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巴门尼德创立形而上学以来,它已走过了几千年的历程。作为一门学问,形而上学是指关于“存在”的学问,是对于“存在之存在”的研究。因此,它所关注的是诸如前提、第一原因以及真实存在等问题。历史地看,形而上学这门学问不仅成为哲学的主体内容,而且也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就是说,正是因为形而上学的存在,才使得哲学这门学科得以成立,也才使得人类文明有了价值基础。然而,进入20世纪以来,传统形而上学的发展遇到了空前的困难。不仅在形而上学外部,而且即使在其内部,质疑与批判的声音不断出现。因此,在内外两股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形而上学似乎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在这种背景下,有学者提出“后形而上学时代”的呼声,以此宣告几千年之形而上学历程的“终结”。自此,人类哲学似乎进入了一个“非形而上学”的时代。 面对这样一种困境,此时的问题是,形而上学是否真的已经走到了尽头?要解答这一问题,需要先厘清这样一个问题:形而上学的传统理路陷入了困境,是否整个形而上学都将被“终结”?或者说,除了形而上学的传统理路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形而上学理路呢?笔者认为,休谟关于“事实”与“价值”的区分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启示。历史地看,形而上学是以“本体论”为核心的,它意在寻求作为“存在之存在”的根据。也就是说,基于对世界生成演化图景等“事实”的勾画进而对本体进行探讨是其基本理路。若依着“事实”与“价值”二分的语境思考的话,这种理路可谓是一种“事实本体论”;进而,以“事实本体论”为核心而展开的形而上学可谓“知解的形上学”。如果继续依着休谟的思想思考的话,这样的问题是合理的:既然存在“事实本体论”和“知解的形上学”,还应该存在一种“价值本体论”和以“价值本体论”为核心而展开的形而上学。那么,什么是“价值本体论”呢?它是指基于“价值”而对本体进行探讨的本体论。当然,“价值本体论”中的“价值”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价值,而是就人的存在意义和终极安顿而言的价值。进而,以“价值本体论”为核心而展开的形上学因以人的实践为特征,故可称为“实践的形上学”。 显然,基于休谟关于“事实”与“价值”之二分而构思出的两种本体论及其形上学可以成为思考“后形而上学时代”问题的理论路径。即,在“后形而上学时代”,以“事实本体论”为核心的“知解的形上学”出现了困境,要化解这种困境,以“价值本体论”为核心的“实践的形上学”当可是一种合理的选择。这种情形就如同走路时进入了死胡同,聪明的办法不是在胡同里等死,而是另寻新路,因为道路并非只有一条。这样看来,虽然传统的形而上学走入了“死胡同”,但对于“价值本体”的探寻和建构却是一个新途径,这一途径或可帮助传统形而上学走出困境。事实上,这已不仅仅是一种理论路径,而是已然存在的一种哲学形态——道德的形上学。 现代新儒家作为一个学术流派,其学术理路是出于对西方哲学的回应而展开的。因此,其重要的特征便是形上学的建构。而且,这种建构使得儒家形上学在宋明儒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然而,他们的形上学建构与以“事实本体论”为基础的“知解的形上学”理路明显不同,而是多以心性儒学为本即基于“价值本体论”的理论建构。在现代新儒家诸代表人物当中,此方面最有代表性者乃牟宗三。牟宗三的代表性在于,他以道德为入路不仅建构成“价值本体论”,而且亦建构起作为“实践的形上学”——“道德的形上学”——的完备形态。 在“道德的形上学”的建构中,牟宗三放弃了对宇宙生成发展过程的思构,而是以“良知”之“真我”作为本体进行了建构。既然“良知”之“真我”是本体,它就必须能够应对多种理论诉求,否则它便不可称之为“本体”。牟宗三通过解析“我”完成了这一任务。在他看来,“良知”本体包括三个“我”:一是“物自身的我”,是知体明觉之“真我”,由“智的直觉”以应之;二是“心理学意义的我”,是“现象我”,由“感性直觉”以应之;三是“统觉我”即“认知我”,由“形式直觉”以应之。不过,在牟宗三,三个“我”虽各不相同,但最终都统一于“物自身”之“真我”:“真我”是“智的直觉”之自视之“我”,“现象我”是以“感性直觉”应对“真我”时所起现之“我”,“认知我”则来源于“真我”之“自我坎陷”。[1]216-222这样,牟宗三虽然在本体层面给与“现象”和“知性”以确认和安顿,但它们并不具有独立地位,而是“牢牢”被作为本体的“真我”所统摄。这样,在“真我”统摄下的“三我”不仅有一个共同的本体,而且可以应对多方面的理论诉求。因此,牟宗三完成了本体论的建构。但是,显而易见,上述建构不是“事实”意义上的,而是“价值”意义的,即“万有”依此本体而拥有了价值和意义,而非指本体创造、创生万物。 在确立了“价值本体”后,牟宗三借用佛教“一心开二门”的模型来建构其“道德的形上学”体系。在佛教,“二门”由“一心”“开出”,故“一心”对“二门”具有“统摄”地位;同时,在“一心”之统摄下,“二门”不仅回答“真如门”之“真谛”,亦回答“生灭门”之“俗谛”。可见,“一心开二门”实是一个完备的理论体系。在牟宗三看来,“一心开二门”可作一“公共模型”使用:“良知”即“真我”对应佛教的“一心”,“无执的存有论”和“执的存有论”分别对应佛教的“真如门”和“生灭门”。那么,什么是“无执的存有论”呢?在牟宗三,此即是关于“物自身界”的存有论。什么是“执的存有论”呢?此即是关于“现象界”的存有论。这样,牟宗三通过将“一心”改换为“良知”的“真我”,将“真如门”和“生灭门”改换为“无执的存有论”和“执的存有论”,不仅再次确认了以“良知”之“真我”为本体的“价值本体论”,而且亦基于此确立起“道德的形上学”的体系框架。 对于这样一种体系的意义,牟宗三有清醒的认识。在他看来,“知解的形上学”是在古希腊传统下由外向上翻、以把握自然为旨归的,其基本内容由讨论“形成之理”的“本体论”与由讨论“实现之理”的“宇宙论”所构成,其基本精神是“分解的尽理精神”。所谓“分解”,即是由“智的观解”所规定的“抽象义”、“偏至义”和“遵循概念以前进义”;所谓“尽理”,即是以逻辑、科学所探讨之“是什么”的“有”之理。[2]154而“道德的形上学”则不同,它是由内向上翻、将生命存在接通终极价值本源,同时又从至上的价值本体落实到万物存在。因此,“道德的形上学”的其本精神是“综合的尽理精神”。所谓“综合”,是指“上下通彻,内外贯通”;所谓“尽理”,即指“尽心”、“尽性”和“尽伦”、“尽制”的统一。质言之,个人内在的实践工夫和外王礼制的统一即是“综合的尽理”。[2]151在牟宗三,既曰“综合的尽理精神”,“道德的形上学”作为一种关于生命的学问,就必然包含着两个理论面向:其一,乃指个人修身方面的事情,即“内圣”的层面;其二,是指治国平天下的事情,即“外王”的层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