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上史料中多次出现的玄字铳就是朝鲜的传统火器之一。其他的根据《李朝实录》、《惩毖录》、《乱中日记》记载,还有“四箭铳筒”、“八箭铳筒”、“天字铳”、“地字铳”、“玄字铳”、“黄字铳”、“胜字铳”等等。它们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铳筒都是发射木矢或火箭来杀伤敌人。另一方面,朝鲜军民也在实战中不断创造新的火器。除了改良传统的铳筒以外,还发明了一种叫做震天雷的火器。柳成龙记载道:“夜遣人潜伏城下,发射飞击震天雷入城中处,坠客舍庭中。贼不知其制,争先集而观之,齐推倒辗转注视。突然其中爆药发,其音震天地,铁片如星碎散,当之者立死三十余人。未当者,颠倒而起,无不恐惧,不识其物以为神。次日举全军弃城逃归西生浦。飞震天雷攻击者,古无其制,军器寺火炮匠李长孙者创出其物。震天雷以大碗口发射,可飞五、六百步,坠地稍息,火药自内爆发。贼最畏此物。”[xxxvii] 宇田川武久根据实物调查考证认为朝鲜的各种铳筒是原始的中国系火器的一种。实际上震天雷也是一种在中国的火雷炮、地雷炮、冲天雷等的基础上经过改进,特别是安装了迟延发炮装置,可以调节爆炸的时间以后产生的火器。这些火器和明朝的中国火器有明显的区别。首先就是发射的弹丸不同,明朝火器基本都是以铁制弹丸为主。《明宗实录》即位十一月条记载道:“唐人亦能解铳筒者,通事亦传大纲,然非箭矢也,乃铁丸也。”[xxxviii]另外在效力上,明军的大炮威力还是十分可观的。在明军收复平壤战中,明军使用了大量大炮。“皆飞达五、六里”,“炮声震地,数十里山岳皆为动摇。”[xxxix]相比起来朝鲜火器则是“火炮年久,药力无效,视彼唐人之炮,真儿戏。”[xl]以至于在战争期间,朝鲜方“我国大铳以木箭放之”“唐人见而笑”[xli]。因此朝鲜继续向中国学习火炮的制造和用法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xlii] 在现存的实物中还发现了由朝鲜铸造的虎蹲炮、三眼铳、佛郎机炮等中国传来的火器,其中佛郎机炮铸造年代根据铭文最早的是在1563年,最晚的在1746年。这说明朝鲜在18世纪前仍然受到了中国系火器的影响,另一方面,这种影响也非常大,因为在1521年左右中国才开始制造的佛郎机炮只过了40年不到就在朝鲜出现了。 佛郎机炮在上一节中已经讨论过是在1521年前后从葡萄牙传来的。实际上当时这是一种舰载炮,换言之是以水战为目的的火器。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讲到战船的配置:“福船应备大佛狼机 六座”“海沧船应备 大佛狼机 四座”“苍山船应备 大佛狼机 二座”[xliii]等等。可见当时就是以佛朗机炮作为水战武器来使用的。1546年,朝鲜官员曾上书国王“铁丸火炮唐人所作用之,水战甚便,破敌尤妙,请令军器寺详究制度,造作藏诸边各官,以备不虞如何。”[xliv]这种水战火炮应该就是佛郎机炮。戚继光论述此炮优点道: “此及天下通有利器,今所以重图者旧制之,未尽精微也,其妙处要,丹铳管长,长则直而利远,子铳在腹中要,两口对合则火气不泄,子铳后方用半笋转入者,每放时多击出,子铳数大伤人,比用铁闩者佳,其妙处在今添出前后两照星,后柄稍从低,庶不碍托面以目照,对其准在放铳之人……凡铸铳之法,子铳口大则子难出,要破母铳,母铳口大而铳口小则出子无力,且歪务要子母二铳之口,图经分毫不差乃为精器也,切记切记。”[xlv] 简单说就是佛郎机炮的子母铳分离,一个母铳可以配备多个子铳,子铳起到药室的作用,在作战时可以不用多次充填火药,只需更换子铳就能连续发射。子铳和母铳都有准星用来调节瞄准。在平壤收复战中明军也使用了这种大炮。 “以佛狼器、虎蹲炮、灭虏炮等器为之,距城五里许,诸炮一时齐发,则声如天地动,俄而火光触天,诸倭持红白旗出来者,尽僵仆而,天兵骈哄入城矣。”[xlvi] 在明军成功使用的示范下,朝鲜开始更加努力引进这些火器。1594年十月,朝鲜备边司上书启奏:“今者亦当乘此冬月汲汲修整船只器械厚积水军之势,龟船不足则昼夜加造多载大炮、佛狼机、火箭器具,以为遮截海道之计。此乃最为救急之良策也。”[xlvii]可见朝鲜方是积极采用中国传来的佛郎机炮的。由此推论李舜臣在海战中取得赫赫战果也不能说没有明军和明军大炮的协助。1593年就有资料证明李舜臣军中有明朝的炮手存在。“癸巳 五月二十六日已卯,雨。朝唐人乃浙江炮手王敬得、粗解文字、對語有時、不能解聽、可嘆。”[xlviii]第二次战争期间明朝水军在陈璘的率领下和李舜臣水军一起抗战的事迹当然就更加能够说明中朝两国友好交流的传统历史。 补充附注: [xxvii] 前揭书,《フロイス日本史》豊臣秀吉編Ⅱ,第三十七章。 [xxviii] 前揭书,《惩毖录》,壬辰四月条。 [xxix] 前揭书,《惩毖录》,壬辰七月条。 [xxx] 前揭书,《惩毖录》,壬辰六月条。 [xxxi] 前揭书,《フロイス日本史》豊臣秀吉編Ⅱ,第三十七章。 [xxxii] 前揭书,《フロイス日本史》豊臣秀吉編Ⅱ,第三十六章。 [xxxiii] 前揭书,《惩毖录》,壬辰六月条。 [xxxiv] 李舜臣:《乱中日記―壬辰倭乱の記録》,东洋文库,平凡社,2000年,116至321页。 [xxxv] 前揭书,《惩毖录》,壬辰五月七日条。 [xxxvi] 前揭书,《フロイス日本史》豊臣秀吉編Ⅱ,第三十九章。 [xxxvii] 前揭书,《惩毖录》,壬辰九月七日条。 [xxxviii] 前揭书,《李朝实录》《明宗实录》,19至362页。 [xxxix] 前揭书,《惩毖录》,壬辰十二月条。 [xl] 前揭书,《李朝实录》《中宗实录》,19至132页。 [xli] 前揭书,《李朝实录》《宣祖实录》,22至254页。 [xlii] 详见宇田川武久《壬辰、丁酉の倭乱と李朝の兵器》,原载于《国立歴史民俗博物館報告》第十七集,1988年。 [xliii] 戚继光:《笔记五篇纪效新书》舟师项,中华民国六五年八月刊。 [xliv] 前揭书,《李朝实录》《明宗实录》,19至411页。 [xlv] 前揭书,《笔记五篇纪效新书》,布城诸器图说篇。 [xlvi] 前揭书,《宣祖实录》,22至240页。 [xlvii] 前揭书,《宣祖实录》,586至587页。 [xlviii] 前揭书,《乱中日记》,116至321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