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大师!

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传统文化 > 军事 > 秦朝 >

大秦帝国避免灭亡的希望如何破灭:扶苏之死(1)

http://www.newdu.com 2018-01-15 中华历史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公子扶苏是秦始皇的长子,“始皇有二十余子,长子扶苏以数直谏上,上使监兵上郡,蒙恬为将。”(《李斯列传》)。
    他有大仁,大勇,大智。《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他为天下苍生请命,可见其仁;他宁愿冒着失去父皇信任的巨大威胁,而犯颜数直谏,竟不惜被贬出秦国都,可见其勇;他冷静地看到秦帝国表面无比强大底下巨大的危机,可见其智。
    诸侯秦横扫六合,始皇踌躇满志,对臣下说:“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後世。其议帝号。”而那帮包括廷尉李斯在内的重臣则皆逢迎始皇所好:“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始皇闻之大悦:“朕为始皇帝。後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千古一帝的志得意满之情跃然纸上。然而秦帝国的巨大危机有几个人能够清楚而冷静地看到呢?扶苏看到了,而且数直谏。可谓大智矣!
    始皇苛刑酷法(《秦始皇本纪》:“(始皇)刚毅戾深,事皆决於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後合五德之数。於是急法,久者不赦。”)市场踊贵;横征暴敛,徭役繁重无期;写放诸侯宫室,内充诸侯美人钟鼓;营建无度(最为著名的就是阿房宫)。耗费巨大(《秦始皇本纪》:“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馀”);动建骊山皇陵,劳役数十万;堑山堙谷,治驰道;筑长城;北逐匈奴,南征百越;巡幸无极;封禅泰山,勒石纪功;炼丹制药,以求长生;求仙问神,远至大洋;如此等等好大喜功之举(有些自己就不再列举),有几个人进行过直谏?
    太史公在《蒙恬列传》最后的赞中这样说道:“吾適北边,自直道归,行观蒙恬所为秦筑长城亭障,堑山堙谷,通直道,固轻百姓力矣。夫秦之初灭诸侯,天下之心未定,痍伤者未瘳,而恬为名将,不以此时彊谏,振百姓之急,养老存孤,务修众庶之和,而阿意兴功,此其兄弟遇诛,不亦宜乎!何乃罪地脉哉?”不是秦帝国的政治精英们都看不到,而是他们或无仁心,或苟安于富贵,不敢拂逆龙鳞;即或无仁,或为一己私利而无勇以谏罢了。
    秦始皇一方面将扶苏外放北方监军,一方面遗诏让扶苏“与丧会咸阳而葬”——这说明始皇心里是基本承认扶苏的仁政国策,但不允许他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来推翻自己之前所定的国策,这仅仅是因为始皇的“刚毅戾深”罢了。尽管始皇在巡游天下时到处留下的石碑上大量刻写自己的武功,以期永垂不朽——但他毕竟知道治天下与取天下不可同日而语——秦自商鞅变法,已历一百三十年,关中已经完全适应秦国的严法酷刑——但关东诸国贵族及民众则根本就是持强烈对抗态度。秦法如何严酷法?先秦古籍已经记录了其中许多重大内容,三十年前出土的湖北睡虎地秦简也记录了秦法许多细节之处;我这里只说一个历史细节——就是陈胜吴广起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失期,法皆斩”(《陈涉世家》);因此二人才说“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亡指逃亡(汉高祖刘邦作泗水亭长时,也因为自己押送骊山之徒多道亡,结果自己也只好逃亡求生);死国者,求取帝王将相者也。
    我们想一想,以当时的道路条件,仅靠11路,失期自然是最为正常之事——然而“失期,法皆斩”这样的严法有几个人能够忍受?结果不是逃亡就是反叛——我想绝大多数人宁愿采野果或以偷抢为生,或铤而走险反叛政府,也不会将自己的脑袋再乖乖地送给法吏让他们来砍头。这时候连坐制度已经起不到太大恐吓效果——因为许多情况下秦官员不知道这些劳役者是否正常服役或已死亡或已逃亡等等。刘邦跑了,但他的家人一点没事——相反吕雉还知道自己的老公逃回到自己家附近的山中,因此得以送食送粮。如果秦官员知道刘邦逃亡,甚至是主动放其它服役者逃亡,那么刘邦家人个个得有连坐之罪(当然得排除如萧何者这样知情不报的特殊情况)。
    扶苏说“天下不安”,他说的仅仅是些儒生吗?当然不是,而主要是六国贵族尚存的强大实力与影响(陈吴二人起事托以项燕之名、以“大楚兴”为口号;范增说“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等等都完全证明了关东六国的强大影响力),及民众不堪秦暴政的反抗力量。如何巩固秦帝国政权,这是每一个秦国执政者最为关心的。除了“车同轨,书同文”这样公认的治国措施外,在国家制度上,在法律实行上,秦帝国众多精英都有自己的看法——而最终决定权则在始皇手中。象著名的郡县制与封建制之争,大家都已是耳熟能详,李斯独建奇策,力排封建而议建郡县,始皇用之。统一法律当然必不可少,但关键不是法律的天下一统性,而是其定法尺度——即能否用与以前同样或更加严酷的法律来运用于刚刚统一,法制基础薄弱,关东诸国贵族及民众对秦政权充满仇恨的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象周灭殷朝后那样,宽刑简政,与民生息;缓解各方面尖锐重大矛盾;还是象历史事实那样,继续实行在关中被证明完全可行的严法酷刑;同时劳役繁重,税赋暴敛等等?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国学理论
国学资源
国学讲坛
观点争鸣
国学漫谈
传统文化
国学访谈
国学大师
治学心语
校园国学
国学常识
国学与现代
海外汉学