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心学大师王阳明的生活美学哲学(一):境界与美 “境界”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就是一种精神状态,一种高度自由的活泼泼的、不为外物所累的精神状态。“境界”一词,本源于佛学,经改造,唐宋时就广泛应用于艺术、美学、哲学诸方面,到近代,王国维将“境界”作为中心建立了著名的“境界说”,使“境界”成为了中国诗学的核心范畴,并使这一理论日臻完善。 王阳明的美学是这一传统的代表。王阳明始终强调“圣人”境界是其追求的最高人生境界。他从小就立志为圣。据《年谱》记载:王阳明11岁时,有一次问塾师:“何为第一等事?”塾师曰:“惟读书登第耳。”他却怀疑说:“登第恐未为第一等事,或读书学圣贤耳。”18岁时,他去拜谒年近古稀的理学家娄谅,得到了娄谅的赞赏,“而又期以圣人,以可学而至”。王阳明把“圣人”境界理解为“良知”,也就是他说的“心之良知之谓圣”。依王阳明,良知、圣人、乐等是同序语。“致良知”也就是他所要追求的圣人境界或“乐”的境界的最简易的表述方法。“乐”一直是中国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早在孔子时代就已与礼、诗并提,是“六艺”之一。“乐”本意为音乐。由音乐的特点引伸出音乐能使人处于一种高度自由和谐达到美与善相统一的一种精神状态。这正是审美境界,同时也是一种人生境界。王阳明认为在这种境界中,人处于“怡神养性以游于造物”,“闲观物态皆生意,静悟天机入穴目冥。道在险夷随地乐,心意鱼鸟自流形”的“真乐”或“真吾”状态中。这种境界是超凡脱俗,摆脱个人名利毁誉贫富穷达束缚的自由状态。在这种“至乐”境界之中,人与“大化”流行,“逍遥”于“人生山水”之间,实现了社会与自然、理性与感性、美与善相统一,达到了一种活泼泼的怡悦的高度自由的精神境界。 王阳明正是从这一境界体验理解美与善、美与丑的。他认为美(文)是理(礼)的感性显现,与善是统一的。他说:“礼字即理字。”这里,他把“礼”与“理”、“良知”、“乐”等同起来,使“礼”趋于本体化。当然,把“礼”与“理”结合起来互释,在先秦哲人荀子那里就已出现。“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礼记·仲尼燕居篇》说:“礼也者,理也。”宋代理学家张载说:“盖礼者,理也。”)伊川也说:“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即是礼,礼即理也。”在表述上,王阳明与他们相似,但内涵已有很大不同,这就在于他的“理”是“心”,而“心”不只是块血肉,而是立天、立人之本体,也即是社会的个体化形式。因此,“礼”具有超个体的社会道德规范的涵义,同时也具有个体情感注入其中的行为方式或仪式如礼仪。具体说,在王阳明看来,“礼”实际上就是“良知”的物态化、个体化和生命化,是“文”的内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