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传统哲学的特点,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概括出不同的特点来,这里我只想从“天人合一”的视角切入,谈一点个人的陋见。 ※ 近年来在中国哲学中,“天人合一”思想是最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而关于“天人合一”思想,诠释得最多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容。其实,这样的诠释并没有能把“天人合一”思想中所包含的深刻而丰富的哲学内涵和意义充分揭示出来。 △ “天人合一”思想与中国原始文化中的自然崇拜(以天地为生物之本),以及祖先崇拜(以先祖为监护人世的“皇天”“上帝”)等观念,有密切的关系。 △ 天的含义有多重:甲、天地万物(自然界)之天,乙、事物所禀受本性(天性、天命)和自身的法则(天道、天理),丙、事物本具的功能(天官、天职)和相互间的本具关系(天伦),丁、祖先神(皇天、上帝)和各种神的总称(如“天者,百神之大君”)戊、某种人力无法抗拒的力量(天灾、天命)己、最根本、最重要的事物(如“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等。其中最主要是“天道”、“祖先神”、“天命”等意义。 △ 中国传统文化中“奉天法古”是一个重要的理念,所以非常注重“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其要为“以天为则”,“以史为鉴”。 ※ “天人合一”思想的要旨,首先就体现为“以天为则”——“人道”与“天道”的合一。 △ 儒家的表达:“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中庸》“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天(道)人(道)合一于“诚”。 △ 道家的表达:“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道常无为”(三十七章)天之道如此,人之道亦当“处无为之事”(二章)“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天(道)人(道)合一于“自然无为” △ 荀子综合儒道:“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荀子·不苟》)“故仁者之行道也,无为也;圣人之行道也,无强也”。(《荀子·解蔽》) ※ “天人合一”,“以天为则”的思想观念中,包含着“自然合理”的思维模式——尊重自然,尊重个性。 △ “物无妄然,必有其理”;“会之有元,统之有宗”(王弼《周易略例·明彖》) △ “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庄子·秋水》) △ “故凡学,非能益也,达天性也。能全天之所生而勿败之,是谓善学。”(《吕氏春秋·孟夏纪·尊师》) △ 朱熹后来也说:“愚谓,事物之理,莫非自然。顺而循之,则为大智,若用小智而凿以自私,则害于性而反为不智。”(《四书章句集注》) ※ “诚”为天之德,“自然无为”也是天之德,“天人合一”也就是“天人合德”——人以“天德”为榜样(“为则”),要“以德配天”;天则视“人德”以行事,所谓“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由此,引出了中国文化中一个根本的特点:人文精神的高扬——上薄拜神教(“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先进》“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雍也》),下防拜物教(“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荀子·修身》)——而倡导道德的自我提升(“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大学》) ※ “天人合一”思想中还包含着一些非常深刻和重要的理念: △ 如部分是全(整)体的部分,受全体统摄——万物(包括人类在内)都是天地所生, “天地者,生之本也。”(《荀子·礼论》)“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董仲舒:《春秋繁露·顺命》)万物都受天的统摄,都要遵循天道、天理。 △ 部分与全体不能相离,且相互影响——人与整个天地万物都关联在一起,人体是一个小天地,直接或间接受天地运行的影响,与天地的运行一起运行。反之,人的活动也会直接间接影响天地的运行——“天人感应”。 △ 部分体现全体关系,包含着全体之理——“理一分殊”,“人人一太极”、“物物一太极”、“事事一太极”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