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的自然主义传统 道家反对天命论、天意论和目的论,也排斥人的意志、欲求和情感,排除任何加诸于一切现象的刻意有为,力主用自然性质、自然原因、自然原理来观照、解释人生、社会和宇宙,力求人的一切作为都要合乎自然的本来面貌和变化规律。 道家创始人老子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源,而构成万物具体形态的原始物质则是“气”。万物都是禀赋了“道”而成“德”(自然本性),又禀赋了“气”而成“形”(形态,形体)。老子又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所谓“道法自然”,就是道以自然为法,作为宇宙的根本原则、最高原则的道,所遵循的就是自然无为。 在道家看来,万物无一例外地都同样根源于“道”的流转与“气”的聚散,由此它们也就没有本质的差异,没有价值的优劣。《庄子·秋水》云:“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认为一个人站在“道”的高度观照万物,认识到万物并无贵贱高下之别,就能平等地看待一切,包容一切。这里讲的“以道观之”,也就是以“自然”的角度来审视一切。 道家以“自然”观照人,肯定生命的价值,反对人为地延续或损害自己的生命,宣扬自然主义生命观。道家认为,一个人若能超脱于生死的执著,其心灵也就可以超脱形体的局限,直觉体认自我的自然本性,而与“道”契合为一,进入“万物一府,死生同状”(《庄子·天地》)的境界,在心灵上获得极大的自由,成为精神上不受任何环境影响的“圣人”,或神妙至真的“神人”。《庄子》又有《养生主》篇,宣扬养生之道,以求保命全生,不受损害。这种养生理论称为“全生”说,以后经黄老道家的养生论,进而影响道教,形成了长生论和神仙论。 道家还主张“天人合一”说。庄子云:“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天地万物和我们同生于“道”,天地万物的气和我们的气相通,人的生命要与天地万物的生命合一,相应,协调,并与天地同长终。《庄子·在宥》论天人关系说:“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提倡无为,崇拜自然;贬斥有为,鄙视人为。道家所论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观点,构成了自然主义传统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