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 大概正是由於荀子的批评,思孟学派的弟子们,觉得应该将他们的经典《五行》篇施以解说,以杜讨伐,以广流传;於是遂有了解说本,如马王堆所见;而在郭店时代,是本无解说的。 这一猜测,从郭店竹简本身,可以得到支持。 现在被名为《语丛三》的楚简中,已确认有九枚分上下两栏书写的简[5],整理者说:"简文的这种书写格式是以往楚简中所未见的"。但是,学界人士应该记起,他们虽然也没见过这种简,却见过因这种书写格式而带来混乱的书,那就是《墨经》! 《墨子》书中有《经上、下》《经说上、下》四篇,一般统称《墨经》。那是最明白的由著者有意识地安排成的经、说体文章。譬如,《经下》有一条:"以言为尽悖,悖。说在其言。"与之相应的解说,在《经说下》定可找到:"以悖,不可也。之人之言可,是不悖;则是有可也。之人之言不可;以当,必不当。"这是指出"自语相违"矛盾以胜敌的辩论术,"经"文最扼要地指出论题之"悖"在於"其言"本身,而将具体论证留给"说"文去完成。"说"文开头的"以悖"二字,是对"经"文"以言为尽悖"的牒举,以便对号入座,顺利找到解说。《墨经》其他各条,大体也都如此。 当初在竹简时代,《墨经》的"经"文,便是写在上下两栏的简上,如《语丛三》所示。而"说"文,则是通常写法,一栏到底。 何以见得?有传世本《墨经》的混乱为证。传世本《墨经》的《经上》篇和《经说上》篇,是这样开头的: 故,所得而後成也。止,以久也。体,分於兼也。必,不已也。知,材也。(《经上》) 故,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然,若见之成见 也。体,若二之一,尺之端也。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必知,若明。(《经说上》) "经"文开头的五条中,只有第1、3、5条有"说";其2、4条的"说"文,要到全文进行一半以後,才姗姗出现。这就是由於,"经"文是写在上下两栏的简上,第2条位於第2简的上栏,而不是第1简的下栏;写在第1简下栏的,不是第2条,倒是半数以後的第1条。这叫做"旁行句读"。後来抄书人不懂得这种"旁行"的规矩,在抄完第1条"故所得而後成也"以後,不知道接抄左旁简上栏的第2条"体分於兼也",而直抄本简下栏"止以久也",於是遂造成"经"文与"说"文不能连续对应的混乱[6]。直到清人毕沅注《墨子》,发现文中"读此书旁行"的提示,始将"经"文"录为两截,旁读成文"。 《墨经》所以要将"经"文分栏缮写,大概是由於"经"文词简意赅,若一条一简,则形成浪费;数条一简,将眉目不清;於是采取了分成两栏的折中办法。至於分栏後的次序为何不采直读法而采旁行法,那当是由於某些经文字数较长,占用了两枚简的上栏[7],於是遂顺势左排下去,省却返回已成参差的前简下栏之故。 据此,我们可以设想,楚简《语丛三》的那九枚两栏书写的简文,应该也是一种"经";其他那些不分栏的简文,或许便是"经说"。譬如第66简上栏"亡亡由也者",是"经";第43简"或由其避,或由其不进,或由其可",便是其"说"。第67简上栏"名二物三",下栏"生为贵",显然也都分别是经;他处必有其说。只是由於失落过多,现在尚无法通读而已。可惜。 我说了这许多有关《墨经》书写格式的话,特别是推测《语丛三》之有经有说,只是为了想引出这样的支持,即:当时的"经"文,都是文约义丰的,以待"说"文去展开。如《墨经》,如《语丛三》。竹书《五行》篇如果起始便有"说",则无须如此周详丰满,一览无馀;而应该提纲挈领,把许多解释性的语句,留给"说"文去说。现在的《五行》篇既然不是这样,因此可以推想,它的"说"文,不是原定计划的一个必要部份,而是後缀上去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