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 本条约见《咸丰条约》,卷6,页3―17。法文本见《海关中外条约》,卷1,页814―835。 本条约原称为《和约章程》;通称为《天津条约》。一八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北京交换批准。 和约章程补遗 一八五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咸丰八年五月十七日,天津。 第一款 西林县知县张鸣凤敢将本国传教人马神父恣意杀死,本系有罪之人,应将该知县革职,并言明嗣后永不得莅任。 第二款 西林县既经革职后,即照会大法国钦差大臣知照,又将革职事由备载京报内。 第三款 大法国民人及所保护者在广东省城所有行内物件,大法、大英军兵未入省之先,皆被百姓或烧、或劫,后计多寡,按据分赔。 第四款 中国官员固执不允大法国以理所请各赔补之处,以致军需繁多,务必由广东海关照数赔补。其赔补银与军兵费用约有二百万两之多;应将此银交大法国驻札中国钦差大臣收入,复回收单执照。其二百万两分六次,每年一次交清,或用银两,或用会单,仍由广东海关交清,将来凡有本国完纳出入货税各客商,皆准量税之多寡,用银九分,会单一分完纳。其交银,首次从两国钦差大臣画押章程之日起,约一年之内交清。广东海关于抽税时,若欲每年惟收会单,其会单值银三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两三钱四分之数,即六分之一抽税,亦无不可。后在广东,中国大宪会同大法国钦差派员预行会议,定立会单图式印章,如何交收,每会单值银多少,交清银两之后如何注销,以免重复。 第五款 中国将上款所开银数,或用银两,或用海关会单,一经交清,大法国军兵即时退出粤省,惟以军兵及速退出之便,中国欲将各会单或先期,或按次,分明年号交出,在领事官署寄存,亦无不可。 第六款 以上各款仍如各字列载和约章程内一律无异,因此两国钦差大臣画押钤印。 咸丰八年五月十七日,即降生后一千八百五十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在直隶天津钤用关防,一样四本,各执二本存照。 附注 本和约章程补遗见《咸丰条约》,卷6,页18―19。法文本见《海关中外条约》,卷1,页836―839。 本和约章程补遗实即天津条约附款,与天津条约同日交换批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