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和完善,始终都是在唯物史观指导下进行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主要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等”四位一体”的布局,都要体现出经济基础变革后的新特点。 [关键词] 唯物史观; 公有制; 市场经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作者简介] 霍德发(1948-),男,吉林长岭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邵 军(1951-),男,吉林德惠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副校长。 十七大报告提出一个崭新的命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新的理论体系,它不仅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活动的理性总结,更是对这种实践的指导原则的规律性认识,是对社会主义学说的新发展。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除了有丰富的实践作为基础外,还有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作为它的理论支撑。 一、认识与实践的双重飞跃:理论创立与制度设计 160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了形形色色的空想社会主义,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随着十月革命的炮响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社会主义从信仰和学说变成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按理说,社会主义应该赢得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社会生产效率,人民应该得到更高的社会福祉。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多发生在生产力比较落后的国家,生产力落后的性质决定了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的特殊性,即它远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扬弃了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后建立的那种社会主义,而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就是落后生产力与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矛盾,其主要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种从生产力的实际出发来分析和界定社会主义的思想,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我们党领导人民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奠定了理论基础。 问题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用什么方式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党在总结建国后几十年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大胆探索,把市场经济引入社会主义。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1-1]。“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1-1]。“社会主义优越性最终要体现在生产力能够更好地发展上。多年的经验表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现在看得很清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这样做是否违反社会主义的原则呢?没有。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1-2]。“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1-2]。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框架就这样设计出来了。 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学说,更是一种社会制度。邓小平这些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阐释,构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主要、最基本的理论骨架,是制度性、全局性的理论,是一种有其独立逻辑的完整思维,是对一种崭新社会制度的科学设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不仅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更加符合中国国情,而且也证明了这一理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真理性的又一光辉例证。 二、制度创新: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容十分丰富,它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2-1]。单就邓小平理论而言,内容就十分丰富,包括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制度层面创新的核心内容,则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3-1]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是怎样的呢?它应当也必须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所有制关系(或财产关系)、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 就所有制关系而言,应是公有制占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公有制体现的是整体性和全局性利益,它所表现的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关系,在宏观上,能够适应较高程度的社会化大生产,因此它能从全社会的角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然而,初级阶段的生产社会化程度又是多层次的,有较高的程度,占主导地位;也有较低的程度,占非主导地位。为了适应生产力的这种状况,需要在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同时,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的存在和发展,这样也同样能从宏观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就分配关系而言,初级阶段,甚至在社会主义的发达阶段,生产力的水平尚不能达到人们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的程度,那么人们在消费资料的分配中就不可能是按需分配,而是按劳分配。这个“劳”不仅是活劳动,而且也包括过去劳动的物化。就活劳动而言,不是把它个别的“量”直接作为标准来分配,而是需要折算成社会的“量”来进行分配。这一点,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得非常清楚。“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4-1]。“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4-2]。不言而喻,初级阶段的分配关系之所以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并允许按资分配,是由公有制占主体并允许非公有制存在和发展这样一种复杂的所有制关系决定的。 就交换关系而言,既然社会主义时期的生产力水平达不到人们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的程度,从而在分配领域里必须实行按劳分配,那么,它在交换领域里,也必然强调利益差别。这样,个别劳动就不能直接作为社会劳动来交换,而必须折算成社会劳动才可以交换。这就是等价交换,就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的道理,就在于它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它的交换关系必然是等价交换。只有在等价交换中,被交换的个别劳动之间的利益差别才被充分地体现出来。市场经济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奥妙也在这里。相反,计划经济是把个别劳动直接作为社会劳动进行交换,从而否认了个别劳动之间的差别,超越了社会主义时期的生产力水平,必然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我们进一步考察,还发现计划经济不仅在交换方面否定了个别劳动之间的利益差别,而且也使与其同行的按劳分配同样难以体现出这种差别来,充其量只能体现出劳动时间的长短,而把劳动的质和强度上的差别排斥在分配之外。因此,以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所谓的按劳分配作为主要经济关系的传统社会主义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也就不难理解了。而公有制和市场经济进行结合,无论从宏观上,还是从微观上,均能适应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均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尽管它在内在的利益机制构造上还存有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但不影响它对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体制转换与认识深化: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成功构造 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发展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如果说,公有制与计划经济的结合,超越了社会主义时期的生产力水平,使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带有空想色彩,那么,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在制度上和实践中结合起来,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重大理论创新。 “公有制+市场经济”,是邓小平从理论上为社会主义选择和设计的最佳制度模式。但是,公有制和市场经济怎样结合,这在实践中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公有制意在谋求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市场经济强调的是个别劳动之间的利益差别,即公有制着力体现整体性利益,市场经济着力体现独立性利益,因此二者在逻辑构造上必然包含两种截然相反的利益机制。这就为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结合带来难度。 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公有制的市场主体如何构造。从现实来看,这两种相反的利益关系比较集中地体现在国有企业身上。国有企业要表现出双重身份,一方面,它作为公有制的代表,要体现出国家或社会的整体利益;另一方面,它又是等价交换的主体,要体现出市场主体的各自独立利益。两种相反的利益机制约束着企业行为,使企业行为十分复杂。因此,国有企业如何恰到好处地实现其双重身份是体制转换中最难操作的环节。从十四大到十六大,我们不停地在探索。由于权利和利益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通过国有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和财产经营权分开的做法,去实现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构造,便成了公有制市场主体构造的主要思路。