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哲学以韩非子为集大成者。在韩非子之前,一般说来荀子的思想己经充满了法治的精神,荀子可以说是儒与法的过渡性人物,唯其说仍保留对人性得以礼乐教化而于品德上有自我超升的可能性,并且推尊周孔,尚贤贵民,因之不能严格称其为法家人物。 早期法家代表人物有李俚、吴起、商鞅、申不害、慎到。李俚根据当时各国法律编着《法经》,成为中国最早的一部法典。吴起善用兵,重视明法审令与耕战之策,较李俚更进一步。商鞅在秦变法,强调并推扩法律至上的观念,以重刑止罪,及坚守平等原则,行之有年,秦国大治,奠定秦国未来一统天下的富强基础,并且建立了法的超越性及普遍性。申不害以综核名实与言术著称,认为这是君主御用群臣,谋求政绩的重要统治方法。而慎到是由道入法的关键人物,他的主要观点在因循与重势,也就是说明“因人之情,循人之欲”与君主统治权力赖以行使的威势在法治体系中的决定性地位。 韩非子,战国时韩人,其着《孤愤》、《五蠹》传到秦国,且令秦王政大喜。他集合前期法家的思想菁华、将法、术、势集中于君主一身,在政治上主张强国弱民,在制度上主张尊今不法古,重赏罚、废诗书、以吏为师,都是他的重要思想,表现出一种活生生的竞存争夺的世界观。 治国之道 为了适应新的政治形势,法家提出了新的治国之道,如上所述,他们自以为是立于不败之地的。照他们所说,第一个必要的步骤是立法。韩非写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三》)通过这些法,告诉百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法一经公布,君主就必须明察百姓的行为。因为他有势,可以惩罚违法的人,奖赏守法的人。这样办,就能够成功地统治百姓,不论有多少百姓都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