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南头中学考场一名男考生因迟到3分钟,被拒之考场外,痛失外语考试机会。考生与家长抱头痛哭。另有一名考生考前找不到准考证,惊动许多考场人员寻找。(6月9日《南方都市报》) 按照高考现行考规,无论迟到3分钟,还是一个小时,均“不得入场”。从这个角度来看,尽管考生与家长抱头痛哭的场景着实令人同情,但残酷的现实却必须接受。 不过,在笔者看来,仅仅迟到3分钟,便拒绝考生入场,或许也并不恰当。 首先,对于这位考生而言,高考未能准时到达考场,其他考生都已开始答题了,当然是一种损失。不过,就好比百米赛跑,假如因为考生没赶上发令枪,在起跑上吃了亏,便拒绝考生入场考试,制度则似乎显得过于冷酷。毕竟,就算起跑晚了,只要选手不放弃,任何人都没有道理拒绝其参赛。更何况,高考是多门功课的“组合长跑”,只是一门课上“起跑”晚了,其实并不能决定最终考分的高下。但假如因为“起跑晚”便彻底拒绝考生入场答卷,并因此而直接剥夺考生一门科目的考分的话,对于考生命运的影响倒真是“致命一击”。 其次,另一方面,学生迟到可能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尽管目前很多城市都为高考开辟了绿色通道,但随着城市交通拥堵现象的日益严重,即便是高考日,即使交通部门做出很多的努力,也并不能保证出行的绝对顺畅,为了防备赶考路上的万一,很多居住城里的学生都不得不提前一个小时出发,郊县或远途的学生甚至不得不提前在市区考点附近预定宾馆以免耽误考试。不难看出,为了高考准时,学生和家长都不得不付出越来越高的代价,但即便如此,假如出现不可预期的交通拥堵,谁也不能确保考生一定准时。然而,如果我们把这些不可控外力所可能导致的代价,全部让考生来承担的话,无论如何也不合适。 十年寒窗,一朝考试。从尊重考生高考权利的角度出发,高考“迟到禁令”或许也存在一些值得反省与纠偏之处。 (李晓宜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