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的目的,许衡认为就是“明伦”。他说:“自都邑而至州县,皆设学校,使皇子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于学,以明父子君臣之大伦。”又说:“人之赋命于天,莫不各有当然之则,如父子之有亲,君臣之有义,夫妇之有别,长幼之有序,朋友之有信,此所谓天伦也。三代圣王设为庠、序、学校,以教天下者无他。明此而已。盖人而不能明人之伦理,则尊卑、上下、轻重、厚薄,淆乱而不可统理。其甚者,至于父不父、子不子、君不君、臣不臣,夫妇、长幼、朋友之分,岂止淆乱而不可统理,将见祸乱相寻,沦于禽兽而后已。此所以古之教者必以明伦为教,古之学者必以明伦为学。”许衡所宣扬的仍是封建伦理道德那一套陈腐的东西。他还认为通过教育使人“明伦”以后,就可调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达到“上知所以御下,下之所以事上,上下和睦” ,安定社会秩序的目的。 而要实现这一目的,许衡认为教育的宗旨就是在于培养“志士仁人”。他说:“贵为公相不可骄,当知有天下国家以来,多少圣贤在此位。贱为匹夫不必耻,当知有古昔志士仁人,多少屈伏甘于贫贱者。”教育的宗旨就是培养这两种人:“贵为公相不可骄”的“圣贤”和“贱为匹夫不必耻”的“志士仁人”。这也就是儒家一贯倡导的“达者兼济天下,穷者独善其身”。在当时社会动乱、人心不古的情况下,许衡更多地强调学校教育是培养“贱为匹夫不必耻”,又“甘于贫贱”的“志士仁人”,这是与他继承程朱理学“存天理,去人欲”的人生哲学密切相关,重在斩绝“人欲之萌”,维护封建社会的秩序。 关于教学内容,许衡主张儿童入学后,“令习跪拜、揖让、进退、应对,或射,或投壶,负者罚读书若干遍。”先从熟悉封建礼仪开始,进而学习《小学》、《四书》、《五经》等书,教给他们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的道理。据《宋元学案·鲁斋学案》记载:“先生自得《小学》,则主此书以开导学者。尝语其子曰: ‘《小学》、《四书》,吾敬信如神明;能明此书,虽他书不治可也。’”姚燧在《鲁斋遗书·古今儒先议论》中也说:许衡“其教也,入德之门,始惟由《小学》而《四书》,……而后进于《易》、《诗》、《书》、《春秋》。”将这些儒家经典和朱熹等理学家对这些经典的注疏作为学习的基本教材。除此之外,许衡还给学生讲授子史、书算、名物、星历、兵刑、食货等方面的知识,这是他对宋代理学在教学内容上的扩充和丰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