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一个部落或民族生活于其中的特定自然条件和自然产物,都被搬进了它的宗教里。” 在中国及山西民间,除了远古遗留下来的信仰形式之外,人们相信“祭神如神在”的信条。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的理解、自己的想象去确立神的存在。传统的历史人物又被抹上了 神的形象、意志及性格色彩,从外国引进的宗教也具有了中国人的价值。鬼魅崇拜与佛道信仰,祖宗崇拜与信奉上帝天主,彼此交融,也穿插其间,形成了庞杂的民间信仰系统。 就特点论之,民间信仰的许多神祗,其原型多与人民生活、生产实践密切相关。那些被神化了的历史人物,传统神话,山川风雨,植物动物多被赋予一定的社会功能。这种功能与人的最基本需求息息相连,一是有关生老病死,有关健康方面的福佑,如烧香叩头为生子,为平安,为治病,为免灾。另一种是有关经济方面的,人们首先需要生存,因而求神拜佛所求之事,或风调雨顺,或弥蝗驱虎,或六畜兴旺,或五谷丰登。这充分体现了民间信仰的功利性特征。 民间信仰不仅具有明显的功利性质,而且参杂了大量的儒家、道家、佛教的内容与形式,不仅如此;在某些方面还带有巫术色彩,占卜、符咒也深入其间。这种多教混杂,多神并存,多种信仰方式共用的特点,在严肃的教徒即正规宗教教徒看来,似乎显得有些荒唐可笑,但却是中国民间信仰的固有特色。 老百姓所关心的只是如何消灾得福、继嗣生子,只要能达到目的,无论是佛、道、基督、还是儒、巫,他们都愿意奉行叩拜。见庙就叩头,见神都供上,“凡百神灵,尽须顶礼”,“礼多神不怪”等是他们的信条与宗旨。对于高深的宗教教义与教规之类,他们既不感兴趣,更弄不明白。所以,无论是关帝庙、龙王庙、或是娘娘庙、大多数是佛、道、儒及巫术神话等混合的场所。 民间信仰既成三教会一的特色。那么,反映在神祗的社会功能上,各路神就都成了一专多能的多面手。如关公、菩萨。这样的结果,各种神祗的神通就不再为其生前的职业所限,而成了能够应付各个社会阶层、各种类型的信仰者及各式各样愿望和要求。于是乎,人们的祈祷就变得十分简便,而各种神祗的特色则变得十分模糊。 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汉民族之所以与欧洲民族信奉宗教有所不同。并不是因为科学思想的发达,恰恰是庞杂的民间信仰发达,从而抑制了宗教单一的一统天下局面。 摘自《山西民俗与山西人》,乔润令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