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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闯关东”与乡土观念的变化(2)

http://www.newdu.com 2018-01-14 景园文化 佚名 参加讨论
山东乡村有专门祭祀社稷的节日——“社日”。时间分别在立春和秋后的第五个戊日,立春后五戊为“春社”,立秋后五戊为“秋社”。“社日”这一天,乡邻们在土地庙集会,准备酒肉祭神,然后宴饮。据《金乡县志》记载:“金邑旧有里社坛三十三。明制,乡村每里一百户,立坛一所,祀土谷之神,祈祷雨旸。每岁一户,轮当会首,春秋二社,约聚祭祀。祭用一羊、一豕、果酒、香烛,祭毕会饮。先令一人读抑强扶弱之誓,其词曰:‘凡我同里之人,各遵守礼法,勿恃强凌弱,违者,先共制之,然后经官。或贫无可赡,周给其家,三年不立,不使入会。奸盗诈伪,一切为非之人,并不许入会。’读毕乃序饮。”[8] (卷5)在有些地方,“二月二日,各村祀社神,放诸色花(有放铁花者),食炒豆(俗盖以春社而误者也)”[9] (p106)。在民间乡村人们还祭祀“土地”,称土地爷。由于土地神并无社稷神的引伸义,近现代土地祠(庙)的数量和状况呈逐渐下降趋势,从山东各县志中可以看到,1935年前后重修的记载已非常有限,尚存的已无祭祀活动,废圮的亦不少。 
    乡土观念又与宗族观念紧密相连。远古村落本是乡村社区的一种地缘组合,但是“汉文化独特的格局和传统,自有复杂的生成机制,而其中关键之一,是氏族制解体不充分,血缘纽带在几千年的古史(乃至于近代史)中一直纠缠不休……以父家长为中心,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原则的宗法制的家庭、宗族却延续千年之久,构成社会的基础单位”[10] (p37)。自古以来山东人都以族姓为单位,居聚在自己某一始祖或迁祖为中心的区域内,形成了严密的宗族观念。甚至于居住的村落,也以族姓为村名。宗族以父系血亲为基础,有着同姓聚居和修谱联宗的习俗,基于宗族观念和习俗心理的需要,家族修建祠堂也日趋兴盛,各姓祠堂星罗棋布遍于各县四乡。如济宁县就有潘氏宗祠、孙氏家祠、李氏宗祠(有3处)、王氏宗祠、孙氏宗祠、刘氏宗祠、冯氏宗祠、袁氏宗祠、徐氏宗祠、吕氏宗祠、张氏宗祠、黄氏宗祠等。[11] (卷4,故实略·风土篇) 
    乡土观念导致了人们基本上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圈子中,在这个圈子中,有固定的人,人与人之间有固定的关系。与此相适应,人们安土重迁、社会交往与流动异常缓慢。“民无游惰,务农桑而轻贸易。士绝奔竞,尚文学而重婚姻”[12] (p9),这是传统乡土观念下的山东农村最生动的写照。 
    三 
    尽管人们的乡土观念依然浓重,但山东人还是开始离开家乡去“关东”闯荡。山东人之所以要闯关东,除了本地区的条件恶化外,是与传统乡土观念自身的弱化分不开的。 
    鸦片战争后,外国商品大量涌入山东,使得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农产品逐步商品化,农民因此被迫卷入市场经济之中。在市场规律的整合作用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超越了血缘与地缘关系的范围,农民的乡土观念发生了变化。 
    首先,农民的土地情结发生了变化。这其中又有三层含义:第一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土地的地位下降,人们不再固守于土地之上,为了获取最大利益,人们不断调整自己以趋高利。如19世纪80年代,山东省的“纺工每天只能赚得工资制钱二十文,他们若编制草帽辫,工资便可加倍,甚或更多”[13] (p208),土地对农民的吸引力已大不如从前了;第二是山东农民在剧烈的社会动荡中破产,为免遭饿毙的悲惨命运,大批农民不得不离开家乡的土地,另谋他图;第三,人们的土地观念发生了变化,土地崇拜开始减弱。从前面对“民国时期山东16州县社稷坛兴废情况一览表”的分析中,已经表明山东人对社稷神的崇拜有逐渐走向衰落的倾向,这种衰落即反映出对土地崇拜的减弱。 
