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有五千年历史,而酒的历史更长,可远溯至新石器时代。现存不多的商周古文字大多都有关于“酒”的记载,罗振玉的《殷墟文字类编》中云:“殷墟所载之酒字为祭品,酒熟而荐袒庙,然后天子与群臣饮之于朝。”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有关酒的篇章非常多,如《大雅·既醉》的“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幽风·七月》中的“为此春酒,以介眉寿”等等,不胜枚举。酒官的设置亦非常古老,《周礼·天官冢宰第一》云:“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即对造酒的法式与原料都有明确的规定,可见酿酒在当时完全是政府行为,而酒正是朝廷任命的“酒之官长”。 这是上古时代前期酒官的设置。后来的名称虽然时有不同,但职权大致相当。《汉书·王莽传》载:“(建元)二年二月……置酒士,郡一人。”还有,因王莽篡位而拒不受命的,据《后汉书·李业传》载:“王莽以业为酒士,病之不官,遂隐藏山谷,绝匿名迹,终莽之世。”之后,在晋时设有酒丞,齐设有酒吏,梁曰酒库丞,隋曰良酝署令与良酝署丞,均见之于唐杜佑的《通典·职官七》。 唐、宋时代的酒官名叫酒坊使,掌管如式造酒,晚唐诗人皮曰休《新秋即事》诗云:“酒坊使到常先见,鹤料符来每探支。”宋代高承所著《事物纪原》里也有相关记载。元人特别好酒,元代设有饮酒局和酿酒局,分别任命有提调和大使。明代又恢复为良醍署,设署正和署丞。清代仍然如此,有署正满汉各一人,署丞满人二人。“掌共祭祀燕飨之酒醴,设酒库于西安门内,而颁政令焉。”(见纪眵等编纂的《历代职官表》)。不过,在平素的称呼上,如称知府为太守、知县为县官一样,亦不时用古称或者通称。如唐玄宗《端午三殿宴群臣探得神字》诗序中说:“厨人尝散热之馔,酒正行逃暑之饮。”酒正,就不是唐代的官名。而《宋史·礼志一》载庆历元年,判太常寺卿吕公绰奏言:“宜诏酒官依法制齐酒,分实之坛殿上下尊,有司毋设空器。”其中,酒官就是通称而不是官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