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生态伦理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源于“易”、“道”哲学及“阴阳五行”学说。它体现了古人对宇宙自然、人、天、地关系的感性体悟和辨证思考。核心成分是强调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古徽州在传承、实践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构建与天地、山水相融相谐的人居环境方面堪称典范。 论文关键词:生态伦理;“易‘道”;“阴阳五行”;徽州村落. (一) 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生态伦理思想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文化之源一一《周易》、“阴阳”、“五行学说和道家哲学都深蕴着拙朴而深刻的生态环境伦理观念《周易》虽“本为卜筮而作,但内容极为博广,其中就有关于天象地理、风云灾变、天人关系等论述。《易传》认为天人协调是一种理想境界。“裁成天地之道,辅成天地之宜”,“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意指人类应尊重天地自然,与其和谐相处。人类在认识、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不能有悖自然规律。《周易》还提出:“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应予全面而理性的审视。只有“法象天地,交通四时”,才能“除弊兴利,逢凶化吉”。“五行”学家从直观经验中归纳出世界万物皆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元素组合演化而成,并提出了“五行相生论”和“五行相克论”,认为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的排列组合、互生互克实际上就是一个生态循环系统。一种元素的存在决定着另一种元素的状态,同时它本身又受制于其他元素的作用。它们的组合和交互作用一方面演化出大干世界万事万物.同时又构成一种彼此相克相生的生态平衡秩序和内在稳定结构。我们姑且不论早在战国之前就已形成的这种“五行”理论究竟有多少科学理性内涵,仅以古人的感性经验而言,“五行学说的问世就可证明他们在当时已经感觉到了大干世界的形成和运化存在着某种内在的生态循环系统.与“五行”说相呼应的是“阴阳”说。阴阳思想同样来自古人对天地自然以及人天关系的体察、感悟和概括。然而,“阴阳”概念不仅仅是一种经验性描述.其实它已经成为“中国哲学中最根本的形上学范畴。”阳刚之本义,在《易传》中有所阐述,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合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等等.都在~定程度上揭示了自然万物的两重性与其相反相成、对立统~、生化不已的特性和演进规律。它体现了先民对自然、人天的宏观体悟和辨证思考。源于南方的老庄道家哲学对宇宙万物的形成和事物构成要素的内在关系作了较为抽象的概括,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邱]在道家看来,“道”乃世界的本源,而阴阳、五行的系连、交互、化合则构成了宇宙万物的运化图式。凡事只有“依道而行”.力求阴阳均调、四时依序、五行定位、才会万物繁盛、天下安泰,否则,就会发生自然灾变或社会混乱。道家的宇宙观和哲学思想中显然蕴含着拙朴而富有辩证内涵的生态伦理意识。应该说,从《周易》到老庄,关于人天相依、阴阳交互、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观念已初步形成。时至西汉董仲舒把阴阳五行学说和哉纬迷信观念混为一体,提出了“天人之际,合而为一”以及“天人感应”等理论,它昭示了“天人合一”命题的孕生。然而,董仲舒所讲的“天人感应”和“天意”、“天道”等概念,其中虽含有对天和自然的敬畏之意,但显然已带有政治伦理内涵和神秘主义色彩,与《周易》和老庄所提出的那种人与自然协调共存的生态环境伦理原则有明显的区别。到了宋代,“天人合一”的命题正式形成,张载在《正蒙·乾称》中指出:“儒者因明至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不难辨析,张载在此所讲的主要是关于人的认识与自然及外部世界的统一问题。]之后,二程和朱熹以及明清思想家顾炎武、王夫之、戴震等人也都论及过“天人之关系”(即天理与人欲),虽然所持立场不同,但基本上都是关涉自然人性、道德伦理以及认识论等问题的论争。