    其次,农民的宗族观念开始动摇。宗族观念的生存发展依赖于儒家文化的统治地位。由于清朝的覆灭,儒家文化的地位大为削弱,宗族观念赖以生存的基础逐渐丧失。家长制、男尊女卑都受到日益严重的挑战。闯关东的人开始出现“货其田庐,携其妻子,为久居不归之计”[14] (卷3,民社志13)的现象,将同姓、同宗完全抛在了脑后。 
    当然,“闯关东”是乡土观念变化的产物,但它又是乡土观念的反向折射,在“闯关东”的大潮中乡土观念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第一,出于对老乡的信任,闯关东的地点大多来自关东山东老乡的指点,乡土观念成为山东人开拓生产生活新领域的有力保障。山东与东三省有着广泛而密切的社会联系。由于山东人闯关东历史悠久,这些山东移民散居于东三省各个地区,从事着各种职业。他们与山东老家的亲属、邻里、老乡保持着各种各样的社会联系,或通讯,或探家,或寄款。山东广大破产农民正是从老移民那里取得了各种信息而去投亲靠友,落脚扎根的。这样的例子,史籍中多有记载,从调查资料中,也可以得到充分的验证。滨州市蒲城乡李振杰这样口述道:“我父亲早在1926年就借高利贷去了东北。那时我大爷在东北给人扛活”,“我父亲就是奔着我大爷去的”,“从此我村大多数闯关东的都是奔着我父亲去的。因为当时去东北需要有保人,无亲无故是不行的,再加上我父亲后来成了领班的,有点影响,所以都去找他”;[1] (p76)博兴县于树林曾这样口述:我“闯关东时二十六岁。当时家有父、母、妻子”,“原来在家是木匠,在那儿找了木工干”,“与我同去的是我姨表兄,奔着在东北的姑表兄弟去的”;[1] (p79)临朐县城关镇邱家庄井文光口述道:“我是1938年去东北的”,“是父亲、母亲带我及一个姐姐一个弟弟去的。我伯父一家五口人,1925年就去东北奉天(沈阳),以种青菜为业,生活还能维持。1938年他得知我们家里生活困难,便寄来路费,让我们去找他”,到了东北“找到伯父,同他住在一起,父亲当青菜贩子,沿街串巷卖菜”,后来由于老家灾害严重,“祖母、叔叔、婶子也不得不去东北。这样我们全家十几口人都去了东北。后来我一个姨也投奔我们去了”。[1] (p98) 
    第二,山东人到了关外,仍然聚居在一起,互相照顾,相濡以沫,乡土观念为山东移民战胜困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关东是以满族为主体,满族、蒙古族、朝鲜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等民族同构共存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山东人的到来,带来了汉族文化。汉族文化与当地关东文化产生了冲突与融合。据调查记载,“在东北,山东人很多,十有八、九,有的几辈以前就去了。有时小孩子们打仗,生在东北的孩子骂山东刚去的孩子为‘山东棒子’”,[1] (p82)这就是文化冲突的一个典型例子。山东人为了生存和保护自己的文化,采取了聚居的方式,他们将新建村庄或街道取名“山东”或老家村庄的名字,新的乡土观念建立起来。博兴县郭宏华口述:“我今年四十二岁。1937年,日本鬼子招工,我父亲单身去东北。家中还撇下我母亲、两个姐姐,后来瘟疫流行,大姐病死,1939年父亲从东北回来。1940年家乡又逢大旱,父亲带母亲和我二姐又去东北吉林省北部的一个县,在那儿和山东的同乡合伙种地”,“当时同我家住在一起的只有七户人家,叫‘山东村’”,“‘山东村’全是山东人,靠种地为生”;[1] (p82~83)蓬莱县刘家沟镇安香于家村李玉璞曾这样说:“据调查,1937年本村约有一百八十户,五百八十人;1949年约有二百户,六百八十人而外流过的人口就有一百八十户,四百五十人之多,可说是家家有人闯关东。如按现在本村二百九十三户,八百八十人推算,以前外流未归,加上他们的后代,可能要比现在村里的人还要多。这就是说,蓬莱县有个‘安香于家村’,迁到东北的还有一个‘安香于家村’。”[1] (p132~133)山东移民互帮互助,“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便是这一情景的真实写照。这是一种新的乡土观念,注重地缘性关系、纯朴的乡情是其最大特点。博兴县的肖连全回忆说:“1941年,父、母带我们兄弟三人闯了东北”,“在那儿与山东老乡一起租种土地,以维持生活。刚到时,住在一些同乡家里,一家轮住几天”。[1] (p82)郭宏华回忆说:到东北后“老乡们都很热情,这家请饭吃,那家请饭吃。到现在那儿还有个习俗,后去的人逢年过节,都得向创业者送肉送礼,不收也不行”。[1] (p83) 