先是“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5]。为此,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造。后来,“除了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6-1]。这些改革措施,虽然使国有企业在向利益相对独立方面前进了一大步,但实践起来,没有所有权的国有企业还是只能负盈不能负亏,国企改革一度类似“画斑马”。不能自负盈亏的国有企业难以成为市场主体。十六大改变了思路,由单纯抓国企改革变抓国企中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找到了“突破口”。一方面,国有资产由难以实现的“两权分离”变成了“三权统一”,使不同形式的国有企业有了“所有权”,实现了自负盈亏,成了市场的主体;另一方面,使国有企业职工与国有资产彻底分离,无论是资产,还是劳动力,都按市场规律进行配置,从而实现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国有企业职工与国有资产分离,分离才能流动,流动才能实现市场对资源的最优配置。于是,中国改革最终完成了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结合的体制转换和制度建设。国有企业正以强劲的发展势头证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以2006年为例,盈利继续大幅增长,159家中央企业实现利润7 546.9亿元,同比增长18.2%;1 031家省市级国有企业实现利润2 097.2亿元,同比增长38%。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户数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1%,但实现利润占44.9%,上缴税金占56.7%[7]。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实践中,江泽民与时俱进地发展了邓小平的公有制思想。首先是如何理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他认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6-2]这是一个重大的具有突破性的认识,为从战略上调整公有制布局,提供了理论依据。“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6-2]。只要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其次是在理解公有制的形式上,认识也有大的突破。“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行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6-2]。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公有股权控股,就表现公有制性质。这无疑扩大了公有制的支配范围。这种公有制理论,一方面为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公有制找到了有效的形式,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扩大公有制实力,进一步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四、整体推进与协调发展:“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2-2]这里同样内含着唯物史观的辩证思维。且不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前者强制后者与其相协调,本身就是唯物史观的主要思想,而且唯物史观同样揭示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的内在联系。“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3-1]。如果说,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成功构造,使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由不完善到完善、由不适应到适应,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那么,这种新的生产关系必然要求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关系与其相适应。这个相适应的过程,就是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四位一体”布局的设计就体现了这种思路。 如前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包括两个主要方面,即公有制和市场经济。尽管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有制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公有制,公有制前提下的市场经济也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但是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本质方面没有变化。公有制反映的是社会整体利益,市场经济反映的是生产者的独立利益。这样一来,与其相适应的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也必然受这两方面因素的制约,体现出这两方面的特点。 从政治建设来说,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做主。如果没有公有制,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做主就会失去最稳固的经济基础。与此同时,依法治国和多党合作的民主协商,则是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有序竞争理念在政治生活上的表现。依法治国不仅要求法律体系的完善,更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来都是等价交换关系派生出来的。改革开放前的以权代法和封建时代人治代替法治,都是商品货币关系不发达的表现。另外,法律体系本身的不断完善就是市场经济关系完善的结果。在我们的法律建设中,绝大多数法律是为调节市场关系而设立的。 文化建设也同样体现出这两个方面的经济关系。核心价值体系的确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倡,先人后己、助人为乐风气的形成,都是由公有制代表的利益整体性决定的。在文化建设中,“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实行“双百”方针,也或多或少与市场经济中的需求多样性有关。目前相当大数量的文化单位已经走向市场化,这本身就是物质生产领域的市场关系在精神生产领域的扩展。 在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的社会建设中,更能充分体现出公有制的属性。改善分配关系,减少收入差别,实现共同富裕,正是公有制存在和发展的目的。另外,“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实现其中哪一项都离不开公有制。此外,各种各样的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更能体现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一种必然。 以上分析充分说明,“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2]。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五、与时俱进与体系完善:从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到以人为本,闪烁着唯物史观的思想光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一个独立的发展阶段、一个新的里程碑,是因为它从创立到逐步发展完善,始终如一地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作为它的哲学基础。唯物史观告诉人们,人类的一切社会活动都是以最广大人群的活动为主线,人类的一切发展都要以生产力的发展为主线。 在理论的创立阶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什么,社会主义需要建立什么样的生产关系,邓小平始终把握着这两个主线。他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就是把握主线的思想结晶。当人们对他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怀疑的时候,对改革开放有了动摇的时候,他提出了这个科学的判断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3]。 在理论的发展和完善阶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也同样把握了这两条认识问题的主线。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为了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建设,江泽民同志及时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先进生产力,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就是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提出来的。十六大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崭新的经济关系确立以后,生产力得到巨大的解放,各方面的事业都获得长足发展。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的不平衡。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不平衡,经济发展本身也出现了城乡间和区域间的不平衡。为了解决这些不平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又及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发展和以人为本恰恰是唯物史观的集中体现和核心问题。“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更加闪烁着唯物史观思想光辉。不仅如此,其统筹兼顾和全面协调可持续,还体现着唯物辩证法的科学内涵。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同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为它们都以唯物史观作为其哲学基础,都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同的只是它们反映了这个理论产生和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的阶段对不同的事物,运用唯物史观进行分析判断,得出不同的理论认识,正是马克思主义者所应有的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品格。中国共产党人,正因为有了这个思想品格,才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才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文选: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48[-1],49[-2],372[-3]. [2]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1[-1],15[-2].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2[-1],83[-2].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1[-1],13[-2]. [5] 江泽民文选: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28. [6] 江泽民文选: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49[-1],19[-2]. [7] 本报记者.国企利润大涨 支柱作用凸显[N].人民日报,2007-01-26(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