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少年时代曾从事过“儒”业,即办丧事时当吹鼓手。孔子因此从人的死亡中悟出了一些经验教训,深知“病从口入”的道理,对食物提出了几个“不食”,以现代眼光检视,仍相当符合科学原则,具有参考价值。像放太久变质的东西不吃、食物过生过熟也不吃等。 孔子的饮食观,在论语“乡党”一篇中描写得最为详尽,这些“不食”的情况,分别是:“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沽酒市脯不食……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将其细分可归纳为几大类: 一、食物变质不食,如前三句是指鱼、肉已腐败,或是食物颜色异常、发出怪味,都可能变了质,最好别碰。 二、市井小吃卫生不好不食,即“沽酒市脯”是外面市集买来的食物,古代小吃摊的卫生恐怕不太好,所以孔子也不敢吃。 三、食物放久不食,如祭肉(指祭品)容易腐败,病从口入。 四、肉类等副食品不宜多吃,摄取量勿超过米、面等主食。 五、不食半生熟食物,文中的“失饪”是指烹调方法不对,这可能让食物过生,也可能过熟,导致营养流失,所以孔子都不吃。 六、食物刀工技巧影响食材,“割不正”质地老嫩便有别,影响口感。 七、调味需得宜,“不得其酱”即注意食物烹饪时的调味,不仅关系美味,也可能影响营养素的吸收。 八、不食非当令食物,如孔子主张“不时,不食”,即食物不当令、不该吃时,不去吃它,因为,食物在产季时,不仅数量多、味道好,营养成分也处于最佳状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