    第三,故土难离,思念家乡,每当闯关东高潮年份结束后,都会迎来移民回返的高峰。移民回返的原因大约有以下几点:“一是人都有思乡之情,不愿抛尸外乡。二是不服东北水土、风俗习惯,如严寒、吃高粱米等。三是在外举目无亲,日子也不好混,外地人在东北找职业、找对象、成家立业都有许多困难。四是有些人一出去就不是打算久住的。为了躲避某种风头或出去挣几个钱,一旦达到了目的就回来了。”[1] (p92)四点原因中,第一点或许最为重要,它是乡土观念的反映。许多回返迁移者都说:“树高千丈,落叶归根。”不能把尸骨抛在异乡,这种心理深深地根植于山东人的思想意识中。有的移民年老了,儿孙在东北,自己还要返回故土过晚年。据统计,民国期间移民东北的1836.4万山东人中,有1044.5万人回返,[1] (p51)占移民总数的56.88%。落叶归根是安土重迁传统乡土观念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表现,它是乡土观念弱化后的变种。与过去死守祖宗土地而不愿离开半步相比,落叶归根无疑具有了较大的进步。 
    综上所述,山东人的乡土观念在近代逐渐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大大促进了“闯关东”的浪潮,而“闯关东”又使变化中的乡土观念具有了新的特点。土地情结逐步开始淡化,宗族观念逐渐地由地缘观念所替代,这就是近代山东乡土观念变化的总趋势。 
    注释:
    ①路遇的《清代和民国山东移民东北史略》是研究山东人“闯关东”的专著,另外,在池子华的《中国流民史·近代卷》、《流民问题与社会控制》以及其他学者的人口史、经济史与社会史的论著中也多有涉及。池子华的《“闯关东”的历史与文化观》则是从文化史角度研究这一问题的少有力作。
    【参考文献】 
    [1]路遇. 清代和民国山东移民东北史略[M].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2]明太祖实录[Z]. 
    [3]王之臣奏通州等县被圈地迁鲁垦荒复被夺占事本[A]. 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4辑[C]. 北京:中华书局,1979. 
    [4]安作璋. 山东通史·近代卷[M].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 
    [5]李文治.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M]. 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 
    [6]清仁宗实录[Z]. 
    [7]池子华. 流民问题与社会控制[M].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 
    [8]李垒. 金乡县志[Z]. 1862. 
    [9]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M]. 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 
    [10]冯天瑜. 中国文化史断想[M]. 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8. 
    [11]袁绍昂. 济宁县志[Z]. 1927. 
    [12]胡朴安. 中华全国风俗志:上册[M]. 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 
    [13]彭泽益. 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M]. 北京:中华书局,1962. 
    [14]袁荣叟等. 胶澳志[M]. 胶澳商埠局,1928.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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