就容易变成某种政治意识形态的附庸,其实,中国历史上的性善论的存在状态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张载和朱熹的哲学的某些弊端就发源于此。在苏轼看来,善仅仅是性的一种显现,并不是性本身,在这里,《东坡易传》实际上给出了这样一种可能,即切断性与伦理取向间的联系,也就切断了性善与情恶之间的联系,而善作为“性之效”,也就有可能成为情的伦理属性。往往就是这些微妙的差别,导致了两种理论的本质的不同。
    至于性与命的关系,苏轼在解释《说卦》中“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等话时说:“夫苟役于其名而不安其实,则小大相害,前后相陵,而道德不和顺矣。譬如以机发木偶,手举而足发,口动而鼻随也。此岂若人之自用其身,动者自动,止者自止,曷尝调之而后和,理之而后顺哉是以君子贵性与命也。欲至于性命,必自其所以然者溯而上之。夫所以食者,为饥也,所以饮者,为渴也,岂自外人哉人之于饮食,不待学而能者,其所以然者明也。盍徐而察之?饥渴之所从出,岂不有末尝饥渴者存乎?于是性可得而见也。有性者,有见者,孰能一是二者,则至于命矣。”卷9“不待学而能者”是人性,而“饥要食,渴要饮”是这种人性的具体表现,把握了这种内在的自然本性,并将两者统一起来,就把握了外在的人力可为的命运,达到了应然的状态,这样才能不用“调之而后和”,否则必然“道德不和顺”。苏轼在注释释乾卦象辞时说了一段较长的话,比较深刻集中地表达了上述的思想:
    苏轼在这一段话中用了三次“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但每次所指的对象都不相同。第一次是指人的自然本性,第二次是指性与命合,即内在的本性与外在的命运相统一。重要的是要理解“性至于是,则谓之命”,意即如果将本性运用到“莫知其所以然而然”的程度,就进入了命的境界,也就是性命合一了。“死生祸福”,是命,但又说不明白,属于本然的东西,圣哲亦“莫知其所以然而然”,因此又是自然的东西,是性。第三个“莫知其所以然而然”是指“君子”对性命合一,“一而不二”的理解和感受,也是从性到情的过渡。那么,这就必然导出一个结论:“情者,性之动也。溯而上,至于命,沿而下,至于情,无非性者。”不要把性(或命)割裂开来,而要把性(或命)看成是一个“一而不二”的整体。这样,苏轼从人的自然而然的本性中抽绎出情,再让情进入到本体的层次,使情、性、命处于同一个层面。在现实中,人的各种活动往往是首先从感情出发的,因此,按照情、性、命合一的理论,人的情感实际上变成了人事活动的本源和根据。这就是我们要说的情本论。
    从《东坡易传》看,性是无善无恶的,并不具有伦理取向和价值,它的功能不过是显现为各种情态,而又不是情态本身,它并不受善恶界定而带来的社会限制和干涉,其本质是自由自足。这也同以社会本性作为人性本质的理学思想形成了鲜明的对立。尤其要看到的是,苏轼在这里特别拈出孔子的“人能弘道,非道能弘人”这句话,是意味深长的。道不能决定人,而人可以决定道,人不是道的附庸和奴隶,而是实践道、发挥道、创造道以及保障道的正确性、合理性的主体力量,充分肯定了人的自由、自足的本体地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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