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刚刚入关时,明朝的文武官署都还保留在原处。清廷在接纳大批明朝降臣的同时,暂时沿用了明朝康熙明黄缎绣平金龙云纹大阅甲,专供康熙皇帝检阅八旗军队时穿用。遗留下来的文武官制,继续设立军事最高机构五军都督府,设立锦衣卫和在京诸卫,如神武左卫、金吾左卫、金吾右卫、腾骧右卫、龙骧卫、燕山左卫、燕山右卫等等。继续沿用明制的另一目的是向全国民众表示,满清王朝对于被李自成所灭亡的明朝是尊重的。 清廷在完成了对全国的占领和控制后,将八旗的主力安置在京城,对皇宫和京师保卫系统进行了重建。 首先,清朝将满洲、蒙古、汉军八旗按方位均衡地分布于北京城区各地。正黄旗、镶黄旗居北,正白旗、镶白旗居东,正红旗、镶红旗居西,正蓝旗、镶蓝旗居南。具体位置是,镶黄满蒙汉各三旗安置在安定门内,镶白旗安置在东直门内,正蓝旗安置在崇文门内,正黄旗安置在德胜门内,正红旗安置在西直门内,镶红旗安置在阜成门内,镶蓝旗安置在宣武门内。八旗又按东西分为左、右两翼,左翼是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右翼是正黄、正红、镶红、镶蓝。 满族有传统的家奴制度,满清将以往降附、俘虏的外族民众和本族内部的世代家奴,组建成内务府三旗,安置在皇城内。内务府三旗主要从事以往朝代由宦官执掌的职能,兼掌内廷禁地一部分门户的宿卫。 八旗在京师星罗棋布地驻防,构成皇宫与京师守卫力量的基础。清朝皇宫与京师守卫的模式是: 皇宫侍卫专从上三旗子弟中选拔,设领侍卫内大臣统领,掌管皇帝身边的侍从和守卫;由各旗子弟组建的诸营骁骑营、护军营、前锋营协作承担宿卫、清跸、宫门启闭和皇城夜巡之职;内务府三旗也选拔兵丁编为本府前锋、护军、骁骑三营,分掌内廷与御苑的守卫。步军营掌管京城九门的守卫与治安;巡捕营掌管北京城区外围的治安。 此外,清廷设有特种兵:火器营、健锐营,用于对外作战,使用枪炮、搭设云梯攻城;虎枪营、善扑营、上虞备用处等军事侍从机构,掌管随侍皇帝游猎。 《清朝文献通考》中赞道:“我朝八旗统兵不袭古制,而自与古会。”“国家建旗之制,包举无外。诸营并列,棋布星罗而悉统之以八旗。其稽核有法,其选擢有方,其番值有期,其训习有道,分职设官,练材于素,有事则守折冲之效,无事则备翊卫之班。” 宫廷侍卫 1.领侍卫内大臣统领的侍卫亲军。 清朝紫禁城内,执行宿卫任务的禁卫人员,分为掌守门户和侍从兼宿卫两种,第一种是禁卫军护军营和前锋营将士,第二种便是侍卫。 清初,多尔衮执政时,对侍卫人员的招选范围与标准,规定为:在京三品以上官员,在外总督、巡抚、总兵等官,各送亲子一人入充侍卫,学习本朝礼仪,察试才能之后再相应任职。上述官员无亲子者,可送亲兄弟之子入充侍卫,而宗族中的远支子弟则不许乱送。这些规定在顺治皇帝亲政后不再实行,侍卫改为从上三旗中选拔。 顺治皇帝亲政后,清廷规定,所有供职皇宫的侍卫,都选自上三旗,称为上三旗侍卫。这一定制终清之世一直没有改变。史书称:“国初以八旗将军平定海内,镶黄、正黄、正白皆天子所自恃。选其子弟,命日侍卫,用备随侍宿卫,统以勋戚大臣,视古虎贲、旅责,职綦重焉。” 清宫侍卫机构称为侍卫府或侍卫处。侍卫处的首领是领侍卫内大臣,平行设6人,其下是内大臣6人,散秩大臣无定员。领侍卫内大臣从满洲都统、内大臣或各省满族将军中选授;内大臣从散秩大臣、八旗都统、前锋统领或护军统领中选授;散秩大臣的人选没有定限,由皇帝从年轻的宗室成员或中级武官中选授。 侍卫995人组成侍卫亲军。其管理层,设主事、笔帖式、协理事务侍卫班领、侍卫班领、侍卫什人长、亲军校等。侍卫的等级有四等,一等侍卫设60人,二等侍卫设150人,三等侍卫设270人,蓝翎侍卫设90人。一等侍卫一般充任协理事务侍卫班领或侍卫班领等职。侍卫中的宗室成员另设名额。宗室一等侍卫有9人,二等有18人,三等有63人。每10人设一什人长。 康熙年间,增置了汉人侍卫,入选者都是武举中的高材。雍正皇帝于即位的第一年亲阅武进士,授予状元李琰一等侍卫,榜眼毕应、探花施景范二等侍卫,授予二甲武进士刘问政等13人三等侍卫,三甲武进士中选拔36人授予蓝翎侍卫。雍正四年,这一做法被定为制度。后来衍化为一种惯例,凡是武进士出身的侍卫,都称为汉侍卫,不论其是否为汉人,而汉侍卫的升迁是受限制的。有了这种惯例,使得参加历届武进士考试的满、蒙壮勇极少。事实上不利于培养满、蒙武学专门人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