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北京市教委发布通知要求,为缓解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学生食堂工作的不利影响,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学生食堂应保持饭菜价格不变、质量不变、数量不变。同时,针对一些高校存在的校外人员在高校就餐等情况,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应采取措施,控制校外人员在学生食堂就餐。(9月11日《京华时报》) “高校食堂饭”终于等来了扬眉吐气的好时代。想当年(当然仅仅是不久前的当年),又“苗条”又“古板”的“食堂饭”成就了每个代际特殊的“高校食堂文学”,从诗词歌赋到专业论著,“食堂饭”基本是都是“供批判用”的素材,没想到现在竟然成了外来人员“蹭”着消费的宠儿,弄到教育主管部门竟然要发通知来确保大学生的“就餐权”、而清华大学宣传部刚刚慷慨表态:不会因为经营压力,不让校外人员就餐。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当然不可能是国内高校食堂的师傅忽然得到“厨神秘籍”,都群体性走在时代前列了;当然也不可能是我们的味蕾忽然基因突变,都不爱美味爱食堂了……中国高校趣闻之一就是“所有的大学旁边都繁荣着为数众多的快餐等饮食饭店、且都人满为患”,如果高校食堂早就价廉物美,那些大学城所在地的第三产业怕是要突然缩水。便宜,是的,相对优势就高校食堂饭在CPI一路高歌、工资水平波澜不惊的当下死守着“稳定物价”的忠贞,就譬如当美女群体性癫狂后,正常的非美女一下子紧俏起来。但我以为问题的关键还不在这里:食客也好、学生也罢,每个理性经济人都要计算投入产出比的,高校食堂饭越是畅销,则意味着更多消费者支付了相当大的额外成本:时间成本、路程成本、心理成本、味道成本、服务成本……当这些庞大的成本竟然不足以留下校外人员在该吃饭的地方吃饭的时候,则只能证明这部分群体的“吃饭代价”已经超越了他们的承受能力(譬如农民工、还有所谓的“白领”)。 有需求则有市场。禁令当然“堵”不住校外人员,甚至还可能催生出“代人买食堂饭、送食堂饭”的新行当等等。问题恰恰在于我们需要反思:一者,校外人员吃饭也不是洪水猛兽,若非不得已,没人天生爱好吃食堂、或者是乘几站地铁去吃一顿食堂饭,这种消费不是一种“无限福利”,是“有条件福利”,就餐成本决定了此现象侵犯不了学生的就餐权益;二者,若蹭饭的人群越来越多,则说明我们很多单位和组织在“吃饭”问题上没能保障好劳动者的权益,尤其是物价飞涨的当下,理应“穷则思变”;三者,大学食堂价格低不是一种救济、而是一种应然的状态,毕竟,校内经营是享受了更多优惠财税政策的,起相对垄断地位和政策优势、规模优势决定了其价格不能朝“纯市场”看齐,因此,不应把高校食堂饭渲染成特殊时期的“恩赐”。 据说,“水木清华”论坛有网友发贴称应“抓紧成立‘欢迎北大MM赴清华食堂吃饭协会’,并派专人专车接送来清华食堂吃饭的北大MM”,清华教授许章润调侃说“这是件好事”。看来,走红的“高校食堂饭”还真是有着无限蝴蝶效应的事情。高校食堂饭,为什么就不能和大学一样保有一份开放的胸襟呢?(邓海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