可见,随着中国政治文化、道德伦理文化的日益强势,始于殷周时期那种关注自然法则以及天人协调和谐的生态环境伦理思想在主流文化中已逐渐呈现边缘化的趋势,尽管从秦始皇开始,历代帝王常要举行隆重的祭天仪式,但其真正用意只不过向世人证明自己是真龙天子而已。君权神授,天意不可违,以此来昭示自己帝位的神圣性和权威的不可侵犯性。 (二) 作为中国文化之源的“阴阳五行”学说,“周易”理论和老庄道家哲学自汉代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国策被边缘化之后,并没有自生自灭,沉寂消亡,而是以民间化的方式呈现出代代相传,生生不息的生命活力。其中生态环境伦理思想作为核心成分亦一直在民间文化中沉淀下来,潜移默化为中国黎民百姓的集体无意识。其实,在中国民间,自古以来先民对生态平衡和人类生存环境就有比较自觉的认识。据《国语》记载,春秋时鲁宣公在泗水张网捕鱼,其臣里革竟把渔网割断扔掉,并对宣公说: 鸟兽孕,水虫成,兽虞于是乎禁置罗,鱼鳖以为夏犒,助生阜也。鸟兽成,水虫孕,水虞于是禁置,设阱鄂,以实庙庖,畜功用也。且夫山不槎蘖,泽不伐天,鱼禁鲲鲕,兽长席,鸟翼壳卵,虫舍虫氏蟓,蕃庶物也,古之训也。 里革这段话所强调的是人类要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不可乱捕滥伐野生动植物,唯此,才能万物繁衍,人天共存。 孟子也说过:“数罟不入湾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时用也。”其意是指人类不可违时捕伐过度,消耗自然资源。《淮南子·主术训》中则指出:“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非常明确。时至北魏,农学家贾思勰说:“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性反道,劳而无获。意指人类对自然的开发、改造须顺从天地之规律,若为所欲为,有违天道,只能劳而无获。 如果说上述见解主要是古人对“天人”和“人地”关系之协调和谐以及对生态平衡和人类生存环境予以具体关怀的话.那么管子和苟子则从哲理高度阐述了人天关系和尊重自然规律的重要性。管子说:人类不能“上逆天道,下绝地理”。否则“天不予时,地不生财。”苟子指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他们是说,“天道‘地理”不可违逆,人与天地所合亦不可放弃,否则,就是糊涂之至了。 除了理论上的阐述之外,不少思想家和为政者也从制定律法和治国施政的角度强调了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性。据史书记载,周厉王时,卿士穆公在进呈治国方策时就说:“土之有山川,财用于是乎出。”“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意思是说,士地有山川沃田,是人类资财和衣食的来源,即为国之根本。管子曾指出:“理国之道,地德为首。他还提出了应保持城乡比例适当和人地平衡等极具眼光的政见。他说:城市过大,乡村狭小,“其野”则“不足以养其民”,“其藏”也“不足以共其费”。此外,“地大而不为,命曰土满;人众而不理,命日人满。人地平衡失调即会造成后患。管子还认为,水为“万物之本源”,治国安邦,只要“沟渎遂于隘。障水安其藏,”乃会“国之富也。”意指只要重视水利之道,保持沟渠畅通,河水不泛滥,国家就能富裕强盛。管子论及山林植被时说道:“山泽儆于火,草木殖成,国之富也。”为此,他向齐桓公建议:“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意为对植树造林的能人要予以重奖。历代有生态伦理意识的官吏在制定地方律法时,就常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首要之事。据说早在西周时代,官府就设立了“山虞林衡”专管森林的官吏,并制定了限期限类伐木的法令,对“窃木者”则“刑法”处之。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不止,林木遭毁严重,所以北齐官府就颁布过禁止焚林的法令。后魏时期官府则提倡大力植树,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固地植树的措施。从上述可见,中国文化传统中的生态环境伦理思想可谓源远流长。从宏观的人、天、地三者关系的哲学思考到微观的限渔猎禁滥伐,护地植树、开渠通流等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措施,无不体现了中国古人对天之敬畏、对地之厚爱的自然情怀和生态伦理意识的自觉。尽管自汉代以后,主流文化强调的是儒家的“人道”,丽非自然之“天道”。所谓“天道远,人道迩”观点的流布,乃为中国文化由天人关系的抽象思考向人际关系的世俗关怀历史性转向的标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